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4 三联虹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6 19:12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6 19:52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6 19:52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6 19:52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6 19:52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
│2026-05-12 16:44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7 21:46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7 21:42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7 21:42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 │
├─────────┼──────────────────────────────────────────────┤
│2026-04-27 21:42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庆章 │
└─────────┴──────────────────────────────────────────────┘
─────────┬────────────────────────────────────────────────
2026-07-06 19:1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319,007,265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 1.8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 57,421,307.7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319,007,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
0股补缴税款 0.3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36 刘迪
2 00*****488 刘学斌
3 01*****797 刘学哲
4 03*****875 张敏吉
5 03*****715 符美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D座21层
咨询联系人:杨宇晨
咨询电话:010-64392238
传真号码:010-64391702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852ba360-f1a6-42d9-8c71-2721ee164b94.PDF
─────────┬────────────────────────────────────────────────
2026-06-16 19:5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cfffca-eb5b-4950-8ceb-e568036746f8.PDF
─────────┬────────────────────────────────────────────────
2026-06-16 19:5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d9967dd-1442-4d73-aeb4-4bfd606792a6.PDF
─────────┬────────────────────────────────────────────────
2026-06-16 19:5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刘迪董事长主持,应与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迪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
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迪; 委员:刘迪、张敏喆、赵向东、连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庆英; 委员:杨庆英、赵庆章、张敏喆;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庆章; 委员:赵庆章、杨庆英、刘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庆英; 委员:杨庆英、赵向东、刘迪。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迪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董建忠、连斌、万学军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张碧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晨曦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
刘晨曦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张胜楠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
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杨宇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26d4150-670e-4c02-b5dc-e6e578b65a9c.PDF
─────────┬────────────────────────────────────────────────
2026-06-16 19:5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
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
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迪女士(董事长)、张敏喆先生、董建忠先生、连斌先生;
2、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赵庆章先生、赵向东先生。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迪; 委员:刘迪、张敏喆、赵向东、连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庆英; 委员:杨庆英、赵庆章、张敏喆;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庆章; 委员:赵庆章、杨庆英、刘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庆英; 委员:杨庆英、赵向东、刘迪。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迪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董建忠、连斌、万学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碧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聘任刘晨曦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张碧华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
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迪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该安排有助于实现决策与执行的统一,提升运营效率,并保障长期
战略的稳定落地。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须确保公司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
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独立运作。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制衡与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维护公司治理的独立性。
四、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胜楠,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期与第
六届董事会相同。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杨宇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碧华、杨宇晨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 D座 21 层 100102
电话:010-64392238
传真:010-64391702
邮箱:zbh@slhpcn.com; yyc@slhpcn.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5231804-41de-4342-a418-b6dc3cd255b0.PDF
─────────┬────────────────────────────────────────────────
2026-05-12 16:44│三联虹普(3003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迪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本比例 开始日 解除日
东及一致行动 (股) (%) (%)
人
刘迪 是 4,800,000 3.73 1.50 2024-5-9 2026-5-8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800,000 3.73 1.50 - -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无质押情况。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3282e51-2d09-49df-90fc-e0aa57414c34.PDF
─────────┬────────────────────────────────────────────────
2026-04-27 21:46│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迪董事长主持,应与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邮件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 年年
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庆英、赵庆章、赵向东均已提交《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
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
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意续聘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
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担任职务,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具体依据其所处岗位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或
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年(税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0f7a37-ab67-4f40-8a52-7b867806d00c.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319,007,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7,421,307.70元(含税)。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 01203号),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23,757,420.68元,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 186,141,869.96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 1,375,982,968.4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00,207,491.4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19,007,265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 1.8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
发现金 57,421,307.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57,421,307.7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5.66%。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421,307.70 160,779,661.56 153,123,48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3,757,420.68 318,303,226.69 290,305,475.96
