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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0(科恒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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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40 科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02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9 19:20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 ├─────────┼──────────────────────────────────────────────┤ │2026-06-29 19:20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9 19:20 │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9 19:18 │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6 17:58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5 15:48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项目拟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 ├─────────┼──────────────────────────────────────────────┤ │2026-06-17 19:42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5 16:42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2 18:36 │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0 18:0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原告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杰创”)提出上诉,二审待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浩能”)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154,317,382.45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 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渝 01民终 8266号】及上诉人( 原审原告)《民事上诉状》,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公司披露了根据四川长 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能源”)的公告信息,长虹能源的控股孙公司四川杰创作为原告于2023年 12月 11日向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浩能提起了诉讼。 2024年 1月 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应诉通知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等相关诉讼材料的事项。 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披露了 2024 年 2 月 5日双方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管辖异议进行了听证,法院审理了管辖异议过程中的事项。 2024年 3月 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 3月 15 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 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披露了四川杰创不 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 的事项。 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 5月 1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川民辖终 17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 持原裁定,即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5年 6月 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公司披露了收到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 6月 14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辖 41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 07民初 62号民事裁定,本案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公 司披露了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6 年 6 月 8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 民初22142号】的事项, 该《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四川杰创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四川杰创负担。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圳浩能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渝01民终 8266号】及上诉人(原审原告)《民事上诉 状》,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杰创不服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 0192 民初 22142号《民事判决书》,在法 定上诉期限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定于 2026年 7月 15日开庭审理。《民事上诉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依法裁定撤销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5)渝 0192民初 22142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 部诉讼请求(即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 5,731,000 元、赔偿损失 146,980,889.45 元,并承担上诉人为维权产生的公证 费 853,493 元、鉴定费 402,000 元、律师费 302,000 元、审计费 48,000元); 2、准许上诉人就案涉涂布机质量、设备缺陷与电池自放电故障之间的因果关系提起的司法鉴定申请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损失司法 会计鉴定申请; 3、本案一、二审案件诉讼费和二审司法鉴定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6月 29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前 期已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四川杰创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 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前期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 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待判决、部分案件尚在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渝 01 民终8266号】; 2、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上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2ea34ca-0b89-4a6d-a7bb-58e3afeaca1b.PDF ─────────┬──────────────────────────────────────────────── 2026-06-29 19:20│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唐芬女士的辞任报告。唐芬女士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唐芬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唐芬女士的辞任会导致公司审 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一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前,唐芬女士将继续履行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唐芬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4年 8月 28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 2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辞去上述职务后,唐芬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唐芬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7dfd852-e33b-475d-92ec-6e96c68804a1.PDF ─────────┬──────────────────────────────────────────────── 2026-06-29 19:20│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8.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1.75%。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年 2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6年 4月 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 大诉讼及公司、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年 5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 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2026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2026年 6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6)、2026年 6月 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涉及累 计诉讼、仲裁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 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 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 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6969b3f-453b-42b8-a5d0-1195fb1b57bd.PDF ─────────┬──────────────────────────────────────────────── 2026-06-29 19:20│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恩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6,696,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37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56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63%;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6,126,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1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940,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3.971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7%;反对35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19%;反对351,004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2%;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周奋律师、王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63512dd-8d72-4312-824c-041115210f06.PDF ─────────┬──────────────────────────────────────────────── 2026-06-29 19:18│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 深圳市 福田区 彩田路 7006号深科技城 A座 19-21层19th-21st Floor, Tower A, KAIFA PLAZA, No. 7006, Caitian Roa 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中国 深圳市 福田区 彩田路 7006号深科技城 A座 19-21层 19th-21st Floor, Tower A, KAIFA PLAZA, No. 7006, Caitian Road,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 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以下假设:(1)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信息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2)公司已经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书面文件及其复印件、打印件、 扫描件,书面文件的签字及盖章均真实,所有复印件、打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 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鉴于此,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江门市 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股东会通知》中有关本次股东会会 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科恒股份 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 东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139人,代表股份共计 76,696,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375%。 (1)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6 年 6月 22日下午交易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共 10,56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63%。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 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35人,代表股份 66,126,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012%。 (3)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135人,代表股份10,940,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71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 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3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7%;反对 35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7%;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19%;反对 351,00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2%;弃权 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壹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0ed19ef-04ea-457c-91b0-8e9c598657f6.PDF ─────────┬──────────────────────────────────────────────── 2026-06-26 17:58│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 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期限为1年。根据2025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本次综合授信的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3965b0a-9d04-4d08-81d8-f7013e1e3151.PDF ─────────┬──────────────────────────────────────────────── 2026-06-25 15:48│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项目拟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完成了 2025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公示工作,公示期现已结束。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重要参与单位完成的“高比能高功率锂离子电池层状氧化 物正极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主导单位完成的“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电极高效高精 挤压涂布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均列入 2025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名单,拟均授予“2025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 科技 进步奖二等奖”。 一、项目核心情况说明 (一)高比能高功率锂离子电池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本项目聚焦于无人机、启停电源、电动工具、快充智能 穿戴设备、户外装备及耐极低温运动器械等严苛工况需求的应用场景,通过校企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动的合作模式,在大功率充放 电、宽温域适配、材料制备一致性和稳定性、电芯设计、电解液匹配等多元化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有效解决了行业普遍存在的电 芯大倍率循环衰减快、低温性能劣化严重、高温稳定性差、量产一致性不足、安全可靠性偏低等关键技术瓶颈。在正极材料行业多集 中于高比能、长寿命技术迭代的背景下,本项目成功拓宽了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在高倍率市场的应用边界,为兼顾高比能、高倍率特 性材料的研发创新、规模化生产、终端应用提供了产业化经验。 (二)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电极高效高精挤压涂布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聚焦于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向超宽幅化、高速化、高精度化方向发展的需求,在宽幅均匀涂布工艺、长距离稳定悬浮干燥 、长程智能联动精确调控等核心技术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本项目通过研发新型宽幅涂覆模头、新型悬浮风嘴、在线检测与闭环控制 等核心组件与工艺,解决了大容量锂电池极片制造中涂布一致性、基材悬浮稳定性及过程控制精度等长期困扰行业的难题。 二、本次拟获奖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入选拟奖名单,是对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深耕新能源正极材料与智能装备研发领域综合实力的肯定和认可,有 助于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影响力,对未来业务的拓展、市场深耕及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后续,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落实既定技术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科技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持续深耕行业,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与制 造,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本次项目仅处于拟奖公示完成阶段,尚未取得正式授奖文件;且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2025 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 科技进步奖拟奖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c39a83-1526-4633-a567-5069d0b44ea5.PDF ─────────┬──────────────────────────────────────────────── 2026-06-17 19:4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浩能”)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鈊渝”)应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和质保金 36,5 45,00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646,1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鈊渝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质保金及违约金,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内上诉。鉴于本案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于近日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 806号】,现 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深圳浩能与重庆鈊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 年 7 月,深圳浩能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 0192 民初 806 号】。法院认 为,另案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因案涉设备质量问题起诉深圳浩能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尚未审结,且其审理结果对本案有影响 ,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74)。 2026 年 6 月,深圳浩能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的 《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 民初 22142号】,法院判决驳回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浩能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 806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重庆鈊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与质保金合计 36,545,000.00元; (二)重庆鈊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浩能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 36,545,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9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且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646,100.00元); (三)驳回深圳浩能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重庆鈊渝负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6月 15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前 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深圳浩能诉重庆鈊渝买卖合同纠纷案对公司影响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鈊渝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质保金及违约金,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内上诉。鉴于本案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次累计非重大诉讼案件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已收到被告退还的保证金,案件已撤诉结案。公司将根据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按账龄计提 的坏账准备,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 806号】; 2、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6)闽 0212民初 329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9ce0736-ceda-4fd6-8959-7465e91e95cf.PDF ─────────┬──────────────────────────────────────────────── 2026-06-15 16:4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腾”)应向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924,240元、律师费 30,000元及相关借款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鉴于《民事判决书 》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待原审被告方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原审被告实际履行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7民终 2257号】,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026年 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 0704民初 5432号】,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由被告深圳联腾向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律师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 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6年 5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6) 粤 07民终 2257号】,原审被告深圳联腾不服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7民终 