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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5(恒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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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65 恒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6 18:54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06 18:54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6 18:54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7 18:11 │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08 │恒华科技(3003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7:24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中标项目进展暨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 ├─────────┼──────────────────────────────────────────────┤ │2026-04-14 19:17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 │2026-04-14 19:17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14 19:17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14 19:17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静) │ └─────────┴──────────────────────────────────────────────┘ ─────────┬──────────────────────────────────────────────── 2026-05-06 18:54│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 王静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同意选举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独立董事黄磊先生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 5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磊先 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磊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 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830e9c2-92e0-45a4-8fa0-9f304aca8dcf.PDF ─────────┬──────────────────────────────────────────────── 2026-05-06 18:54│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b2c237e-9b94-46b5-9881-6dd07579ce23.PDF ─────────┬──────────────────────────────────────────────── 2026-05-06 18:54│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d379405-9fb1-4ec9-a281-8b526b108058.PDF ─────────┬──────────────────────────────────────────────── 2026-04-27 18:11│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8fc0d6-4dcd-4b62-8be1-48c9880dd0a2.PDF ─────────┬──────────────────────────────────────────────── 2026-04-27 18:08│恒华科技(3003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ecb84e-9b66-4aba-8467-b5d9d90587d3.PDF ─────────┬──────────────────────────────────────────────── 2026-04-21 17:24│恒华科技(300365):关于中标项目进展暨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进展暨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中标项目概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收到隆化县建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昇新 能源”)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63,0 00.49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3)号)。 二、双方终止合作情况 因公司(“乙方”)与建昇新能源(“甲方”)无法就本次中标项目的付款方式、权责约定等关键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协商 ,决定终止上述中标事宜,并于近日签订了《协议书》,具体如下: 1、甲方为“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甲方于2026年3 月6日向乙方发送《中标通知书》,确认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63,000.4994万元。 2、中标后,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所涉的项目合作及合同条款事宜开展了多轮务实、坦诚的商务磋商。截至目前,甲乙双方无法 就本次中标项目的付款方式、权责约定等关键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从双方公司利益及风险角度综合考量,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项目中标事宜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事宜终止合作,不再签署本次中标后的正式合同,亦不再继续推进本次中标所 涉的各项工作。 (2)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本项目投标保函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失效。甲方承诺不再就该保函主张任何权利、提出 任何索赔。 (3)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均不就本项目及本次中标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补偿,亦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责任。双方就解除本 项目的招投标关系无任何争议。 (4)基于友好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中标事宜终止合作后,仍可以就本项目开展其他后续合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 (5)如双方后续产生与本项目、本次中标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甲方签署正式合同,亦未实际开展项目相关工作,项目终止合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中标合作事项的终止,系公司基于自身利益及资金风险控制之考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 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8e42cda-509c-4138-ab45-89a1732efd7a.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462,043.87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7,352,938. 9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9,187,664.7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 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8,997,832.0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8,462,043.87 -157,741,565.46 17,861,568.5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0,789,797.50 80,569,753.14 85,618,539.53 营业收入(元) 895,152,289.51 956,567,332.85 828,806,318.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27,352,938.9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9,187,664.7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97,832.0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2,780,680.2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997,832.0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6,978,090.1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2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是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结合上述指标情况,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原则是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同时满足):1、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 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78920a7-b641-43fc-ac5c-429eea1bce93.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0b311c1-8c0b-425a-bc23-d4a8f048f1a8.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e7d8d0d-df82-4d9c-9151-b856432a3911.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静)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09ea07a-d632-43b3-a8f8-a39ced88d952.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6bb4635-9504-4f9f-8952-90beec3b8396.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1,948.8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54.87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0,065.27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14.4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614.26 合计 -11,948.81 注: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数填列,下同。 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 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 1,000万元,现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2025年 12月 31 日账面价值 126,792.94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可收回金额 79,873.08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 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账 龄组合为基础确定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计提金额 -10,065.27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原值。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1,948.8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 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5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正常风 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 告期末,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应收款项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当前坏账准备的账面 金额的,在原已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用减值损失的会计政策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120.14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54.87 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0,065.27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合同资产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合同资产按账龄分析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报告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合同资产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合同资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 失 214.42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查和分析,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项 投资发生减值的,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614.26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0e24be8-53d6-4a09-8863-c5cc9dee081c.