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0 安硕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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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52 │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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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 │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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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 │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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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5 │安硕信息(30038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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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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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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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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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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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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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 │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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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52│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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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3,843,905.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61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6*****479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5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梁明俊
咨询电话:021-55137223
传 真:021-35885810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 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13827d6-5aa4-4983-8b50-4c72ece17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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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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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61,50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284,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8,2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人,代表股份 4,350,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3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人,代表股份 6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60%;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85%;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36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6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反对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57%;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03%;反对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1%;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9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3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7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85%;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7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13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4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1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2%;反对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6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4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0%;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47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关联股东高勇回避表决。
议案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5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4%;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60%;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30%;反对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7%;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02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0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3%;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445%;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84%;反对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0%;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96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冯宇航律师和付慧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1879930-42ed-484b-ac51-b78a251d8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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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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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冯宇航律师
、付慧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承诺并保证: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
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必备公告
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也已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2点 00分
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勇主持。另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
年5月 20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
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61,502,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284,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18,2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人,代表股份 4,350,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32,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人,代表股份 6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4%。
出席本次股东会还有部分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所有相关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新提案的提出
在本次股东会上,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同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 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0%;弃权 2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85%;反对 225,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7%;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6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8%;反对 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7%;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03%;反对 224,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1%;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4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0%;反对 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85%;反对 226,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77%;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11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2%;反对 2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4%;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449%;反对 239,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80%;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股东高勇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5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4%;反对 2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0%;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30%;反对 225,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7%;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20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3%;反对 2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5%;弃权 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5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84%;反对 273,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50%;弃权 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e17f542-92c7-4cf7-b181-3bbf157e2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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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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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到期时间晚于审议期限,则自动顺延至投资期限到期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
同等文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其他: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a57727-8da5-402d-ab43-192a45716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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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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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勇先生、姜蓬先生、梁明俊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审议《关于 2026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96,000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行业特性、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范围
、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比较上年度绩效薪酬确定。绩效薪酬按年度
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f46b0d-c20c-4280-9657-594a6d719f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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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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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d42585-ce32-467c-888c-e53eaf7e7d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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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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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
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63ef13-a9e0-4d14-901a-26890ade3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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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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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f257ea-cb64-4e39-b12c-97f4863dd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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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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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
)15:30-17: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15:30-17: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勇先生,财务负责人刘汛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明俊先生,独立董事刘建国
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30-17: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HQ9zAk7yE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 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
在线(www.ir-online.cn) 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
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 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e7fc57-e4d7-4111-993d-82032dff3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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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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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
391,871.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
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
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4,391,871.12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976,220.3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15,675.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60,545.26
二、资产减值损失 1,415,650.8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382,502.1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3,148.69
合计 4,391,871.12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本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组合 1:银行类 应收账款组合 2:非银
客户 行类客户
1年以内(含 1年) 3% 10%
1至 2年 10% 20%
2至 3年 30% 30%
3至 4年 50% 50%
4至 5年 10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
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提损失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
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银行类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组合 2:非银行类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组合 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391,871.12元,将减少 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 4,391,871.12
元,并相应减少 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ad167c-21ff-46d8-8aeb-55046d126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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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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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
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4年度业务收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大信
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 1家上市公司、帝联科技、华创生活、安谱
实验、星舟科技、宝亚装备等 5家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
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有丰富的 IPO 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灿能电力、左江科技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春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以来,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资
本市场业务的审计与鉴证业务,曾主持绿地控股的年报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服务的客户主要有绿地控股、中
信资本、长城人寿等大型公司,曾签署东方滤袋,江苏睿鸿等新三板年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性准则第 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大信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2025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万元。公司 2026年度拟收费 11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 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10万元。与上年费用保
持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大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大信作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公司聘请大信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
作,拟继续聘任大信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b2ce57-0347-4b78-9bff-f5212016a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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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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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 12 月 31 日,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
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237a6e-fa81-4c92-9fb7-7c03b41ff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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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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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无
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
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商誉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
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 18,626,907.42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类别 项 目 本期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2,349,531.95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523,151.30
小计 2,872,683.25
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6,944.61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5,637,279.56
小计 15,754,224.17
合计 18,626,907.42
二、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 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合同履约成本
2025年 12月 31日账面余额 458,732,654.37
2025年 12月 31日可回收金额 435,380,166.53
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详见三、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数额 15,637,279.56
本期转回或转销金额 19,914,660.98
累计计提金额 23,352,487.84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余额
三、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本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组合 1:银行类客 应收账款组合 2:非银行
户 类客户
1年以内(含 1年) 3% 10%
1至 2年 10% 20%
2至 3年 30% 30%
3至 4年 50% 50%
4至 5年 10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
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提损失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
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银行类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组合 2:非银行类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组合 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而对于商誉减值部分将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组未来五年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确定依据是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
况、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及对应的折现率。
四、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18,626,907.42元,并相应减少公司 2025年末的所有者权益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5e54c3-0fd6-4e08-8a3b-6c5e4afcd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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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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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8ece8b-4d4f-4a37-856b-aa6ca598b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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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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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产品的议案》
