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2 斯莱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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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0 │斯莱克(300382):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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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2 │斯莱克(3003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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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1 │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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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 │斯莱克(300382):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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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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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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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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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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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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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 │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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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0│斯莱克(300382):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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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 1,1
30 万元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奥瑞金”)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7月 15日,山东奥瑞金已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名称变更为“斯莱克(枣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并取得了由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斯莱克(枣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MACF0PB6X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3 年 3月 31 日
5、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6、注册资本:陆仟叁佰柒拾叁万元整
7、住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夏庄派出所向东 288 米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金属结构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斯莱克(枣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a66d1b7-0622-4d51-9196-dc39bba9b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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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2│斯莱克(3003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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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通知,获
悉科莱思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动人
科莱思有限 是 18,000,000 8.13% 2.78% 2025 年 5月 2026 年 6月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
公司 29 日 9日 担保有限公司
注:1.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为 648,399,994 股,下同;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途
大股东及其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科莱思 是 16,800,000 7.59% 2.59% 否 否 2026 年 至解除质押 深圳市中小 资金需
有限公 6月9日 登记之日止 担非融资性 求
司 担保有限公
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质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科莱思有 221,356,78 34.14% 79,000,000 77,800,000 35.15% 12.00% 0 0.00% 0 0.00%
限 0
公司
合计 221,356,78 34.14% 79,000,000 77,800,000 35.15% 12.00% 0 0.00% 0 0.00%
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
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de370c2-e23b-4f6f-9012-640c70a5df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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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1│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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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7人,实际参加
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贺武、吴建华,董事 RichardMoore、Dietmar Werner Raupach 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安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期限 1.5 年,具体以银行批
复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25b47f3-9977-4439-877e-48d9b5bbf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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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0│斯莱克(300382):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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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关于收购山东奥瑞金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5b532b9-1209-4b7a-ad35-6cfa4e3e9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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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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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22 年 1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4日、1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3月 9日披露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司开立的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752,080 股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7%。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752,
080 股,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0股。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12 月 7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对比公司 2021 年基数,
2022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务)增长 100%”调整为“对比公司 2021 年基数,2022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
务)增长 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4、公司于 2023 年 3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于 2023 年 3 月 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20%,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 2024 年 3月 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于 2024 年 3月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月 8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8、公司于 2025 年 3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于 2025 年 3月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3月 7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10、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个解锁期于 2026 年 3月 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3月 6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一)第四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已于 2026 年 3月 9日届满。
(二)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斯莱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斯莱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四个解锁期 对比公司 2023 年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务)
增长 300%,或公司净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 3%;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10,127.0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6.01 万元,净利润率-2.93%;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51,185.9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3,732.07 万元,净利润率-9.08%;2025 年度净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 6.15%,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第四个锁定期解锁之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律师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适用法律、《公司章程
》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试点
指导意见》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可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3、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c8c03f0-1633-4605-b3bd-84ca337bb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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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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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 4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
吴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吴建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吴
建华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f8cf6f4-0787-4fc2-9a3c-1a1772687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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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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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致: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规定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四
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
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
2、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不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考核目标等
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
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事宜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
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所律师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批准与授权
(一)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1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1月 3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17 日,斯莱克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工作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2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对比公司 2021 年基数,20
