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8 长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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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30 │长亮科技(30034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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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2 │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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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8 │长亮科技(300348):2026-030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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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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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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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 │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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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46 │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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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 │长亮科技(300348):国泰海通关于长亮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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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 │长亮科技(300348):向邮储银行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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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5 │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向邮储银行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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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30│长亮科技(300348):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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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激励对象资
格,且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不符合行权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
358,500份股票期权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
根据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
358,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ff65ac8-504b-4a53-b8b3-8890420cc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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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02│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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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025、2026-028)。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等文件。具体核准变更
(备案)事项如下:
登记事项 变更(备案)前 变更(备案)后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仪器的开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发及服务,网络技术的开发及服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新兴软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 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以自
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
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 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集成、运行维护;人力外包。自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有房屋租赁。以承接服务外包方 运行维护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式提供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管理 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从事 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除依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人才培 动)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
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章程或章程修 2025-12-12 2026-05-08
正案通过日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91579dd-aec6-4e45-88de-80067c39a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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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8│长亮科技(300348):2026-030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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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与执行情况说明
1、以 2026 年 4 月 14 日的公司总股本 813,814,8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07 元人民币(含税);不
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
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 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149,700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 813,964,53
0股。按照以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比例无需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13,961,330为基数(剔除正在进行回购注销的 3,200 股限制性股票),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6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2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为 2026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86 王长春
2 01*****050 王长春
3 01*****618 王长春
4 02*****049 王长春
5 05*****211 王长春
6 06*****418 王长春
7 00*****737 包海亮
8 01*****615 包海亮
9 05*****200 包海亮
10 06*****026 包海亮
11 00*****073 郑康
12 01*****664 郑康
13 05*****403 郑康
14 06*****083 郑康
15 01*****847 魏锋
16 05*****931 魏锋
17 06*****187 魏锋
18 00*****227 肖映辉
19 01*****675 肖映辉
20 02*****056 肖映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座 5层
咨询联系人:周金平、史琦
咨询电话:0755-86168118-828
传真电话:0755-861681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729955b-6919-4b69-a343-4f96185b9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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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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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0dda281-93a8-43c4-b57a-37dcfed94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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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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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3003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9f8b587-00df-45a5-9a8a-aa1a85c92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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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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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0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8,375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1,608,375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608,375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
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f6a0c53-b085-48f3-89e0-537621181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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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46│长亮科技(30034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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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5日、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以及《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股东会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年年度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 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0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座 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二、 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25年年度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6年 4月 15日、2026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8和议案 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含)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不含
本数)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
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6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
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座 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5月 6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栋 A座 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805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
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755-86168166,并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代理人传真,本件
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公司董事会
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 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
联系电话:0755-86168118-828
联系传真:0755-86168166
联系人:周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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