2257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76,072.01元(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6月 9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新增仲裁事项 1项,涉案金额约 1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1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 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 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终审)对公司影响 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鉴于《民事判决书 》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待原审被告方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原审被告实际履行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将继续通过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7民终225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00d6c01-eb33-4dc4-8e5d-8e67b2c2021a.PDF ─────────┬──────────────────────────────────────────────── 2026-06-12 18:36│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并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 14点 30分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 本次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5d4bdce-bc9b-43e2-b5ef-8d8230ffa863.PDF ─────────┬──────────────────────────────────────────────── 2026-06-12 18:34│科恒股份(3003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 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长远健康发展的原则,薪酬管理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适应,体现公司的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 实现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2)按绩取酬的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应与公司业绩和规模相符,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保持其薪酬的市 场竞争力; (3)绩效导向的原则,将绩效表现和薪酬挂钩,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 (4)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适应; (5)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发放应与考核结果及激励机制挂钩。第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资与效 益联动,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统筹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与员工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在当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确定。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若公司发 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前置研究机构,听取、研究讨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八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 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 、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计发原则以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 为依据,根据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第十条 公司应参照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并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薪酬范围。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薪酬标准执行,均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实行津贴 制,按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以及各岗位人员的胜任能力,明确年度薪酬标准、依据 及构成。每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并在公司年度报 告中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结合同行业、同 地区的薪酬水平作适当优化、调整。 2、绩效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的具体适用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及实施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 方案及实施标准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和审议。 4、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经营利润改善强相关的其他激励,旨在激励各事业部及公司显著改善年度财务表现(如扭亏为盈 或净利润显著增长),具体方案及实施标准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 标和年度经营目标,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 进一步发展需要,可以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调整或职责变 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报董事会批准。调整结果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表 现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如公司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业绩完成值低于上一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原则上应下降或不增长。公司当 年新增亏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原则上应根据亏损程度相应下降。公司亏损严重或接受公共资金纾困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从严控制。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年薪未相 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对属于行业内“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考 同类可比市场薪酬价位较高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 第十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对应年度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 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与废止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09abdaa-46bf-461b-922f-63b873655918.PDF ─────────┬──────────────────────────────────────────────── 2026-06-12 18:33│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 14:30召开 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科恒股份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6月 26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段本利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d0580c7-5f80-4628-9ed7-24f6e1762e3a.PDF ─────────┬──────────────────────────────────────────────── 2026-06-09 17:50│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浩能”)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154,317,382.45元1。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鉴于本案目 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 会计处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与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杰创”)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 22142号】,现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公司披露了根据四川长 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能源”)的公告信息,长虹能源的控股孙公司四川杰创作为原告于2023年 12月 11日向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浩能提起了诉讼。 1 诉讼中,四川杰创变更诉讼请求,涉案的金额由 169,621,641.92元变更至 154,317,382.45元。2024年 1月 11日,公司发布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应诉 通知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等相关诉讼材料的事项。 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披露了 2024 年 2 月 5日双方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管辖异议进行了听证,法院审理了管辖异议过程中的事项。 2024年 3月 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 3月 15 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 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4年 3月 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披露了四川杰创不 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 07民初 62号】,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 的事项。 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披露了收到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 5月 1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川民辖终 17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 持原裁定,即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5年 6月 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公司披露了收到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 6月 14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辖 41号】的事项,该《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 07民初 62号民事裁定,本案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 22142号】。