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628365d-4929-40af-a0d7-242cc302bf49.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24日(星期五)下午 15:00—1 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江春华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孟令军先生、董事会秘书丰丹女士、独立董事金宁女 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b0507ca-a980-41d9-bbbb-700690fb4e7c.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707493e-5e72-4e89-86a6-3f6f23ff8dbd.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磊先生 自 2020年 5月 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 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黄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磊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5月 14 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号)。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静女士(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其经股东会选举当选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8a64bf9-3489-4993-a6cd-527b8eec24aa.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静)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78af994-b235-4860-883a-91edcf97b4a1.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恒华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 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8日、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 情况。 (三)2026 年 4月 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a8c0d95-e3fa-4ff0-8f9a-603f7291432e.PDF ─────────┬──────────────────────────────────────────────── 2026-04-14 19: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8152494-77e6-4f7a-b2ce-f6ebe5e70639.PDF ─────────┬──────────────────────────────────────────────── 2026-04-14 19:16│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de8fd0c-579c-4f14-b070-d9c7e741c877.PDF ─────────┬──────────────────────────────────────────────── 2026-04-14 19:16│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8e8f7fd-68e7-4d93-9c8e-df0db9708db7.PDF ─────────┬──────────────────────────────────────────────── 2026-04-14 19:16│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abda5e5-37a6-465c-a223-398c133d26d1.PDF ─────────┬──────────────────────────────────────────────── 2026-04-14 19:15│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 0 / F , T 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010007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华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恒华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华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c4cac86-f89f-45c5-b48d-ff9edf1d13c6.PDF ─────────┬──────────────────────────────────────────────── 2026-04-14 19:15│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c171640-74fa-4fda-9b9f-217b79830c7c.PDF ─────────┬──────────────────────────────────────────────── 2026-04-14 19:15│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 0 / F , T o w e r B , L i z e S O H O , 2 0 L i z e R o a d , F e 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 R C h i 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10013 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恒华科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华科技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华科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14 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89,515.23 95,656.7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经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本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的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式 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 易 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无此类业务 无此类业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9,515.23 95,656.7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ba69724-4edb-43d3-84f8-a79356289253.PDF ─────────┬──────────────────────────────────────────────── 2026-04-14 19:15│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坛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视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范围内,生效日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fb7b60c-24dd-4821-ad06-9121376633f9.PDF ─────────┬──────────────────────────────────────────────── 2026-04-14 19:15│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额度范围内。 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投资产品,在 安全可控的范围内提高收益。 2、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出 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由公司内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005ba36-9beb-43e4-ae66-25dec6a6e2b0.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秉承严谨、审慎、客观的原则,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3、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经验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5956d3a-fee4-4eb4-946d-9f355ed78375.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 施,具体实施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者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或者津贴中扣 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者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者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者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 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调整或者职责变化。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聘职务等处罚,董事的处罚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者津贴;在其离任后,发现其 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 者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4425e6b-7a3c-49ed-974d-99829a5c6bbe.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宁)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华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宁,1978年 8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05年 7月至 2010年 4月就职于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职务 ;2010 年 5 月至 2010年 11月就职于诺基亚西门子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职务;2010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注册税务 师协会,任考试工作部主任,现兼任北京中注税协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1年 12月起任恒华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 2 025年 10月任拉萨国瑞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或通讯会议的形式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通过 在公司现场工作、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次、股东会 2次,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投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反对票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5 5 0 0 否 0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审计工 作进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 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票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否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否 0 薪酬与考核 2 2 0 0 否 0 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本人通 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以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在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能及时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为本人做出独立 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及 市场薪酬水平,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履职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 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金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b004b8d-94e8-47cd-b908-1abf0ac7b59b.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磊先 生、金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磊先生、金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1ec2f63-7a02-4c04-9137-5f6fa4e5f0f2.