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6 ST易事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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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4 │ST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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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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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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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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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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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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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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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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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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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 │ST易事特(300376):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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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4│ST易事特(30037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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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
午 14: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9:15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 作为投票对象
津贴标准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的子议案数:
(7)
9.01 董事长、总经理何佳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9.02 董事牛鸿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9.03 董事林茂亮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9.04 董事、董事会秘书(时任)赵久红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9.05 独立董事王兵先生 2024 年度津贴情况 √
9.06 独立董事关易波先生 2024 年度津贴情况 √
9.07 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 2024 年度津贴情况 √
10.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标准的 作为投票对象
议案》(需逐项审议) 的子议案数:
(3)
10.01 监事会主席周旋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10.02 监事杨钦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10.03 监事刘优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
11.00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7.00、9.00 和 10.00 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9.00 和 10.00 需逐项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8.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在 2025 年 5 月 19日(星期一)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志刚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8569
邮 箱:stock@eastups.com
邮政编号:5238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a493b413-5e63-4a16-a86e-e3f71ba70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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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ST易事特(30037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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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9,216,381.11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9,161,331.3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916,133.14 元。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837,271,330.79 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76,122,193.7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
润为 2,776,122,193.77 元。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现暂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2,328,240,47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885,660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48,370,451
.14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826,620股,本年度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4,973,310.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度现金分红
总额为 103,343,761.34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4.62%。
2、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370,451.14 114,030,874.30 55,791,257.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9,216,381.11 562,870,973.61 368,353,660.5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41,055,280.14 240,987,137.24 209,435,346.04
营业收入(元) 3,043,839,249.97 4,792,586,696.11 4,741,640,834.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37,271,330.7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76,122,193.7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8,192,582.6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73,480,338.4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8,192,582.6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91,477,763.4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0%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96,011,754.43 元、410,171,507.23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3.62%、3.40%,均未达到公
司总资产的 5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
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02 号】;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92dd5c9-7e68-462d-95e1-751b95ded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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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ST易事特(300376):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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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等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 保 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
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
3.保险期间:保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保险期间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4.责任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 险 费:不超过人民币 29.6 万元/年,具体保险费用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保证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工作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
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该授权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的积极
性,促进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提高公司发展可能性。本次购买责任保险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135e225-842f-404b-909d-a8820d2d8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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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42│ST易事特(3003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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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人数 24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4 人。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
2024 年度承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结合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对 2024 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人员安排、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及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
3、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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