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5 雪浪环境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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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4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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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42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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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28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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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44 │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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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44 │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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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04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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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 │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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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3 │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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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17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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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15 │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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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4│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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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项
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 应用领域
权人 请日
一种熔炼炉进料 发明 ZL202110992174.0 雪浪环境 2021.8.27 固废资源化
系统及控制方法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其所涉及技术与公司主要技术相关,该专利已应用于公司产品。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运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5fc5d133-bb67-48f1-aa9b-74ce83c13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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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42│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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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的报告,其将公司法定
代表人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
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3550124731
名称: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2020 号
法定代表人:谢吴涛
注册资本:3,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9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98459b68-3295-43c5-91e0-892cc3a22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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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7:28│雪浪环境(300385):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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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项
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 专利申 应用领域
权人 请日
烟气净化装置 发明 ZL202210997265.8 雪浪环境 2022.8.19 烟气净化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其所涉及技术与公司主要技术相关,该专利尚未应用于公司产品。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运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e2e9ffc-58c5-41a5-ae07-31d048264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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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44│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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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等相
关公告,鉴于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 502,57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的表决权,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502,57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所对应的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吴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代表股份 150,458,989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150,458,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231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149,458,633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149,458,63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0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1,000,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7%。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 1,005,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02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9,481,250 股。
表决结果:50,769,13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206,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053%;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797,256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614%;206,600 股反对,占其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397%;2,00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9,481,250 股。
表决结果:50,866,83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5%;108,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36%;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894,956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746%;108,900 股反对,占其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66%;2,00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文青律师、仲思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6461fb35-d449-4255-89fc-74f4c1c6c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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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44│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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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聘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
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5年 9月 12日,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2025年 9月 13日,贵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和/或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
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会议通知同时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 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9日 9:15 至 2025年 9月 29日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
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查验,贵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
,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
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人
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贵公司总股本为 333,145,932股,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鉴于参与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贵公司 502,578 股股票的表决权,故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持
有的贵公司 502,578 股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32,643,354股。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149,458,633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149,458,
63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0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0,356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
上述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贵公司股东。
经查验,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现场及网络)共 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5,85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律师、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和监票工作。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
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0,769,139 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8%;反对206,6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3%;弃权
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为:同意 797,256 股
,占其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614%;反对 206,600 股,占其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97%;弃权 2,000股,占其本
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9,481,25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0,866,839 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5%;反对108,9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弃权
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为:同意 894,956 股
,占其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746%;反对 108,900 股,占其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66%;弃权 2,000股,占其本
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9,481,25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776295c5-319e-4729-a964-d65b29a6f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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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04│雪浪环境(300385):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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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与许惠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5 年 9月 1
日起)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994,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本公司股份。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共同出具的《告知函》,二者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今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994
,1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3,331,3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6,662,800 股),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 持
名称 价(元/ (股) 比 例
股) (%)
杨建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5.9.1-2025.9.26 5.26 730,000 0.22%
杨建平 大宗交易 2025.9.1-2025.9.26 4.14 3,978,500 1.19%
许惠芬 集中竞价交易 2025.9.1-2025.9.26 5.14 2,601,300 0.78%
许惠芬 大宗交易 2025.9.1-2025.9.26 4.09 2,684,300 0.81%
合计 — — 9,994,100 3.00%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杨建平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81,799 12.75% 42,481,799 12.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8,500 1.41% 0 0%
许惠芬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12,084 3.13% 5,126,484 1.54%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7,602,283 17.29% 47,608,283 14.29%
其中:有限售条件 42,481,799 12.75% 42,481,799 12.75%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120,584 4.54% 5,126,484 1.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持股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的减持数量,本
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31d75980-7fad-4c4a-bd2c-565b05209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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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雪浪环境(300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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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等相
关公告,鉴于参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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