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1 汇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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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6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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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0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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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2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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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1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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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26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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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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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57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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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57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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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6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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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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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6│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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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或“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汇中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9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截至
2024年2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14,52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03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1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270,337元(
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202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截
至2025年3月25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76,10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85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0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75,491元
(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
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授予股票数量为1,060,000股,优先使用2024年度回购的股票,其次再使用2025年度回购的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开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
期)”。
2、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7,059,600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7,059,600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2057号验资报告。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汇中仪表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060,000 股公司回购股票已于 2026年 7月 16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汇中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过户价格为 6.66元/股。
根据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最长为 24个月,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6年 7月16日起计算)。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也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并且,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可能被持有人会议选举成为
管理委员会委员。除以上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互相独立,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独立核算,所持公司权益也
不予合并计算。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和仍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
的股票而享有的公司的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
综上所述,除第2点所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
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也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对锁定期内各年度的业
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2057号验资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7306fdd-4150-43ad-a90e-ab3e7c783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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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0│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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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理财产品审批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短期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资金
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全年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管理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万元) 益率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3000 2026/4/12 2026/7/11 1.00%-1.70%
封闭式
平安证券 安享安融 120 号 收益凭证 1000 2026/5/21 2027/3/22 2.00%
平安证券 安享 138 号 收益凭证 2500 2026/6/23 2027/1/6 1.95%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3000 2026/7/7 2026/10/5 1.00%-1.65%
封闭式
平安证券 安享 146 号 收益凭证 4500 2026/7/14 2027/1/11 1.95%
注: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人无关联关系,上述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的授权额度。
三、主要风险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风险提示
(1)公司选择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的利用情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
技术系统风险及政策法律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审查。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任何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
五、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实际损 是否到
人名 人名 益率 益金额 期赎回
称 称
公司 招商 “搏金”379 收益凭证 1000 2025/8/28 2026/2/25 0.50%-2.90% 14.38 是
证券 号
公司 招商 “搏金”380 收益凭证 1000 2025/8/28 2026/2/25 1.00%-2.32% 11.5 是
证券 号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5/9/17 2026/3/16 1.20%-1.73% 17.06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4000 2025/9/24 2026/3/23 1.20%-1.73% 34.13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5/10/12 2026/4/10 1.20%-1.73% 25.59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2000 2025/11/6 2026/5/5 1.20%-1.73% 17.06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3800 2025/12/13 2026/6/11 1.20%-1.73% 32.42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招商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4300 2026/1/6 2026/7/6 1.20%-1.9% 36.25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招商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2500 2026/2/3 2026/8/3 1.20%-1.9% - 否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工商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1000 2026/2/13 2026/8/17 1.00%-2.00% - 否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招商 “搏金”475 收益凭证 1000 2026/3/4 2026/9/2 0.50%-3.14% - 否
证券 号
公司 招商 “搏金”476 收益凭证 2000 2026/3/4 2026/9/2 1.00%-2.20% - 否
证券 号
公司 招商 “搏金”483 收益凭证 1000 2026/3/6 2026/9/2 0.50%-3.14% - 否
证券 号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6000 2026/3/24 2026/9/20 1.20%-1.73% - 否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6/4/12 2026/7/11 1.00%-1.70% 7.4 是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平安 安享安融120号 收益凭证 1000 2026/5/21 2027/3/22 2.00% - 否
证券
公司 平安 安享 138 号 收益凭证 2500 2026/6/23 2027/1/6 1.95% - 否
证券
公司 中信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3000 2026/7/7 2026/10/5 1.00%-1.65% - 否
银行 益、封闭式
公司 平安 安享 146 号 收益凭证 4500 2026/7/14 2027/1/11 1.95% - 否
证券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业务凭证;
2、相关理财产品说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f3811c0-074e-424f-afa8-7465b0a04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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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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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688e72f-52fb-425c-b62d-f6bcbf91b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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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1│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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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70b27d7-73bd-40c0-abea-0cc7b024c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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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26│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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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26-033)。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665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0.48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98043元(
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cef7f4b6-11a4-4632-993b-011543e43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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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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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
1、账户名称: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
2、账户号码:0899559769
3、开户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974c4f0-9d8c-4e8a-8672-d21cfb19e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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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57│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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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汇
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比例的数据
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1 张力新 76362665.00 37.95
2 王永存 18453601.00 9.17
3 张继川 5081807.00 2.53
4 许文芝 4793809.00 2.38
5 董建国 4495501.00 2.23
6 刘健胤 4128183.00 2.05
7 刘春华 3000495.00 1.49
8 易谋建 2376100.00 1.18
9 张云华 2182911.00 1.08
10 王健 2068300.00 1.03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1 张力新 19090666.00 13.64
2 王永存 18453601.00 13.18
3 许文芝 4793809.00 3.42
4 董建国 4495501.00 3.21
5 刘健胤 4128183.00 2.95
6 刘春华 3000495.00 2.14
7 易谋建 2376100.00 1.70
8 张云华 2182911.00 1.56
9 王健 2068300.00 1.48
10 王立臣 1996161.00 1.4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a2859b7-4c17-4e15-8fda-73998f129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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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57│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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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3b3b849-6b74-45ce-aa34-45646a971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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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6│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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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55d856b-a2f8-4a08-9af5-05f7afcdf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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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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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15: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人,代表股份 81,975,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9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628,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6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346,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 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5