(元)
研发投入(元) 55,261,328.28 68,688,578.84 71,500,264.25
营业收入(元) 822,723,293.79 1,073,982,212.53 1,250,112,877.0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375,982,968.4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000,207,491.4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71,324,456.46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77,455,374.4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71,324,456.4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95,450,171.37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6.21%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4、2025年度均进行了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71,324,456.46元,超过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e5a6dc-b4f7-42d7-be1d-7c90fbd7fc79.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d39786-3c5e-4d4c-8169-c39b61d26905.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庆章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庆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ce0920-d78d-4fb5-806a-c062e666d2dd.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9adc64-0f0d-4a84-a691-6b408e498cb9.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按
照市场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历史沿革: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
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毕宏志,自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成先,自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牛志红,自200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5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
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完成了公司2025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47a6b4-e2c5-4b61-9a0a-e1188a2edcda.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北京三联虹普新合
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年11月 4日,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
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
席合伙人为郭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
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6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 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
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
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4d9092-5086-4f2c-8a98-f5fde793a6e5.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
特别提示: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时间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8221f2-a76b-443c-80b0-5956b2ba5e50.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d4fb98-1061-459b-b24d-55e14f526212.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候选人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迪女士、
张敏喆先生、董建忠先生、连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庆英女士、赵向东先生、赵庆章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就相关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查
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庆英女士、赵向东先生、赵庆章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528f7e-1d0d-49b7-8f5c-a06a0f0cba7c.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a7b55d-9530-4a68-a3c3-4a878f89f92d.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
00-17: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
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刘迪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碧华女士、财务总监刘晨曦女士、独立董
事杨庆英女士、独立董事赵庆章先生、独立董事赵向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d3cf6a-2189-47eb-a7f0-35b949173a26.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庆章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庆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d711ec-4acd-4c0f-a67c-f8bbf5ed10d6.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庆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6429f0-91b8-458c-93d8-714e143eeedb.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6c2690-9e37-48a0-815f-18b1a7b72571.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8c9b25-6465-4bdd-8b50-8360597618c9.PDF
─────────┬────────────────────────────────────────────────
2026-04-27 21:4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cce167-e585-4e76-bd3f-8c9f63926a27.PDF
─────────┬────────────────────────────────────────────────
2026-04-27 21:41│三联虹普(3003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fdf5c63-66f7-4d0f-a12d-bbc03abe7ee7.PDF
─────────┬────────────────────────────────────────────────
2026-04-27 21:41│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c37e1b-9f0b-44d5-b199-7cce79d6828a.PDF
─────────┬────────────────────────────────────────────────
2026-04-27 21:41│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239cd7-85b7-4aca-99eb-3929efa68147.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170c4d-b3a4-4710-b777-bd065d5b74f6.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联虹普”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8,100,9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3.65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73,556.3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4月 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在变更用途前已使用募集资金 21,582.44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 19,382.44万元,初始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20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29.83万元,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47,631.77 万元(包括截至变更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9.6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582.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679.
48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0,900.82万元(包含结余募集资金本金 9,183.89万
元及利息收入 1,717.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7 年 4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
义务。
2017年 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8年 12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9年 12月,公司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公司控股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6月,公司将北京银行五颗松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
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专户存放金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641,855,478.70
厂项目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12457000000401232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60,000,000.00
厂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10073000000947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32,500,000.00
司苏州滨湖支行 厂项目
合 计 734,355,478.70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 账户类别
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 20000025658400015413 735,563,478.06 - 专用存款账户(已销
行 938 户)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了前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 11月 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 71,235.55万元调减至 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2,669.
