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5 鹏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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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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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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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 │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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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1 │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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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0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 │期归属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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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 │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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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 │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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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48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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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7:46 │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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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7:46 │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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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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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7ddad3b-8dca-440e-9579-e4e8c62651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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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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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9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2、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盛元贵先生作为征集人,为公司拟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 5月 29日至 2024年 6月 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4年 6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与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9)。
4、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
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6 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5、2024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5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8、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
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5年 9月 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9月 17日。
10、2026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万股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已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对应可归属比例为 100%。根据 2025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有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有 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预留
授予部分中有 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有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有 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94.00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70122be-2c8a-4ecd-a8d6-37a7baf60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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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2│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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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4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拟归属的 48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0
.5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1c9203c-7a8a-49bf-aa2e-126ddbb3f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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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1│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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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6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十点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
楼5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48人,合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50万股,授予价格为2.149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董事王东、张鸿志、牟思安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王东、张鸿志、牟思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3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100%,综合计算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后,合计47.00万股
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
00万股不得归属;同时预留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有3名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100%。因此,共29.00万股
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归属。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上述合计9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董事王东、张鸿志、牟思安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王东、张鸿志、牟思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ff1e6df-3e42-4453-8c34-0dffa0345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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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50│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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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e4d3782-ed9e-47a4-b5a0-684ba879ba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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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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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6年 5月2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3楼 309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方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7,192,7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82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9,004,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40.67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8,188,15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6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28,537,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6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860,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049%;反对 1,0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3183%;弃权2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5,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3315%;反对 1,07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7606%;弃权 2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79%
。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38,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77%;反对 1,0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3090%;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83,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9552%;反对 1,04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6506%;弃权 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942%
。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038,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77%;反对 1,0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3090%;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83,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9552%;反对 1,04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6506%;弃权 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942%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18,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221%;反对 1,0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3096%;弃权2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3,8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5354%;反对 1,04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6576%;弃权 2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807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833%;反对 1,0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3.6330%;弃权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16,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197%;反对 1,07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7774%;弃权 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28%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77,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95%;反对 1,0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3197%;弃权1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22,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408%;反对 1,07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7774%;弃权 1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818%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c54b149-1501-469a-a351-6257f0333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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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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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 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3
楼 309 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志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
26年 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143 人,代表股份 337,192,75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2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5,860,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9%;反对1,0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3%;弃权25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二)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36,038,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7%;反对1,0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0%;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三)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6,038,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7%;反对1,0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0%;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5,918,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1%;反对1,0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6%;弃权2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
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450,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33%;反对1,0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0%;弃权1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6%。
(六)表决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35,97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1,0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7%;弃权1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
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ea28166-09bb-45d2-a2b1-07d28295b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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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48│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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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12月 3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武汉理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理岩”)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
具的《营业执照》,此次变更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83.9995万元,持有其8.49%的股权,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武汉理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33470684X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东路6号华测时空智能科创园C栋4层。
5、法定代表人:陈枫
6、注册资本:贰仟壹佰陆拾陆万玖仟捌佰叁拾壹圆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验分析仪
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05cb750-da9d-48a1-abbf-3eb4a0f0f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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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7:46│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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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b608ec-73ed-429a-9ae8-21fbfc07c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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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7:46│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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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河北新欧汽车 北京天圆开资 刘京岱、张波 天圆开评报字 可回收金额 363,750,000.0
零部件科技有 产评估有限公 [2026]第 0元
限公司 司 000094号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 备注 是否计提减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值迹象 值
河北新欧汽 其他减值迹 是 专项评估报
车零部件科 象 告
技有限公司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组合的构成 组组合的确定 组组合的账面
方法 金额
河北新欧汽车 固定资产、无 经营管理独立 1,171,746,014 相关资产组唯 856,401,298.0
零部件科技有 形资产、使用 于其他资产 .62 一,不需要在 4
限公司 权资产、在建 组,能够独立 不同资产组之
工程、长期待 产生现金流入. 间进行分摊.
