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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8(宜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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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28 宜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30 18:02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6-30 18:02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9 20:02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9 20:02 │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6 17:14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可降解镁界面螺钉入组病例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2 18:09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8 16:22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8 16:22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的公告 │ ├─────────┼──────────────────────────────────────────────┤ │2026-05-14 19:00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9:00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6-30 18:0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bd35608-b123-4d75-a34a-89454666991e.PDF ─────────┬──────────────────────────────────────────────── 2026-06-30 18:0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da725ba-68ab-4c1d-8291-2497b5fb499b.PDF ─────────┬──────────────────────────────────────────────── 2026-06-29 20:0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b956fd8-7360-4ffa-acc2-e90822541ab3.PDF ─────────┬──────────────────────────────────────────────── 2026-06-29 20:02│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3f6ef5b-1a0e-4891-82dd-dfcd7ca6f261.PDF ─────────┬──────────────────────────────────────────────── 2026-06-26 17:1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可降解镁界面螺钉入组病例的进展公告 ─────────┴──────────────────────────────────────────────── 可降解镁界面螺钉是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继第一款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开发、试 验的同时,研发的第二款植入类可降解医用镁骨科器械产品,现将该产品研发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降解镁界面螺钉相关情况 膝关节前交叉韧带(ACL)损伤是临床最常见的运动创伤之一,ACL重建是恢复膝关节功能的核心有效干预手段。现有研究证实, 研发弹性模量适配骨组织、生物相容性优异且具备骨诱导活性的新型界面螺钉,是提升ACL重建术后腱骨愈合效果的关键。 镁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医用镁金属植入物生物相容性良好,可促进骨质长入与矿质沉积,激活纤维软骨止点再生。体外实验 与动物实验均证实,可控释放的镁离子可诱导肌腱-骨界面新骨形成与长入,加速界面整合,有望降低ACL重建术后的愈合失败风险。 因此,镁基界面螺钉作为新型肌腱固定器械应用于ACL重建,具备明确的临床替代价值,性价比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显著。 二、公司可降解镁界面螺钉进展情况 经过多年设计开发、工艺验证及动物实验等系统性的临床前研究与测试,可降解镁界面螺钉项目于2024年正式启动临床试验,并 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截至目前,累计入组病例达124例,占计划总样本量(130例)的95.4%,已超过90%的入组目标。其中,57例受 试者已完成术后一年期随访,影像学及临床功能评估显示固定效果稳定,整体试验结果符合前期研究假设。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取得可降解镁界面螺钉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将正式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该产品的注册申请。待通过审评审批、 完成产品注册后,即可开展生产并上市销售。该产品落地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高端医用新材料产品线,填补国内可降解金属骨科植 入耗材国产化应用缺口,优化传统骨科内固定治疗方案,降低患者二次手术负担,对国内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临床骨科诊疗升 级有积极推动作用。 可降解镁界面螺钉产品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时间、能否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通过以及获批上市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上述产品投产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积极推动可降解镁界面螺钉项目后续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e368e92-214f-460e-a162-925fd4babfed.PDF ─────────┬──────────────────────────────────────────────── 2026-06-12 18:09│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11) 2.0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 √ 2.05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6 发行数量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 √ 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11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 √ 议有效期限 3.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 √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 √ 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时间为:2026 年 6月 24 日-2026 年 6月 26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30;下午 13:30-17:00。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2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3662)。 (四)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 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联系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电子邮箱:eon@e-ande.com 邮编:523662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646ebe8-cc7b-4c7e-8f7a-bcf50e9fd3ea.PDF ─────────┬──────────────────────────────────────────────── 2026-05-28 16:2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2026 年 4月 21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5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主要内容 (一)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产品池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7 年 4月 15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 二、备查文件 (一)《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d3bf034-6a6e-4d8d-b5b5-67ab0beeede6.PDF ─────────┬──────────────────────────────────────────────── 2026-05-28 16:2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 为持续推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逸昊金属”)非晶合金产业发展,逸昊金属在株洲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2025 年 11 月 7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投资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1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日、11 月 24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逸昊金属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名称: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232314010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刘守军 (五)注册资本:17,484.1748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七)住所: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村西旺工业区151号 (八)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模具、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 ;产销:粉末冶金制品;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de1a5fe-ed63-4cd2-8766-888483153c2d.PDF ─────────┬──────────────────────────────────────────────── 2026-05-14 19: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当天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刘守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刘守军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刘守军、李毅、曾超辉 刘守军 2 审计委员会 刘建秋、郑湘明、韦彦锦 刘建秋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湘明、刘建秋、李欣杰 郑湘明 4 提名委员会 李毅、郑湘明、陈小兰 李毅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卫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曾超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小兰女士 、李欣杰先生、莫洪波先生为副总经理,朱湘陵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文平先生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曾仕奇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6706020-c4ea-41fd-bbd4-667b8a47ccfc.PDF ─────────┬──────────────────────────────────────────────── 2026-05-14 19: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宜安科技”)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 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刘守军先生(董事长)、丁皓女士、韦彦锦先生、曾超辉先生、陈小兰女士 2、独立董事:刘建秋先生、郑湘明先生、李毅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李欣杰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刘守军先生(主任委员)、李毅先生、曾超辉先生 2、审计委员会:刘建秋先生(主任委员)、郑湘明先生、韦彦锦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湘明先生(主任委员)、刘建秋先生、李欣杰先生4、提名委员会:李毅先生(主任委员)、郑湘明先 生、陈小兰女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刘建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李卫荣先生 (二)常务副总经理:曾超辉先生 (三)副总经理:陈小兰女士、李欣杰先生、莫洪波先生、朱湘陵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朱湘陵先生 (五)财务总监:李文平先生 (六)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朱湘陵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朱湘陵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曾仕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电子邮箱:zhuxl@e-ande.com;zengsq@e-ande.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民利先生、项荣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民利先生、项荣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因任期届满,沈艳辉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生产总监,但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沈艳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许民利先生、项荣先生、沈艳辉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df7953e-9172-41ff-a1b3-a07a598c6abe.PDF ─────────┬──────────────────────────────────────────────── 2026-05-14 19: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年 4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李欣杰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欣杰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李欣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4c8648c-1a21-46ed-9293-0cfdbb5f78cc.PDF ─────────┬──────────────────────────────────────────────── 2026-05-14 19: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4 日 9:15 至 15:0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3 名,代表股份 189,578,3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45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股份187,76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19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名,代表股份1,810, 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1 名,代表股份1,810,4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2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和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 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守军先生、丁皓女士、韦彦锦先生、曾超辉先生、陈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9,839,401 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71,501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213%。 刘守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丁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548,78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0,882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28%。丁皓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3、选举韦彦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520,877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52,977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14%。韦彦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4、选举曾超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467,076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99,176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97%。曾超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选举陈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476,576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08,676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44%。陈小兰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建秋先生、郑湘明先生、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建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9,135,47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67,572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91%。 刘建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郑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507,226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39,326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74%。郑湘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选举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8,732,668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64,768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99%。李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三、法律意见书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8ea4d8c-de81-4587-b48b-79778376a156.PDF ─────────┬──────────────────────────────────────────────── 2026-05-14 19:00│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99e645e-d4c3-476e-a829-67b4165087d5.PDF ─────────┬──────────────────────────────────────────────── 2026-05-13 18:2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f15b73e-0be9-4bfd-91c6-54836e89dc81.PDF ─────────┬──────────────────────────────────────────────── 2026-05-13 18:20│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729655a-1768-472b-ba6e-cef9368e36c9.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 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 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cf37e5-1a9e-4d55-9778-2afb73b6ec42.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348cc5d-5c95-4a6c-80d0-e1315809e1fc.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b9c6bd2-11b8-439b-9d1c-679f737bb427.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bbb0f8-9353-4c62-aa5e-266cfeab3160.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的承诺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60ca54-34ee-4d57-b01d-33da2a136461.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5446302-2f8f-428f-9e49-f39320eea43d.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167c7cf-a045-4e74-ab31-115ba167d0b0.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acfa53e-fb0a-451f-b1e0-e0cc1b0ebdbc.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92b723d-f17d-4292-97b8-9d62b9165d32.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 │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 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 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29d4eaa-9629-4c6c-9971-6763f7d8ff7c.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 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 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坚持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 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预案经 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并制订周期内的《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 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报股东会 审议通过。 