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5 华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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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02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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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7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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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37 │华民股份(3003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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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7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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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03 │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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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03 │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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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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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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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 │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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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 │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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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02│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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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湘晖鸿”)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情形。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及解质押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 押数量 所 目 为限 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或第一大股东 (股) 持股 前总股 售股 充质押
及 份 本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欧阳少 是 16,000,00 12.12 2.75% 否 否 2026.7.1 申请解 兴业银行 自身
红 0 % 4 除 股 需要
质押登 份有限公
记 司
之日 长沙分行
2、股东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目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一 押 持 前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数量(股) 股份比 总股本比
人 例 例
欧阳少 是 16,000,000 12.12% 2.75% 2023.6.3 2026.7.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红 0 0 司长沙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量(股) 量(股) 比例 目前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总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本 记 (股)
比 数量(股
例 )
欧阳 132,000,00 22.70 97,000,000 97,000,000 73.48% 16.68 97,000,00 100.00 2,000,000 5.71%
少红 0 % % 0 %
建湘 58,259,100 10.02 58,259,100 58,259,100 100.00 10.02 0 0.00% 0 0.00%
晖鸿 % % %
合计 190,259,10 32.73 155,259,10 155,259,10 81.60% 26.71 97,000,00 62.48% 2,000,000 5.71%
0 % 0 0 % 0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欧阳少红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湖南建鸿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北京建鸿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欧阳少红女士控制的核心企业—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集团”)成立于2001年,目前业务涉及房地产
业、物业及酒店管理、特种纸业、矿业、生态旅游业等多个行业。建鸿达集团经营稳健,融资渠道丰富,授信额度充盈,欧阳少红女
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建鸿达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627,674.72
负债总额 228,699.59
净资产 398,975.13
项目 2025年
营业收入 204,021.09
营业利润 21,916.67
净利润 17,735.7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欧阳少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4MA4Q9FK99M
成立日期 2019年2月22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产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限以自有
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
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湘晖鸿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85,272.22
负债总额 85,770.84
净资产 -498.62
项目 2025年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73.76
净利润 -73.7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湘晖鸿股权质押融资金额为22,500万元。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
等级下调的情形及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建湘晖鸿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身需要,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需求。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均无登记到期的质押股份,不排除其在上述期间内提前解除
质押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主要是为满足自身需要,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股份不存
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等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
质押展期、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化解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接受上市公司担保等重大利益往
来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相关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9b3b03f-47a7-4eeb-b9e5-d5191e20a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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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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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先生的辞职报告,邓鹏先生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邓鹏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邓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
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邓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独立公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邓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40c847c-b953-44a8-ba8f-58c8cda82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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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37│华民股份(30034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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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日、2026年 7月 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前受光伏行业周期性影
响,产业链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运行状态,且暂未有明显变化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承压。
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7a85525-8774-4d2f-852d-0d4445f5f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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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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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6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5:00至 17:00在“华民股份
IR”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华民股份 IR”小程
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华民股份 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华民股份 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丹先生、独立董事邓鹏先生、财务总监高先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姜珊
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6dc83dbb-f6b4-452f-a444-5684ea02b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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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03│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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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巷 86号第六都兴业 IEC大楼 29楼)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3人,代表股份数 249,48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3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 名,代表股份数245,461,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06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03名,代表股份数 4,02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93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欧阳少红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9,07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5%;反对 2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43%;弃权 1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70,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26%;反对
2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38%;弃权 14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6%。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49,089,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5%;反对 2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73%;弃权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80,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74%;反对
2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3%;弃权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93%。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670,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3%;反对 72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92%;弃权 9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960,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593%;反对
7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67%;弃权 9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39%。
4、《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07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1%;反对 3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54%;弃权 9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67,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05%;反对
3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73%;弃权 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23%。
5、《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07,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1%;反对 7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913%;弃权 10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欧阳少红、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夏宇回避表决。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357,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81%;反对
7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48%;弃权 10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1%。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665,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6%;反对 73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941%;弃权 8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956,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40%;反对
