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1 汇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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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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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5 │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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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 │汇中股份(3003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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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 │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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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 │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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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 │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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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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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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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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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汇中股份(30037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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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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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1,708,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5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628,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60
%。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9,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2、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4%。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4%。
6、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力新、张继川、陈辉、邱静辉均已回避表决。7、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6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257%;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112%;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李磐律师、邱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d886971-10e7-4335-a5e2-1e60332e8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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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5│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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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中股份”)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
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
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的有关事实以及汇中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并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至
少 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30在唐山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 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力新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及方式和《通知公告》中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
,并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汇中股份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委
托代理人)共 2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708,625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59%。其中,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 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81,628,845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60%;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9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79,780股,占汇中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参会股东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
公司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外,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汇中股份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作了逐项审议和表决,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汇中股份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环节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2. 《关于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3.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4.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64%。5. 《关于续聘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8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800%;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4836%;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64%。6. 《关于公司 2026年
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33%;反对 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33%;反对 3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1%。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力新、张继川、陈辉、邱静辉回避。
7.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73,3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 31,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6%;弃权3,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33%;反对 3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36%;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1%。
8.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1,665,32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 39,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3%;弃权3,8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57%;反对 39,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11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3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738970f-d005-49f5-b5c7-2424a297f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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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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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f0548c-2f89-46e7-872f-ee6466890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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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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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221118-880a-4aa3-8b45-b1c60d6fa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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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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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121242-9c51-49f4-94e5-15ffff434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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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6│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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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d5ed48-7e62-4576-a260-db2a7ca2f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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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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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fb5e92-7d9b-40b8-b3d0-a374c5906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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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汇中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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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207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汇中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汇中股份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f9fd11-12c2-4322-8f31-3533e1cb4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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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汇中股份(30037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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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性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全年累计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
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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