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0 华鹏飞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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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00│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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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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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16│华鹏飞(30035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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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倩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99名,代表股份137,085,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91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37,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805%;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5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48,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1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共计295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48,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13%。
7、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154,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1085%;反对13,743,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257%;弃权1,18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7,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734%;反对13,743,73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06%;弃权1,18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
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紫竹、王振宇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0061363f-80e7-4eb3-be03-fe3b5be5d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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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16│华鹏飞(30035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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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e5aae97a-eaaa-4cc4-adb4-f8b77eb14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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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9:06│华鹏飞(300350):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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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投资设立
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专业投资机构北京建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广资产”)、自然人朱旭等共同投资设立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建广资产、建广(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及自然人朱旭先生签署了《东莞市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1
0,060.6061 万元认缴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出资比例为43.2912%。张京豫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1,066.6667 万元,出资比
例为 47.6203%。
2021 年 9 月 2 日,东莞市建广广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广广鹏”)完成了工商注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
建广资产联合其管理的包括建广广鹏在内的 5 家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了东莞市飞特半导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特控
股”)。飞特控股通过成立的英国全资孙公司 FTDI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FTDI Holding”)以 4.1414亿美元,收购 FutureT
echnologyDevicesInternationalLimited(简称“FTDI”)80.2%的股权,项目交割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8 月 28 日、9 月 2 日、10 月22 日,和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建广资产的通知,建广广鹏已投项目标的公司FTDI和其股东 FTDI Holding 收到了英国政府内阁办公
室(Cabinet Office)正式命令,出于英国国家安全的考虑,英国政府内阁办公室要求 FTDI Holding 在规定时间内依照相应规定流
程对外出售其持有的 FTDI 80.2%的股权。
鉴于公司持有建广广鹏合伙企业 43.29%权益份额,建广广鹏持有飞特控股9.76%股权,因此标的公司 FTDI 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广资产仍在与相关律师沟通可能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后续将根据各方签署的
合伙协议履行投后管理及相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防范有关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f2edbe8c-31f4-42be-9128-233f8c66e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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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7:40│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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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aabae7f7-5276-4a5e-9123-06a30e0ad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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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17│华鹏飞(30035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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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通知,获悉张京豫先
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2024年10月31日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
除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期
第一大股 (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张京豫 是 1,710,000 19.35% 3.04% 2023 年 10 2024 年 10 深圳市高新投融
月 19 日 月 31 日 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量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张京豫 88,364,325 15.72% 34,200,000 38.70% 6.09% 34,200,000 100.00% 32,073,244 59.21%
张倩 21,704,016 3.86% 0 0.00% 0.00% 0 0.00% 16,278,012 75.00%
齐昌凤 7,449,975 1.33% 0 0.00% 0.00% 0 0.00% 5,587,481 75.00%
张光明 1,518,800 0.27% 0 0.00% 0.00% 0 0.00% 1,139,100 75.00%
张超 1,520,000 0.27% 0 0.00% 0.00% 0 0.00% 1,140,000 75.00%
合计 120,557,116 21.45% 34,200,000 28.37% 6.09% 34,200,000 100.00% 56,217,837 65.10%
注:以上限售股类型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c28e9065-1a75-4b80-9dcf-ccd85d2daa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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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15│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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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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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0│华鹏飞(30035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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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
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为何雪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炜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3267cdf-1043-49c3-9f04-5d9c99778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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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9│华鹏飞(30035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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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
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二)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信函、电子邮
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00至下午 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董事会办公室。
4、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邮政编码:518038
传真号码:0755-8416086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755-84190977(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指定传真:0755-84160867(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
电子邮箱:ir@huapengfei.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a617876-df9a-429e-acf4-662ccb1f3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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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9│华鹏飞(30035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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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c304136-97d1-44c6-a973-1dc36a95d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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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9│华鹏飞(300350):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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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1890651-0659-44bf-8f19-0666bc9fd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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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7│华鹏飞(30035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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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10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e79dbd8-50d0-4963-bda6-d9da43906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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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7│华鹏飞(30035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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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7f377fd5-12de-4907-8ea2-33ae90529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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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16│华鹏飞(3003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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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为张京豫先生、张光明先生、张倩女士和曲新女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张京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
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
2栋4308会议室召开2024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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