7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98%;弃权 8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61%。
7、《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661,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9%;反对 7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94%;弃权 10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952,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298%;反对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92%;弃权 10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8、《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95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47%;反对 7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285%;弃权 10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8%。表决通过。关联股东欧阳少红、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戴桂中、高先勇回避表决。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7,952,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298%;反对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92%;弃权 10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178,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0%;反对 16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3%;弃权 1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69,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52%;反对
1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77%;弃权 14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刘渊恺律师、柳照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74e60bc-4d2e-4081-89d4-699a283b33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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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03│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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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03f838a-21e7-4dfa-b1bc-71917278b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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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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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b2a2a1-2165-401c-992d-a0f09b693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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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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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尽职,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表示认可。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
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
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44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处分 14人
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明明,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
起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
25年起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
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 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万元。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
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需要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将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64ff99-0848-4339-a904-83e14204a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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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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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
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
任的其他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进程,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选举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646232-722b-4afa-86ef-faefb3962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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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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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1653f8-9ac4-4b9b-bc11-58fbfdbb4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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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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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概述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03,773,395.46元,实收股本为 580,230,043.00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2年-2025年,受光伏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价格下跌、资产减值计提等因素影响,出现连续大额亏损,累计形成大额未弥补
亏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已全力推进降本增效、工艺优化、市场拓展等工作,实现了亏损逐步收窄的阶段性成效,但受历史
亏损基数过大、主营业务盈利修复仍受行业周期影响,截至 2025年末当期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 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坚决贯彻董事会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聚焦核心主业,强化技术创新,抢抓市场
前沿,提升运营效率,推动公司行稳致远,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27d1ab-fd45-498f-b1ab-4da77b464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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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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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1f186a-d9f4-4c6a-9461-b47e5fe78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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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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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725306-4ae4-4ff8-b5f7-26bd93c1c4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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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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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
6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 1,662.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230.13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含应收款项融资) -52.2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8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92.68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减值损失 1,893.0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892.7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35
合计 1,662.94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230.1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和长
期应收款坏账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照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账龄组合 除单项计提之外的应收票据,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债务人以商业
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
收账款合并计算。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 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
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
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
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
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2、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
起算。
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
算。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资产减值损失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893.07 万元,其中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 1,892.72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662.94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公司
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公司本次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887452-9fa1-4a5e-802a-c33f8a0d8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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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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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2b42f1-71b1-4dfb-8858-76a95adf4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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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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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
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
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事前、事中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63f8ff-36ca-4a5c-89c5-1e6635d7f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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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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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近年来,受产能快速扩张影响,国内光伏行业陷入产能阶段性过剩、供应链价格大幅下跌的困境。2025年,尽管在政策与市场协
同作用下,供需关系有所改善,但整体仍未达到平衡,光伏产业链价格持续低位运行,行业整体开工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公司签订的
长期销售合同履行期较长、数量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产能调整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履约进度相对缓
慢,且随着长单执行期临近届满,相关订单无法如期全面履行,具体的销售数量、金额及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稳步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已先后在云南和安徽投建了两
大生产基地,覆盖拉晶、切片全流程制造环节,具备P型及N型硅棒制备能力,切片产品包括高效N型单晶硅片和异质结(HJT)专用硅
片,全面适配光伏行业技术迭代趋势与下游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的品质在行业内得到了认可,已成为多家企业的A级供应商。
公司长期销售合同签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合同签署后,公司积极履行自身义务,现将相关合同履行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正在履行中的销售协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 合同总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采购内容 合同 履行期是
手方 月末含税履行 履行期 否届满
金额
正泰 3 年合计 15GW, 48,903.67 单晶硅片 2023.9.1- 否
交易对 合同总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采购内容 合同 履行期是
手方 月末含税履行 履行期 否届满
金额
新能 框架合同,根据实 2026.8.31
际交易价格计算
通威 152,000 万片,框 53,478.29 单晶硅片、方 2023.10- 否
新能源 架合同,根据实际 棒 2026.12.31
交易价格计算
华晟 3 年合计 15GW, 33,993.87 异质结专用 2023.11- 否
新能源 框架合同,根据实 单晶硅片、硅 2026.11
际交易价格计算 棒和代工服
务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与正泰新能、通威新能源、华晟新能源签订的长期销售合同,将分别于2026年8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和2026年11月到期
。受光伏行业周期性深度调整、产业链价格低位运行、阶段性限产等客观因素影响,叠加部分客户经营现金流承压、产能利用模式调
整等原因,上述长期销售合同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三家客户均为公司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关系坚实稳固,公司产品质量亦
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后续公司将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积极拓宽产品与业务合作模式。
