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5 鹏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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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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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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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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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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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
│ │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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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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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 │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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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2 │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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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44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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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44 │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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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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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楼516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因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
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2.18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董事王东、张鸿志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董事王东、张鸿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9名激励对象16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2.18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
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9ce9214a-b026-40a1-9ee9-0903437b0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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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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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分配情况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额的比例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1.00 13.28% 0.21%
(共 9 人)
本次预留授予合计 161.00 13.28% 0.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预留授予数量为 161.00 万股,剩余 81.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潘*硕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 韩*方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 潘*峰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 李*波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 朱*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 董*颖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 牟*安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 陈*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 徐*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aabd0c00-82fd-43a5-aef7-ebf839650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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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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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22 元/股调整为 2.185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
(二)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盛元贵先生作为征集人,为公司拟于 2024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4 年 6 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与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9)。
(四)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
2)。
(五)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六)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
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完成了 20
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755,378,8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
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此,公司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由 2.22 元/股调整为2.185 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
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f3dfa9a-5772-45b2-b238-9e0304622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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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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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
符。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6b511fe9-8a27-489e-a789-11f8e959d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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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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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ac36f8c0-936b-4004-9b94-aff4972d90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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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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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86c0982-f953-4405-a66c-4fee02f37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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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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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c95780ca-e10f-4b06-be1f-5360fc39d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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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52│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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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
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公司主楼5
楼51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鸿志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1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6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 81.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78757fcb-6783-4776-82b8-b94ec914c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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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44│鹏翎股份(300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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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公告
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23,956,48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86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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