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889,908元,由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5月 12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前 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四川杰创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案对公司影响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鉴于本案目 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 会计处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 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 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待判决、部分案件尚在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 0192民初2214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a60fcbe-b522-4d55-8477-9fcd9512c2a7.PDF ─────────┬──────────────────────────────────────────────── 2026-05-15 20:12│科恒股份(3003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科恒股份(3003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e028981-8dde-441e-b153-981488b01362.PDF ─────────┬──────────────────────────────────────────────── 2026-05-15 20:1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公告 ─────────┴────────────────────────────────────────────────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ac85f58-5bd2-484f-a939-f4c4c481a9de.PDF ─────────┬──────────────────────────────────────────────── 2026-05-13 18:4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1月 22日披露了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黄英强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 13日至 / 0 0.0000 2026年 5月 12日 范 江 集中竞价 2026年 2月 13日至 / 0 0.0000 2026年 5月 12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东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姓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黄英强 合计持有股份 8,960 0.0033 8,960 0.0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0 0.0008 2,240 0.0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20 0.0024 6,720 0.0024 范 江 合计持有股份 25,560 0.0093 25,560 0.00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0 0.0023 6,390 0.0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70 0.0070 19,170 0.007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 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黄英强先生、副总裁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3840d44-e425-4302-9493-99c5b393c95d.PDF ─────────┬──────────────────────────────────────────────── 2026-05-12 17:4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被告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腾”)提出上诉,二审待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深圳联腾应向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2,924,240 元、 律师费 30,000 元及相关借款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粤 07民终 2257号)】,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026年 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 0704民初 5432号】,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由被告深圳联腾向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律师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 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深圳联腾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深圳联腾不服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5)粤 0704民初 543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民事上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一):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莫业文 (二)诉讼请求 1、撤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25)粤 0704民初 543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四项判项; 2、依法改判,在确认被上诉人债权总额的前提下,准许上诉人通过以其经具有证券资质评估机构评估的自有资产抵偿债务的方 式履行清偿义务,资产价值不足以清偿部分由上诉人以现金补足;或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以查明并落实《还款协议》约定的资 产抵债履行方式;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4月 24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3项,涉案金额约 95.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11%。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 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 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公司与深圳联腾、莫业文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审被告提起上诉)对公司影响 本案件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深圳联腾的相关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债权申报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 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 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被告已破产清算,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粤 07民终2257号)】; 2、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上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fe6e1da-08a0-40f2-839f-180fdd1a3ac5.PDF ─────────┬──────────────────────────────────────────────── 2026-04-30 16:4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朱小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 小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小超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朱小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5102201-e971-4cfc-a2a1-72cadb7ff492.PDF ─────────┬──────────────────────────────────────────────── 2026-04-29 19:12│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恩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9,909,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03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2,92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29%;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6,980,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109%;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980,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4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9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3%;反对283,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3%;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53%;反对283,1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37%;弃权1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510,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8%;反对26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4%;弃权1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769%;反对268,8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4%;弃权1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9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4%;反对28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3%;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72%;反对283,9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8%;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65,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0%;反对306,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0%;弃权1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62%;反对306,8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1%;弃权1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4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9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9%;反对28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6%;弃权1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6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573%;反对280,1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83%;弃权1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13,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85%;反对332,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6%;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8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21%;反对332,13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48%;弃权1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周奋律师、王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5089f5-34d1-478f-a941-aa84d32cacf7.PDF ─────────┬──────────────────────────────────────────────── 2026-04-29 19:12│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56adf2-67ad-4b72-879a-013ff770f085.PDF ─────────┬──────────────────────────────────────────────── 2026-04-26 15:56│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8e5dbaf-37c6-4a5c-92a2-ad15ef48583a.PDF ─────────┬──────────────────────────────────────────────── 2026-04-26 15:56│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并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f7a4b5-9a0a-44dd-a863-816d99adcfed.PDF ─────────┬──────────────────────────────────────────────── 2026-04-26 15:5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3,099.4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计提资产减 情况说明 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42.25 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78.15 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8.8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3,036.17 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2.46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损失准备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9.60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损失准备 合计 3,099.41 /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3,099.41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099.4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稳健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 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 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50e5cca-4f82-4e01-a52f-df37a0e9e92d.PDF ─────────┬──────────────────────────────────────────────── 2026-04-26 15:5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公司、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浩能”)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17,545,502.3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如原告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十日内上诉。