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4,962.05万元也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6)00686号)鉴证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5年度,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资料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三联虹普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1829b4-ae77-4c54-94f3-310230b7acb2.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75de204-5f0d-40bb-8e7e-1266d5edf95b.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25
(2026)006862025
2
2
2
2025
3101
2025 2025
2
2
2
2025
2026 4 27
2025
2
2
2025
( )
2016 3225
A 18,100,961
41.60 75,300.00 1,743.65
73,556.35 2017 4 5
120.80
73,435.55
2017 00041
( )
21,582.44
6,529.83
47,631.77 2025
149.65
21,582.44 6,679.48
2025 12 31 10,900.82
1,717.43
( )
2
2017 4
2017 12
2018 12
2019 12
2025 6
2017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641,855,478.70
12457000000401232 60,000,000.00
32250110073000000947 32,500,000.00
734,355,478.70
2025 12 31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735,563,478.06 -
-
( )
2025
( )
2025 12 3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fcde09-78ac-4198-9477-5ad722582452.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三联虹普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三联虹普(300384):三联虹普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1c95cb-d8ab-4d1b-92df-f8777b2c738d.PDF
─────────┬────────────────────────────────────────────────
2026-04-27 21:40│三联虹普(30038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
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强、风险性低的产品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
品、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购买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管
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审批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资金管理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负
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
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
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日起12个
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任意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签署
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de13d3-3e25-4e3f-85ad-923dadcc9c87.PDF
─────────┬────────────────────────────────────────────────
2026-04-27 21:39│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1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D座中区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具体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4人
8.01 《选举刘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2 《选举张敏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3 《选举董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4 《选举连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9.01 《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2 《选举赵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3 《选举赵庆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3、议案8、议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6月15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宇晨
电话:010-64392238
传真:010-64391702
邮箱:yyc@slhpcn.com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D座21层
邮编:100102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f5f69d-848a-4b11-b61f-ea73c3b53db8.PDF
─────────┬────────────────────────────────────────────────
2026-04-27 21:39│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杨庆英)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杨庆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 2023年 5月 22日开始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杨庆英 6 6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 2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
及日常经营情况等进行定期查阅,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参与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的财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审查
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规性,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进行认真研究,完善现有激励制度
和薪酬考核体系,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
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
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
意见。
(五)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天,工作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与运用,不断
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
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及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三)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
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庆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426d27-e5cf-4b36-b9cf-5404490e12c8.PDF
─────────┬────────────────────────────────────────────────
2026-04-27 21:39│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赵庆章)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庆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9年出生,化学纤维博士,研究员,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 2023年 5月
22日开始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赵庆章 6 6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 2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
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和高级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为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
业建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审计委员工作会议,对公司的资金往来、募集
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查阅,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阅公司定
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3、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
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规性,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进行认真研究,完善现有
激励制度和薪酬考核体系,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
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
意见。
(五)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主要业务技术发展和公司财务状况等。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
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全年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天,工作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与运用,不断
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
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及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三)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
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庆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9654ca-a840-46a1-ad7b-93d0aff0ac7b.PDF
─────────┬────────────────────────────────────────────────
2026-04-27 21:39│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赵向东)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向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 2023年 5月 22日开
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赵向东 6 6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 2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
视角、丰富的经验对公司第五届董事和高级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为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
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
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
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
意见。