22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务)增长 100%”调整为“对比公司 2021 年基数,2022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务
)增长 7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试
点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批准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
个解锁期于 2026 年 3月 9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符合《公司法》《试点指导意见》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与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一)第四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已于 2026 年 3月 6日届满。
(二)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斯莱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斯莱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四个解锁期 对比公司 2023 年基数,2025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包含电池壳业务)
增长 300%,或公司净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 3%;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10,127.0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6.01 万元,净利润率-2.93%;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51,185.9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3,732.07 万元,净利润率-9.08%;2025 年度净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长 6.15%,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
成。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
三、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可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07342ad-f0dc-48da-a7f0-abb57914f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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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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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81e4728-ff00-4b0d-866e-b3fed201f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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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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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子
公司与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9.2 亿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9 亿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该议
案后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盛达”)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公司就新乡盛达银行授信相关事宜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21,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8月 1日
3、注册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电池专业园区西片区
4、法定代表人:李永有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材料、有色金属销售;对外贸易经营。
7、被担保方新乡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苏州先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70%
2 河南鑫佰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
9、新乡盛达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6,984,189.95 245,312,238.40
负债总额 227,446,625.75 236,058,761.14
净资产 9,537,564.20 9,253,477.2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5,061,265.54 22,156,461.63
利润总额 -14,976,993.88 -284,086.94
净利润 -14,976,993.88 -284,086.9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2、债务人: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担保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
、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额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
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
别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主合同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
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新乡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将按计划开展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
其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未要求新乡盛达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为19.2亿元,实际担保额为87,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38.20%,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8c671ef-bd8d-41e0-a0be-71ece1096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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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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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
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贺武、吴建华,董事Richard Moore、Dietmar Werner Raupach 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安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批复为
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000 万元,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拟向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4967bda-00f0-4c75-8d96-2c7f2b598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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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6│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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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ef77ede-aa13-4216-bfaf-b128cc2e8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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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斯莱克(3003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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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
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了披露。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7、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
有效,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 日 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6年 5月 19 日 9:30 至 10:00 签到进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燕
电话:0512-66590361
传真:0512-66248543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
邮政编码:215164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e9d58f-b5d5-4216-9796-b8a50bd59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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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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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贺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ff3124-e15f-403b-b7c2-f03ae16c9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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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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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在任 3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发表
如下专项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张秋菊女士、罗正英女士、王贺武先生的任职情况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ddef61-d615-43cd-a4c0-29fb4c0c2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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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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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内容,公司定于2026
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情况如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旭(SHU AN)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汪玮先生、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晓燕女士、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公司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之前通过访问http://ir.p5w.net/
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834c66-c880-41a9-8c45-9d8f9471e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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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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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d85be3-abda-4706-98d2-3b1944427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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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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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
处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苏州龙杰(603332)、天津津荣(300988)、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
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有盛德鑫泰(300881)、恒达时代(835175)、盈博莱(839146),具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
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度 本期收费 上期收费 变动幅度>20%原因说明
项目
年报审计 130 130 不适用
内控审计 20 20 不适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对公证天业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二)对公证天业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
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
具情况等汇报。
(三)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经审核公证天业的聘用合同,2025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150 万元,符合相关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470ab2-9088-4926-b4ce-d10eb97d8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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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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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
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市上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业坚持创新,打破海外产线长期垄断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高端专用成套设备的设计与制造,为金属包装提供高端装备
及整体解决方案,持续深耕主业。2006 年,公司成功交付首套“易拉盖高速冲压生产设备”,该设备获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并
