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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3(东土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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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53 东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19:54 │东土科技(30035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0 19:54 │东土科技(300353):东土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6 17:26 │东土科技(30035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5-06-04 18:46 │东土科技(30035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4 18:45 │东土科技(30035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 ├─────────┼──────────────────────────────────────────────┤ │2025-06-04 18:45 │东土科技(300353):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4 18:44 │东土科技(30035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6-04 18:44 │东土科技(30035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 ├─────────┼──────────────────────────────────────────────┤ │2025-06-03 18:50 │东土科技(300353):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5-06-03 18:50 │东土科技(30035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 ─────────┬──────────────────────────────────────────────── 2025-06-20 19:54│东土科技(30035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1.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合称“《股东会通知》”),该等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手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 以及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15 层会议 室召开。 3.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交易日 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 人,代表股份共计 100,499,3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3442%,均 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1)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共计 94,427,7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 3568%。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2 人,代表股份共计6,071,5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874%。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认证。 2.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3.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 票和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 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b938a8d2-f47a-4695-b511-b30045df0bb5.PDF ─────────┬──────────────────────────────────────────────── 2025-06-20 19:54│东土科技(300353):东土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0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5人,代表股份共计100,499,3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4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共计94,427,7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68%;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2人,代表股份共计6,071,5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4 %。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644人,代表股份12,759,7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和表决: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76,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45%;反对 1,316,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100%;弃权1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37,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14%;反对 1,316,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78%;弃权 1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陆晖律师和黄丽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484c0a2b-a104-4edc-931a-54104feab3e8.PDF ─────────┬──────────────────────────────────────────────── 2025-06-16 17:26│东土科技(30035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东土科技(300353):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408f8fd7-1831-416a-a12c-38ff76bf759a.PDF ─────────┬──────────────────────────────────────────────── 2025-06-04 18:46│东土科技(30035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形势的变化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对工业操作系统业务及北京光亚鸿道操作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亚鸿道”)股权架构调整,并引入外部国资背景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等多维度的深度协同,推动公司工业操作系统业务实 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工业操作系统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借助国资的战略布局和产业资源,光亚鸿道有望在 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对工业操作系统业务进行深度拓展,具体应用场景包括飞机、船舶、AI 机器人、核电、汽车电子、高端装备制 造以及新能源等。通过与不同行业的深度合作,光亚鸿道能够深入了解各行业的特殊需求,开发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扩 大市场份额。 公司筹划引入的国资战略投资者投资金额基本可以满足公司工业操作系统近期内的投入要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避免对募集资金造成不必要的占用,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拟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再次变更。具体变更方案为:将原计划 投向“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到“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 变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契合公司当前的发展需求,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aad0c446-7366-4124-bd3f-24b82b3518c0.PDF ─────────┬──────────────────────────────────────────────── 2025-06-04 18:45│东土科技(30035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果,公司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775,700股,发行价格为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999,99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5,177,146.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822,843.1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23 BJAG1B0235 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和地点的调整。调整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承诺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4月 投资金额 30日 已使用募集资金 1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 61,226.00 35,700.00 10,889.53 2 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 18,890.00 8,800.00 2,064.12 方案项目 3 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 23,420.00 11,750.00 1,944.51 4 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 13,257.00 5,000.00 0.00 5 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6,250.00 26,250.00 26,216.78 总计 143,043.00 87,500.00 41,114.94 截至 2025年 4 月 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114.9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47,150.7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的议案》,为加速公司工业操作系统及智能控制业务的快速应用发展,公司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变更,其 中新增“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光亚鸿道操作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亚鸿道 ”),预计总投资13,257万元,其中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5,000万元。 截至 2025年 4 月 30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010.04 万元(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 、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形势的变化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对工业操作系统业务及光亚鸿道股权架构调整,并引入外部国资背景的 战略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等多维度的深度协同,推动公司工业操作系统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工业操作系统业务 的市场竞争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借助国资的战略布局和产业资源,光亚鸿道有望在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对工业操作系统业务进行深度 拓展,具体应用场景包括飞机、船舶、AI机器人、核电、汽车电子、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能源等。通过与不同行业的深度合作,光亚 鸿道能够深入了解各行业的特殊需求,开发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筹划引入的国资战略投资者投资金额基本可以满足公司工业操作系统近期内的投入要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避免对募集资金造成不必要的占用,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拟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再次变更。具体变更方案为:将原计划 投向“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项目”的 5,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到“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此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 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契合公司当前的发展需求,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拟调整的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 35,700.00 5,000.00 40,700.00 原募投项 案项目 目 泛在互联的工业操作系统 5,000.00 -5,000.00 0.00 项目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可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告的《北京东 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二)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投资额增加的情况 1、投资额增加的原因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发布人工智能相关政策,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将 AI 上升为国家战略,提 出到 2030 年实现核心产业规模超 1 万亿元的目标,并构建“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全产业链。2025 年 5月 26 日,北京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为推动人工智能与工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应用场景,助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加速培育新质生 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印发了《北京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2025年)》。工业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 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已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对未来工业发展产生全方位、深层 次、革命性影响。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夯实算力、算法、数据等技术底座,是推动我国由工业大 国发展成为工业强国的关键举措。 公司在石油、化工、冶金、轨交、电力等工业领域,围绕工业操作系统与工业 AI 的深度融合,公司拟在“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 决方案项目”中增加研发投入 5,000 万元,其中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 40,700 万元。 2、新增项目建设内容 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投资额增加主要是针对工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应用领域增加软硬件投入和研发人员投入,以推动 下列四大核心解决方案的创新升级。 (1)生产过程控制智能运行优化与先进控制 与工业控制系统相结合,融合机理建模、深度学习与实时数据流,优化控制策略和参数,实现全流程动态优化,提升质量,降低 能耗。 (2)AI辅助操作决策 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对生产监控系统的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决策辅助,减少异常报警数量,分析定位报警源,提高 操作员决策效率。 (3)基于视觉的人员生产作业安全分析 采用多光谱摄像头与边缘控制相结合,构建 AI 安全作业管控平台,可实时识别未佩戴安全帽、人员跌倒、疲劳操作、违规闯入 危险区域等行为,并联动声光报警装置。 (4)多模态感知的关键设备预测性维护 通过振动、声纹、油液、电流等多维度传感器融合,结合工业操作系统的实时数据处理能力,实现设备健康度精准评估。 (5)自适应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 搭载鸿道工业操作系统的巡检机器人,实现复杂环境自主避障,按照巡检规程自主检测。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公司未来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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