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0 科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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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2 │科恒股份(300340):章程修订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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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0 │科恒股份(300340):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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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9 │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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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9 │科恒股份(30034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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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6 │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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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5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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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5 │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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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22:50 │科恒股份(300340):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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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22:43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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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22:41 │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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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2│科恒股份(300340):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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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9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4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时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公司拟对前述涉及的572,1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465,494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5,893,364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6,465,494股,均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5,893,364股,均为
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 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
, ,
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ce612991-46e0-42b4-86fe-06d31fda24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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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0│科恒股份(300340):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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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fc026460-a02c-4f75-a41a-25fad02e3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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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9│科恒股份(3003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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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3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
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以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3、上述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2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 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d129bcce-aaaf-48b3-855c-1f6fcb4da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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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9│科恒股份(30034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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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担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作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并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舆情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舆情事件;
(三)指导、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开展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
(四)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舆情事件处理情况;
(五)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全体员工舆情应对能力;
(六)负责与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工作;
(七)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舆情管理中的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媒体,制定应对策略;
(三)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四)根据舆情事件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对工作。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应对及处理
第七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实时关注媒体报道、网络舆论、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信息,发
现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制定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对外宣传的一致性,同时始终
保持与媒体之间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真诚、认真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因
信息不透明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当具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
好舆情管理工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的
社会形象。
第八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证券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应当在知悉相关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时应及时向舆情管理工作组报告,舆情管理工作组决策后,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并采取处理
措施,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应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分类,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一般舆情由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舆情的具体情
况灵活处理,重大舆情应立即报告董事会。
第十条 对于重大舆情,公司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稳定市场预期;
(四)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 舆情反馈
第十一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应在舆情处理结束后,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第十三条 公司应对舆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7a187ee-2d6d-4df1-879f-48bb32f5d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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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6│科恒股份(30034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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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2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于 2025年 2月 13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用收取标准,符合《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恩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9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4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
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
拟对前述涉及的 572,1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76,465,494股减少至 275,893,364股
,注册资本将由 276,465,494元变更为 275,893,364元;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案(2025年 2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
制度》。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3月 3日 14点 30分在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 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6ba1522-c1f5-424d-8181-d854ff378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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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35│科恒股份(300340):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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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
营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
资行为提供不超过 11,400万元的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本事项涉及的合同在签署阶段,担保方提出根据《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收取适当的担保
费用,故需对原担保方案进行变更。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原议案中“不收取担保费用”变更为“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3‰/年向格力金
投支付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英德市科恒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恒”)、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额度不超过11,400 万元,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3
‰/年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为公司控制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恩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 05月 18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层 248室
4、法定代表人:陈恩
5、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格力金投持有公司股票 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9%,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
方。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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