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6 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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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16 │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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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16 │易事特(3003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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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54 │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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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02 │易事特(30037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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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02 │易事特(30037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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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2 │易事特(3003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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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6 │易事特(300376)::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 │》暨控制权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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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0 │易事特(300376):关于收到荆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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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16 │易事特(300376):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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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5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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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16│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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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b25b1b14-1894-4088-870d-2ed0d45ea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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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20:16│易事特(3003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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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bd5074f9-b955-4590-a1e6-79793b932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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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54│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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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7a5c7149-c7ad-44c5-97f6-db0b3869f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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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02│易事特(300376):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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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8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紧抓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加快储能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易事特(民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民乐”)
拟投资建设 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6.432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8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200MW/800MWh电网侧
独立储能项目的议案》,同意易事特民乐投资建设 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易事特民乐 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2、实施主体:易事特(民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三墩滩 330千伏汇集站南侧
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 2.5855公顷,新建 200MW/800MWh储能电站一座,配套建设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5、投资金额:人民币 6.432亿元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建设周期:预计 6个月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必要性
截至 2025 年 11月底,甘肃省电源总装机达 12,160 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 7,796万千瓦,占比 64.11%,位居全国前列,但
本地负荷消纳弱、外送通道受限,弃风弃光问题突出,新能源波动性对电网安全稳定冲击显著,储能变成破解这一困境的刚性需求。
本项目选址张掖市核心区域,接入甘肃省 750千伏电力主干网,可精准匹配当地最强储能需求,有效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率,通过“
高吸低放”实现调峰填谷,平滑功率输出、优化电能质量,增强电网暂态稳定性,为甘肃省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契
合《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25〕11号)2030年千万千瓦级储能装机规划。
本次项目政策支撑体系完备,国家明确储能多元盈利模式,甘肃省率先推出330元/千瓦?年的“火储同补”容量电价政策,提供
“收益兜底”机制,叠加成熟的电力现货、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盈利模式可持续。公司作为储能设备和解决方案企业,拥有
液冷、构网型全矩阵储能产品及智能控制系统,累计装机超 8GWh,具备 GWh级交付能力与沙戈荒等复杂场景项目经验。依托甘肃省
本地制造基地,可高效响应项目建设需求,凭借技术与产能优势适配区域工况,助力项目快速落地,同时分享甘肃省新能源扩容带来
的广阔市场空间,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双赢。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投资目的
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电站项目,是基于当前行业政策、发展前景、市场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加快储能业务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融资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动态安
排融资计划,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本项目生命周期中可能面临容量补贴政策退坡导致项目
收入下降、储能类项目大批量投运导致调频及现货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项目建成后,优先考虑出售给大型央国企能源集团,实现设
备销售利润以及项目利润,并可规避后续市场及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3)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合规及电力接入等手续,若手续办理不及时,将导致项目进度延迟。公司将主动与相关主管部
门沟通协调,提前筹备完善各项报审材料,紧密跟进审批进展,全力推动项目按既定计划顺利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2b23306-da73-4c84-a37f-b0b46ae20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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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02│易事特(30037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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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30037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89f33ed-161c-47bf-8cad-ce58be494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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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2│易事特(3003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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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0 ~ 3,500 18,921.64
比上年同期下降 81.50% ~ 87.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000 ~ 15,100 15,905.29
比上年同期下降 5.06% ~ 18.2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公司聚焦数字能源主业,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管理层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推动整体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但受行业竞
争加剧、产品销售结构调整、内卷态势凸显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承压下行,导致利润下滑。
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
计为 1.11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上年同期为 0.30亿元),主要系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诉讼事项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增加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026年,公司将紧紧依托国家相关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综合竞争优势,持续深耕高端电源装备、数据中心、
新能源、储能、充电桩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加速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生产运营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实现
降本增效,全力拓展业务边界、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33ff67f6-7610-4342-ae0b-4d96df1df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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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16│易事特(300376)::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
│控制权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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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 12月 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特”)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
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17,568,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 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同
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
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2026年 1月 23日,公司收到荆江实业转来的荆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城发集团战略控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荆国
资发〔2026〕5号),荆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荆江实业以 5.61元/股的价格,协议
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 417,5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7.93%)股份、东方集团持有的易事特 16,860,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2%)股份,共 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 18.66%,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收购交易价款合计 2,437,149,573元;原则同意
荆江实业成为易事特控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荆州市国
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荆江实业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
〔2026〕47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d4e91bc-4303-446d-8cd2-45c367e60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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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0│易事特(300376):关于收到荆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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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 12月 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易事特”)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签署《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东方集团及
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17,568,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 16,860,914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42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同
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721,966,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1%)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本
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进展情况
2026年 1月 23日,公司收到荆江实业转来的荆州市国资委《关于市城发集团战略控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荆国
资发〔2026〕5号),荆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荆江实业以 5.61元/股的价格,协议
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 417,568,600股(占比 17.93%)股份、东方集团持有的易事特 16,860,914股(占比 0.72%)股份,共 4
34,429,514股(占总股本 18.66%,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收购交易价款合计 2,437,149.573元;原则同意荆江实业成为易事特控
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前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
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市城发集团战略控股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荆国资发〔2026〕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76989c4d-7863-4ea0-91c1-df78d3b12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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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16│易事特(300376):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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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网
址:https://www.gzcourt.gov.cn/)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
号】(以下简称《权利登记公告》),广州中院通知在本案权利人范围内的投资者可以于2026年2月15日之前登记加入本案诉讼。
2、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
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01民初3178号】,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3.50万元,广州中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并确定了本案权利人范围。
近日,公司关注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发布的《权利登记公告》,广州中院通知在本案权利人范围内的投资者可以于2026年2月15
日之前登记加入本案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广州中院官网(网址:https://www.gzcourt.gov.cn/)。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1c0a2c2c-6445-4a57-ac96-c9edaac80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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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52│ST易事特(30037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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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年 1月 13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1月 14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1月 14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证券代码
仍为“30037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
3、证券代码:300376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1月 1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1月 13日停牌一天,2026年 1月 14日开市起复牌。
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4]88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的规定“上市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
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
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5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对 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由于 2022年期初数据变动相应对 2022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第 7-77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及《2017-2023年度追溯重述后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决定书中对公司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事
先告知书中一致。
2、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截至目前已满 12个月。
3、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其他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共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86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 2,91
5.02万元。截至 2025年 9月30日,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8,316.36万元。
综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
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年 1
月 13日停牌一天,2026年 1月 1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易事特”变更为“易事特”,证券代码仍为
“300376”,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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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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