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37 银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4 15:44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9 17:46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7 19:00 │银邦股份(30033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04 18:12 │银邦股份(30033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邦股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9-03 15:50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9-01 17:27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
│ │公告 │
├─────────┼──────────────────────────────────────────────┤
│2025-08-29 16:20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8 16:13 │银邦股份(30033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16:13 │银邦股份(30033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16:12 │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5-09-24 15:44│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邦安徽新能源”)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与该银行签
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银邦安徽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 本次担 剩余可 已审议 本次担 是否
最近一期 保前担 担保 保后担 用担保 的担保 保后担 关联
资产负债 保余额 金额 保余额 额度 额度 保余额 担保
率 占上市
公司最
近一期
经审计
净资产
比例
银邦安徽 83.72% 124,000 9,000 133,000 62,000 195,000 79.56% 否
新能源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 年 9月 29 日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3、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朱庄路以南、唐山路以东
4、法定代表人:沈健生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公司的关系:银邦安徽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75,372.95 190,818.53
负债总额 59,886.29 159,755.57
净资产 15,486.66 31,062.95
营业收入 0.35 152,448.05
净利润 -513.35 1,576.30
8、银邦安徽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9,000万元
5、被担保的主合同:HTZ340640000LDZJ2025N015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
(一)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
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陆仟万元整。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
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
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8、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9、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79.56%,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d74e5e8-0737-4905-ba31-f30a1394b79e.PDF
─────────┬────────────────────────────────────────────────
2025-09-19 17:46│银邦股份(300337):银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邦安徽新能源”)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银邦安徽新能源与该银行签订的主
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银邦安徽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 剩余可 已审议 本次担 是否
最近一期 保前担 保金额 保后担 用担保 的担保 保后担 关联
资产负债 保余额 保余额 额度 额度 保余额 担保
率 占上市
公司最
近一期
经审计
净资产
比例
银邦安徽 83.72% 104,000 20,000 124,000 71,000 195,000 74.17% 否
新能源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 年 9月 29 日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3、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朱庄路以南、唐山路以东
4、法定代表人:沈健生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公司的关系:银邦安徽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75,372.95 190,818.53
负债总额 59,886.29 159,755.57
净资产 15,486.66 31,062.95
营业收入 0.35 152,448.05
净利润 -513.35 1,576.30
8、银邦安徽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1、保证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银邦(安徽)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支)行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0万元
5、被担保的主合同:Z2538BA15691927、Z2538LN15689984、Z2538LN15689170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9、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
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74.17%,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6207d3bd-b990-4937-8fc3-306dc899b822.PDF
─────────┬────────────────────────────────────────────────
2025-09-17 19:00│银邦股份(30033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115,252,7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02%)的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657,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21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38,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
科技”)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 115,252,784 股 14.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新邦科技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协议受让方式所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计划占 减持方式
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锡新邦科技有 不 超 过 8,219,200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
限公司 股 易
无锡新邦科技有 不超过 16,438,400 不超过 2% 大宗交易
限公司 股
4. 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1
7 日至 2026 年 1月 16 日)。
6. 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邦科技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新邦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新邦科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77c4e97a-ad53-4d4a-8f2c-c5a89dfa5393.PDF
─────────┬────────────────────────────────────────────────
2025-09-04 18:12│银邦股份(30033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邦股份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银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逸驰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是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0次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