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60 炬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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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2 │炬华科技(30036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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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2 │炬华科技(30036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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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1 │炬华科技(3003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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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4 │炬华科技(3003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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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4 │炬华科技(3003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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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27 │炬华科技(30036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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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10 │炬华科技(30036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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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54 │炬华科技(30036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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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54 │炬华科技(300360):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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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54 │炬华科技(3003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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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2│炬华科技(30036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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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落实“
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立足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物联网系统带动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电
气、能源云边路由器、物联网传感器等物联网远程终端为核心业务,推动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在公共能源水、电、气、热领域的应用,
进一步构建物联网终端与大数据、云计算的融合应用。
公司布局能源物联网产业发展,围绕智慧能源物联网信息平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实现能源数字化,以“碳达
峰”“碳中和”为目标,积极开展智慧能源物联网信息平台生产建设,为居民用户、工商企业提供能源监测、运营维护和综合节能等
服务,以能源物联网的思维和创新的商业模式,全面提供服务和产品。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能源物联网信息平台系统与产品的研发,同时加大预研力度,研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向公共
能源计量技术、AMI 计量及采集系统技术、智能流量计量技术、智能充电技术、电能质量治理技术、电气安全监控技术等技术方向发
展。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市场营销力度,进一步优化营销管理体系,深化服务创新,拓展营销思路和渠道,创新产品营销模式
。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的核心优势,努力拓展物联网远程智能终端在公共能源领域的应用,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科学分工,各司其职。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
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参加相关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舆情
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和沟通等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
性和透明度,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
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
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参加各机构组织的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
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增强了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
向,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
四、分享经营成果,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回馈股东。
公司自上市以来,已连续 11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更好
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2024 年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分红和 2024 年三季度分红,两次合计分红 3.57亿元,占 2023年实
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 61.32%。
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
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致力
于技术创新,立足主业,以“精确计量、服务社会”为使命,秉承“科技为先、优质高效、用户至上、诚信守约”的理念,实现公司
高质量发展,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6259e156-5c47-4973-bae6-62a0b6e09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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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2│炬华科技(30036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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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伍亿壹仟叁佰陆拾玖万玖仟陆佰贰 伍亿壹仟肆佰壹拾捌万柒仟壹佰贰
拾陆元 拾陆元
二、《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5344291E
名称: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1099号
法定代表人:杨光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肆佰壹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6年4月6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设备、智能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产品、电能表元器件及零部件、低压配电计量箱、低压电力成套设备、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电力监测及控制设备、配网自动化设备、电力通信设备、逆变电源、交直流电源、储能电源设备、仪器仪
表及检定装置、智能水表、燃气仪表及设备、暖通仪表及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流量仪表、物联网传感器及通讯设备、水电气热
计量自动化管理终端、云平台的水、电、气、热等能源收费服务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计量器具制造详见《制造计量器具
许可证》),智能电网系统集成,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配电网、电力设施、充电设施、光伏发电等电力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设
计、安装、施工和运维,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仪表及设备、水暖产品、管材管件
、阀门、机电设备的销售、数据信息服务与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代理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8206421b-d940-484d-9729-a69582c4b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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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1│炬华科技(3003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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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1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6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
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3f9bb543-cb5d-4724-aac9-a8ea18a2e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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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4│炬华科技(3003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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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
时间、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1099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375,68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7.074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8,225,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44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6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50,03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529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6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56,0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10%
。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03,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 75,7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弃权 9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984,0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5%
;反对 75,7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1%;弃权 9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be3f5f9-5798-4709-9d8f-e8bedb40b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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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4│炬华科技(30036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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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26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36,375,689股,占公司总股本 7.0744%。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18,225,6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4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1 名,代表股份18,150,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99%;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
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262 名,代表股份 18,156,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1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6,203,65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271%;反对75,73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082%;弃权 9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6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984,0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25%;反对 75,7
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1%;弃权 9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灵芝律师、毛卫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eb5d44ce-f08f-4af9-a3a8-db130c7d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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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27│炬华科技(30036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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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交货时间需根据各地网省公司实际合同要求确定。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振平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翔路 11号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
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
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
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发
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为“南方电网公司 2024 年计量产品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G2700022001891634)”中
标单位,共中 6个包,合计总金额为 27,566.045931万元。相关合同根据中标通知书将在 30 日内签订,履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合同
为准。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四、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为 27,566.045931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15.56%。交货时间需根据各地网省公司实际合同要求确
定。中标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5 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bad2d690-aa44-4a90-aeb5-4d1f9bb94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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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10│炬华科技(300360):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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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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