未来随着政策引导、行业自律、技术迭代等因素共同作用,光伏行业有望逐步回归良性发展。公司光伏制造产能规模适中、柔性
化生产优势明显,具备较好的抗周期能力和经营韧性。公司将灵活安排业务生产模式,提升产能利用效率,优化客户结构,强化市场
开拓,推动光伏业务稳健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7b40b9-59d7-4922-91a8-c0c012fd9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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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6│华民股份(300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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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9a0624e-6e54-44d0-87be-f82ff5611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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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6│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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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授权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
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
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
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及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
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
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
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
及金额等事项;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3ea3d5-6142-44c5-8d92-3bb958e5e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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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6│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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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861e5f-1753-442e-a13c-6a9c4ed73e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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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6│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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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08046e-e1ff-45cb-89fb-e9e09cc58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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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6│华民股份(30034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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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
会”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先生、贾锐先生以及潘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
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欧阳少红、廖朝晖、罗锋、刘军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欧阳少红、刘军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公司 2026 年组织机构设置如
下:
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投资部、采购部、品牌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太空能源事业部、宁乡业
务中心。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
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1e61f8-6c00-46b6-9416-5af3badb9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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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华民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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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民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华民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民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1cfa8b-3cfa-4513-aae7-f7a8e44ab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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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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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31号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
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上市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华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民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民股份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华民股份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aa0ad5-e364-4bdb-8166-4e439ad5f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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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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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b75d7b-00b7-4e56-bbf3-48a2dbbe6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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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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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32号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民股份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华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
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华民股
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民股份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bf46aa-b4bd-4284-8a04-1880d470b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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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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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 年 6 月 10 日,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额或受让老股的方式,以现金投资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太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天太公司、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志雄及吴志诚签署了《有关广东天太机器人有
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天太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根
据天太公司本轮融资完成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关于对外投资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
自签署投资协议以来,各方始终秉持积极务实的态度,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努力推进本次股权投资相关工作。鉴于近期市场环
境发生变化,不确定性增加,经公司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主业发展
,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前述投资事宜。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 1:何志雄
丁方 2:吴志诚
2、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有关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及相关附属
文件(以下合称“原协议”)解除,除主协议第十四条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外,原协议项下其他权利义务终止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
约责任。
(2)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投资款一次性全额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逾期退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在上海进
行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协议自各自然人签字、法人/合伙企业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长远利益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硬科技领域的技术革新及产业融合机遇
,积极寻求与现有主业具有技术协同或应用场景关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会,丰富公司产业链布局,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有关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94a03c3-af08-4be7-96e8-0af31b899e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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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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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2ad45b-1e3e-4777-adcf-ac9ef2a64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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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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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连续 12个月内最高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
债、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6、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审计
部进行监督。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尽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
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2)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
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c91df9-9033-42c9-a052-dd54de9a7f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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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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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5: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巷 86号第六都兴业 IEC大楼 2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的议案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2)关联股东需对议案5、议案8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
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15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巷 86号第六都兴业 IEC大楼 29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手续。本次股东会预期
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巷 86号第六都兴业 IEC大楼 29楼
联 系 人:姜珊 刘爽
电 话:0731-89723366
传 真:0731-89723366
邮 编:4100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2d6bbd-4870-4e38-b273-a185d742b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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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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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与绩效考核遵循以下
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业绩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五)坚持“先审计和考核,后兑现”原则,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奖惩、任免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
实施。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指由股东委派,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标准以股东会审
议为准。
2.内部董事:指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以股东会审议为准。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实行“一届一议、延续适用”的方式,各届独立董事就任后,津贴标准原则上沿用上一届经股东会审议确定的标准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股东会上对津贴标准进行确认或调整。
第八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按月支付。
(二)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及效益奖励,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考评根据当年《年
度经济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以一个财务年度为考核期,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
等,经股东会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