3%;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47%;弃权 0股。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均已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 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5
3%;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47%;弃权 0股。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均已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 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5
3%;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47%;弃权 0股。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均已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2,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 0股。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81,872,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 0股。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2,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 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邱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3b955c-8c22-40bb-885e-399e33b28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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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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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中股份”)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
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
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的有关事实以及汇中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并就召开本次股东会
提前至少 15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 14:30在唐山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力新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1日 9:15—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及方式和《通知公告》中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
,并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汇中股份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委
托代理人)共 3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975,281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92%。其中,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 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628,845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60%;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6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346,436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参会股东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
公司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外,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汇中股份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作了逐项审议和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汇中股份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环节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6%;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53%;反对 10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44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关联股东所合计持有的 184,373股不计入上述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6%;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53%;反对 10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44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关联股东所合计持有的 184,373股不计入上述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88,20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6%;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553%;反对 10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44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陈辉、邱静辉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关联股东所合计持有的 184,373股不计入上述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2,58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3%;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2,58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3%;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2,58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 10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53%;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6e2ff1e-f0f7-4451-b62f-1fdf84de8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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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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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 9人,现场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
关规定:
(1)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84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4 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84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26,964 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6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55,41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
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股份回购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1.8、对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2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a1913b8-734a-4807-ad7b-1b1e0bd49b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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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42│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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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92882ab-e790-47cd-a7b3-ee37a5bf7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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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46│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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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为依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
币 20,004,119.6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20,004,119.60元÷201,217,296股×10股=0.9941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94155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99415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总股本 201,217,296 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1,176,100 股后的股份总数200,041,196 股为基
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0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0,004,119.60元。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76,100.00股后的 200,041,196.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
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154 张力新
2 01*****967 张继川
3 00*****964 许文芝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
咨询联系人:李俊杰
咨询电话:0315-3856690 15733300371
传真电话:0315-3190081
七、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0c3955b-6b22-4d07-9003-b00ff0f36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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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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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11日(周四)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5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 1.00、2.00、3.00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陈辉、邱静辉。
第 1.00、2.00、3.00项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 4.00、5.00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5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315-3856690 15733300371
传 真:0315-3190081
电子邮箱:300371@hzyb.com
联系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6175d1c-daa9-43a2-a28f-47cf7578e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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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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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415a9e0-cfae-47b2-9490-8f80c91b0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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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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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
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发现程序瑕疵等影响董事会决议效力情形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个工作日采用书面形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各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应载明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至迟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但是遇有特别紧急事项时
,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八条 董事会会
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
,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
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在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代理董事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的表决
第九条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但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第十条 董事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讨论的各项方案,须有明确的同意、反对或
放弃的表决意见,并在会议决议和董事会记录上签字。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每人具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传真、书面签署并传递
签字扫描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十一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如果违反《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或
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反对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
第十二条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供董事决策时参考,但
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该兼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
份做出。
第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但有权亦有义务参加该事
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
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
士。
前款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
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具体事项的贯彻和落实,并就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七条 董事会就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具体落实中违背董事会决议的,要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
第十八条 每次召开董事会,可以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责成专人就以往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有权就
历次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向有关执行者提出质询。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经常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董事长的意见如实传达给有关董事和公司总经理班子成
员。
第五章 董事会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指定专人就会议的情况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的姓名;
(二)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其代理人的姓名;
(三) 会议议程;
(四) 董事发言要点;
(五) 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一条 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未出席董事委托代理人)和董事会秘书、记录人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得进行修改,如因记录错误需要更正的,由发表该意见的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员现时进行更正,并签名。第二十
