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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8(宜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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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28 宜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1 18:2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4 年 4月 23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 60%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4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 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5 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宜安云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已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 巢湖分行已签署《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同意向宜安云海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4 年 11 月 4日至 2026年 1月 1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 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即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以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 、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担保主体及保证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ac573e3b-00e0-4e53-b25c-ff80759380e6.PDF ─────────┬──────────────────────────────────────────────── 2024-11-15 20:1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690,423,600股。 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汤铁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52%,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3、公司董事杨洁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1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52%,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各自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汤铁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1%;公司董事杨洁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2,5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权益分派转增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5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各自所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3月6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汤铁装先生、杨洁丹女士各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92ffff1-bdd7-49ad-92f4-4d65efb764fc.PDF ─────────┬──────────────────────────────────────────────── 2024-11-11 17:04│宜安科技(300328):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宜安科技(300328):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74417c9f-3fb1-44c5-afdc-d9dabb92ad06.PDF ─────────┬──────────────────────────────────────────────── 2024-11-11 17:0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日 9:15 至 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4 名,代表股份 210,799,4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31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股份200,223,7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12名, 代表股份 10,575,6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31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13 名,代表股份 24,384,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1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669,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65%;反对2,45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50%;弃权 2,67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54,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21%;反对 2,45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16%;弃权 2,67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67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49%;反对1,3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504%;弃权 2,750,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62,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82%;反对 1,3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9%;弃权 2,750,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8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790,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81%;反对1,3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53%;弃权 2,648,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7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584%;反对 1,3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82%;弃权 2,648,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34%。 三、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67c00a7e-43d8-4649-9612-37b8f79a9008.PDF ─────────┬──────────────────────────────────────────────── 2024-10-29 18:36│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2024年 4月 23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5日、5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清溪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 》,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一)东莞农商行清溪支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授信额度。 (二)使用用途:用于支付长山头项目工程款、机械设备款。 (三)授信使用期限:2024年 10月 28 日至 2039年 10月 27日。 (四)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公司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 民币 86,625万元授信额度。 二、备查文件 (一)《授信额度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edbd203-02b9-4984-9230-d7e8a6cc611d.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 10月 24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628.73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34,475,070.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 9,842,066.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障经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90,42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071,270.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事先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变更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 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0914b0f3-f703-4f67-b62d-550336c388de.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 10月 24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安科技”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2,628.73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34,475,070.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 9,842,066.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7,469,389.91元。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障经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90,42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071,270.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同意公司2024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事先友好沟通,不再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 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中证天通,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 费用80万元(含税)(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1df2fb0b-5aa4-48a5-b4f7-d2860889c238.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4a16b203-cce0-4f08-abd5-855c98dae924.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ee84183c-2125-4d81-a698-0931ab411de9.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e540bc9e-f8d7-4412-a4df-481f7458f002.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8fa27ea3-752e-431b-ba9c-6ad980297c05.PDF ─────────┬──────────────────────────────────────────────── 2024-10-26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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