(五)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天,工作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与运用,不断
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
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及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三)2025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向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ac7d2f-2be2-4ee8-80a6-6ddc0d5893f5.PDF
─────────┬────────────────────────────────────────────────
2026-04-27 21:39│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a3c512-159d-4a87-b1fb-35dc8a1a8637.PDF
─────────┬────────────────────────────────────────────────
2025-12-18 19:02│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三联虹普(30038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8e16f17e-870f-4f35-81aa-29ff18c8e722.PDF
─────────┬────────────────────────────────────────────────
2025-12-18 19:02│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cc63afd3-b2fd-48a2-a3c3-cdac5f837862.PDF
─────────┬────────────────────────────────────────────────
2025-12-02 16:59│三联虹普(300384):三联虹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三联虹普(300384):三联虹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6dbefc2-58c1-4337-ae6e-adf70015aa2a.PDF
─────────┬────────────────────────────────────────────────
2025-12-02 16:56│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迪董事长主持,应与会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5年 11 月 27日以邮件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制定及
废止。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 是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 修订 否
占用专项制度》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 否
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20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1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修订 否
2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5 《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6 《印章管理办法》 制定 否
27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内控监督制度》 废止,整合至《内 否
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子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de4ac0c2-827a-4e37-99f2-e45d5e4140e6.PDF
─────────┬────────────────────────────────────────────────
2025-12-02 16:55│三联虹普(300384):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清华主持,应与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
7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充分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能
,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19a3c56-4a62-48ca-9b3e-774b554b6df9.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战略规划
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各技术方向带头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不受前述会
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该委员应为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细则与现在或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
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07fcb57f-2925-4f25-adc4-b3717a6b4ff4.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
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
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由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自动接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
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于会
议召开前 1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通讯方式召开,但
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
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
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
(五)会议审议议案、独立董事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载明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运营情况、所议事项基本情况资料及需做出决策判断的必要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
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现在或日后颁布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d514a14b-bb18-4488-8c0d-24a03060ca14.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印章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在制作、保管、使用
、废止封存等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或非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其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主要是包括:
(一)公章: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等资料
,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人代表签
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商业合同、协议。
(四)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银行收支
业务、票据业务等。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各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第四条 公司印章管理应至少关注下列风险:
(一)因公司印章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处置等不当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能使公司遭受法律的制裁或处罚
;
(二)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印章使用不当或遗失或被他人恶意利用,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或名誉损失;
(三)因公司印章管理不到位或使用审批过程(手续)冗长,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制作审批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章的制作须由管理部门提出印章制作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统一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刻制公章申请文件,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持相关批文,在指定的公章制作单位刻制。
(二)各部门需刻制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刻制。
(三)各类专用章的形体和规格严格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
准。
(二)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证券部提出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
(三)分/子公司的印章刻制,由分/子公司提出申请,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各部门业务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刻制任何公司公章。因私刻公章违法乱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者,公司应提
请司法机关追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索其因此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确因业务需要加刻印章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加刻;同一名称印章有多枚的,需加编号予以区分。
第九条 印章领取时,各类印章由各部门专人领取,行政部应当严格核实,并对印章图样、领取时间、领取部门、领取人员等信
息进行记录。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公司印章管理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由专人进行保管。负
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财务印鉴章,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原则上“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或者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保管,作为
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由公司负责人自行保管或公司负责人其他财务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私章不得由同一个人保管。
(三)合同专用章、各部门印章和董事会印章等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印章专管人员档案,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每名印章专管人员只能保管一枚印章。
第十一条 公章管理的归口部门或具体保管责任人的变更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变更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和
保管人员须在移交书上签字,移交书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须妥善保管,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保管责任人应严格履行保管责任,公司印章应存放于确保安全的保险柜或
专柜中,防止公章丢失或被盗。如果发生公章丢失或被盗,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报警,尽可能将因
公章丢失或被盗而产生的风险或损失降至最低。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和保管人员须对公章保管的安全性负责。
印章专管人员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位时,应由印章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另行指定专人代管,并由交接人签字确认后记录在册。
更换印章专管人员须办理移交手续,由印章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重新指定专人保管,并记录在印章专管人员档案中。
因违反本办法不当保管、使用公司印章,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