二条 公司董事会就会议情况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或指定专人记录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会议记录所
包括的内容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董事会授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的相应职权。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总经理的相应职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不足”、“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766edb7-4c47-4258-b36f-04310b204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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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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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659790d-a142-44cd-b0af-c5cc190e4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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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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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所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
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薪酬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二)基本薪酬:指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整体效益,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建议、董事会批准。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年度奖金
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条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和发放
第十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行情等的变化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发生职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缴纳各类社保公积金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
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a7891ba-a289-406b-8378-413e0e4ec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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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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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aa57c80-530f-445c-a0b6-b76b026f5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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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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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期)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
)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8908699-64bf-4a97-af1d-6e13dce1de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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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董事会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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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
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持股计划是否
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
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c48d15f-0ba0-4d1c-80b7-3c0928f4c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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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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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现将相关业务
开展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采用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结算,且外汇收款金额较大。为
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18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
于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
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
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时,控制外汇币种、金额、时间与业务合同实际情况相匹配,仅用
于对冲汇率变动对外币结算合同的交易金额带来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了《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
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
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选择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审慎审
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
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对冲汇率波动的风
险,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 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助于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损失,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业务开展风险可控、操作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269c14b-6f60-4486-8f3c-f590447ef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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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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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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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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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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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2│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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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9db2d8-3e4f-419d-8102-602e6415d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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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1│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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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 9人,现场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陈辉、郭立志、邱静辉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的实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陈辉、郭立志、邱静辉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陈辉、郭立志、邱静辉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
会秘书履职范围、工作职责、权限义务及工作流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改。
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制度详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相关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22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22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9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6cb7e6a-ced0-4df5-8e83-218377ed4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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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0│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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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开展所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及金额: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于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
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采用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结算,且外汇收款金额较大,为
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择机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18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
于澳大利亚元、欧元、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
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远期结
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
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时,控制外汇币种、金额、时间与业务合同实际情况相匹配,仅用
于对冲汇率变动对外币结算合同的交易金额带来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了《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
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选择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审慎审
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
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对冲汇率波动的风
险,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295222f-022e-4442-84c9-03965b12e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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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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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1,708,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5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628,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60
%。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9,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2、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4%。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4%。
6、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力新、张继川、陈辉、邱静辉均已回避表决。7、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6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257%;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112%;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邱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d886971-10e7-4335-a5e2-1e60332e8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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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5│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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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中股份”)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
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
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的有关事实以及汇中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并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至
少 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30在唐山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力新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及方式和《通知公告》中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
,并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汇中股份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委
托代理人)共 2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708,625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59%。其中,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 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628,845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60%;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9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79,780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参会股东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
公司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外,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汇中股份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作了逐项审议和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汇中股份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环节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2. 《关于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64%。5. 《关于续聘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64%。6. 《关于公司 2026年
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33%;反对 3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1%。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力新、张继川、陈辉、邱静辉回避。
7.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3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33%;反对 3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1%。