七、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7b3a450-b23c-418c-aec4-b419639de345.PDF ─────────┬──────────────────────────────────────────────── 2026-04-30 18: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 一、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 甲方(认购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2)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甲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询价,甲方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若乙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1)乙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07,127,0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其中,甲方同意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甲方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双方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 协议确定。 (2)若乙方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3)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甲方将继续参与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本次所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同比例的调整。 (4)甲方同意本次认购完成后,乙方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 (三)认购价款支付与股票交割 乙方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且乙方启动发行后,甲方应按照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具 体缴款日期(下称“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主承销商扣 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乙方应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本次发行认购价款的交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甲方按照乙方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价款后,乙方应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修改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并至公司 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认购方申请办理本次发 行的登记手续。 (四)限售期 甲方本次认购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 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本 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甲方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限售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五)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次发行获得乙方董事会、股东会 的批准;本次发行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 2、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所作的陈述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 重大遗漏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1)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5)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均 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乙方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 素的变化由乙方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甲方。 二、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f1a6b38-cfa7-4d67-9b5d-9940d5ebb6dd.PDF ─────────┬──────────────────────────────────────────────── 2026-04-27 16:37│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建秋) ─────────┴────────────────────────────────────────────────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建秋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921451-b026-4eeb-a070-8bded52db15c.PDF ─────────┬──────────────────────────────────────────────── 2026-04-27 16:37│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毅) ─────────┴────────────────────────────────────────────────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毅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438869-55e7-4e78-83d0-0c8e94adf6f2.PDF ─────────┬──────────────────────────────────────────────── 2026-04-27 16:37│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湘明) ─────────┴──────────────────────────────────────────────── 声明人郑湘明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fa91d4-7049-4e91-8f16-d93bc1d30a04.PDF ─────────┬──────────────────────────────────────────────── 2026-04-27 16:37│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湘明) ─────────┴────────────────────────────────────────────────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湘明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4efcf1-5cdb-4f89-8b5e-e11948f3e40a.PDF ─────────┬──────────────────────────────────────────────── 2026-04-27 16:37│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建秋)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建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bf349c-bf2a-432d-a3db-e52b1a4144b7.PDF ─────────┬──────────────────────────────────────────────── 2026-04-27 16:36│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56b5d3-96eb-493d-b578-8bba08ba425d.PDF ─────────┬──────────────────────────────────────────────── 2026-04-27 16:3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5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应选人数 5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守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丁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韦彦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曾超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陈小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应选人数 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建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湘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注:上述议案1、2均需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时间为:2026 年 5月 9日-2026 年 5 月 13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30;下午 13:30-17:00。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3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3662)。 (四)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 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联系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电子邮箱:eon@e-ande.com 邮编:523662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2898df-a5ae-4819-aa6d-898a5b0d6b08.PDF ─────────┬──────────────────────────────────────────────── 2026-04-27 16:3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根据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本人李毅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李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41d42c-86a6-43dd-bc48-9e4fd9f49416.PDF ─────────┬──────────────────────────────────────────────── 2026-04-27 16:3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毅) ─────────┴──────────────────────────────────────────────── 声明人李毅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d70454-86d1-4758-af14-c18342f559ff.PDF ─────────┬──────────────────────────────────────────────── 2026-04-27 16:32│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宜安科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守军先生、 丁皓女士、韦彦锦先生、曾超辉先生及陈小兰女士(上述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选举表决。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正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建秋先生、郑湘明先生及李毅先生(上述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刘建秋先生、郑湘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刘建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选举表决。