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4 ST立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9 02:39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锋 离任) │
├─────────┼──────────────────────────────────────────────┤
│2025-04-29 02:39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晓雁) │
├─────────┼──────────────────────────────────────────────┤
│2025-04-29 02:39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琴 离任)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计提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9 02:37 │立方数科(300344):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
2025-04-29 02:39│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锋 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20
24 年 5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锋,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年 7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2014 年 4月至 2016年 7月,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37.SZ)董
事;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002615.SZ)独立董事;2014 年 10月至 2016年 8月
,担任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16.SH)独立董事;2014年 12 月至 2019年8 月,担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600550.SH)独立董事;2014 年 6月至 2020年 6月,担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34.SZ)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汉
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康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汉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康橙生物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珠海丽珠试
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南开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担任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审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 202
4 年度公司在本人任期内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审核意见的时间 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第八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
议,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审计部持续保持沟通,积极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的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财务报告、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意见,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各项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动态
、生产经营状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并通过财经媒
体、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积极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
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尤其是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管理办法》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次任职期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93d1124-c9fd-4362-bf64-a1f2d1a4c19c.PDF
─────────┬────────────────────────────────────────────────
2025-04-29 02:39│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晓雁)
─────────┴────────────────────────────────────────────────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晓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f99853a-7e0d-4c6c-a1e5-2b453e8a9005.PDF
─────────┬────────────────────────────────────────────────
2025-04-29 02:39│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琴 离任)
─────────┴────────────────────────────────────────────────
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独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琴 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e89b56e-121e-4f19-8ef9-8e68f3ee56dd.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5 年4月 30(星期三)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将自 2025年 4月 30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立方数科”变更为“ST立方”;股票
代码不变,仍为“30034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立方数科”变更为“ST立方”
3.股票代码:无变化,300344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 4月 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 2025年 4月 29日开市起停牌 1天,将于 2025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无变化仍为 20%。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方数科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 2021年度至 2023 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
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且 2024 年 4 月 27 日已经披露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 20
21 年度及 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
立方数科公司连续 2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立方数科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立方数科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
我们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
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立方数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董事会已明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将持续督促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
的措施如下: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各级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
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和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
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
,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
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
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
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
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
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
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中心
2.电话:0564-3336150
3.传真:010-63789321
4.邮箱:yaowei@isbim.com.cn
5.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9029427-c4c3-4bd7-b68d-a96280f67816.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
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金融中心 A座 24
层。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中兴财光华共有合伙人 187人,注册会计师 804人,其中 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提名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对中兴财光华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4月 2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继续提名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
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
况等汇报。
3、2024年年度报告等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51748d8-3d61-47d4-afc9-9636f88373a7.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关于计提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计提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1cf8b4d-5a74-49ee-9971-ca7455d7cc27.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立方数科(30034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19440939-1464-47c1-a9b8-34630dd465c6.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
024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
/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林生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扬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勇先生;
独立董事魏晓雁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 5月 6日 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4602cfe-922c-4271-8d7b-32376b5409e5.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
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06ac800b-cc45-4a57-b8c7-636e8d3d8de3.PDF
─────────┬────────────────────────────────────────────────
2025-04-29 02:37│立方数科(300344):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事务所”)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19015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对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立方数科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
“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且 2024 年 4 月 27 日已经披露过《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 2021 年度及2022 年度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公司对该
部分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
立方数科公司连续 2 年出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准确
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立方数科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立方数科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
在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
我们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立方数科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