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2 天银机电 更新日期:2025-1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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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6 │天银机电(300342):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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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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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 │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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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6 │天银机电(30034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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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38 │天银机电(3003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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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天银机电(3003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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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天银机电(300342):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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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天银机电(30034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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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天银机电(3003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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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天银机电(300342):天银机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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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6│天银机电(300342):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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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赵云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1.4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155.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云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赵云文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赵云文 董事、总经理 6,232,500 1.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包括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部分)。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5.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减持期间
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赵云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云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赵云文先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赵云文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赵云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赵云文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赵云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52d152a2-b150-4468-8520-b4f5e9c23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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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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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c025701-87ef-44a3-be19-f8a6eb7cc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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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56│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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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fe8caee9-57d6-416f-9dd8-7f1b06a30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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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6│天银机电(30034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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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fd53a18-887d-4e4c-9d9a-9578661bc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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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38│天银机电(3003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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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a93c2081-bc29-49e8-a3e9-761675ede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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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天银机电(30034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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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5年 12月 0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定
于 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18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街道电厂路 19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 √
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
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 √
则>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
细则>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08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 登记地点:中国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迎宾路 8号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传真
号码:0512-52691888。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人:李燕
会议联系电话:0512-52690818
会议联系传真:0512-52691888
邮箱:ly422567030@126.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常熟市碧溪新区迎宾路 8号
邮政编码:215513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12d10bec-87bd-468d-9d7d-2b56dc1b1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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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天银机电(300342):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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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
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
。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
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
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汇报。
独立董事如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公司应给予合理安排。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
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发生,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具体遵守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
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
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
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
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
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及原因。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
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
度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908e416-35e0-44e9-95d6-5a26f8e31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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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天银机电(30034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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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939c3e92-2a6c-4a40-ad98-f6ef8b4be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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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天银机电(3003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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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3003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424f134-4756-49a3-86f6-6809de1f0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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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天银机电(300342):天银机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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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科
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业务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一)签署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拥有以下的职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主营业务以内的投资项目/投资类合同,单个投资项目/投资类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
元以下(含 10,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备案;单个投资项目/投资类合同金额在10,000 万元以上(不含 1
0,000 万元)的,经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报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同一个合同不得拆分成多个小的合同。根据公司目前
的经营状况,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家电上下游、军工领域;
(二)批准与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有关、单笔交易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委托合同
、租赁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以及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合计交易额在 10,000 万元以下(含 10,000万元)的委托合同、
租赁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同一个合同不得拆分成多个小的合同;
(三)批准与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有关、单笔交易额在 10,000 万元以下(含 10,000 万元)的采
购合同、销售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同一个合同不得拆分成多个小的合同;
(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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