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37 银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1 16:46 │银邦股份(300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4-16 16:11 │银邦股份(3003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6 16:11 │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国盛证券关于银邦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4-16 16:10 │银邦股份(300337):苏公W[2026]E1096号银邦股份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
─────────┬────────────────────────────────────────────────
2026-04-21 16:46│银邦股份(300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前期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淮北市公用事业
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219,356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38,712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淮北市公
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70,000 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 5.80%,触及 1%整数倍,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滨河路 5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月 17 日-2026 年 4月 20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 年 4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2,110,000 股;
2026 年 4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2,960,000 股;
减持后持股比例为 5.80%。
股票简称 银邦股份 股票代码 300337
变动类型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A 股 5,070,000 0.61
合计 5,070,000 0.6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714,700 6.41 47,644,700 5.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714,700 6.41 47,644,700 5.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
划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的计划范围
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的计划范
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2、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18d6a6b-f79e-47e2-a1ed-9cf1afb9b03b.PDF
─────────┬────────────────────────────────────────────────
2026-04-16 16:11│银邦股份(3003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银邦股份(30033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6bb4ea2-3744-4ad4-a726-b9833ed03e16.PDF
─────────┬────────────────────────────────────────────────
2026-04-16 16:11│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5ab4049-2d98-4000-bd94-2b64e6877f83.PDF
─────────┬────────────────────────────────────────────────
2026-04-16 16:10│银邦股份(300337):国盛证券关于银邦股份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银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逸驰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是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次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7月 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
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无 不适用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无 不适用
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1.关于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9e83ea1-0a0b-42ca-82bc-434a173509e3.PDF
─────────┬────────────────────────────────────────────────
2026-04-16 16:10│银邦股份(300337):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银邦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铝锭,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为了尽可能规避和管理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铝商品
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稳
定。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品种:铝锭
(二)业务规模: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有效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个月内。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
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
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资金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客户违约风险:铝价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
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内审部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检查和监督,控制风险。
(四)如果客户在铝价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维护公司生产
经营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9364000-73fe-414f-9c7d-238a68f10c73.PDF
─────────┬────────────────────────────────────────────────
2026-04-16 16:10│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银邦股份(30033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d817fee-d941-40d7-ba88-665fa8dc8262.PDF
─────────┬────────────────────────────────────────────────
2026-04-16 16:10│银邦股份(300337):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邦股份”)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
担保。
1、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安徽新能源”)和控股子
公司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天翔”)。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担保范围: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
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4、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5、担保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6、在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在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不再需要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序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截至本 预计2026 担保额度 是否关
号 保 持股比 方最近 公告日 年度担保 占上市公 联担保
方 例 一期资 实际担 额度(万 司最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