用及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按程序不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六条 因调动或岗位调整的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了绩效薪酬,且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
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或不一致
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及解释,并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4f49aa-e9f2-4b63-93e8-85ff26e96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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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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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e5bf98-bd50-4ca8-a90d-6e022da10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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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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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
务。
第十二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如下:
(一)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
等信息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需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会同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申请拟暂缓
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查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核并报送公司董事长确认;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
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
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须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已暂
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已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
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湖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
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
,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
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0d6c0b-5720-4fa6-b2b1-17ea4c4f7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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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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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d8cd8b-820b-4327-b728-f0ca1bcc2c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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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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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鹏先生、贾锐先生和潘彬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b38d91-1565-41c4-bff6-4b1e78535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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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4│华民股份(30034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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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
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贾锐,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教授、研究员。现任教育部直属高校下属研究所光电子学科(含
新能源)方向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目前兼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4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参加 列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贾锐 7 7 0 0 1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和了解审议事项,会中与其
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也凭借自身积累的光伏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对公司的
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委员职责,就公司 2025年度战略规划、对外投资进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积极运用自身的
行业背景,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
核评价,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对公司 2022年度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与其他独立董事重点就《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审计工作质量,与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
沟通:及时了解内审计划进展,持续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
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且高质量完成。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互动易平台、了
解公司舆情等方式,主动倾听中小股东的声音;同时,在对董事会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
风险等事项,必要时进行会前预沟通交流,其中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认真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围绕公司战略布局、市场拓展、行业应用及公司治理等核心议题与管理层展开面对面交流,
针对子公司回购转租赁等事项给出专业化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本人多次参加行业交流及光伏展会,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管理层就当前贸易壁垒对公司出海发展的影响等细节交换了意见。累计现场工作时长已达 15日。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有效沟通,对独董履职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人
独立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了良性互动,不定期向本人提供有关公司情况的动态信息
,咨询独立董事意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以及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审核,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审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受聘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规模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绩效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度股票激励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
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5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积极有效
地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推动了公
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f4348b-927d-4c65-82c7-e13a0ad88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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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40│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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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为前述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鸿新新能源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号
法定代表人 欧阳少红
注册资本 57,794.561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18740061XE
成立日期 1995年 7月 31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
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
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金
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
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 2025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 364,504.36 353,613.63
负债总额 310,156.78 308,032.17
净资产 54,347.59 45,581.46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9月
营业收入 103,221.10 71,628.41
利润总额 -40,049.13 -13,864.80
净利润 -34,275.39 -11,850.73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2、债务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伍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承兑汇票业务项下的敞口金额、保函项下的金额、信用证
项下的金额、债务人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债务、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兑付的本金、债券本金等,主合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利息、借款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支付的利息、债券利息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违约而应
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罚金、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
行/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产权过户税费等),生效法律文
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其他相关合理的费用等。即使全部债务金额超过最高债权本金数额或者相关利息、费用形成的时
间在最高额债权确定之后,保证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对超过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所对应的主合同可以有多份,当不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各有不同时,就每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
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8,42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3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
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bfebb0d-b99a-45d6-9199-dc05942a1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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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5│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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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同意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
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同意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下属公司大理鸿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太阳能”)与云南祥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同意鸿新太阳能向公司下属公司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电子”)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均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鸿晖新能源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公告》之“(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鸿新电子
公司名称 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罗锋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23MADE11P274
成立日期 2024年 3月 28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鸿新电子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鸿新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 2025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 8,117.76 6,833.98
负债总额 4,204.93 1,467.51
净资产 3,912.83 5,366.47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9月
营业收入 21,324.20 24,743.67
利润总额 63.96 195.95
净利润 81.51 170.73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梅园路支行
2、债务人: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壹仟贰佰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
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云南祥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大理鸿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大理鸿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额债权限额:肆佰伍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及挪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
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律师代理费、执行
费等)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
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7,87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
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2016b2-1ce7-4a1c-8c34-19689b669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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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7:52│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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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肖明明、注册会计师张凯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工作调整,现指派刘艳林接替张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项目合