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华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磊,1965年 5月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1989年 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物流研究院副院长;2020年 5月至今任恒华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 8月至今任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3年 3月至今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或通讯会议的形式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通过 在公司现场工作、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次、股东会 2次,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投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反对票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5 5 0 0 否 0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 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票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否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否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否 0 薪酬与考核 2 2 0 0 否 0 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本人通 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以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在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能及时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为本人做出独立 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 薪酬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及 市场薪酬水平,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履职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 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黄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9e059b-07f0-415c-ba62-66ef0dc547ee.PDF ─────────┬──────────────────────────────────────────────── 2026-04-14 19:14│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69db87b-1eda-427e-81db-727d70133436.PDF ─────────┬──────────────────────────────────────────────── 2026-04-02 18:04│恒华科技(30036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磊先生 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黄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磊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黄磊先生任期届满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磊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 董事就任前,黄磊先生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磊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cb5cd332-3daf-4ece-84d8-978ffc538a4b.PDF ─────────┬──────────────────────────────────────────────── 2026-03-06 16:16│恒华科技(30036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356ee2d-6398-402e-a86c-8334f2a477fa.PDF ─────────┬──────────────────────────────────────────────── 2026-03-01 16:1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经营合同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最终能否中标并取得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投 标,招标人为隆化县建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28日,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nengxin.com/#/homeMai n)发布了《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预中 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化县100MW风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招标人:隆化县建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跃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规划风电装机容量100MW,拟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新建220kV升压 站1座、220kV外送线路、对端站改造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敷设至新建220kV升压站。 5、工期:296日历天(此为预计工期,以实际工期为准) 6、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投标价格:63,000.4994万元 8、公示媒体: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nengxin.com/#/homeMain) 9、公示期限: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该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 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经营合同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最终能否中标并取得正式 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9311709d-fc8a-43ad-a750-3a6f641d8194.PDF ─────────┬──────────────────────────────────────────────── 2026-01-27 17:18│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00.00 ~ -18,000.00 -15,77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700.00 ~ -18,500.00 -15,985.5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企业间价格博弈、同质化竞争日益凸显,行业竞争格局愈发复杂,公司 承接的项目利润空间被压缩,成本管控难度加大,订单规模同比减少,营业收入随之同比下降,致使营业利润减少。 2、报告期内,新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落地,风电、光伏、储能项目将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再享有固定电价与保障 并网电量,以及各省调整峰谷时段的变化,短期内使新能源项目收益率不确定性增加,市场对新能源投资热情降低,向下传导影响公 司新能源市场,导致新能源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降。 3、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态势与外部市场环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 期内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实施全面检查与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约 13,000.00万 元。 4、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500.00-700.00万元,主要为理财利息收入及相关 政府补贴。 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将紧抓电网行业新一轮历史性投资机遇,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深化 A I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攻坚核心算法及在电力行业的垂直应用,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迭代升级,全面加速软件产品国产化研发进程 ,夯实自主可控的技术底座和产品体系;二是依托全系列产品矩阵,打通设计、基建、运维全环节的数据流,构建数据驱动的协同设 计体系,全面提升设计质量与效率,稳步向智能设计新模式迈进;三是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加强应 收账款全流程闭环管理,多措并举推动公司提质增效、稳健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98e5a0ad-b4e7-47f9-b565-2a4382510acf.PDF ─────────┬──────────────────────────────────────────────── 2025-12-11 16:52│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7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债务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4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出的《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等 24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债权人会议及重整计划后续实施所涉事项的具体决策 、文件签署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f788167-f76e-48fd-8807-6647da62b3db.PDF ─────────┬──────────────────────────────────────────────── 2025-12-11 16:52│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 1月 20日至 2025年 2月 12日,公司债务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以其 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为由,向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并进行预重整。法院经审查认为,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且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能 性,符合预重整条件,遂于 2025年 1月 23日至 2025年 2月 12日决定对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启动预重整。因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 存在法人人格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影响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等情形,金州电力清算组经法院同意采取模拟实质 合并的方式开展预重整有关工作。 2025年 8月 6日,法院作出(2025)黔 23破申 1号至 2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的重整申请。2 025年 8月 28日,法院作出(2025)黔 23 破 3号至 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5 年 11月 3日,法院作出(2025)黔 23破 3至 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第一批无争议债权,其中公 司经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合计为 19,075.63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5(037)号)。 二、重整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获悉金州电力等 24家 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会议将对《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中与公司有关的普通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如 下: 1、每家债权人债权金额 50万元以下(含 50万元)部分全额现金受偿,将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6个月内清偿完毕; 2、每家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 50万元部分,通过“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债转股”方式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 2个月内综合受偿。