2、上述议案 4.00因董事回避,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1.00-3.00、5.00-6.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且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说明。
5、上述议案 4.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
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 2026年 5月 19日 17:00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传真或函件于 2026年 5月 19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明俊
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 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dbd1a9-646f-4529-915d-3349b47f7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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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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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董希淼,男,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兼任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
限公司、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业硕士水平评估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银
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数字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中国理财网)专家、《金融时报》专家组
成员、全球数字金融中心(杭州)高级专家、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等职务。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年 11月 26日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
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本人作为第
五届审计委员会及第五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专委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
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4次,本人列席股东会 4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等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相关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
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
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此外,本人亦积极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等,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
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
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
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希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fe6ab1-ea6e-4de0-9c1d-85ce3f4c2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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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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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主要就职并担任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小平故里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宏大数据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中心主任、昆吾九鼎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
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快速了解公司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公
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制定内部管
理事项进行了主动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
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3a571e-6f56-4bb0-bc90-e97562871c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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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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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3 月届满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历任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和自治区重
点学科带头人。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
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
了审计委员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列席股东会 1 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公
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方慧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
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d4a8c4-8f5b-4923-9ba6-3d7684164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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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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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建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近代物理系博士后。2007年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博士学位,2010 年获得瑞士 Fribourg 大学理论物
理哲学博士学位。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牛津大学 Said商学院 Research Fellow。2014年获得“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
教授”、“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兼任中央网信办特约研究员,微热点大数据研究院首任院长,社会计算实验室首席科学家。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
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2025 年度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专委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4次,本人列席股东会 4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等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会议的时间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关注公
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公司高度
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有效沟通渠道,配合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公司认
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
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所处行业薪
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方慧女士和徐爽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
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建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ad46dc-8752-44eb-b2c9-fa054af41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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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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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
建国、方慧、徐爽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建国、方慧、徐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3bb353-c31e-4575-934d-d9fc78540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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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4│安硕信息(300380):202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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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2003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
业会员。2003 年 7月加入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现任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会计准则、信息披露、预算管理等
领域的研究。2025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
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2025 年度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专委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会 3次(未包含本人作为候选人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等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
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听取董事、高管、审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
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
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所处行业薪
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徐爽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
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9eeeb7-dca5-4a92-b491-0f25f56ce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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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2│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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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红利 13,843,905.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情况。
3、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795,887.59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20,597,779.01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59,777.9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55,163,335.0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1,765,840.7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5,163,335.00元。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成长性,为增强公司实力,并充
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13,843,90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3,843,905.00 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事宜。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 13,843,90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6.46%。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董事会审议此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843,905.00 6,921,952.5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795,887.59 15,088,061.10 -46,029,708.84
研发投入(元) 112,103,601.24 103,700,762.48 107,611,864.95
营业收入(元) 1,024,259,410.23 990,430,740.39 888,024,295.8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5,163,335.0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31,765,840.7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765,857.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1,920.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0,765,857.5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23,416,228.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1.14%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指标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为:2024年 3,078.06万元,2025年 3,014.99万元,其分别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3
.66%、3.48%,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dccde3-8689-4481-bbb2-d62ac37a3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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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1│安硕信息(3003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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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75362b-645d-4c89-af89-1c326497d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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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1│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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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0cce97-13dc-4377-8b5e-cf7911d722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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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1│安硕信息(30038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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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先生召集
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各项
决议,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同时,独立董
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
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高勇先生所做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
东会部署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股利 1.00元(税前),合计分配
现金股利 13,843,90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同意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所有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9
票。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高勇先生、姜蓬先生、梁明俊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现金支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授信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用途为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等。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额
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
开、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
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王和忠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更好
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授权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bd238a-ab06-4d93-b7b5-1ea594736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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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1│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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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e91f72-0ae3-4b2a-908c-4b136bdf7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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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安硕信息(30038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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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6]第 4-00178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4-00178 号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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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丽华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晗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862a29-bb39-4634-ad9d-591d7636a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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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安硕信息(300380):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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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2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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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23 号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大信
审字[2026]第 4-00177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丽华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晗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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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安硕信息(3003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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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6]第 4-00177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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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4-00177 号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守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
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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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方法会计政策请参阅附注三、(十三);关于存货的账面余额及跌价准备的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
、(六)。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存货账面余额为 45,873.27 万元,跌价准备为 2,335.25 万元,账面价值为
43,538.02 万元。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0.21%。由于存货跌价准备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对财务报表的
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存货的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贵公司与存货跌价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2)分析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量的依据和方法等;
(3)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评价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符合公司存货相关的会计政策,结合
项目的特点,分析存货库龄,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变动情况的合理性,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贵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定制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等。关于收入确认政策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关于
营业收入发生额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
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测试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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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分析贵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3)将贵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4)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向本年度主要客户函证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
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
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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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
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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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
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
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
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丽华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晗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c8e73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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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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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季节性特点较为显著,现金流入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而年度各项支出比较平稳,可能出现阶段性