鉴于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903民初 5958号之一】,现将诉讼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903民初 5958号之一】,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6年 2月 2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1项,涉案金额约 71.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8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 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 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江苏普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浩能买卖合同纠纷案对公司影响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如原告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鉴于目前尚处于上诉 期内,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 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 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在执行中,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903民初 5958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6059f6-5387-44bd-a627-ed5946360191.PDF ─────────┬──────────────────────────────────────────────── 2026-04-23 19:03│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 ─────────┴────────────────────────────────────────────────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c64645d-57d9-4370-9c22-9e83336389ce.PDF ─────────┬──────────────────────────────────────────────── 2026-04-23 19:03│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3a110f1-80e1-408f-9cde-eb3dd8844870.PDF ─────────┬──────────────────────────────────────────────── 2026-04-17 16:2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3.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 更过户后,万国江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股数量将由 14,635,705股减少至 12,27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将由 5.31%降至 4.46%,万国江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3、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余款缴纳、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60,000股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经查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司获悉万国江先生持有的 2,360,000股股份已完成竞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拍卖起 拍卖到期 拍卖人 拍卖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始日 日 原因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东及其一 比例 致行动人 万国江 否 2,360,000 23.20% 0.86% 否 2026-04- 2026-04- 广东省江门 司法 16 17(延时 市江海区人 裁定 的除外) 民法院 合计 2,360,000 23.20% 0.86% / 注: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 院,法院网址:sf.taobao.com/0750/02)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冻结。 2、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本次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 2,360,000股股份拍卖竞价 结果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数 竞拍成交价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拍卖竞买人 竞买号 (股) (元) 比例 比例 万国江 2,360,000 23,838,960 23.20% 0.86% 陆雅芬 I7669 注: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 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前述拍卖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姓名 本次被司法拍卖前 本次被司法拍卖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万国江 10,174,033 3.69% 7,814,033 2.84% 唐 芬 2,721,077 0.99% 2,721,077 0.99% 万 涛 1,740,595 0.63% 1,740,595 0.63% 合 计 14,635,705 5.31% 12,275,705 4.4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比例 万国江 10,174,033 3.69% 7,823,113 76.89% 2.84% 三、股东股份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比例为 23.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万国江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 士、万涛先生合计持股数量将由 14,635,705 股减少至12,275,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5.31%降至 4.46%,万国江先生与其 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3、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余款缴纳、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1ebf30b-114a-4934-ad7b-12031fa4a8e4.PDF ─────────┬──────────────────────────────────────────────── 2026-04-15 16:48│科恒股份(30034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7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gnORBmhj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04 月 27 日(星期 一)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7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恩先生;董事、总裁曾繁裕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刘海斌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德辉先生; 独立董事孙策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nORBmhjy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德辉、闫红娟 电话:0750-3863815 邮箱:zqb@keheng.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cf60956-5530-44d1-8717-0f641256a060.PDF ─────────┬──────────────────────────────────────────────── 2026-04-08 20:09│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4月 29日 14:30召开 2025年年 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科恒股份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三分之一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4月 20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段本利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b011116-42b4-4d9d-a771-7d9f62b0e397.PDF ─────────┬──────────────────────────────────────────────── 2026-04-08 20:09│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沛榕) ─────────┴──────────────────────────────────────────────── 本人林沛榕,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在职期间,本人充分应用专业知识及多年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暨南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及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广州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2002年 7月至 2007年 12月任珠海 市邮政局财务主管;2008年 1月至 2017年 2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财务总助;2017 年 3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1月至 2022年 8月任万顺叫车集团财务副总裁;2022年 9月至今任深圳银和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了 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8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 会工作会议,并对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 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及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此外,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规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规范地做好 审计工作。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与了 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1 个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对审议的事项投了赞成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 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年审计划、审计策略、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日。