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法院于 2025年 11月 3日作出的(2025)黔 23破 3至 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公司经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合计为 19, 075.63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考虑到相关债权金额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经股东 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债 务人金州电力等 24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债权人会议及 重整计划后续实施所涉事项的具体决策、文件签署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金州电力及其下属公司的具体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 前述债权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57.8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州电力等24家公司的重整计划尚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重整 计划表决通过后的具体实施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本次债务人重整事项 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开展与经营发展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75296789-b786-45fe-a6e5-dad8b3d34f2d.PDF ─────────┬──────────────────────────────────────────────── 2025-12-04 15:4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包括调整公 司董事会结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具体内容请您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董事、《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现已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210593B 名称: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新伟 注册资本:59985.5469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 11月 23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 11号 4号楼 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征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3a39b446-e4ba-462f-ac3f-b30d73dc38ba.PDF ─────────┬──────────────────────────────────────────────── 2025-12-01 18:16│恒华科技(30036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a920dd0e-acbb-4aac-a4d6-02ed5b51132c.PDF ─────────┬──────────────────────────────────────────────── 2025-11-14 19:20│恒华科技(30036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e65a5d2-4754-4c0d-bb1b-c41326ae1ac8.PDF ─────────┬──────────────────────────────────────────────── 2025-11-14 19:20│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0edf956-1afd-4cdd-a9a9-f418b1dd9966.PDF ─────────┬──────────────────────────────────────────────── 2025-11-14 19:20│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9ea0bc8-9ecf-4466-8131-80b5a5bcfcaa.PDF ─────────┬──────────────────────────────────────────────── 2025-11-04 18:5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c78b4c5a-6fdd-4303-a568-c644b8ba4ebb.PDF ─────────┬──────────────────────────────────────────────── 2025-10-28 17:08│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号皇城国际中心 A座 1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3.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6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3.07 《关于废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 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 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2.00和 3.0 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号皇城国际中心 A座18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 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5年 11月14日下午 14:00至 14:30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丹、邓雅静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号皇城国际中心 A座 18层 邮政编码:100011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97dd4c9-656e-4304-a37a-760d4215af23.PDF ─────────┬──────────────────────────────────────────────── 2025-10-28 17:0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并对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 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删除监事会专章及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二)“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5人调整为 6人,增加的一名董事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 事; (四)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五)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职责和义务; (六)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 (七)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分配原则、形式、现金分红及决策程序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25项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 2项制度,废止 1项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形式 是否需要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8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反舞弊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修订 否 变动管理制度》 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2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建 否 2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建 否 28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废止 是 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制度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5f0fac4-1ea8-480d-be1c-6c4cdd11cbf7.PDF ─────────┬──────────────────────────────────────────────── 2025-10-28 17:07│恒华科技(300365):章程修订对照表 ─────────┴──────────────────────────────────────────────── 恒华科技(300365):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a58be68-cf6a-4aaa-b109-6ce7e6e956b2.PDF ─────────┬──────────────────────────────────────────────── 2025-10-28 17:0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不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1次。4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淑珍,于 1995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 10月开始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田,于 2004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 8月开始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伟,于 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 9月开始在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9102c97-448e-40ea-8a88-78af5b0eb664.PDF ─────────┬──────────────────────────────────────────────── 2025-10-28 17:06│恒华科技(300365):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 12层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7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并对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 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设置子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具体议案如下: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5项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2项制度,废止1项制度。修 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制度文件。 本议案设置子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具体议案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2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28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原《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已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章节,本次予以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4日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伍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30a298b-79e7-4d58-b490-e771915051a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恒华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650.PDF ─────────┬──────────────────────────────────────────────── 2026-04-15│恒华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721.PDF ─────────┬──────────────────────────────────────────────── 2025-10-29│恒华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884.PDF ─────────┬──────────────────────────────────────────────── 2025-08-20│恒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6928.pdf ─────────┬──────────────────────────────────────────────── 2025-04-29│恒华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344.PDF ─────────┬──────────────────────────────────────────────── 2025-04-19│恒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0886.PDF ─────────┬──────────────────────────────────────────────── 2024-10-25│恒华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083.PDF ─────────┬──────────────────────────────────────────────── 2024-08-23│恒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8306.PDF ─────────┬──────────────────────────────────────────────── 2024-04-26│恒华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47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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