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2 北信源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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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16 │北信源(300352):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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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16 │北信源(30035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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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0 │北信源(3003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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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0 │北信源(3003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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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0 │北信源(3003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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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34 │北信源(3003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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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34 │北信源(300352):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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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8 │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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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7 │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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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7 │北信源(300352):关于公司高管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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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16│北信源(300352):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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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b011181e-db28-4f08-b5aa-a8bb9a8b1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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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16│北信源(30035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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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大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0
月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放弃嘉兴北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林皓先生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a249e48a-2ff5-42e3-9b1c-9fa3cba3e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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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20│北信源(30035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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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皓先生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
名称 大股东及一 量(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押
致行动人 押 用
途
林皓 是 23,150,000 10.52% 1.60% 是(高管 否 2025 年 9 2026 年 9 陈** 融
锁定股) 月 月 24 资
24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皓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例 押股份数量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量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比例 限售和冻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结、标记数 股份 数量 比例
量 比例
林 219,971,355 15.17% 45,630,000 68,780,000 31.27% 4.74% 68,780,000 100% 96,198,516 63.63%
皓
注:林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 164,978,516 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6367184e-b8ed-4b8f-9029-c9d1a54ad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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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0│北信源(3003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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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 至2025 年 9月 15 日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下
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3号玉泉慧谷二期 3号楼 4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6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43,803,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8161%,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7,063,44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1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40,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6%。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53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763,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3%。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847,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8%;反对 1,3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17%;弃权 61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807,8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2
8%;反对 1,34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39%;弃权 610,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3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佳敏律师、王佩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eb516b10-7191-4c2b-a973-928d650db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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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0│北信源(30035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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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马佳敏律
师、王佩琳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9月15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 3号楼 4层大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
(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当天上午 9:15 至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当天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公告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出席现
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6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43,803,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
16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7,06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61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5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40,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6%;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653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63,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3%。
(二)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1、现场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对中小投资者实行了单独计票。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机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进行了说
明和确认。
(二)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847,81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8%;反对 1,345,100 股(含网络投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7%;弃权 610,75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807,875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3328%;反对1,345,10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39%;弃权 610,75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33%。
经审查,上述议案经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没有新增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
的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e7c60981-cfb3-46c1-beec-d2066d6ef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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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34│北信源(3003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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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
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和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具体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67333M
法定代表人:林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6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144982.4087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602室
经营范围:一股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
软件和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
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商用密
码进出口;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bbbf708b-ff3b-4529-9658-deed01cd7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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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34│北信源(300352):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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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18b7c096-634c-4b58-97db-a1c921588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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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8│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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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46fc2fc-177b-492e-b4a2-d297ad70f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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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7│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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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a3d71f3-0b6e-4508-8dd4-28f26a145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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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7│北信源(300352):关于公司高管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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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林晟钰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安
排,林晟钰先生申请向公司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林晟钰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海外部总经理。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晟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林晟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18dd594-fd5f-49ec-828d-5bee0de50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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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17│北信源(30035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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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
党艳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党艳平先生简历附后),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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