8.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65,3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 39,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3%;弃权3,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57%;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11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3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738970f-d005-49f5-b5c7-2424a297f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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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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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f0548c-2f89-46e7-872f-ee6466890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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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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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221118-880a-4aa3-8b45-b1c60d6fa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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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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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121242-9c51-49f4-94e5-15ffff434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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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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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d5ed48-7e62-4576-a260-db2a7ca2f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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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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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fb5e92-7d9b-40b8-b3d0-a374c5906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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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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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207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汇中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汇中股份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f9fd11-12c2-4322-8f31-3533e1cb4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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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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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性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全年累计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
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
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和利率风险等。
2、管理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
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的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集合计划在开放期出现投资者大额
或巨额退出,致使集合计划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集合计划退出支付的要求所导致的风险。若出现系统故障、全部退出等特殊事件导致
产品无法实现以及转化或延迟退出时,可能导致委托人账户资金出现不能及时到账及时实现收益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
4、信用风险
集合计划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或者所
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倒闭、信用评级被降低、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从而导致集合计划财产损失。
5、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
带来风险。
6、其他风险
包括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审查。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任何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保证正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
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相关事项,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911683-acc2-4505-987c-3c6621fd3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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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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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13.1项表决中公司关联董事张力新、冯大鹏、郭立志、陈辉、张继川、邱静辉已回避表决。该项议
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3,000万且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2026年度与参股子公司力声达传感科技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声达”)、唐山百特印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特印刷”)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14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 关联交 2026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 2025 年
类别 交易 易定价 金额 日已发生 发生金额
内容 原则 金额(万 (万元)
元)
采购商品 力声达 采购商品 按照市场 不超过 75.38 436.82
化原则公 2,000万
平、公允
租赁厂 租赁厂 定价 不超过 90万 24.16 76.90
房、车辆 房、车辆
采购商品 百特印刷 采购商品 不超过 50万 5.09 15.86
合计 - - - 不超过 104.63 529.58
2,140 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力声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力声达传感科技唐山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新兵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华道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工
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元: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比例 方式
1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10 21% 货币
2 张力新 200 20% 货币
3 田新兵 100 10% 货币
4 朱秀娥 100 10% 货币
5 唐山慧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 39% 货币
合计 1,000 100% 货币
以上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力声达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汇中股份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力新先生直接持有力声达 20%股份,张力新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
的唐山慧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力声达 3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力声达为公司的关
联方,公司与力声达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公司“百特印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瑛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77号硅谷大厦14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
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咨询策划服务;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单元: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瑛 47.75 95.5% 货币
2 张明 1.25 2.5% 货币
3 谢凤 1 2% 货币
合计 50 100% 货币
由于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瑛女士(离任未满 12个月)为百特印刷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百特印刷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百特印刷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关联
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公司采购/销售政策,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
3、支付依据及支付方式:交易款项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分次进行支付/收取。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力声达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业务发展。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
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993b43-105a-4392-810a-5575b543e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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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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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2)公司董事。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4、 5、6、7、8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315-3856690 15733300371
传 真:0315-3190081
电子邮箱:300371@hzyb.com
联系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000b3f-58ab-45b4-a2ef-ff5ebe46c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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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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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唐欣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及其他工作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诚实、谨慎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本人 2025年度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唐欣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 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经历:2003年 7月至 2022年
8月在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及其前身工作,2022 年 8月至今在唐山师范学院工作;曾担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
025年 6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场出席 3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任期内所召开的 1次股东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在第六届董事会履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履职后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
度,任期内未召开相关会议。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任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所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等方式,持
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要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
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
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履职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个工作日。通过
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同时,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题学习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非常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唐 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041258-4761-4209-949b-0ecafaf36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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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瑛,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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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王瑛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 2025年 6月离任。在我的任期内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诚实、
谨慎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对本人 2025年度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
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瑛,中国国籍,1955 年 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 8月至 1998年 2月历任煤炭科学院唐
山分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 年 2月至今任唐山展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董事
长;2022年 6月至 2025年 6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在已离任。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4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列席了股东会 4次,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本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
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本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认真对人员任用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
职责,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的议案》。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任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报告期
内,所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3、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专业职责,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事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中长期员工持股设立的
相关事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就《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等方式,持
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要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
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1 个工作日。