填补了国内易拉盖生产设备领域的技术空白,其技术性能整体达到国际水平。2010 年,“易拉盖高速冲压生产设备”被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12 年,公司成功交付首套“DWI 型拉伸机”,打破了相
关设备长期被西方国家垄断的局面,公司拥有数码印罐迷你线、六通道组合制盖机、双向双伸拉伸机等多项首创产品,除满足国内市
场外,已实现返销海外市场。
近二十年来,全球易拉罐、易拉盖成套装备行业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行业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客户壁垒与品牌壁垒极高,新
进入者难以突破。目前全球范围内具备整线供应能力的领先企业数量有限,主要包括欧美地区的 STOLLE、DRT、BELVAC、CMB ENGINE
ERING 等国际知名厂商以及本公司,行业格局高度集中,竞争秩序相对稳定。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为契机,聚焦主
业提质升级,坚守技术创新核心路径,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智能化体系建设与优化,聚焦核心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
二、技术工艺变革赋能,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深耕金属包装装备主业、持续巩固全球领先优势的同时,公司坚持 “技术复用、跨界创新” 的发展思路,依托核心技术积累
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以技术工艺变革为核心引擎,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从传统金属包装设备向战略新兴领域的跨越拓
展。公司敏锐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市场机遇,将在易拉盖、易拉罐生产设备领域积累的超薄金属成型核心技术,创新性应用于新能
源电池结构件制造领域,成功研发出适配新能源电池行业的高端电池壳生产线,为新能源产业链技术升级提供了关键装备支撑。
目前,公司电池壳业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相关收入多年保持双位数增长,已经成为公司主要营收来源。公司也将继续发挥传统
金属包装设备和电池壳业务的协同优势,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与企业内在价值,力争在两大业务领域实现协同发展。同时,公司将持
续强化经营管理,优化成本结构与生产流程,不断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
三、夯实内控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
成的公司治理架构,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为其依法履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提升科学决
策水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
方面的管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为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基
础。
四、完善信披体系,强化投资者互动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连接资本市场沟通的核心纽带,也是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市场信任的重要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
作,始终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 3年获得深交所 A 级最高评价
。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与透明度,丰富披露内容,加强对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创
新及战略规划布局等关键信息的披露与解读,帮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理解公司内在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丰富沟通方式,拓展交流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高效化、
坦诚化沟通,持续增进市场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
五、重视股东回报,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充分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自上市以来,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回购注销等多种方
式积极回馈股东,2014 年至2023 年已连续 10 年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在实现盈利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基础上,保持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兼顾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红利,切实提振投资者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综上,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要求,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是公司
基于当前外部环境及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后续实施过程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0eaf2e-64b2-4d2a-b6aa-bb7280639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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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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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339839-a601-44d1-88e7-ad3d511c6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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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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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
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苏州龙杰(603332)、天津津荣(300988)、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
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有盛德鑫泰(300881)、恒达时代(835175)、盈博莱(839146),具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
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度 本期收费 上期收费 变动幅度>20%原因说明
项目
年报审计 130 130 不适用
内控审计 20 20 不适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在查阅了公证天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
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相关资质文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63b2de-36fe-411a-843a-9d2cc1e68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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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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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
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并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
二、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
3、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4、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四、附则
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股东回报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874612-9b92-47e2-a680-ce8680287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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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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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d5f881-4ec5-4f97-95fc-75cd9d927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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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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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b7baba-42c4-4e22-8326-49aabf578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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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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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72fd25-1ba5-4a86-8b0f-50ec10e07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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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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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总经
理安旭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 746.36 万元,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
披露的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公司拟制定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定期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在
公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7aaf6a-7ce5-4932-ac67-9c5cd8da4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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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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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预付账款等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与冲回共计-7,181,500.83 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科目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059,945.9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3,275.7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2,855,144.36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25.00
合计 -7,181,500.83
注:本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收回了部分应收款,所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有转回。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账款:
项目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 组合 1 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账款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
组合 2 应收合并范围的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之间的款项 组合 2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 组合 1 应收利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 1、2、3 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应收 组合 2 应收股利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款项 组合 3 应收其他款项 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4 应收合并范围的 组合 4 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
公司之间的款项 备。
组合 5 特殊性质的其他 组合 5 特殊性质的其他应收款,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
应收款 备。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
信用损失率(%) 损失率(%) 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以下同) 5 5 5
1-2 年 10 10 10
2-3 年 50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100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具体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
方法参考其他应收款。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预付账款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差额提取。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
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预付账款
公司预付账款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按预付账款的现值或预期能够收回的金额预估其可收回金额,对于预付账款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差额部分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7,181,500.83 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增加公司 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6,738,613.32元,相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738,613.32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与未来可收回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进行的。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具有
