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28 宜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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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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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f6f96f3-77db-4778-b366-96e167138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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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8:10│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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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名称、法定代表
人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有关
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成都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成都宜安科技有限公司
司
法定代表 栾崚 吴湘国
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事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
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
的 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摩托
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 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经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照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劳动保护
。 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
(一)名称:成都宜安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DXKG6M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吴湘国
(五)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六)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七)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8楼808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
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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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39│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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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宜安实业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4年 2月 27日至 3 月 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962.6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942%。现将其减持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万股) 股本的比
例(%)
宜安实业 大宗交易 2024年 2 月 27日 4.94 962.60 1.3942%
至 3月 29日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湾仔菲林明道 8号大同大厦 9楼 906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2 月 27日至 3 月 29日
股票简称 宜安科技 股票代码 30032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962.60 1.394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不适用
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622.70 6.6955% 3,660.10 5.30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2.70 6.6955% 3,660.10 5.3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根据有关规定,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二)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c25a7792-1976-4952-843a-82149a580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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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39│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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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宜安科技
股票代码:300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菲林明道 8 号大同大厦 9 楼 906 室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菲林明道 8 号大同大厦 9 楼 906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莞
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宜安科技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释 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动 指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宜安科技/公司 指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宜安实业 指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宜安实业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4年 3月 4 日
至 3月 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1264%。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菲林明道 8号大同大厦 9楼 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李扬德
注册资本 100万港币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 投资
成立日期 1984年 10 月 23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 李扬德(持股 99.999%)、曾卫初(持股 0.001%)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现任职务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李扬德 男 中国香港 否 董事、公司秘书
曾卫初 男 中国香港 否 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264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宜安实业 大宗交易 2024年 3 月 4日 4.78 208 0.301264%
至 3月 29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宜安科技股份为3,660.10万股,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5.30123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宜安科技股份为3,452.10万股,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74%,不再是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宜安实业 大宗交易 2023年 10 月 24日 5.64 1,380 1.9988%
2024年 2 月 27日 4.94 962.60 1.3942%
至 3月 29日
合计 2,342.60 3.393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李扬德
2024年 4 月 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宜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9ead98d0-1586-4f62-b612-59e06c5be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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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38│宜安科技(300328):宜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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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452.10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7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的股东。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
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宜安实业于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1264%,导致宜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 (万股) 股本的比
例(%)
宜安实业 大宗交易 2024年 3 月 4日 4.78 208 0.301264%
至 3月 29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性质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 本比例(%)
宜安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3,660.10 5.301238% 3,452.10 4.999974%
其中:无限售 3,660.10 5.301238% 3,452.10 4.999974%
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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