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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5(恒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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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65 恒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恒华科技(30036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1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戚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叁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e47dc25-7e21-40ca-bb3f-38b2af5e7699.PDF ─────────┬──────────────────────────────────────────────── 2024-04-26 00:00│恒华科技(300365):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40d83d1-e9c3-493a-a30f-d687e9aca698.PDF ─────────┬──────────────────────────────────────────────── 2024-04-26 00:00│恒华科技(3003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8d518755-60a0-4b2c-afed-da5e67608d89.PDF ─────────┬──────────────────────────────────────────────── 2024-04-08 18:44│恒华科技(30036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华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华科技(30036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华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a53c3601-c5cf-4a63-a685-ca36d970c0c9.PDF ─────────┬──────────────────────────────────────────────── 2024-04-08 18:44│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d8ebee7d-1a7f-4457-bd67-409021ce4113.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2,010,845.16 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084.52 元后,加以前年度可供分配的利 润 656,888,074.23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7,697,834.8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 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99,855,46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997,832.04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99,855,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997,832.04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b2c96156-c542-41af-adb7-d7dbeff64c94.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力波先生、黄磊先生、金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力波先生、黄磊先生、金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c2afdca9-8b08-4c7b-915e-462301c40e32.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及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票据(商业承兑 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2023 年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4,395.5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转回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9,000.55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5,357.51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00.0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52.50 合计 4,395.53 注: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转回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下同。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95.53 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 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后,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 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 照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3,843.04万元,其中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00.00 万元,转回应收票据信 用减值损失 9,000.55 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5,357.51 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合同资产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合同资产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 损失准备。报告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合同资产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合同资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 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52.50 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12f62ca3-3084-4073-966c-91afc04520fe.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 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88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共计 61,034.29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 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3 月 29 日,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 况。 (三)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a7882cc-c641-4a31-96ff-02a04597c256.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章程修订对照表 ─────────┴──────────────────────────────────────────────── 恒华科技(300365):章程修订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06d5cd6c-fd26-4c1f-b239-ef69577dc27d.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5413feab-070c-4a5d-9cc9-55ce78b845fb.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恒华科技(300365):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bc020296-e14d-40dc-95a3-f33427f3e3ea.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恒华科技(30036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e4e5049b-4c6a-47ec-b680-bb65bb2afbc6.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21 日(星期四)下午 1 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江春华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孟令军先生、董事会秘书丰丹女士、独立董事金宁女 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259343f7-7aab-4414-9ff5-9310775b011a.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一、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显龙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工作重心调整,陈显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陈显龙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显龙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 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显龙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显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427,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6.2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后,陈显龙先生仍为公司董事,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丰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丰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丰丹女士具备履行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思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李思琪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李思琪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思琪女士在担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雅静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邓雅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电子邮箱:irm@ieforever.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d91cd081-c37a-4769-b1c2-d5f4da18a562.PDF ─────────┬──────────────────────────────────────────────── 2024-03-15 00:0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 公开发行的议案》,为了更好的借助资本市场优势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港元(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费及证监会交易征费等)作为基石投资者参 与认购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发展”)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18年12月28日,四川能投发展在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713.HK,发行后总股本为107,435.77万股。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 四川能投发展H股5,536.60万股,认购价格为1.77港元/股,共计支付股票认购款9,799.78万港元,合计支付总价款9,898.53万港元, 折合人民币8,731.79万元,持股比例为5.15%。 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取得证券投资收益664.39万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3年度证券 投资情况表。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公司 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 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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