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同时,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题学习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非常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王 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e3b39a-0557-49ee-a4e0-e2c3f0823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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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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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王富强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参与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并且连任。这一年中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诚实、谨慎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对本人 2025 年度在第五届及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富强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主要经历:1988 年 7 月至今
在华北理工大学及前身任教;曾担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
7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相关股东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
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本年度董事会履职期间内,本人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参与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所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2、在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在本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认真对人员任用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3、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
职责,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事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中长期员工持股设立的相关事项
。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就《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同时积极参与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多次以独立董事身份参加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学习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加深典型案例理解。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等方式,持
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要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
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
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
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20 个工作日。通过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同时,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题学习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非常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王富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fd544a-131d-4a99-a07c-aaad28f21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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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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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ebdb3c-ad65-4d09-afcb-780656f62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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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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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中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1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汇中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803,059股公司回购股票已于 2025年 5月 19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汇中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61%,过户价格为 5.15元/股。
3、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即将届满,解锁日为 2026年5月 19日。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草案)》和《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管理办法》,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5 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础,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1206号,公司2025年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14.7%,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对应解锁比例
A 100%
B 100%
C 100%
D 0%
X 0%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对应解锁比例。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但某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不为 A/B/C,则该年度该员工拟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解锁,不得
解锁部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存续期内参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全体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人员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受让人
,受让完成后可按本计划按期解锁,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或决定不再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日后于存
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其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2025 年度,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 1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其余持有人均达到 C级及以上,达到解锁条件。另外
,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上述考核结果为 D 的持有人对应不得解锁的股票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于存续期内择机
出售,并以其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09b952-d042-40d8-9d03-aa6f1e347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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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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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f36187-a1ff-4639-895d-c4b0d1beb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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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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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18e7c8-8d14-4987-ba0f-c0b9b21a6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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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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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
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经审慎研究,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定无法收回的
应收账款金额共计 1,165,262.30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继续催收应收账款。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5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
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2992a8-3492-4bd0-aa5c-b59008e59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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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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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
25年度审计方案,并与立信沟通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就委员会委
员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提醒立信按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6年 3月 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对公司 2025年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初稿进行首轮交流;2026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对公司2025年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c95779-1c5a-436b-a946-96be490db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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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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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方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
:00-16: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网 上 业 绩 说 明 会 提 前 向 投 资 者 公
开 征 集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访 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冯大鹏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俊杰先生、独立董事王富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1afcfd-8e58-4004-aa10-fc882a396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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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2│汇中股份(300371):关于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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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8,994,119.73元(损失以“-”
号填列),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项目 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039,679.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80,025.85
小计 -14,219,704.9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5,645,320.46
本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870,905.63
小计 -4,774,414.83
合计 -18,994,119.73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年报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关于金融工具减
值、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资产减值的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保证金、质保金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
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00
1至 2年 10.00
2至 3年 5.00
30.00 10.00
3至 4年 50.00 30.00
4至 5年 80.00 50.00
5年以上 80.00
100.00 100.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8,994,119.73 元(损失以“-”号填列),将影响 2025年度利润总额等额减少。
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
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无需公司股
东会等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fb3bbf-296d-411d-bf77-718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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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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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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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汇中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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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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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汇中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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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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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汇中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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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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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汇中股份: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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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汇中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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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汇中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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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汇中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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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汇中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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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汇中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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