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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9(全通教育)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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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59 全通教育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1-04 17:14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 │2024-10-29 18:31 │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0-29 18:30 │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0-29 18:29 │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29 18:27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4-10-24 17:58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资完成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4-09-20 17:56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通教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09-20 17:56 │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09-13 17:52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 │2024-09-09 18:38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 2024-11-04 17:14│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b6376c8a-698c-4b54-a01f-c306c4d3e0fd.PDF ─────────┬──────────────────────────────────────────────── 2024-10-29 18:31│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c4ebe73-9431-4915-9f91-4e75942e06fa.PDF ─────────┬──────────────────────────────────────────────── 2024-10-29 18:30│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 0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18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李文艳、李艳波以通讯方式出 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波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3d5fa250-ce3c-46c5-b5c8-6acc2d34a21c.PDF ─────────┬──────────────────────────────────────────────── 2024-10-29 18:29│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6e1e4395-7482-480e-bc1b-c9d4ea0c7849.PDF ─────────┬──────────────────────────────────────────────── 2024-10-29 18:27│全通教育(30035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10e1d495-93cb-4c35-9ed5-9e49a46d3c3c.PDF ─────────┬──────────────────────────────────────────────── 2024-10-24 17:58│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资完成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全通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科技”) 对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全通产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全通产业互联网(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互联”)进行 减资:产业互联的全体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将产业互联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减少至250 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产业互联的 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情况 产业互联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及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 1、企业名称:全通产业互联网(中山)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全通产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FB5A5X 3、住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17 层 06、07卡 4、法定代表人:钱耀祥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 6、成立日期:2020 年 03 月 27 日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教学设备、教学软件、文化教育用品、日用百货、 电子产品、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器设备、家具、通信设备、电线电缆、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五金 制品;教学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教育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培训、招生);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承接:网络安装工 程、通信线路及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系统工程、弱电综合布线及机房系统安装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 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工业用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9f6a293-d30a-4856-a823-f5e86f616afd.PDF ─────────┬──────────────────────────────────────────────── 2024-09-20 17:56│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通教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通教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5273a3f4-ad8d-4a38-9c97-8fa430ae054c.PDF ─────────┬──────────────────────────────────────────────── 2024-09-20 17:56│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a985eac9-d593-40f5-84f6-f5e1039f3a67.PDF ─────────┬──────────────────────────────────────────────── 2024-09-13 17:52│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f7bb7458-afbd-4810-87b3-79ef4c74b25c.PDF ─────────┬──────────────────────────────────────────────── 2024-09-09 18:38│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9b8972fd-77b6-4ec4-b09d-db6aef7218fe.PDF ─────────┬──────────────────────────────────────────────── 2024-08-30 00:00│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607f53c2-590d-4804-822b-bd2f2dc86f2a.PDF ─────────┬──────────────────────────────────────────────── 2024-08-30 00:00│全通教育(300359):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 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 东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等。 第八条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声明,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 提名人成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第三章 董事或监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十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本次股 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 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 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或监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或监 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和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或监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或监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选票无 效,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4、若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5、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 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十一条 董事或监事的当选原则: (一)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 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二)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或监事人数时, 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且公司 所有已当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或者监事进 行选举。 (三)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 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者监事 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或者监事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 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 权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e4717b87-19fb-4976-b40e-4541dda56d3e.PDF ─────────┬──────────────────────────────────────────────── 2024-08-30 00:00│全通教育(30035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全通教育(30035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24d2cb6e-5557-45ec-a500-6b2cf9749a2f.PDF ─────────┬──────────────────────────────────────────────── 2024-08-30 00:00│全通教育(30035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全通教育(30035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85ba8591-e83b-4ff7-b701-fc03e048af42.PDF ─────────┬──────────────────────────────────────────────── 2024-08-30 00:00│全通教育(30035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 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应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但现金管理除外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 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管理与运行、监管与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执 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七条 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九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十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十一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 为交易金额。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根据本条前款规定进行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应当审慎向关联方委托理财,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 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提供的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应当 按照证券部的信息披露需求提供相应的信息。 第十三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必须确保提供的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证券部必须确保披露的内容和财务经营 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性。 第四章 管理与运行 第十四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为委托理财的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负责部门。第十五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 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关于委托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 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的审核与信息披露手续。 第十七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进行委托理财时,应与专业理财机构签署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等,签署上述协议前应会同公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第十八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根据与专业理财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购买完成后,由财务经营管理中心 具体经办人按理财产品金额、期限登记理财台账。 第十九条 理财产品延续期间,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具体经办人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专业理财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须 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二十条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应按月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账务处理,做好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理财产品到期后,应及时回收 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 第五章 监管与风险控制 第二十一条 审计风控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 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二十二条 审计风控部可根据具体委托理财事项的性质、金额大小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和程序,重点对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 做到总体把握、及时跟踪和反馈。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核并发 表意见。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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