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64 中文在线 更新日期:2025-05-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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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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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中文在线(300364):6 中文在线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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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46 │中文在线(30036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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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 │中文在线(30036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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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 │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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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中文在线(300364):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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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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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谈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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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 │中文在线(300364):公司章程20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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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2 │中文在线(30036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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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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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b95b3f34-0e27-4732-9843-0ebca9171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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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中文在线(300364):6 中文在线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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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号雍和大厦 E座 6层60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之磊先生。
7、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
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98人,代表股份 201,183,2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6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89,741,4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12.3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3 人,代表股份111,441,78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5.297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590 人,代表股份33,500,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98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310,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64%;反对 7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3811%;弃权 1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
独立董事分别作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304,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3%;反对 7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3822%;弃权 10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9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1%;反对 76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811%;弃权 1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94,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84%;反对 76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806%;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115,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92%;反对 94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702%;弃权 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433,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6%;反对 946,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38%;弃权 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63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83%;反对 97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849%;弃权 1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411,1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67%;反对 975,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19%;弃权 1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4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837,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50%;反对 96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9734%;弃权 1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407,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368%;反对 963,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746%;弃权 1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3886%。
关联股东童之磊、谢广才、王京京、杨锐志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814,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11%;反对 97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9843%;弃权 14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384,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664%;反对 973,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68%;弃权 14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269%。
关联股东童之磊、谢广才、王京京、杨锐志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18,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407%;反对 7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431%;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578,6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67%;反对 772,4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56%;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477%。
关联股东童之磊、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68,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3%;反对 76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823%;弃权 1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2,586,3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696%;反对 769,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58%;弃权 1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4346%。
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c36d264-9954-4c9d-a3d4-315310bb6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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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46│中文在线(30036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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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有本公司股份 968,5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29%)的董事张帆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2,1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32%);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9,0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55%)的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谢广才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9,7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39%);
持有本公司股份 42,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8%)的首席运营官杨锐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5%);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8,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72%)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4,6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8%);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帆 968,538 0.1329%
谢广才 1,279,049 0.1755%
王京京 1,218,493 0.1672%
杨锐志 42,300 0.0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减持数量: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877,09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0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拟减持股份占其所持公
(股) 本的比例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帆 242,134 0.0332% 25.00%
谢广才 319,762 0.0439% 25.00%
王京京 304,623 0.0418% 25.00%
杨锐志 10,575 0.0015% 25.00%
合计 877,094 0.1203% 25.00%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拟减持主体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相关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fb6eb459-2ae1-46c0-b450-1c67a0b77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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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中文在线(30036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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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30036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b51f49b9-3438-4304-920f-a0bd8201f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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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5│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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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b28d3863-e119-4513-814d-6743901fc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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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中文在线(300364):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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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与会董事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4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号雍和大厦 E座 6层 60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表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
的议案》
8.00 《关于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
案》
9.00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年 4月 29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
5、议案 9 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股东童之磊、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议案
9应当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议案
7、8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
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6、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5-1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安街 28号雍和大厦 E座 6层 608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京京
联系电话:010-84195757
联系传真:010-84195550
电子邮箱:ir@col.com
联络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安街 28 号雍和大厦 E 座 6 层 60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 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127ce1d-4f48-45f8-ac29-8c508b9b7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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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3:14│中文在线(30036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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