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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6(南大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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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46 南大光电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7:01 │南大光电(3003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4 18:42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6-04-10 00:33 │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 │ │责情况报告 │ ├─────────┼──────────────────────────────────────────────┤ │2026-04-10 00:00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4-23 17:01│南大光电(3003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南大光电(30034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769846-2aa5-49bf-a345-c98bd64086f7.PDF ─────────┬──────────────────────────────────────────────── 2026-04-14 18:42│南大光电(300346):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陆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陆平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6,250股。 公司近日收到王陆平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将王陆平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1 王陆平 集中竞价 2026/3/16、2026/4/13 48.06 146,000 0.02% 注:(1)王陆平先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股权激励股份。 (2)王陆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46.76元/股- 49.3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王陆平 合计持有股份 585,000 0.08% 439,000 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250 0.02% 2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8,750 0.06% 438,750 0.0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陆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陆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3、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陆平先生提交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a226763-db89-4133-b727-435403ffbf7d.PDF ─────────┬──────────────────────────────────────────────── 2026-04-10 00:33│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cbb2dae-57be-4b85-80ed-7713df2580cb.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通过增加分红频次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 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c60afc7-6dab-4a1b-8df3-4fdfffdc702b.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c6f8a02-ef97-4bb0-9594-fa7455388fdf.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久俊、杨富华、曹磊、权小锋、石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久俊、杨富华、曹磊、权小锋、石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31b2c98-e358-42e5-ae22-5d28a63531b4.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425d030-2088-470c-8393-80faa20ec0b4.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南大光电(30034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be05fb2-ce3d-461c-b537-3c41fab5f71d.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 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 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年1月8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 建商务大厦20层,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合伙人88名,注册会计师5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0余人。中审 亚太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77,76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5,3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258万元。2025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 (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44家,收费总额6,069.2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栋,于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5月开始在中审亚 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维,于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4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38家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执业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中审亚太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 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1、项目咨询 对于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遇到的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组会及时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亚太内部的专业技术部及时确 认,高效率的解决公司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 专业意见的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亚太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亚太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亚太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亚太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中审亚太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营业收入、存货、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预付账款、期间费用、预计负债、合 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同时中审亚太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亚太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中审亚太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 持。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亚太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上年度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10,065.9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2026年1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 标、审计范围、审计关注事项、时间安排及人员分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交流。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 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2026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相关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的专项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沟通和确认。 2026年4月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 义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a1c317b-c945-449d-918c-2d03e1143ebe.PDF ─────────┬──────────────────────────────────────────────── 2026-04-10 00:00│南大光电(30034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939.49万元。详情如下: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968.16 小计 968.16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减值损失 5,739.87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0.8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961.72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49.64 商誉减值损失 3,139.26 小计 15,971.33 合计 16,939.49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说明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 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组合 2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信用期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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