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3 扬杰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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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 │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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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08 │扬杰科技(300373):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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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08 │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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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0 │扬杰科技(300373):关于公司GDR存托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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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5 │扬杰科技(300373):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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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5 │扬杰科技(300373):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 │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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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4 │扬杰科技(3003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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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1 │扬杰科技(30037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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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0 │扬杰科技(300373):关于现金收购贝特电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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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0 │扬杰科技(30037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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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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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1)2025 年前三季度(2025 年 1月 1日-9 月 30 日)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2025 年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93,675.41万元-100,366.51万元 盈利:66,911.01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0%-50%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86,570.86万元-93,261.96万元 盈利:65,382.55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2.41%-42.64%
(2)其中,2025 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
项目 2025 年第三季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33,540.90万元-40,232.00万元 盈利:24,426.66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7.31%-64.71%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30,667.78万元-37,358.89万元 盈利:23,137.36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32.55%-61.47%
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汽车电子、人工智能、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实
现显著增长。公司始终坚持产品领先的技术引领战略,持续加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同时
,公司将精益生产理念深度融入功率半导体生产全流程,通过生产流程优化、质量管控强化及成本精细化管理等举措,全方位提升运
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现逐季提升的良好态势,为利润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7,000万元-7,5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f7bbbbe1-3f1e-4294-a744-ba59b6fba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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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08│扬杰科技(300373):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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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
性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等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
)下午 13:30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号扬杰科技 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9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讨论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总计 26,000股,占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49人,代表股份 18,292,675股,占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3667%。据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551人,代表公司股份 18,318
,675股,占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3.3715%。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07,7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67%;反对 351,6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196%;弃权 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7%。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予以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
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147c1f2-59cc-4c5a-831c-a61674b0e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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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9:08│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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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号扬杰科技 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51人,代表股份 18,318,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15%。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49 人,代表股份18,292,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67%。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549人,代表股份 18,292,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67%。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07,7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67%;反对 351,6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196%;弃权 5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881,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35%;反对 35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 1.9223%;弃权 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e82e3260-f467-4b5f-8651-09d93f38e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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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0│扬杰科技(300373):关于公司GDR存托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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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GDR存托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拟进行存托人变更
,由原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变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存托人”)。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5月31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近日,公司及新存托人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完成了变更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签署了新存托协议,实施变更日为2025年9月12日。自2025年9月12日起,中国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将作为公司GDR存托人履行相应职责。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具备 GDR 存托人的业务资质,本次变更 GDR存托人,不
会对公司 GDR业务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8004c6c-bf2e-4882-8d81-a67260afa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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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5│扬杰科技(300373):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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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4fdd440-232c-4116-b3a5-eb0728e50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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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5│扬杰科技(300373):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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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5e0fa7b-92ea-4bc6-9094-8e6d86cd3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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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4│扬杰科技(3003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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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 号扬杰科技 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提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3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9
月 23日下午 18:00之前送达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号扬杰科技 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楠 魏玥迪
电话:0514-80889866
传真:0514-87943666
邮箱:zjb@21yangjie.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f5172be-e535-4d7e-ad30-38265d4a0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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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1│扬杰科技(30037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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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5年 9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11:30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 68号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董事陈润生先生、徐小兵先生、黄治国先生,独立董事 GUO QIANG先生、刘志弘先
生、于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1,8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贝特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中提供业绩承诺的贝特电子股东将共同出资成
立持股平台贝聚一号(东莞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贝聚”),由东莞贝聚与扬杰科技设立共同监
管的银行共管账户,在收到扬杰科技支付的第二笔转让款后,用于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建水县杰杰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不低于 7.16亿元交易金额的扬杰科技股票,并将取得的扬杰科技股票全部质押给扬杰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微科
半导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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