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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7(我武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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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57 我武生物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1 16:46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豚草花粉点刺液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11-14 16:40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终止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的公告 │ ├─────────┼──────────────────────────────────────────────┤ │2025-11-03 16:48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3 17:07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10-23 17:06 │我武生物(30035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3 17:04 │我武生物(30035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 2025-11-21 16:46│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豚草花粉点刺液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日前,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下载获得《药物临床试验 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B00830),由公司提交的“豚草花粉点刺液”(以下简称“本品”)药物临床试验补充 申请获得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豚草花粉点刺液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剂型:皮肤点刺试剂 适应症:用于皮肤点刺试验,辅助诊断与豚草花粉致敏相关的I型变态反应性疾病。 药品注册申请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为已获得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的补充申请,此次药物临床试 验补充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按照批准内容继续开展临床试验。批准内容如下:同意增加总变应原活性为3500DU/m l,每瓶装量为2毫升规格制剂。 二、后续流程 豚草花粉点刺液本次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增加了总变应原活性为3500DU/ml,每瓶装量为2毫升规格制剂 。本品将进行后续临床试验(III期)、上市许可申请等主要环节后方可上市销售,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同类药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尚未有其他企业取得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品与公司已获准上市销售的“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准字S20080010)、“屋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 准字S20190022)、“黄花蒿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4)、白桦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3) 、葎草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5)、悬铃木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057)、德国小蠊变应原皮肤 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055)、猫毛皮屑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056)产品互为补充,可以满足更多过敏性疾病患者的 过敏原检测需求。 五、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其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 场竞争格局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品研发进展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f34b0410-7876-442d-b718-7abcc551bc3d.PDF ─────────┬──────────────────────────────────────────────── 2025-11-14 16:40│我武生物(300357):关于终止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的公告 ─────────┴──────────────────────────────────────────────── 日前,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对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进行了审慎评估,综合项目进展情 况、继续开发的风险等多种因素,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公司决定终止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不 再开展后续的临床试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烟曲霉点刺液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剂型:皮肤点刺试剂 适应症:用于皮肤点刺试验,辅助诊断因烟曲霉致敏引起的I型变态反应性疾病。药品注册申请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二、药物研发进展相关情况及终止原因说明 (一)研发进展相关情况 烟曲霉点刺液(以下简称“本品”)临床上拟用于皮肤点刺试验,辅助诊断因烟曲霉致敏引起的I型变态反应性疾病。本品于202 5年9月获得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研究者认为,基于既往已上市的其他品种变应原点刺液的审评要求,考虑推荐本品采用55000 DU/ mL及以上的剂量进入后续的临床研究,同时建议在开展后续临床前,考虑从药学等角度探索减少迟发反应的更优方案。详见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取得烟曲霉点刺液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6号)。 (二)终止原因说明 近日,在筹备本品II期临床试验期间,公司管理层讨论了本品在I期临床试验期间出现的迟发反应,其主要表现为点刺部位的水 疱(发生比例9.1%),通常是在点刺后48-72小时出现,持续为5-10天,并在烟曲霉点刺阴性的受试者中也会出现。经查询相关文献 ,在I型变态反应的迟发反应中几乎不会出现水疱,而在IV型变态反应中则通常有水疱的表现。IV型变态反应又称迟发型超敏反应, 是一种由特异性致敏效应T细胞介导的细胞免疫应答。烟曲霉作为一种机会致病菌,推测可能是因为其含有的某些成分诱导了IV型变 态反应的发生,从而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迟发反应。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和技术手段,难以通过药学手段识别和去除烟曲霉点刺液中 含有的可能引起迟发反应的相关成分。综合考虑本品后续临床推进的风险,为合理配置公司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决定终止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不再开展后续的临床试验。 三、同类药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尚未有其他企业取得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 四、对公司影响 目前,公司已获准上市销售8款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分别为:“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准字S20080010)、“屋尘螨 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国药准字S20190022)、“黄花蒿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4)、白桦花粉变应原皮肤点 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3)、葎草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30025)、悬铃木花粉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 057)、德国小蠊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055)、猫毛皮屑变应原皮肤点刺液(国药准字S20240056)。本次终止烟曲霉 点刺液研发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在研管线的正常推进,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烟曲霉点刺液项目累计开发支出余额为476.84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烟曲霉点刺液项目开发支出进行减值测试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76.84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476. 84万元,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 理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研发成本,但药品研发风险高、周期长、环节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f664692-d1ea-4fe1-8e35-ec171d666803.PDF ─────────┬──────────────────────────────────────────────── 2025-11-03 16:48│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0,961,305.35元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违反承诺减持公司 股票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4年 7月 5日收到法院发出的立诉前调解案号为(202 4)沪 0115民诉前调 66428号的通知。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 2024 年 7月 8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2024年 9月 6日,公司收到法院发出的案号为(2024)沪 0115民初 81712号的《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案原告为公司, 被告为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杜庆、李建武、王馨羚、唐浩夫。详见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2024年 9月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4号)。 2025年 4月 29日,公司收到法院的通知,法院已通知许敏与上海创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7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法院于 2025年 10月 31日出具了案号为(2024)沪 0115民初 81712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10,961,305.35元; (二)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分别以 8,220,979.01元为基 数,自 2017年 5月 20日起至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月 20日起至实际支 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及以 2,740,326.34元为基数,自 2018年 5月 20 日起至 2019年 8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第(一)至(二)项付款义务承担 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6,858元,公告费 800元,由被告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为:公司子公司(上海我武干细胞科技有限公 司)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的案号为(2025)沪 0104民初 8565号的小额诉讼,涉案金额本诉 83.31万元(反诉 11.78万元),目 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子公司(上海我武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支付 11.59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案号为 (2025)浙 0521民初 8333号的小额诉讼,涉案金额 163.36万元,目前处于一审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已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包括公司子公 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审《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97504319-cada-4906-b986-fea8b893fa25.PDF ─────────┬──────────────────────────────────────────────── 2025-10-23 17:07│我武生物(30035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2.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866,533.27 元 ; 截 至 2025 年 9月 30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1,713,212,446.5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92,117,573.93元。 3.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 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35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 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c2899fd-3f94-4008-b1fe-50e0421164d2.PDF ─────────┬──────────────────────────────────────────────── 2025-10-23 17:06│我武生物(30035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 333号 40号楼 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 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增 加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第三季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523,5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 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35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 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10月 )》。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议案 2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工作进度 择期召开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具体安排等事项董事会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7f6aabf-f13c-4389-ac4f-bc4a191c0b57.PDF ─────────┬──────────────────────────────────────────────── 2025-10-23 17:04│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41ecdc5a-ef05-42a8-bf22-78607e8d6c2d.PDF ─────────┬──────────────────────────────────────────────── 2025-10-23 17:04│我武生物(30035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 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的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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