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de7afb-af9e-4788-9f90-ff80757e5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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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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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e7e27f-9051-4539-9802-5ef940ccb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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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斯莱克(300382):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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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常州和盛商誉及 江苏中企华中天 无 苏中资咨报字 可收回金额 285,712,337.95
相关资产组 资产评估有限公 (2026)第 1906 号
司
Corima 江苏中企华中天 无 苏中资咨报字 可收回金额 4,272,014.01
International 资产评估有限公 (2026)第 1904 号
Machinery 司
s.r.l.的商誉及
相关资产组
Intercan Group 江苏中企华中天 无 苏中资咨报字 可收回金额 不低于 550.00 万
Ltd 的商誉及相 资产评估有限公 (2026)第 1905 号 元
关资产组 司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常州和盛商誉及相 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 是 专项评估报告 苏中资咨报字
关资产组 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 (2026)第 1906
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 号
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Corima 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 是 专项评估报告 苏中资咨报字
International 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 (2026)第 1904
Machinery s.r.l. 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 号
的商誉及相关资产 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组
Intercan Group 不存在减值迹象 否 专项评估报告 苏中资咨报字
Ltd 的商誉及相关 (2026)第 1905
资产组 号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常州和盛商誉及 经营性长期资产 现金流是否独立于 284,845,232.80 商誉全额分摊至该 23,125,623.33
相关资产组 和商誉 本集团的其他子公 资产组
司
Corima 经营性长期资产 现金流是否独立于 4,555,968.42 商誉全额分摊至该 5,595,436.01
International 和商誉 本集团的其他子公 资产组
Machinery 司
s.r.l.的商誉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ad0bd9-eb95-4fdd-92dc-aa379b497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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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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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7214f1-ab17-4ccc-bbf2-72d15e679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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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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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08fbe0-c0a6-4914-8ced-a6b484d4c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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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斯莱克(30038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斯莱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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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斯莱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883c76-0bb0-4d2a-8828-bd6d44b81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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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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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年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7a761e-33a2-44d0-bfa9-9903ef38a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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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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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 年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21fba7-8c6d-4300-a718-16b7559d3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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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斯莱克(3003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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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的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
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和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
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月领取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标准水平,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二)非独立董事:同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除上述董事之外的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定期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月度、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激励形式参照本制度第五
条履行审议程序。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
会保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
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
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地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四条 公司如发生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公司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相应下降,
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与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冲突时,从其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f86b91-4399-46df-8d19-888cc0ffb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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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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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正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e3121e-c466-4548-98d1-ee801cb5d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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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斯莱克(30038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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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的说明和答复;涉及
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
息披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
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
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
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
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
拟订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对投资者的
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编制相关回
复内容。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编制完成,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
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5762ef-123f-4016-aa73-818ed9979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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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秋菊-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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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秋菊-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66d72b-e18d-4a47-a5e6-03797591f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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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7│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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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60,106.25元, 2025年度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192,290.7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8,062,687.18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582,477,624.88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62,103,186.50
回购注销总额 81,312,639.0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560,106.25 -137,320,693.55 129,067,246.60
研发投入 72,927,072.08 51,590,768.32 70,018,218.79
营业收入 2,101,270,883.82 1,511,859,042.96 1,651,433,458.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8,062,687.1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82,477,624.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2,103,186.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81,312,639.0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3,271,184.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43,415,825.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94,536,059.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7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
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生
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
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cfbd40-36d8-4f24-a41e-4b3999bc2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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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6│斯莱克(3003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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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baa62f-8349-4492-addd-52692a15b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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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6│斯莱克(30038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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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的 20%,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
、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
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
定发行时机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
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
