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0 科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3 17:52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2 19:30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5-22 19:30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5-20 18:54 │科恒股份(300340):科恒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
│2025-05-20 18:54 │科恒股份(3003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4 19:12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
├─────────┼──────────────────────────────────────────────┤
│2025-05-12 18:24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12 18:24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9 02:46 │科恒股份(30034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2:46 │科恒股份(300340):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5-05-23 17:52│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召开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前期已申请且在有效期的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业务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会时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由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等质押担保。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总裁签署本次综合授
信的相关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deb5a34-d57a-4477-b4e5-1717a4d6f557.PDF
─────────┬────────────────────────────────────────────────
2025-05-22 19:30│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现场检查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4651a6c7-9ed5-47eb-8148-a907fb02b0a1.PDF
─────────┬────────────────────────────────────────────────
2025-05-22 19:30│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081512f4-d57d-4fc5-aa52-b33b966695f4.PDF
─────────┬────────────────────────────────────────────────
2025-05-20 18:54│科恒股份(300340):科恒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致: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
东投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25 年 5 月 20 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董事长陈恩先生的主持下如期召开。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126名,代表股份 98,862,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5.8337%。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20 名,代表股份 2,576,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7%
。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 5月 13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
进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 名,持有股份 33,286,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0651%。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
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20 名,代表股份 65,57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686%。
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见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经核查,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表决。其中,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点票、计票、监票,会议
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现场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7,71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 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
1%。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7,71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 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
1%。
3.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708,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2%;反对72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7%;弃权 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
1%。
4.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7,71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 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
1%。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68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1%;反对73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弃权 4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73%。
6.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68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1%;反对73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弃权 4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73%。
7.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71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 72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6%;弃权 4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312%。
8.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71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6%;弃权 4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312%。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壹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db532e89-b1e1-4107-90e8-7c104eb0b838.PDF
─────────┬────────────────────────────────────────────────
2025-05-20 18:54│科恒股份(3003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恩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8,862,8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33
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3,286,8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51%;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5,576,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7686%;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576,13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3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1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00%;反对727,3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46%;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5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1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00%;反对727,3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46%;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5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08,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2%;反对72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7%;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1,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24%;反对729,3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22%;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5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1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00%;反对727,3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46%;弃权4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5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680,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1%;反对73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弃权4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71%;反对730,1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3%;弃权4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9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680,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1%;反对73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6%;弃权4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71%;反对730,1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3%;弃权4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9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1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6%;弃权4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00%;反对726,2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19%;弃权4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1%。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710,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2%;反对72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6%;弃权4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00%;反对726,26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19%;弃权42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慧琳律师、徐发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8cdcf66-9e04-42f1-ac2e-52462b387589.PDF
─────────┬────────────────────────────────────────────────
2025-05-14 19:12│科恒股份(300340):兴业证券关于科恒股份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或“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对科恒股份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25年 4月 27日
培训地点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
培训主题 2024 年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修订动态、监管问询及处罚动态、
关联交易专项培训
培训讲师 李圣莹
参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
一、 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围绕上市公司合规监管与风险防范,主要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
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现场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
分析等形式,讲解了 2024 年监管规则修订动态、监管问询及处罚案例、关联交易相关法规及注意事项,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
解答和交流。
二、 培训效果情况
对于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公司与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对新“国
九条”政策要点、减持新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管理等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强化相关人员的
规范运作意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整体来看,培训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建议上市公司结合监管动态持续深化专题学习,进一步巩固
培训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b9f16b25-b790-4ad7-abe6-a3d96f052ab6.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