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7 我武生物 更新日期:2026-02-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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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6:46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取得屋尘螨膜剂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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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7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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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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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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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 │我武生物(30035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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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0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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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0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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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14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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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14 │我武生物(300357):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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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14 │我武生物(30035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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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6:46│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取得屋尘螨膜剂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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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的“屋尘螨膜剂”(以下简称“本品”)完成了一项“在中国
成人尘螨变应性鼻炎患者中舌下含服‘屋尘螨膜剂’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临床研究——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 I期临床
试验”,并取得了 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屋尘螨膜剂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剂型:膜剂
适应症:作为特异性免疫治疗方式,用于尘螨致敏相关的变应性鼻炎(伴或不伴过敏性结膜炎、过敏性哮喘)的成人患者。
临床试验分期:I期临床试验
药品注册申请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二、试验结果
安全性分析结果显示,屋尘螨膜剂各维持剂量组(150BU-2700BU)的安全性良好,发生的不良事件均为1~2级,未发生严重不良
事件和导致退出的不良事件。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为变应性鼻炎、口腔感觉减退、咽喉刺激、舌水肿、舌痒、耳瘙痒等,均为局部不
良反应。探索性分析结果显示,屋尘螨膜剂各剂量组试验组的屋尘螨特异性IgE和屋尘螨相关组分特异性IgG4的水平相比基线均出现
上升趋势,提示连续给药28天可能已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
综上,研究者认为,在本研究中使用的各维持剂量(150BU-2700BU)均可用于II期临床研究,将通过延长给药周期和扩大样本量
进一步探索各剂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后续流程
本品已取得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续还将开展II期、III期临床试验、上市许可申请等主要环节后方可上市销售,其进度与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同类药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在全国上市销售的尘螨类脱敏药物有3个
,分别为公司的“粉尘螨滴剂”、ALK-Abello A/S的“屋尘螨变应原制剂”、Allergopharma GmbH & Co. KG的“螨变应原注射液”
。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粉尘螨滴剂”(国药准字S20060012,商品名:畅迪)临床上用于粉尘螨过敏引起的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
喘的脱敏治疗,其给药方式为舌下含服,剂型为滴剂(液体剂型)。本品的给药方式为舌下含服,剂型为膜剂(固体剂型),膜剂具
有良好的舌下吸附性、更好的给药准确性、更优良的患者用药依从性。因此,本品为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粉尘螨滴剂”的升级产品。
六、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其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
场竞争格局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品研发进展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d153cf2a-1789-42b6-8adc-1d838ed51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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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7│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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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52,358,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5 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8*****729 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02*****567 胡赓熙
4 01*****369 胡赓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月5日至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
咨询联系人:刘倩
咨询电话:021-64852611、0572-8350682
传真电话:021-64854050、0572-8831006
电子邮箱:invest@wolwobiotech.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eb994542-9ade-4589-a7ad-19d32c9ab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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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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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及事实进行了
审查和验证。
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假设:
1. 上述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上述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上述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
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24 日 14:00 在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333
号 40 号楼 6 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日 9:15 至 9:25、9:30 至 1
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15:00。会议
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均符合有关会议通知的内容。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股东会之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之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8,771,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7.513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
次股东会之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062,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4
606%。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之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之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
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与公司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
东会没有收到临时议案或新的提案。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
了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本次股东会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
公司对现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根据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选举胡赓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7,081,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28,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783%。
(2) 《选举 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7,003,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351,4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809%。
(3) 《选举毕自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6,927,8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85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75,3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6865%。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选举李保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7,155,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503,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681%。
(2) 《选举 ZHANG FEIDA(张飞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7,105,4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52,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400%。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813,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28%;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8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1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 9,6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5%;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81%。
4.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821,1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4%;反对 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7%;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168,6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66%;反对 7,7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7%;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8%。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
1 及议案 2 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根据表决结果,胡赓熙先生、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毕自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李保界先生、ZHANG FEIDA(张飞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dd4d5548-9d9f-4b0b-acfe-278f9f005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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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52│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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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 9:15-15:00。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333号 40号楼 6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287,834,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48,771,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人,代表股份39,062,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9人,代表股份 39,181,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1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人,代表股份 39,062,
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06%。
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 审议通过了《选举胡赓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0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42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3%。表决结果:胡赓熙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 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003,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51,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09%。表决结果:YANNI CHEN(陈燕霓)女士当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 审议通过了《选举毕自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27,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65%。表决结果:毕自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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