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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9(东方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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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79 东方通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30 01:03 │东方通(300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董事会、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30 01:02 │东方通(300379):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 2025-04-30 01:03│东方通(300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东方通(30037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934f5116-f96a-41b7-9a5d-ae5021ee0988.PDF ─────────┬──────────────────────────────────────────────── 2025-04-30 01:02│东方通(300379):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关于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2025年 4月 29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 4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 2024 年期末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由于 2024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公司董事 会讨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00 0.00 17,001,684.84 回购注销总额 118,893,665.57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545,137.07 -672,776,203.67 -39,366,528.19 研发投入 177,013,895.73 259,462,660.15 238,848,032.16 营业收入 757,729,896.55 556,793,897.53 791,125,966.8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45,940,926.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89,912,549.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7,001,684.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19,147,425.5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29,229,289.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36,149,110.40 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675,324,588.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32.07%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 ,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 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除 外”。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7e4b0c7-a6b9-45fa-bc96-d1dc818911f9.PDF ─────────┬──────────────────────────────────────────────── 2025-04-30 01:02│东方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 ─────────┴──────────────────────────────────────────────── 东方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600d9e20-dfbd-42a2-aa41-1ac357f5c662.PDF ─────────┬──────────────────────────────────────────────── 2025-04-30 01:02│东方通(300379):董事会、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董事会、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4月 28日,德皓所对公司 202 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东方通于 2025年 4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 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通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 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东方通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东方通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初商誉余额 22739万元已于本期全额减值。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相关的 事项第 1项、第 3项可能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前期损益及未来业绩预测实现情况等评估基础产生影响,我们无法对 2024年度商誉 减值情况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两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2226万元。我们执行了检查销售合同、验收报告 、期后回款情况等,由于无法实施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相关的交易真实性和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天津滨海新区猿来科技有限公司等余额6509万元,另有本期预付后收回款项 3000万元。我们 检查了交易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由于无法实施走访等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该事项涉及款项的发生额及余额 的合理性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 5、截止报告期末,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形式的对外投资余额 13422万元。对该等可转债形式的对外 投资由于我们无法实施走访被投资企业等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述资金的性质及用途做出判断,进而无法对该 等投资的列报和减值迹象做出判断。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德皓所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德皓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 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 1、由于目前公司尚处于立案调查期,涉事事项未有明确结论。针对本次立案调查,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调查工作,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 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 运作水平。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 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4、面向数字新基建与数字化转型浪潮,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以"安全+"、"数据+"、"智慧+"三大产品体系为基础,持续在 基础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及 AI智能化等领域完善布局。持续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研发,依托优势市场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同时,加强 全流程管理,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统筹推进组织、人员结构的优化调整及效能优化,努力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战略 目标的实现。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项说明。作为公 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 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bd2f1a7-5ca6-4663-a61b-6360b2d096a8.PDF ─────────┬──────────────────────────────────────────────── 2025-04-30 01:02│东方通(30037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 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1)2024 年公司进行了重大会计差错调整,调减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1,671.46 万元,导致公 司已披露的 2022 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上述会计差错未被内部控制及时识别或纠正,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5 号),因公司 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该事项表明,公司内部控制在防止和发现舞弊等异常事项 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3)存在资金支出审批和后续管理方面的重大缺陷,与之相关的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德皓所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东方通于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德皓所出具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职业判断,同意德皓所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的说明。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公司拟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 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特此说明。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6bcf7d2-2e19-46a5-a490-28bdcc984fdd.PDF ─────────┬──────────────────────────────────────────────── 2025-04-30 01:02│东方通(3003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东方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4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1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 律监管措施 6次(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文豪,200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洁,2023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5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永祥,1997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 刘文豪 2024/12/12 行政监管 北京证监局 2024 年 12 月 12 日因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 措施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2 年度更正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2 刘文豪 2024/12/23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 2024 年 12 月 23 日因大庆华理生物科技股份有 措施 易所 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自律监管措施。 3 陈洁 2024/12/12 行政监管 北京证监局 2024年 12月 12日因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 措施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2 年度更正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事项同时经审 计委员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会计师事务所更名情况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本 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他执业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及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 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访谈、监盘、大额资金抽查等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 德皓国际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风险状况、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 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2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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