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30 计通退 更新日期:2023-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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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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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 月 28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3 年 5月 24日被摘牌。
2023年 4 月 20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
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
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330
3.证券简称:计通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年 4 月 20日
5.摘牌日期:2023年 5 月 24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3年 4 月 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
33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显示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
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可能导致你公司 2015年度至 2018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8 月 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显示,经查明,你
公司 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
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后,你公司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79
.43 万元、-1,811.77万元。鉴于你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2,894.72万元,你公司 2015 年
度至 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已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号)第二条,《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你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5.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3年 5 月 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
决定书》(〔2023〕2 号),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上海华
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
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公司将尽快
与海通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
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
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
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
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
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
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
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 公 司 聘 请 的 主 办 券 商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网 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 2777 弄 9 号
3.咨询电话:021-31016917
4.传真:021-31016909
5.电子邮箱:hhjt@huahongjt.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5-23/745003ab-0e18-4e13-91a8-22f45c5fd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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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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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2.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23 年 5 月 23 日)是最后 1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
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7.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复核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
局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计通退
2.证券代码:300330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
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
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
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
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
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
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5-22/cb3f23ae-44db-4e0c-a49c-3e221ae1b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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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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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 年 5月 23 日。
2.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23 年 5 月 22 日)是第 14 个交易日,剩余 1 个交易日,交
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计通退
2.证券代码:300330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月 28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
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
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
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
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5-19/94114c0f-a669-4dc6-be50-603afc471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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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拟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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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
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
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鉴于此,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
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包括向中国
结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等。公司将尽快与海通证券完成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签署,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
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拟聘请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921X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5-22/68c789e8-6e32-44d4-b25f-b3ff68bb1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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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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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2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3 年 5月 23 日。
2.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是第 13 个交易日,剩余 2 个交易日,交
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5.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计通退
2.证券代码:300330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4月 28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
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
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2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7.12 条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
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
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2.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5-18/96101f20-6b97-40f5-b3fa-7caf932e4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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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0:00│计通退(300330):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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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
〔2023〕第 4号),深交所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3〕2 号),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3〕337 号)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3〕2 号)的内容如下:
一、本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本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认定,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2〕14 号)显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可能导致
公司 2015 年度至2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显示,经查明,公
司 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应的审
计报告显示,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 2017、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79.43
万元、-1,811.77 万元。鉴于公司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361.48 万元、-2,894.72 万元,公司 2015 年度至 2
018 年度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实际已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2 号)第二条,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5.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申请人申请复核的诉求及理由
申请人向本所申请复核,申请撤销本所作出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
〕337号)。其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众多中小投资者认为公司已持续三年盈利,不触及现行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应
适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中的退市规定,不对公司作出退市决定。类似案例南纺股份(600250)进行会
计差错更正后连续多年亏损,但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原因,未被作出退市决定。
二是公司全力配合调查,积极改正错误。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协调人员接受约见谈话,未对调
查设置任何障碍;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公司及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积极改正错误。
三是公司经营质量逐年改善。公司业绩持续向好,未来将继续推进各项业务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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