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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5(恒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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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65 恒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0:14│恒华科技(300365):《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提升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投资者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 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 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工作小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 ,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 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批评 、警告和经济处罚,引发公司舆情的,公司将从重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393a25a7-6a31-4835-ab9b-a0465cd659af.PDF ─────────┬──────────────────────────────────────────────── 2024-11-18 18:21│恒华科技(3003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治理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由7人调整为5人,其中独立 董事人数调整为2人,同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章程》(2024年11月)等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 事会拟提名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提名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02 提名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4.03 提名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拟提名黄磊先生、金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 提名黄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5.02 提名金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磊先生、金宁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5日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6ba0e6d-b35a-4ebf-81e0-100f43b92051.PDF ─────────┬──────────────────────────────────────────────── 2024-11-18 18:19│恒华科技(300365):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 恒华科技(300365):公司章程(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dbf133b6-71fe-4763-9d53-70b277e44899.PDF ─────────┬──────────────────────────────────────────────── 2024-11-18 18:19│恒华科技(300365):《舆情管理制度》 ─────────┴──────────────────────────────────────────────── 恒华科技(300365):《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ff2e1914-09f2-4501-9630-617307476d9c.PDF ─────────┬──────────────────────────────────────────────── 2024-11-18 18:15│恒华科技(30036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5ed7f522-d0d9-4a72-b634-ba333d1361a7.PDF ─────────┬──────────────────────────────────────────────── 2024-11-18 18:14│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470ecdf-a2e1-422e-8889-bb90bfd5ebac.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章程修订对照表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治理,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拟由7人调整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2人,同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2024年 11月修订) 1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名。 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2名。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ef2d70bd-0bb7-4179-91c6-eafd721f640b.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欢女士、王灵婧女士 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雪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2b8f97d-a4ff-43b9-ad79-ecfdeec436a1.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磊)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9ec5f1f6-9a48-4b00-890a-419731dd823e.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宁)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302a4e90-9429-4b4e-ad06-bab824d89555.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选举林雪娇女士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林雪娇女士将与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24acd2c-ec3a-4453-83a4-a8acd2df4410.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 提名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黄磊先生、金宁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金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ca1ef9b-24e4-49fc-b83f-a8f646729385.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宁)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金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bc2c07f-feec-4687-be3a-a2bdc49e615b.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abea4d50-ab2e-4629-b7f9-440c0c6526b7.PDF ─────────┬──────────────────────────────────────────────── 2024-11-18 18:12│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磊) ─────────┴──────────────────────────────────────────────── 恒华科技(30036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0b1aba3-67c8-414f-8f40-ea7c8dbf794a.PDF ─────────┬──────────────────────────────────────────────── 2024-11-14 16:2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 恒华科技(300365):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3b78f916-b431-432e-ae99-eba0c1b4e403.PDF ─────────┬──────────────────────────────────────────────── 2024-11-04 16:07│恒华科技(300365):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亨软件”)员工 持股平台股东梦航创新(海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道亨启辰(海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筑梦数创(海南)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计划减资退出。本次减资完成后,道亨软件注册资本由6,100万元减至4,300万元,公司将持有道亨软件100%股份。具体内容 请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道亨软件已于近日办理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 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71659582K 名称: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隗刚 注册资本:4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8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号 1幢 262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软件 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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