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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6(易事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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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76 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16:52│易事特(30037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代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代立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代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吴代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代立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6年11月22日,吴代立先生离任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作 出的承诺对其进行管理。 吴代立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吴代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 吴代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af33150-7850-4a68-ab89-3cd22e10bf26.PDF ─────────┬──────────────────────────────────────────────── 2024-03-25 17:54│易事特(30037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易事特(30037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04f2bb08-6901-48ec-ab73-42df458c268c.PDF ─────────┬──────────────────────────────────────────────── 2024-03-25 17:53│易事特(300376):关于易事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2 5 日(星期一)召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何煦律师、余苏律师(以下简称 “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锦天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锦天城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 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锦天城对 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连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之目的使用,非经锦天城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锦天城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如下: (1)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 (2) 2024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会议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现 场及网络投票程序、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 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东 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 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4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 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司公告载 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2.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和参加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下同)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05,591,25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0107%。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3,585,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4950%。 (2)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0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157%。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 2024年 3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 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资格。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 2.2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锦天城律师。 锦天城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均具有相应资 格,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3.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锦天城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相符,没有股东提出新议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4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 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锦天城律师、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和出席会议的 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投票结果具体如下: 4.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5,543,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2%;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6%;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2,2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0%;反对 27,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3%;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 回避情况: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 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 大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锦天城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bbb05c0-cbc4-4f58-9e19-5dc34e98d509.PDF ─────────┬──────────────────────────────────────────────── 2024-03-21 21:52│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7edb05ca-7597-4596-bd99-a1ae15968b78.PDF ─────────┬──────────────────────────────────────────────── 2024-03-09 00:00│易事特(3003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 3 月 1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及经营范围规范表述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增加经营范 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97740959-681b-4603-b892-cd145445638f.PDF ─────────┬──────────────────────────────────────────────── 2024-03-09 00:00│易事特(30037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3月) ─────────┴────────────────────────────────────────────────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对照如下: 条 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和轨道交通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工程项目投资、运维与改造;互 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 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泛 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 在电力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开 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通信设备 发;研发、制造与销售:无线通 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 信设备、存储设备及系统、不间 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断电源、应急电源、通信电源、 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稳压电源、 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物联网应 电力一体化电源系统、工业节能 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 及电能质量控制系统、新能源汽 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数据中心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产品与系统(包括列头柜、配电 询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柜、机柜)、精密空调、光伏组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件、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交直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流柜、控制器等装置、嵌入式软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 件、动力环境监控、阀控式密封 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 铅酸蓄电池、锂电池、复合储能 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 系统、智能环保系统;太阳能发 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 电系统及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 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 站点、智能微电网、计算机网络 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 系统、数据中心、建筑智能化系 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 统解决方案的设计、集成建设、 空调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 安装、调试、运营和维护;数据 布;广告设计、代理;货物进出口; 处理和存储服务;技术咨询与服 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普通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内外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资源回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 货物和技术进出的除外);贸易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 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 品);道路普通货运;再生资源 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住房租 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门批准的项目);房屋租赁、物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活动。)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拟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暨《公司章程》修订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详见公 司 同 日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 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 3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在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1e53d24f-0642-482c-82b9-5208d942f601.PDF ─────────┬──────────────────────────────────────────────── 2024-03-09 00:00│易事特(30037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修订的原因: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参考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内的表述,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根据以上公司信息的变更,公司章程将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 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和轨道交通工 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程项目投资、运维与改造;互联网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 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 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泛在电力物 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 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开发;研发、 材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 制造与销售:无线通信设备、存储 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 设备及系统、不间断电源、应急电 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源、通信电源、高压直流电源系统、 系统集成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 稳压电源、电力一体化电源系统、 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工业节能及电能质量控制系统、新 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数据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中心产品与系统(包括列头柜、配 咨询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电柜、机柜)、精密空调、光伏组 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件、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 柜、控制器等装置、嵌入式软件、 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动力环境监控、阀控式密封铅酸蓄 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 电池、锂电池、复合储能系统、智 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 能环保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电 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 站、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智能微 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 电网、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中心、 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制冷、空调设 建筑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 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广告 集成建设、安装、调试、运营和维 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 护;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技术咨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 询与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布国内外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货物和技术进出的除外);贸易代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 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 道路普通货运;再生资源回收、加 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住房租赁; 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 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予以披露。 本次章程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33f859ba-110f-4e40-88fc-66aaa3c3bb8c.PDF ─────────┬──────────────────────────────────────────────── 2024-03-09 00:00│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3月 25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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