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税务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董 高履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税务管控、内控运营、董高尽职履责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和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通过列席股东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 年年报披露线上培训”,深入学习了 2025年度年报及业绩预告的关注要点,了解 了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最新的法规修订情况及规则更新情况,知悉了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要求等。通过培训 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 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和自身发展现状,并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符合《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外,督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体系进行改革并完善相关制度。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 于股东;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 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沛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dbc2f0d-aa46-4f0f-ac22-4854b9ffaa89.PDF ─────────┬──────────────────────────────────────────────── 2026-04-08 20:09│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策)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e139801-954a-457a-a25b-2cc30e39f388.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做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营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7,175.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58.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22,231.19 万元,年度经营出现亏损;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账面无 可供股东分配的留存利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财务基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8,588,417.86 -191,623,150.97 -519,081,912.84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8,397,690.49 87,866,896.55 171,520,575.30 营业收入(元) 2,071,753,979.69 2,122,505,121.70 3,028,811,074.3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793,835,184.46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91,652,407.42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309,764,493.8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47,785,162.34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81%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公司各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 情况及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 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36878fa-757b-4b89-95d0-70aca760c8a6.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a372c68-3591-4fe0-b52e-655555fab5b8.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f272c8d-5c06-49f0-b0a3-93c956bd70ae.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其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一年。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7)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 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为 9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具有 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次(涉及 20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 (涉及 11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旭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涛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惠平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万元(含税);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等 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ef812c9-fb80-410c-886c-11e0cd51aaf8.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 、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32ac3eb-c2e4-45c2-bf1a-deb53c0e50e5.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5b2c2d9-40cb-4a2a-b9f7-36433b5b149d.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未弥补亏损及实收股本核心数据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核心 财务及股本数据详细核算如下: 1、核心经营与亏损数据 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588,417.86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93,835,184.46元, 未弥补亏损为-1,793,835,184.46元,该亏损金额已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触发《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 审议与信息披露要求。 2、实收股本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275,514,715元,对应股份总数 275,514,715股。2025年度,公司依据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配套考核管理办法,已完成两次股份回购操作,累计回购 950,780股;除上述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外,公司本年 度无其他增资、减资、定向增发、股份注销等重大股本变动事项,整体股本结构保持稳定。 3、数据依据说明 本次议案所列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账簿及股本变动 相关凭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未弥补亏损达到既定比例的主要原因分析 公司本次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超标,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受外部行业环境、内部经营调整、历史遗留问题等多重因素叠加影 响,具体原因如下: 1、多重因素叠加,营收利润双承压 受锂电池行业竞争加剧、下游客户回款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智能装备业务毛利率承压;叠加营业收入下滑、业务结构优 化调整及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致使该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 从整体业务结构看,本期材料板块经营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正极材料、稀土功能材料业务毛利率同比提升,材料板块整体实现 盈利。但材料板块盈利规模尚不足以覆盖新能源智能装备业务的大额亏损,最终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出现亏损。 2、历史年度经营亏损累积,短期减亏难抵大额缺口 公司 2022年度至 2025年度,因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资产减值计提等出现连续大额亏损,累计形成大额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已全力推进降本增效、市场拓展等工作,实现了亏损额度逐步收窄、稳步减亏的阶段性成效,但受历史亏损基 数过大、主营业务盈利修复仍需周期影响,截至 2025年末公司尚未实现整体扭亏为盈,当期盈利规模仍不足以抵消历史年度累积的 大额亏损缺口,因此未弥补亏损总额仍处于较高水平,最终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标准。 3、内部业务优化调整,阶段性计提减值影响利润 为优化整体业务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主业发展,公司 2025年度对部分长期亏损业务线、低效存量资产及非核心投资 项目进行梳理,逐步进行业务萎缩、出售,同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该类阶段性调整支出直接减少 了公司当期净利润,成为推高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的阶段性因素,属于公司业务转型、提质增效过程中的合理阶段性亏损。 4、其他客观因素叠加影响 除上述核心因素外,公司研发投入持续保障等事项,也对当期盈利形成一定压制,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公司短期内难以实现充 足盈利,未弥补亏损缺口逐步扩大,最终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法定临界线。 三、公司后续经营改善及扭亏减亏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未弥补亏损超标现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高度重视,已制定系统性扭亏减亏方案,多措并举改善经营业绩、逐步消化 历史亏损,核心举措如下: 1、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稳固核心盈利来源 公司将全面收缩非核心业务,集中资源深耕核心主业,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拓展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板块;强化市场开拓与客 户维护,提升订单质量与回款效率,稳步扩大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筑牢盈利根基。 2、严控成本费用,优化财务管理 建立全流程成本管控体系,压缩非必要运营开支,降低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加快低效资产 处置回笼资金;严控债务规模,优化融资结构,减轻财务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风险管控,压降减值损失 定期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信用管理,严控新增坏账;优化存货管理,加快库存周转,避免存货跌价损失;规 范对外投资与项目决策,严控投资风险,杜绝大额非经营性损失。 4、推动创新升级,培育新增长点 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现有产品迭代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优质赛道,探索符合公司发展的新兴业务,培育可 持续的盈利增长点,助力公司尽快实现持续稳定盈利。 5、完善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持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与治理体系,强化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督促经营层严格落实扭亏举措;定期复盘经营业绩,动 态优化整改方案,及时向股东会及全体股东汇报经营进展与减亏成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1e683f6-7aa2-47dd-93c7-b3a303ffe304.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9,467.