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公司公章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公司应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者,
公司应提请司法机关追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索其因此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 公司印章的使用审批
第十四条 印章使用程序:
(一)公章:公章使用必须履行用章审批制度,公司任何单位(部门)或人员因公使用公章,必须在用章前,将用章事由填写入
《印章使用审批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必要时须上级领导或专业部门审批)后,凭审批后的《印章使用审批单》,公章保管责
任人方可加盖公章,否则,公章保管责任人应拒绝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其他部门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文件资料,须发
起印章使用申请流程,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并经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
(三)合同专用章:各部门负责人为最终审批人,并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各部门有需加盖合同章的文件资料时,须发
起印章使用申请流程,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并经财务总监、部门分管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
(四)财务印鉴章: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其他部门有需盖章的文件资料时,经
办人须发起印章使用申请流程,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方能办理。
(五)董事会印章:使用印章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证券部常规的信息披露工作用章无须经过上述程序,可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用章。
(六)部门印章:各部门负责人为最终审批人,对部门印章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当建立印章使用台账,登记印章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印章的使用规范。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当就涉
及与担保有关事项的印章使用建立印章使用台账,登记印章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印章的使用规范。
第十六条 用章人和用章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加盖公章的材料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公章保管责任人须履行审核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外借或由他人带出公司使用,特殊情况需将公章外借或由他人带出公司使用者,相关责任人须向
公司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阐述公章外借或由他人带出公司使用的充分必要的特殊理由,并承诺规范用章和对公章外借或带出公司而
产生的风险负责,经总经理特批后办理公章外借或带出公司的移交手续。公章外借或带出公司使用完毕后必须第一时间归还公司保管
责任人,并办理归还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属于与担保有关事项的印章使用,由董事长负责审批。
董事长审批时应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属于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且该等事项是否已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完毕审议通过等程序。禁止在违规担保事项中加
盖公司印章。
第五章 公司印章的废止管理
第十九条 因公司名称、业务变化或印章破损等原因而废止公司印章,原使用印章作废时,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作废申请
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提交印章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提交总经理批准同意。印章作废后,必须向原备案或者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报告,并按照法定要求履行公告声明作废等程序。印章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印章作废登记台账,作废印章应当由印章管理主管部门
及时收回并及时在印章作废登记台账登记。印章作废后,印章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按前述规定启用新的印章。
第二十条 印章作废后,作废的印章视情况妥善保管或者销毁。决定妥善保管的,相关公章管理责任部门和保管责任人须及时将
公章移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封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重新启用。废止封存公司印章确定无存在意义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进行
销毁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现在或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5c7c2c5-2bc3-49d8-9f91-8260757d6167.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三联虹普(30038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ace2093-be77-4570-91ce-7c3e26ebb3ac.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三联虹普(30038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770dfd97-6bcb-4fb2-9f38-b4efb5bb6f08.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建立与公司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
(二)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参照同行业和同地区上市公司的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
和竞争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人力行政部与财务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
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九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经过股东会审议程序后决定其相关薪酬。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发放的金额标准由股东会决定。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领取额外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后向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及津贴。
第三章 考核程序与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程序按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
效考核。
第十四条 如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有重大突出贡献的,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重大贡献情况,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特别奖励。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将扣减或不予发放考核绩效工资、奖金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酬。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现在或日后颁布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fba7de96-13ba-4d6f-b360-95e529fe6fd8.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
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
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
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
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
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
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
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
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
事务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
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 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
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
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 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 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
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引发公司舆情的,公司将从重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
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现在或日后颁布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01ea978e-6288-4482-9c08-f49494cd5c9a.PDF
─────────┬────────────────────────────────────────────────
2025-12-02 16:54│三联虹普(30038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三联虹普(30038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5837c3e-fca5-4007-b575-4abfa239d18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三联虹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173.PDF
─────────┬────────────────────────────────────────────────
2026-04-28│三联虹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182.PDF
─────────┬────────────────────────────────────────────────
2025-10-28│三联虹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041.PDF
─────────┬────────────────────────────────────────────────
2025-08-28│三联虹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056.PDF
─────────┬────────────────────────────────────────────────
2025-04-25│三联虹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949.PDF
─────────┬────────────────────────────────────────────────
2025-04-25│三联虹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924.PDF
─────────┬────────────────────────────────────────────────
2024-10-29│三联虹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66.PDF
─────────┬────────────────────────────────────────────────
2024-08-30│三联虹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7393.PDF
─────────┬────────────────────────────────────────────────
2024-04-25│三联虹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49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