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34 津膜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19:07 │津膜科技(3003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6 19:07 │津膜科技(3003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5:46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0 18:50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公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公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天津膜绿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1-2月审计报告 │
├─────────┼──────────────────────────────────────────────┤
│2025-06-05 20:39 │津膜科技(300334):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2025-06-16 19:07│津膜科技(3003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
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地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6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本次股东会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6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范宁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16 日 9:15
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膜天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截至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3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合计125,832,800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41.6575%。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 人,所代表股份共计 71,420,0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6439 %。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54,412,7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136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89人,代表股份1,648,6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458%。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
股;通过网络投票89人,代表股份1,648,675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
(控股股东航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含)以上通过。其余议案
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含)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已经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共3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审议《关于拟变更 现场投票情况 71,420,025 0 0
公司名称、经营范 网络投票情况 54,031,275 309,900 71,600
围并修订<公司章 合计 125,451,300 309,900 71,600
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67,175 309,900 71,600
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审议《关于拟受让 现场投票情况 47,460 0 0
膜材料母基金合伙 网络投票情况 54,010,575 330,600 71,600
份额暨构成关联共 合计 54,058,035 330,600 71,600
同出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46,475 330,600 71,600
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审议《关于全资子 现场投票情况 71,420,025 0 0
公司河北津膜引入 网络投票情况 54,025,575 330,500 56,700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合计 125,445,600 330,500 56,700
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261,475 330,500 56,700
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01d1fb0d-4a49-4806-ae11-1d28a31356ac.PDF
─────────┬────────────────────────────────────────────────
2025-06-16 19:07│津膜科技(3003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2025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3.63%股份的股东航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天津膜天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航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将《关
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
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5日以
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052),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2025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宁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9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8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1.6575%。
其中: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71,420,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3.6439
%;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1 人,代表股份 54,412,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8
.0136%。
2)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长丹律师、包瑞雪律师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 125,4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8%;反对3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3%;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69%。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 1,26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02%;反
对 3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69%;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含)以上通过。(控股股
东航膜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4,058,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15%;反对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 1,246,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47%;反
对 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25%;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 125,4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3%;反对3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6%;弃权 5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51%。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 1,261,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145%;反
对 3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64%;弃权 5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9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长丹律师、包瑞雪律师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长丹律师、包瑞雪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4b1e56c8-9c81-4bbc-8ca0-3466553b9e02.PDF
─────────┬────────────────────────────────────────────────
2025-06-13 15:46│津膜科技(3003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再次公告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
司决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16日上午 9:15-
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2025年6月16日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6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受让膜材料母基金合伙份 √
额暨构成关联共同出资的议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膜引入投 √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含)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