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5 鹏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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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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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5 │鹏翎股份(30037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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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1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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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54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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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 │鹏翎股份(300375):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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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7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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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46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金额过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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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8:26 │鹏翎股份(3003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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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8:26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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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1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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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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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
翎广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鹏翎广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SQ88
5、备案日期:2026年3月18日
三、风险提示
鹏翎广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商业计划落地不及预期、政策法规变化等多方面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鹏翎广发的运营情况,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并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93d6f103-d938-4371-81d5-6e50fd1d1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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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5│鹏翎股份(30037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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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股份
”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鹏翎股份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90,584,415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9,998.2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272,004,352.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3日出具了《天津鹏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25号)。新增股份于20
23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为王志方,其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拟解除限售。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43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于2025年9
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5,378,818.00元变更为人民币759,738,818.00元;公司总股本由755,378,818股变更为75
9,738,818股。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
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东王志方先生已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本人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本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
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拟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含拟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质
押融资的安排;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公
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人自愿参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个人财产状况良好,具备认购本次发行的充裕资金实力和能力;如本次发行最终获得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人将优先使用自有的3.00亿元定期存款用于支付本次发行所需认购资金,同时承诺该等定期存
款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可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提前取出,且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将该等3.00亿元定期存款用于其他用途。此外,
本人亦可以通过本人控制的赤山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等方式取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发行所需认购资金,可以切实保障本次发行
认购安排得以有效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关于特定阶段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王志方先生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承诺期间
内,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时,王志方先生作出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②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③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④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3月 1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584,41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9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1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占
数(股) 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志方 250,025,971 90,584,415 11.92%
注:王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表所
持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 251,214,093 33.07% -19,722,979 231,491,114 30.47%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60,629,678 21.14% 70,861,436 231,491,114 30.47%
首发后限售股 90,584,415 11.92% -90,584,415 - -
二、无限售条 508,524,725 66.93% 19,722,979 528,247,704 69.53%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759,738,818 100.00% - 759,738,818 100.00%
注 1:本次变动前股份类型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注 3:因王
志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发
生变化。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06294ba-a866-4551-ac2c-6270c1cfc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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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6:41│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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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5dc1b32d-7850-47a6-bb07-f3f9f7d8a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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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5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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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翎广发”)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荣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荣成市鹏翎广发信德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MAK890DM2J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斥山街道双山东路599-1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额: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2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份额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1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00%
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40.00%
3 康禧水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三、风险提示
鹏翎广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能否顺利完成基金备案以及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鹏翎广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及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商业计划落地不及预期、政策法规变化等多方面
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鹏翎广发的运营情况,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并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鹏翎广发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d0fca13c-eaa6-42c5-b0e1-e558299d0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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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鹏翎股份(300375):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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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a89628a4-9b2f-414c-9a1d-e5fe53667f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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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27│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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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2026年1月27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1%,其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173,157股上升至303,895,557股,持股比例从39.9049%上升至40.0000%。具体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1
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27,6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616%,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3,895,557股上升至 305,123,157股,持股比例从40.0000%上升至40.1616%。具体详细信
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金额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47,5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2563%,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05,123,157股上升至 307,070,657股,持股比例从40.1616%上升至40.4179%。
上述增持后累计增持股份3,8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0%,总增持金额为2,188.7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303,17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04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王志方先生将基于对鹏翎股份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并根据鹏翎股份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6年1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止。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2月12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5130%,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188.7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增 增持前 已增持公 已增持 增持后
持 持 股 数 量 占公司总 司股票数 金额(万 持 股 数 量 占公司总
主 (股) 股本比例 量(股) 元) (股) 股本比例
体
王 303,173,15 39.9049 3,897,50 2,188.7 307,070,65 40.4179
志 7 % 0 9 7 %
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efacb254-05ca-4533-b83a-a6d152ace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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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46│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金额过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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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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