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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7(我武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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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57 我武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6:48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3 17:07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10-23 17:06 │我武生物(30035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 2025-11-03 16:48│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0,961,305.35元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违反承诺减持公司 股票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4年 7月 5日收到法院发出的立诉前调解案号为(202 4)沪 0115民诉前调 66428号的通知。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 2024 年 7月 8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2024年 9月 6日,公司收到法院发出的案号为(2024)沪 0115民初 81712号的《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案原告为公司, 被告为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杜庆、李建武、王馨羚、唐浩夫。详见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2024年 9月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4号)。 2025年 4月 29日,公司收到法院的通知,法院已通知许敏与上海创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7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法院于 2025年 10月 31日出具了案号为(2024)沪 0115民初 81712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10,961,305.35元; (二)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分别以 8,220,979.01元为基 数,自 2017年 5月 20日起至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月 20日起至实际支 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及以 2,740,326.34元为基数,自 2018年 5月 20 日起至 2019年 8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第(一)至(二)项付款义务承担 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6,858元,公告费 800元,由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为:公司子公司(上海我武干细胞科技有限公 司)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的案号为(2025)沪 0104民初 8565号的小额诉讼,涉案金额本诉 83.31万元(反诉 11.78万元),目 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子公司(上海我武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支付 11.59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案号为 (2025)浙 0521民初 8333号的小额诉讼,涉案金额 163.36万元,目前处于一审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已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包括公司子公 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审《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97504319-cada-4906-b986-fea8b893fa25.PDF ─────────┬──────────────────────────────────────────────── 2025-10-23 17:07│我武生物(30035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2.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866,533.27 元 ; 截 至 2025 年 9月 30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1,713,212,446.5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92,117,573.93元。 3.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 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35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 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c2899fd-3f94-4008-b1fe-50e0421164d2.PDF ─────────┬──────────────────────────────────────────────── 2025-10-23 17:06│我武生物(30035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 333号 40号楼 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 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增 加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第三季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523,5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 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35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 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议案 2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工作进度 择期召开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具体安排等事项董事会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7f6aabf-f13c-4389-ac4f-bc4a191c0b57.PDF ─────────┬──────────────────────────────────────────────── 2025-10-23 17:04│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41ecdc5a-ef05-42a8-bf22-78607e8d6c2d.PDF ─────────┬──────────────────────────────────────────────── 2025-10-23 17:04│我武生物(30035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的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六)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或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 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七)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八)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九)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对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已经发生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自查。对于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公司,应及时完成整改,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职责 和程序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资金占用方归还,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 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 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三条 公司在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 式变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因相关主体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 者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追 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主体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从事违规担保行为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或者默许。第 十四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 现金清偿。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 用的资产或者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二)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者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 公告。 (三)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四)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 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 第十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予以处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cf04125-e08d-41d9-b9a9-9dbe55ebe59e.PDF ─────────┬──────────────────────────────────────────────── 2025-10-23 17:04│我武生物(300357):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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