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3)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a8316a-24d1-4a65-accf-79043d794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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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6│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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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030234-da7a-4532-9f11-d515d84b4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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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6│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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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4c5f72-233b-41ad-bb5f-6fd32941f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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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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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3db1b2-2a1b-4f19-9b01-4adf179d8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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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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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bd6c5c-6f7c-461b-971c-783007fc97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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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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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b160d1-fa26-42c6-aec1-f7d84f761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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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5│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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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f79d7e-d10e-4ebf-886a-95840660d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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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8│斯莱克(3003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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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立泰”)指派律师出席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立泰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3、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股东的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立泰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
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等和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之会议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截止 2026 年 4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的查验,截止
2026 年 4 月 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221,414,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78%。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人,代表股份 241,648,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21,414,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20,234,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20,234,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20,234,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立泰律师等。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会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42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3%;反对81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370%;弃权4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8%;反对 81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弃权 4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149%。
回避表决情况:无。
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下接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4605959-4568-4196-a0a0-cc5a013c9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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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6│斯莱克(3003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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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8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241,648,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21,414,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20,234,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20,234,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
,代表股份 20,234,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07%。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40,42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3%;反对 81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70%;弃权4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08%;反对 814,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弃权 4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1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5fb03e6-9187-4b9a-a45e-8466b826d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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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34│斯莱克(300382):关于与北京科技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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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确立了双方的合作计划,具体实施进度和最终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增强综合竞争力,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科技大学经
过平等协商,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公司委托北京科技大学研究开发《新一代高导热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制备装置研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北京科技大学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北京科技大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22245
3、法定代表人:吕昭平
4、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
6、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工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学
科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科技大学
1、技术目标:乙方利用课题组经验,为甲方完成高导热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制备装置试制提供技术开发和服务,与甲方共同完
成示范装置;在示范装置基础上,明确不同制备工艺对高导热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的导热率影响,形成高导热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
的制备工艺;完成高导热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制备工艺及设备调试,实现稳定性批量制备。
2、技术内容:基于乙方课题组经验,乙方为甲方提供用于气体压力浸渗法制备金属/金刚石复合材料的专用装置的设计方案;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设备制造方案,由甲方提供资金和场地,完成示范装置的制造;明确关键变量对复合材料导热率和致密度的影响
;采用定型工艺,成功制备示范样品,性能满足技术目标要求;对定型工艺进行生产节拍优化和设备联动调试。
3、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合同签订 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研究经费 150 万元,乙方完成
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并提交结题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根据验收情况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
4、甲方享有申请此项技术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收益归甲方拥有,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
拥有。
5、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以本合同所包含的技术内容,由甲方进行验收。
6、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的深刻洞察,2025 年 12 月 25日公司设立斯莱克热控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布局算力基础设施相关热控
技术领域,拟开始高导热复合材料及核心热管理器件的设计、开发和生产。
《技术开发合同》的签订,旨在充分利用北京科技大学高导热复合材料设备和材料研发方面经验和科研资源,结合公司的精密装
备开发优势,推动科研结果向产业应用转化,计划共同探索、共同开发从小试到量产的专用设备并完成相应的复合材料生产。借助北
京科技大学研发实力及平台优势,也能够为公司人才储备及培养提供资源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准及市场竞争力,
推动公司实现相关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项目的实施
进展情况确定。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项目研制开发课题周期约为 1.5 年,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研发不达预期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制约,
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如本次技术开发项目工作能顺利完成,后期科研转化成果未来具体应用的进程也会受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
等多种因素影响,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技术开发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4280e5f5-aaa4-4898-857a-4e218535b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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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54│斯莱克(300382):关于签署《关于拟设立合资企业事宜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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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关于拟设立合资企业事宜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初步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进一
步合作关系,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6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斯莱克”)于2025 年 8月 20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成立合资企业<谅
解备忘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司与韩国 Dongwon Systems Corporation(东远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东远系统”)经过平等协
商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在美国和欧洲为韩国主要的三大电池制造商的圆柱形和方形电
池壳业务进行深度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东远系统签署了《框架协议》,双方拟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在特拉华州设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合
资公司”),作为开展主营业务的专属主体,并在墨西哥建设运营生产基地,向核定核心客户供应圆柱形电池壳及相关零部件。斯莱
克将与合资公司签订相关设备供应与履约协议,向生产基地供应超薄金属成型工艺(DWI)生产设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Dongwon Systems Corporation(东远系统公司)
2、注册地址:100 Asaanbellydong-ro,Dunpo-Myeon,Asan-Si,Chungcheongnam-do,Republic Of Korea.