资金周转紧张的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现金支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授信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等。申请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0e3ff7-d1bc-4350-a825-30118289d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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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0│安硕信息(30038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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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 2026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租赁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0万元。
2、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 上年实际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安徽省征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400 0 0
销售及采 信股份有 提供劳务、
购商品、提 限公司 购买商品、
供及接受 接受劳务、
服务、租赁 江西联合 租赁房屋 100 0 0
互联网金 及相关配
房屋 融信息服 套设施等
务有限公
司
注: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因此
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1、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4872号金融港中心 A2幢 2301室
法定代表人:阮传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 03月 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征信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市场营销策划
;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人力资源服
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直接持有其 5.00%股权,委派阮阳女士任其董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69,283,162.08
净资产 522,522,775.3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7,760,951.27
净利润 -4,284,455.53
履约能力分析: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
约能力。
2、江西联合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华南大道 1号南昌华南城一期物流 4号交易广场一层 E区 038室
法定代表人:王和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 12月 31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
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金融云服务相关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金融云平
台服务;向金融机构提供社会征信与评级等大数据服务(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
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
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玻璃仪器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 30.00%股权,公司董事王和忠先生担任其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22,436.23
净资产 4,916,668.54
项目 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0.00
净利润 7,843.36
履约能力分析:江西联合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
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系公司对 202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
,签订相关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
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情形。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0a4427-c409-42d5-823b-f82ded797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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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34│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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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硕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0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5137223
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灿雄、沈羽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657954
电子邮箱:hfzqyjsg@hfzq.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9e5e581-0a98-4a83-9dc9-9963a7c96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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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3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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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b456c37d-3eef-475b-b44a-575d08954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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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3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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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一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王一平先生将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王一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王一平先生当选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4e93aca7-130e-4ee8-a054-8cced0a99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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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35│安硕信息(30038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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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a1a5865-d0b9-47aa-a3e0-cc9a6241f4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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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34│安硕信息(3003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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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16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9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复旦科技园 23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61,072,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3,284,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17,7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88,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1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900,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6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高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姜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8,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589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姜蓬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和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5,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159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王和忠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虞慧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5,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15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虞慧晖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158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梁明俊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7,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956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刘建国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5,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887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方慧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0,895,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888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徐爽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冯宇航律师和韦雨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7b76e4f5-7bba-4afc-9445-3ea544931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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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3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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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安硕信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0b0abcfb-fd06-47df-a1a6-f25b15753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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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33│安硕信息(30038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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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4d5910eb-b7c6-48d4-bbc8-089b713f2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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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0│安硕信息(300380):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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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dea4e16c-a77f-4737-aad8-121c7fdf79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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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9│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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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3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3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3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2 选举姜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3 选举王和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4 选举虞慧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5 选举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2 选举方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3 选举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3、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 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 1.00、议案 2.00 将对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 2026 年 3 月 13 日 17:00 前发送至公司电子邮
箱(ir@amarsoft.com);传真或函件于 2026 年 3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3 月 13 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汛、梁明俊
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3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038acd77-7477-4d4f-bcef-fe6795c53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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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爽)
─────────┴────────────────────────────────────────────────
声明人徐爽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徐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5f9b273a-67c6-4efc-9807-1eec2a808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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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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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爽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6240b77-4b32-49df-97dc-22b195350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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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建国)
─────────┴────────────────────────────────────────────────
声明人刘建国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安硕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建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faa89f8b-81c7-41af-9dc4-787661b14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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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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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建国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b0528d23-ad17-4a4d-a786-61cdc08131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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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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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2026
年 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高勇先生、姜蓬先生、王和忠先生、虞慧晖先生、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建国先生、
方慧女士、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建国先生、方慧女士、徐爽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为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ce62a44-75ec-4041-b58b-248667a99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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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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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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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7│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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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de85a6bd-f5af-4aa1-83b3-ac22aadb0d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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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6│安硕信息(30038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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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2月 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号 2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勇先生、姜蓬先生、王和忠先生、虞慧晖先生、梁
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02 提名姜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03 提名王和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04 提名虞慧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1.05 提名梁明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国先生、方慧女
士、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2.02 提名方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2.03 提名徐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06)。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faea5ad1-8918-40e8-8b76-3276b1318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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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20:39│安硕信息(30038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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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5f144ef-327b-4199-bd56-ecfdc2171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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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6│安硕信息(300380):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硕信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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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300380):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硕信息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54a61ba-eb6b-4e7c-883c-4c91f44d524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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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安硕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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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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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安硕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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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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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安硕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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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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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安硕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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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59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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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安硕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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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1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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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安硕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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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1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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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安硕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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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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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安硕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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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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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安硕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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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600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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