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79 *ST东通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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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44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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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0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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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2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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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1 │*ST东通(3003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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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1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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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0 │*ST东通(30037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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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19 │*ST东通(30037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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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28 │*ST东通(300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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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3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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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48 │*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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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44│*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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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f724028f-c193-4c5a-ad2c-dde6a9cb0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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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0│*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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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月 14 日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
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上述事项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
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
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针对本事项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b525c6cb-7026-4525-ace4-12d5a0d3a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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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2│*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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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月 14 日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
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上述事项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
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
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针对本事项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1bb42b5-4b92-4086-a48b-cd876a5b2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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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1│*ST东通(3003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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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
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1 票。
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公司 2025 年 4 月 14日被中国证监会以“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
假记载”立案,以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对关联方资
金占用报告为保留意见。在有权部门对涉案事项最终认定并生效前,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事实及财务数据,本人
作为外部独立董事,不具备有效核验手段及时间、精力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明确判断。
(二)审议通过《关于聚焦传统主业,优化数转等亏损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聚焦基础软件中间件和信息安全传统主业及核心技术,逐步收缩
或剥离数字化转型等亏损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及时拟订上述亏损业务或子
公司的优化、处置方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或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a1d6052-fa52-41c9-b883-e356d70ab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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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1│*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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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皓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
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采取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
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针对《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完善、新增多项基础内
控制度。财务核算方面,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并将逐步优化完善收入核算、合并财务报告
编制等相关流程;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加强了对子公司财务数据的审核、复核,子公司业务层面的重大交易(如重大合同、关联交
易)需经母公司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资金管控方面,公司通过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加强了资金
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
相应情形消除。
2、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
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上述事项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
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878d79d-1292-4527-9e50-1a0d70757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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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20│*ST东通(30037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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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参加会议的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
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乔先生主持,董事会
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和公司编制《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
意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5f5cfa4-8223-42e5-942c-b4cff504f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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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19│*ST东通(30037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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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30037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9707892-9c74-4374-bb49-63b719b78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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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28│*ST东通(300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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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3003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5a8a9bf9-e69d-41bc-8e71-01e4a4be0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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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33│*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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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月 14 日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
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上述事项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
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
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针对本事项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7ef2a101-148c-4d48-93bc-009235c37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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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48│*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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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月 14 日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
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上述事项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
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
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针对本事项及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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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53│*ST东通(30037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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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月 14 日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
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 4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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