摊费用和商誉.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组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
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对象企业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的按其现状
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4.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
方法、参数和依据。
5.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资产组组合及其相关的经营业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
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6.假设资产组组合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持续负责地经营管理资产组组合经营。
7.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资产组组合所在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资产组组合所在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9.假设资产组组合所在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10.假设公司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协议有效,并能得到执行。11.假设公司拥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等
到期后申请续展,并得到批准。12.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按基准日时点执行标准进行测算,假设未
来不发生重大变化。
13.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产权持有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的
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15.本次评估假设公司按目前的规模和经营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公司对未来需要更新机
器设备有资本性支出计划,但对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不产生影响。对未来的预测也基于评估基准日生产经营能力,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资本性支出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对永续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根据资产的重置全价、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按照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测算。营运资本增加额与运营规模及其所需营运成本和营运效率同步变化。
1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持有资产组组合的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17.假设产权持有人已签租约合法、有效
;已签租约实际履行,不会改变和无故终止。18.假设产权持有人与资产组组合相关的现有业务订单能如期实现,主营业务、销售策
略及成本控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假设条件不成立或发生重大变化将使评估结论不成立或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少数股 全部商誉账面 资产组或资产 包含商誉的资
股东的商誉账 东的商誉账面 价值 组组合内其他 产组或资产组
面价值 价值 资产账面价值 组合账面价值
河北新欧汽车 856,401,298.0 0.00 856,401,298.0 315,344,716.5 1,171,746,014
零部件科技有 4 4 8 .62
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51e6d6-b28a-49f7-87d4-a1ebd812b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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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35│鹏翎股份(30037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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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
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资金来源
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
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全体委员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
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
品;
2、财务部门将负责具体实施事项。财务部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地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
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ebf703-310f-4e80-a5ac-f5355cfa4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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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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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c81b68-89c3-4bae-a57c-bcdf18638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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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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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0edd05-fe67-46fd-86c0-8746da561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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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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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5523c0-d8e6-4c8e-82ad-29c8c97c4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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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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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6JNAS1B0197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
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鹏翎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鹏翎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02a05c-7916-44e9-ad5c-7b19a195b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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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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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e17ba6-e4d0-43ce-a6e2-761fe91d7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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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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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564d30-c626-4ae0-95ba-3e13e1237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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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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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2cd6e9-8780-4291-99b5-606180bc1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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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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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9b5fb4-54a5-42c3-922e-5576f6594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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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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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5c356c-23e2-45d2-ac07-82c7af60a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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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
│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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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2881d0-63df-4407-97af-55ea3b276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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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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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
(星期三)下午 14:00在公司主楼 3楼 309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3楼 3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
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2、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
万公路 1703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鸿志、陈琛
联系电话:022-63267888、022-63267880 传真:022-63267817
电子邮箱:ir@pengling.cn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号,天津鹏
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002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8d5783-9afa-4ddc-bb99-3e702bcd7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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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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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元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1695a2-837c-445f-9b10-0b7079ee0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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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翎股份(3003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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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
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公司行业与公司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聘任协议进行支付,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
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
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同时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发放与调整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按岗位绩效评价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评定,综合财务、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门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薪酬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二)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三)同行业薪酬水平;
(四)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五)通货膨胀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日
后修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以相应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927022-9cb5-4879-b2cf-8f9171230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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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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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伟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8533a2-657f-486d-ae25-ca0a0cca8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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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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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551ec8-ed66-411a-950b-bdd5348035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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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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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
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
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782,836.3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981,6
69.3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91,935,907.6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72,689,284.82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7,193,637.44 26,438,258.6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0,782,836.34 77,650,404.95 28,405,592.84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47,132,428.14 138,583,803.01 123,552,302.51
营业收入(元) 2,859,389,157.12 2,460,581,601.35 1,951,630,203.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691,935,907.60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72,689,284.82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53,631,896.07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8,242,279.52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53,631,896.07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09,268,533.66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5.63%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3,631,896.0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未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把握行业
发展机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891695-30b3-467d-8362-f84f9a38e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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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选举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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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张鸿志
先生、独立董事高青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牟思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成员为:张鸿志先生、高
青先生、牟思安先生,其中张鸿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6286dc-f8d0-4b5e-a81c-287dfa992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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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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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ed9aba-dde3-4b23-b076-450c8ca22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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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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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盛元贵先生、余伟平先生、高青先
生提交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盛元贵先生、余伟平先生、高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 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df6077-a160-4133-b58c-75619f5ae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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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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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
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10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5.0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年 11月 13日
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成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沟通,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21日,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信永中和沟通协商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
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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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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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8a95f2-2b3a-46b3-a81a-04e8f4811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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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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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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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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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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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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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
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
失合计311,409,796.34元。
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减值项目 明细 本年金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小计
80,255.38
-893,928.06
737,376.62
-76,296.06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7,644,389.76
商誉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小计
合 计
-283,689,110.52
-311,333,500.28
-311,409,796.34
(三)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a.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b.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通常按照在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
,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
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中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
信用损失,除此之外,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
定账龄。
(3)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在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预期
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对此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
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其他应收款中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
认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之外,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本报告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
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
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
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311,409,796.3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相关说明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e77b58-c82e-4886-a4bd-61bd4e081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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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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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
和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
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
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人。信永中和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民初 111号)
,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
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民初 11、12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合规有效,其在 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 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120850-a37b-4cc5-903e-752f3ed67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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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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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608b47-d838-4930-9691-f85ef6e89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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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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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4388a5-7457-406f-ab05-e638aefe2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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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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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eee759-b460-4316-8ea5-3a539fd85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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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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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b9c936-494a-41b1-8424-e9f5cb869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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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鹏翎股份(30037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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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已于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
略、行业前景等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 16:00 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平台(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兼总裁王东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鸿志先生,财务总监范笑飞先生,独立
董事盛元贵先生。具体以当天参会人员为准。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rHgjUHTVe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
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平台(www.ir-online.