伙人仍为肖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艳林。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3 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书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09206dba-55f4-41e3-9a8c-b7ad50c0a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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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48│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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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0235998e-5f7e-4be5-9c34-13c8b8ee7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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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11│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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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湘晖鸿”)与杜勤德先生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建湘晖鸿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17%),以人民币 5.7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杜勤德。
2、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年 1月 22日,过户
数量 3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杜勤德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认购公司 5.17%的股份,并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
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鉴于建湘晖鸿本次协议转让给杜勤德先生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办理期间,对应的股份解除质押
登记手续已同步办理完毕。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湘晖鸿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截至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情形。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建湘晖鸿与杜勤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建湘晖鸿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3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以人民币 5.7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杜勤
德,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71,3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 2026年 1月22日。本次权益变动后,杜勤德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
定安排一致。
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占目前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欧阳少红 132,000,000 22.75% 132,000,000 22.75%
建湘晖鸿 88,259,100 15.21% 58,259,100 10.04%
合计 220,259,100 37.96% 190,259,100 32.79%
杜勤德 - - 30,000,000 5.17%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鉴于建湘晖鸿本次协议转让给杜勤德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办理期间,对应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已同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目 起始 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前总股本 日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建湘晖鸿 是 30,000,000 33.99% 5.17% 2025.5.15 2026.1.22 长沙湘江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为配合协议转让一同办理,相关比例计算按照转让前持股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过户后 持股 本次过户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 持股份 目前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比例 结、标记数 冻结数量 比例
量(股) (股)
欧阳 132,000,000 22.75% 97,000,000 73.48% 16.72% 97,000,000 100.00% 2,000,000 5.71%
少红
建湘 58,259,100 10.04% 58,259,100 100.00% 10.04% 0 0.00% 0 0.00%
晖鸿
合计 190,259,100 32.79% 155,259,100 81.60% 26.76% 97,000,000 62.48% 2,000,000 5.71%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少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湘晖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259,1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79%,欧阳少红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勤德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5.17%,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份受让是杜勤德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杜勤德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7fbf0ad8-1982-4c0a-994a-b8defd280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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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21│华民股份(30034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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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a2ed17bd-2d87-47a8-a4cf-521887424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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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20│华民股份(300345):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晶澳(无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债
│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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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拟债转股涉及晶澳(无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市场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a7d14877-45c9-4401-8e0f-a1e85e7df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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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20│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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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78c38949-fcae-4915-a477-7ce3cd35b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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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46│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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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a3ae28ca-5cbc-4634-8f04-77796be28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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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华民股份(3003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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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杜勤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e9694b9c-8ea3-41bc-942a-c87891d5d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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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华民股份(3003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建湘晖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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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建湘晖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6cecfb23-de58-4e5c-8c6c-41a2600a2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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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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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ce509bc1-dcd9-46b9-bf55-1a655980a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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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7│华民股份(300345):关于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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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f82df7af-ad66-4038-b0cf-e09d171f40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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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2│华民股份(300345):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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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5e914ce4-31e8-4c53-9b63-f0e30f34e92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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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民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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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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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民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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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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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华民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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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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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华民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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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5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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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华民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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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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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华民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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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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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华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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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3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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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华民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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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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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华民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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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529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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