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1 溢多利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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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11│溢多利(300381):关于溢利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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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关于溢利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07897e4c-21dd-4b80-a71b-88e0df2be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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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21│溢多利(300381):关于溢利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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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溢利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0日
2、“溢利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溢利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2月 17 日
4、“溢利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 年 12月 18 日
5、“溢利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2月 20 日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溢利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溢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特此提醒“溢利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4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20日),“溢利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
件,将“溢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9 元/股。
一、“溢利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6,649,677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64,967,700 元,期限 6 年,即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12月 20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31 号”文同意,公司 664,967,7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1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
二、“溢利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溢利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溢利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溢利转债”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
债简称为“Z 利转债”。“溢利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4 年 12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日),“溢利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
件将“溢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9 元/股。
四、“溢利转债”兑付及摘牌
“溢利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溢利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8676888
传真电话:0756-868025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f7b3d2c-80bf-47cc-8a3c-f9d8fff74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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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溢多利(300381):关于溢利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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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溢利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年 12月 20日
2、“溢利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溢利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年 12月 17日
4、“溢利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年 12月 18日
5、“溢利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年 12月 20日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溢利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溢利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特此提醒“溢利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4年 12月 18日至 2024 年 12月20日),“溢利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
,将“溢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9元/股。
一、“溢利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6,649,677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64,967,700 元,期限 6年,即自 2018年 12月 20日至 2024年12月 20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31号”文同意,公司 664,967,7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年 1月 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中文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
二、“溢利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溢利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溢利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溢利转债”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
债简称为“Z 利转债”。“溢利转债”将于 2024年 12月 18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4 年 12月 18日至 2024 年 12月 20日),“溢利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
将“溢利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9元/股。
四、“溢利转债”兑付及摘牌
“溢利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溢利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8676888
传真电话:0756-868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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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溢多利(3003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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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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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溢多利(30038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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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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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溢多利(30038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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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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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溢多利(30038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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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中心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信息、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一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将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陈少美先生、陈冠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
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将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陈少美先生、陈冠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239c980b-49a5-4967-8887-c3e28945c5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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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溢多利(300381):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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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0ae54793-6219-447d-bc99-9660b8df5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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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0:00│溢多利(30038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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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 151,767,37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31.6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年 1 月 2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580,000股(
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金大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151,767,378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31.67%;该等股份已于
2017年 1月解除限售,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注:截至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总股本为 490,083,367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10,887,6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9,58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根据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金大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减持满足的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少美在锁定期内, 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
务;且在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2)减持意向: 在满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情形下,金大地投资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
时溢多利总股本的 5%,若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实际减持数量未达溢多利总股本的 5%,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3)减持方式: 若金大地投资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金大地投资将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金大地投资将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
(4)减持价格:①若金大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②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若金大地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金大地投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溢多利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发生分红、派息等除权除事项,该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5)信息披露:金大地投资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金大地投
资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
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违反承诺措施: 金大地投资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减持意向进行股份减持,如有违反,金大地投资应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
归溢多利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溢多利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金大地投资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金大地投资此前已披
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股东金大地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金大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97be5efe-33d0-45f2-a4c2-63453f2cd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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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0:00│溢多利(30038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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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d18327aa-ce4a-4ee9-957b-680d86605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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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溢多利(300381):关于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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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6.79元/股)的情形,触发“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
2、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溢利转债”到期日(即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如再次触发“溢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公司可转债于 2024年
12月 20日到期后公司将足额兑付本息。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5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0日公开发行了 6,649,677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64,967,700 元,初始转股价为人民币 8.41元/股。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64,967
,7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31 号”文同意,公司 664,967,7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年 1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中文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溢利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 12月 20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19年 6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 年 12月 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0),根据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6,755,36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405,321.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根据上述方案,“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8.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年 6 月 18日起生效。
2、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93),根据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43
9,841,9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390,515.44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方案,“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8.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月 16日起生效。
3、2020年 11 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调整溢利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52,284 股,根据溢利转债的相关条款,“溢
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2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8.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 11月 16日起生效。
4、2021年 7月 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1-075),根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490,058,
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304,112.36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方案,“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8.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月 14日起生效。
5、2022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1),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49
0,067,3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方案
,“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8.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27日起生效。
6、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1),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48
3,649,795 股为基数(不含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6,43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方案,“溢利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8.1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8.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 7月 6日起生效。
7、2024年 6月 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50),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479,194,
401 股为基数(不含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887,6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方案,“溢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0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7.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6月 18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溢利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7.99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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