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7b2916-8a37-4911-b84e-9a42b61ca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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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鹏翎股份(3003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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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589137-2ec5-4e7f-979d-b526242453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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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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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afeaf2-27f4-4955-8262-41ebdccb64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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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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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
翎广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鹏翎广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SQ88
5、备案日期:2026年3月18日
三、风险提示
鹏翎广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商业计划落地不及预期、政策法规变化等多方面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鹏翎广发的运营情况,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并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93d6f103-d938-4371-81d5-6e50fd1d1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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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5│鹏翎股份(30037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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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
”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鹏翎股份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90,584,415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9,998.2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272,004,352.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3日出具了《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25号)。新增股份于20
23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为王志方,其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拟解除限售。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43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于2025年9
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5,378,818.00元变更为人民币759,738,818.00元;公司总股本由755,378,818股变更为75
9,738,818股。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
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东王志方先生已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本人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
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拟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含拟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质
押融资的安排;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公
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人自愿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个人财产状况良好,具备认购本次发行的充裕资金实力和能力;如本次发行最终获得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人将优先使用自有的3.00亿元定期存款用于支付本次发行所需认购资金,同时承诺该等定期存
款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可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提前取出,且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将该等3.00亿元定期存款用于其他用途。此外,
本人亦可以通过本人控制的赤山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等方式取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发行所需认购资金,可以切实保障本次发行
认购安排得以有效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关于特定阶段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承诺期间
内,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时,王志方先生作出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②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③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④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3月 1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584,41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9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1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占
数(股) 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志方 250,025,971 90,584,415 11.92%
注:王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表所
持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51,214,093 33.07% -19,722,979 231,491,114 30.47%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60,629,678 21.14% 70,861,436 231,491,114 30.47%
首发后限售股 90,584,415 11.92% -90,584,415 - -
二、无限售条 508,524,725 66.93% 19,722,979 528,247,704 69.53%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759,738,818 100.00% - 759,738,818 100.00%
注 1:本次变动前股份类型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 3:因王
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发
生变化。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06294ba-a866-4551-ac2c-6270c1cfc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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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1│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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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5dc1b32d-7850-47a6-bb07-f3f9f7d8a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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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5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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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翎广发”)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荣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MAK890DM2J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斥山街道双山东路599-1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额: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2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份额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1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00%
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40.00%
3 康禧水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三、风险提示
鹏翎广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基金备案以及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鹏翎广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商业计划落地不及预期、政策法规变化等多方面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鹏翎广发的运营情况,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并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鹏翎广发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d0fca13c-eaa6-42c5-b0e1-e558299d0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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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鹏翎股份(300375):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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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a89628a4-9b2f-414c-9a1d-e5fe53667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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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7│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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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2026年1月27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1%,其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173,157股上升至303,895,557股,持股比例从39.9049%上升至40.0000%。具体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1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27,6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616%,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895,557股上升至 305,123,157股,持股比例从40.0000%上升至40.1616%。具体详细信
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金额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47,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2563%,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5,123,157股上升至 307,070,657股,持股比例从40.1616%上升至40.4179%。
上述增持后累计增持股份3,8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0%,总增持金额为2,188.7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303,17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04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王志方先生将基于对鹏翎股份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并根据鹏翎股份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6年1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止。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2月12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513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188.7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增 增持前 已增持公 已增持 增持后
持 持 股 数 量 占公司总 司股票数 金额(万 持 股 数 量 占公司总
主 (股) 股本比例 量(股) 元) (股) 股本比例
体
王 303,173,15 39.9049 3,897,50 2,188.7 307,070,65 40.4179
志 7 % 0 9 7 %
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efacb254-05ca-4533-b83a-a6d152ace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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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46│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金额过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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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增持主体拟自2026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6年1月27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1%,其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173,157股上升至303,895,557股,持股比例从39.9049%上升至40.0000%。具体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1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27,6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616%,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895,557股上升至 305,123,157股,持股比例从40.0000%上升至40.1616%。
上述增持后累计增持股份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67%,总增持金额为1,067.94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2,000
万元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将
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303,17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049%。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王志方先生将基于对鹏翎股份股票价值的合
理判断,并根据鹏翎股份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2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5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2567%,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067.94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2,000万元的50%,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拟增 持金 额 已 增持 金额 已增持股份数
(万元) (万元) 量(股)
王志方 董事长、控股 2,000-4,000 1,067.94 1,950,000
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254fca1-e7ef-402a-91bf-478e95dbe41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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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鹏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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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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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鹏翎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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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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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鹏翎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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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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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鹏翎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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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5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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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鹏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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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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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鹏翎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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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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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鹏翎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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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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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鹏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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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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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鹏翎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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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208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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