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32 天壕能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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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8 │天壕能源(300332):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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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天壕能源(3003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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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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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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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天壕能源(30033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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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天壕能源(30033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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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天壕能源(30033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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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天壕能源(30033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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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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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天壕能源(30033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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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18│天壕能源(300332):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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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
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作涛、刘彦山、汪芳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4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作涛、刘彦山、汪芳敏:
经查,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投资集团)代你公司的子/分公司向其上游供应商支付燃气采
购款,你公司短期内向天壕投资集团归还前述代垫款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的
规定。陈作涛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彦山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汪芳敏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四条的规定,并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
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
法规的学习,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杜绝违法违规交易,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
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6 年 1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67e7f7-87e4-4723-bb7c-0a3423a95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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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天壕能源(3003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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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9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B座22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2)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19日上午11: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B座22A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0。(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B座22A
邮 编:100020
电 话: 010-62211992
传 真:010-62213992
邮 箱:ir@thny.cc
联系人:汪芳敏、边娜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a72a6d-7ec1-4878-8ede-611918856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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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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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0c1a65-fb50-4427-ad42-4b113f312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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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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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30033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db6aa9-c622-4f33-a22a-3262f9269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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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天壕能源(30033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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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30033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28f3e1-d684-4b89-9a3f-6e543e21b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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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天壕能源(30033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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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90,446.57 元,公
司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105,008,574.36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0,267,078.0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69
6,167.93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711,511,244.62 元。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资本开支计划,为保障公司现金流
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8,662,768.0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29,216,908.57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0,290,446.57 124,811,017.33 240,018,924.6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1,190,637.27 24,195,033.31 26,768,374.29
营业收入(元) 2,570,163,149.85 3,843,866,824.91 4,521,982,780.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05,008,574.3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11,511,244.6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8,662,768.0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216,908.57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8,179,831.8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7,879,676.5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2,154,044.8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7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
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资本开支计划等因素提出,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5cacde-302f-4b6a-b553-21043c1bcb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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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天壕能源(30033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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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491f70-cac9-4909-bcac-93acb0654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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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天壕能源(30033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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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九条,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行跟踪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和措施,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内部监督和审
计工作;
(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位董事组成,包括:潘红波(独立董事)、郭敏(独立董事)、崔凯(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潘红波先生,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潘红波,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
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专业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株洲华锐精密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至 2025年 12月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 7月至 2024年 6月任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敏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1987 年 7月至 1999 年 12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
院讲师;2000 年 1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教授;2016年 6月至 2022年 8月任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9月至今任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2020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崔凯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聘教授、党
委委员、基础法学系主任、湖北行政复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
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从事企业法律风
险研判、企业合规研究十余年。为湖北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武汉市法学法律人才库首批入库人员。2023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举行 6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按时参加了各次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关公司审计、合规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
面的议案。
审议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年 4月 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报
出<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年 5月 23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 8月 1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025年 9月 1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2025年 10月 21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 11月 2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
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对其 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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