3、企业实体注册号:134111-0011712
4、法定代表人:Andrew Chung
东远系统是韩国 Dongwon Industries Co.,Ltd(东远集团)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壳制造,铝材、铜、非铁金属压延
、挤压、延伸工艺产品制造,建筑、土木、电气工程等。
东远系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东远系统为韩国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企业设立
双方拟在正式协议签署前,尽快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开展主营业务的专属主体。
合资公司拟为经理管理型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由合资协议和经营协议规范运营,前述两份协议均作为正式协议的一部分由双
方协商并签署。
双方拟将合资公司的初始股权架构设置如下:东远系统公司(或其指定美国子公司东远美国子公司):75.01%,苏州斯莱克精密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4.99%。
2、合资企业主营业务
依据正式协议约定,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销售区域内,采用超薄金属成型工艺生产、推广、销售圆柱形电池壳及相关零部件
,并向核定核心客户供应。
建设、拥有、运营并管理一个或多个生产基地,初期设于墨西哥,并按协议约定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合资公司拟通过与保税
服务提供方订立保税服务安排,依托墨西哥保税加工与出口制造业制度 /特定产业促进计划,在墨西哥开展生产活动;第二阶段,合
资公司将在约定时限内设立其全资墨西哥运营子公司。双方拟约定该过渡时限为生产基地商业生产运营启动后三年内。在第一阶段生
产运营启动前,双方拟合作开展评估并取得《美墨加协定》等适用的相关政府批准。
3、董事会组成
合资公司由董事会治理,董事会共设四名董事。东远(或东远美国子公司)有权委派、罢免和更换三名董事,斯莱克有权委派一
名董事。
4、资本架构与出资
双方拟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进行初始出资。初始出资总额及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将在正式协议中确认并约
定。
5、设备供应与履约协议
双方拟最终正式协议与协商设备供应与履约协议同步进行。双方拟约定,就设备供应与履约协议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是签署合
资协议的前提条件。双方确认各自在适用的进出口管制法规项下承担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凭借在易拉罐生产设备领域积累的研发成果及生产经验,向新能源电池壳智能生产线、工业互联网等相关领域延伸,已将易
拉罐生产设备特有的 DWI超薄金属成型技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壳的制造,研发出圆柱形电池壳、方形电池壳等高速自动化生产线
,其利用易拉罐高速产线的规模化、智能化生产特点,生产的电池壳具备一致性好、精度高、材料利用率高等优点,在提升质量同时
产品更加轻量化,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产品特性已逐步得到客户认可。
东远系统目前是韩国主要的三大电池制造商的供应商之一,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展美国和欧洲的电池壳业务,有利于双方充分整
合优势资源、协同互补,促进公司海外电池壳业务顺利推进,为公司在欧美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新能
源电池壳市场的影响力、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是公司完善全球化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暂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不影响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如双方合作能够正常履行,正式落地后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业
务布局、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初步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因未来国际政治变动、市场政
策变化、双方经营计划、发展战略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未来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审批,以及要符合美国、墨西哥当地
相关法律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境外投资行为,后续境外经营也可能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也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七、其他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披露日期 截至目前执行情况
1 公司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 2023-07-04 正常进行中
协议》
2 公司与新疆大学签署《绿色智慧矿山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合作 2024-12-25 正常进行中
协议》
3 公司与和氏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2025-4-26 正常进行中
议》
4 公司与上海临港荷福国际机器人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 2025-4-29 正常进行中
作框架协议》
5 公司与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5-12 正常进行中
6 公司与韩国 Dongwon Systems Corporation 签署《谅解备忘 2025-8-20 正常进行中
录》
7 公司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8-25 正常进行中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与东远系统签署的《关于拟设立合资企业事宜的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09219d3-954c-4853-90e7-2b5e39436be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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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斯莱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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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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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斯莱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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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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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斯莱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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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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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斯莱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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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6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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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斯莱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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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9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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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斯莱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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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0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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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斯莱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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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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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斯莱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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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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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斯莱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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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94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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