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计提资产减 情况说明 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35.34 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84.07 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6.8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11,273.35 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7.56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损失准备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65.93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损失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5.57 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 其可收回金额部分计提减 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29.84 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 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9,467.78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9,467.78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9,467.78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 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稳健的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和 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 计提。 3、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 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5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b719bc0-6caa-45d5-93c9-aa919d23c19a.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0102638-478a-45f1-a114-e893d3f2a117.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沛榕先生、独立董事孙策先生、非独立董事唐芬女士共 3名人员组成,其中委 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林沛榕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3 1、《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汇报>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月 26 日 的议案》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1、《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期汇报>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月 8日 的议案》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1、《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月 27 日 2、《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7、《审计监察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 8、《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8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月 27 日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5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10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月 29 日 6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11 1、《关于关联方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公 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月 7日 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12 1、《关于追认公司与子公司历史资金往来被 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 月 2日 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总 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 门进行沟通,对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审议,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 中、后期汇报,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审计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査了公司的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和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监察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 良好沟通交流,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意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提高审计 效率,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 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 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承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审慎、客观、专业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 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da7deba-55e3-40ca-aba4-1d2e1e0ac828.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 钩改制,2013年 11月 4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郭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年 2月 20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2025年 5月 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人民币 130万元(含税)。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有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能够胜任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工作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提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后续按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2026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19921e0-6ebc-4f23-a3c2-e066f85ebf77.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ecc0144-dcea-407d-8d9f-db9aebf3c696.PDF ─────────┬──────────────────────────────────────────────── 2026-04-08 20:07│科恒股份(30034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cc5f0d7-7cab-4a4e-ae04-a2d15e12d9f7.PDF ─────────┬──────────────────────────────────────────────── 2026-04-08 20:06│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bcc5e8d-9919-4700-ae6d-8fc9b13936ed.PDF ─────────┬──────────────────────────────────────────────── 2026-04-08 20:06│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d2d19c2-269c-41bb-a36e-91fe323d556f.PDF ─────────┬──────────────────────────────────────────────── 2026-04-08 20:06│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d77b9e4-5902-45df-aa12-ece24dcd97ad.PDF ─────────┬──────────────────────────────────────────────── 2026-04-08 20:05│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178d2f2-e1a4-437b-b7e1-2ee8dbacc2bc.PDF ─────────┬──────────────────────────────────────────────── 2026-04-08 20:05│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 0704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科恒股份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科恒股份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科恒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会计报表审计 过程中对科恒股份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 解科恒股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科恒股份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1645804-b9eb-40e3-a623-5520ac8c386d.PDF ─────────┬──────────────────────────────────────────────── 2026-04-08 20:05│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审核报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0704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科恒股份编制了后附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科恒股份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上述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情况表与科恒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核 过程中对科恒股份营业收入所执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执行额外的审核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 解科恒股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科恒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旭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f068d80-6462-425a-b4c4-40092548445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科恒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1521.PDF ─────────┬──────────────────────────────────────────────── 2026-04-09│科恒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9/1225086047.PDF ─────────┬──────────────────────────────────────────────── 2025-10-30│科恒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186.PDF ─────────┬──────────────────────────────────────────────── 2025-08-28│科恒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7890.PDF ─────────┬──────────────────────────────────────────────── 2025-04-29│科恒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9109.PDF ─────────┬──────────────────────────────────────────────── 2025-04-29│科恒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9121.PDF ─────────┬──────────────────────────────────────────────── 2024-10-29│科恒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751.PDF ─────────┬──────────────────────────────────────────────── 2024-08-27│科恒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7027.PDF ─────────┬──────────────────────────────────────────────── 2024-04-26│科恒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4303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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