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郑湘明 先生及李毅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其中,刘建秋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9年4月18日 止。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许民利先生及项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民利先生、项荣先生 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42bd05-1b70-476c-b7ab-2409de63290c.PDF ─────────┬──────────────────────────────────────────────── 2026-04-23 16: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2025 年 4月 18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5 年 5 月 12 日,公 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5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现将 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6 年 4月 22 日至 2027 年 3月 26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 74,800 万元授信额度。 二、备查文件 (一)《授信额度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0a2307f-a56d-4560-b1a7-7d07e8b239d7.PDF ─────────┬──────────────────────────────────────────────── 2026-04-22 19:16│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ce9858d-1d2b-4f80-8991-cffccc4e628f.PDF ─────────┬──────────────────────────────────────────────── 2026-04-22 19:16│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6cf9314-56d8-44c2-94a7-416fabe0e6c8.PDF ─────────┬──────────────────────────────────────────────── 2026-04-22 19:16│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72fb3c-6ed3-40c1-a426-42182dca6ce3.PDF ─────────┬──────────────────────────────────────────────── 2026-04-22 19:16│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2162a0-e4a4-4384-b0d3-25b38735ec4b.PDF ─────────┬──────────────────────────────────────────────── 2026-04-22 19:15│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号 金运大厦 B座 13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4100001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 科技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宜安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宜安科技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fa25d1e-b5cc-4848-a3ad-c5de0b314499.PDF ─────────┬──────────────────────────────────────────────── 2026-04-22 19:15│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2026 年度预计与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刘守军、丁皓、韦彦锦回避表决此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劳务服务 株洲市人才发展 劳务服 以市场价 75.00 67.14 384.78 集团有限公司 务 格为依 据,交易 双方协商 定价 合计 75.00 67.14 384.78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比例(%) 差异(%) 劳务服务 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 劳务服 384.78 400.00 100.00 3.81 有限公司 务 合计 384.78 400.00 100.00 3.8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姝 注册资本:3,614.55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 268 号国投大厦 8栋 821-833 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承接档案 服务外包;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互联网数据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该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099 万元,净资产 3,604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556 万元, 净利润-43 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委派人员,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 且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 签署等事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遵循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ced4f6-1e8a-4c22-903c-10a0c5a19bbd.PDF ─────────┬──────────────────────────────────────────────── 2026-04-22 19:15│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8928a7-5240-42f7-a444-fe1d25538403.PDF ─────────┬──────────────────────────────────────────────── 2026-04-22 19:15│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fb972a4-ee25-4553-8f18-e57f07a403d6.PDF ─────────┬──────────────────────────────────────────────── 2026-04-22 19:15│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7d5397e-1528-4cdd-9b9f-314cdea59d75.PDF ─────────┬──────────────────────────────────────────────── 2026-04-22 19:1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5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 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至 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 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 √ 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 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 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 务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 值业务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 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 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注: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民利先生、刘建秋先生、项荣先生及郑湘明先生分别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30;下午 13:30-17:00。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3662)。 (四)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 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联系电话:0769-87387777 传真:0769-87367777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电子邮箱:eon@e-ande.com 邮编:523662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9a007f-9347-417a-864e-3977d3de3494.PDF ─────────┬──────────────────────────────────────────────── 2026-04-22 19:1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刘建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刘建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341e5d-32d3-4494-a7a1-82faf34d51e8.PDF ─────────┬──────────────────────────────────────────────── 2026-04-22 19:1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许民利)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独立董事(许民利)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f5278f-2757-49b9-9094-d236d5e7de2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宜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9979.PDF ─────────┬──────────────────────────────────────────────── 2026-04-23│宜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9988.PDF ─────────┬──────────────────────────────────────────────── 2025-10-24│宜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024.PDF ─────────┬──────────────────────────────────────────────── 2025-08-29│宜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498.PDF ─────────┬──────────────────────────────────────────────── 2025-04-25│宜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791.PDF ─────────┬──────────────────────────────────────────────── 2025-04-22│宜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762.PDF ─────────┬──────────────────────────────────────────────── 2024-10-26│宜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313.PDF ─────────┬──────────────────────────────────────────────── 2024-08-28│宜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235.PDF ─────────┬──────────────────────────────────────────────── 2024-04-25│宜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343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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