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7 我武生物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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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08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上市后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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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36 │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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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12 │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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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20 │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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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20 │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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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52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皮炎诊断贴剂02贴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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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42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
│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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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6:52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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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4 │我武生物(30035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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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14 │我武生物(30035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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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08│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上市后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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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以下简称“本品”)完成了
“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对成人变应性鼻炎患者的长期疗效和安全性评价——多中心、开放性临床试验”,并形成了临床试验总
结报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
商品名称:畅皓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剂型:滴剂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10001
适应症:本品是一种变应原提取物,作为特异性免疫治疗用于经过敏原检测为黄花蒿/艾蒿花粉过敏引起的变应性鼻炎(或伴有
结膜炎)的4岁及以上儿童和成年患者。
临床试验分期:上市后临床试验
研究方法:多中心、开放性临床试验
申办方: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组长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二、试验结果
在本次临床试验中,全分析集共纳入316例受试者,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主要疗效指标(Y2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的日均鼻炎症状-对
症用药组合评分)和次要疗效指标(包括Y1及Y3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的日均鼻炎症状-对症用药组合评分、各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的
日均鼻炎症状总分和日均对症用药总分以及Y2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的日均鼻结膜炎症状-对症用药组合评分)相比基线Y0(给药前最
近一个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均有较大程度的改善。其中,Y1(给药后第一个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和Y0高峰期的日均鼻炎症状-对
症用药组合评分的最小二乘均值差值及其95%置信区间为-2.25(-2.40 ~ -2.11);Y2(给药后第二个夏秋季花粉季)高峰期和Y0高
峰期的日均鼻炎症状-对症用药组合评分的最小二乘均值差值及其95%置信区间为-2.78(-2.89 ~ -2.66);Y3(停药后最近一个夏秋
季花粉季)高峰期和Y0高峰期的日均鼻炎症状-对症用药组合评分的最小二乘均值差值及其95%置信区间为-2.73(-2.89 ~ -2.58)。
以上结果充分体现了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优势,即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机体的免疫耐受愈发巩固,表现为持续改善过敏症状并
减少对症药物的使用;特异性免疫治疗另一优势是发挥长期疗效的作用,即在停药后疗效仍可以继续维持,这在本研究中也得以体现
。
本次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分析结果显示安全性良好,发生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主要为1级和2级。不良反应种类与本品成人III期临
床安全性数据以及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数据高度一致。
三、同类药品的情况
本品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国药准字S20210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网站,尚未有其他企业取得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临床试验通过为期2年的治疗和停药后首个花粉季的疗效监测,验证了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可以有效改善黄花蒿/艾蒿
花粉所致的变应性鼻炎(或伴有结膜炎)症状,并减少对症药物的使用;本试验进一步揭示了该药物在长期治疗过程中的持续疗效改
善与停药后的疗效维持,为药物的临床长期应用提供了充足的循证依据。
此外,过敏原分布的区域性导致不同地区的患者对不同过敏原过敏,例如南方区域粉尘螨过敏的患者人数较多,而黄花蒿/艾蒿
花粉的过敏率则呈现北方高南方低的区域特征。因此,本品与公司产品“粉尘螨滴剂”互为补充,可以为更多过敏性疾病患者提供不
同的变应原脱敏治疗药物。
五、风险提示
本品2024年销售收入为27,010,092.76元。本品未来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56ae21b-9be2-4661-8cec-7262a7514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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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36│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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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7,000万元 – 18,500万元 盈利:14,923.10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92% - 23.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6,550万元 – 18,050万元 盈利:14,150.42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96% - 27.5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始终聚焦主业,深耕过敏性疾病诊疗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粉尘螨滴剂销售收入为 45,465.5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51%;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销售收入为 2,102.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1.37%;皮肤点刺液销售收入为 632.7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4.38%。黄花蒿花粉变应原舌下滴剂与皮肤点刺液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加大相关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97ee1389-e4fd-4a8d-b8fb-599de6409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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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9:12│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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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62,830,0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5 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8*****729 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02*****567 胡赓熙
4 01*****369 胡赓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
咨询联系人:刘倩
咨询电话:021-64852611、0572-8350682
传真电话:021-64854050、0572-8831006
电子邮箱:invest@wolwobiotech.com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现金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e8064ea0-4eae-4358-9ef1-58f4187c5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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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20│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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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0efe6e7-a403-4f4c-a44c-6322beed2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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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20│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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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30035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ca8fdc61-df53-488e-830c-bc63ee0b5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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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52│我武生物(300357):关于获得皮炎诊断贴剂02贴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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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下载获得《药物临床试验
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1362、2025LP01363、2025LP01364),由公司提交的“皮炎诊断贴剂02 贴”(以下简称“本品
”)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皮炎诊断贴剂02贴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剂型:贴剂
申请适应症:用于斑贴试验,辅助诊断与卡松、对苯二胺、甲醛致敏相关的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药品注册申请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皮炎诊断贴剂02贴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
临床试验。
二、后续流程
本品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将进行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上市许可申请等主要环节后方可上市销售,其结
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本品的I期临床试验,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同类药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皮炎诊断贴剂产品为SmartPractice
Denmark ApS的“皮炎诊断贴剂(24)”(商品名:曲泰斯,注册证号:国药准字SJ20150015),其包含了例如Cl+Me-异噻唑啉酮、
对苯二胺、甲醛等24种常见过敏原。
四、对公司的影响
“皮炎诊断贴剂02贴”应用于斑贴试验,辅助诊断与卡松、对苯二胺、甲醛致敏相关的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属
于IV型(迟发型)过敏反应。本品进一步扩充公司在过敏性疾病诊断领域的产品研发管线,有望满足更多不同类型过敏性疾病患者的
过敏原检测需求。
五、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本品的I期临床试验,该临床试验正式启动时间及其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
性,其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均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品研发进展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254a828e-b6e2-49ca-a907-ee0740b21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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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42│我武生物(300357):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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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胡赓熙、张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3,45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的控股股东浙江我
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我武咨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86%。我武咨询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受
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胡赓熙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含本数),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
日前,公司收到股东我武咨询与胡赓熙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及张
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一)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直接持有公司 203,45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我武咨询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股份的受让方:胡赓熙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
8、我武咨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露,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1,
3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含本数),即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张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
形。
三、股东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我武咨询相关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我武咨询于 2014 年 1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本人或其关
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我武咨询于2015年7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38号)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
益,我武咨询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我武咨询于2023年8月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中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我武咨询承诺:自2023
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恪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反我武咨询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2、张露女士相关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露女士于2014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
露承诺: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张露女士于2015年7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38号)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
益,张露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露女士恪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反张露女士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持有公司 203,454,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胡赓熙与 YANNI CHEN(陈燕霓)夫妻
二人系我武咨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胡赓熙直接持有公司 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5%。因此,胡赓熙与 YANNI
CHEN(陈燕霓)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247,152,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7.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控股股
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因此,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胡赓熙和YANNI CHEN(陈燕霓)夫妇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
保持不变,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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