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8 节能国祯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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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16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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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6 │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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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6 │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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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1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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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1 │节能国祯(300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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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7:30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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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00:33 │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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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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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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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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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16│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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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
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生态”)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即 13,620,845股)。若增
持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增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安徽生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生态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生态已持有公司股份116,988,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8%。
3.安徽生态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安徽生态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未发生减持。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直接或间接方式。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即 13,620,845股)。若增持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增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安徽生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在实施增持计
划股份过程中,安徽生态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
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安徽生态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相关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安徽生态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同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
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
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安徽生态将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暂无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生态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ef110017-c46e-4d9a-8e1e-4d2d73e3c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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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6│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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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15: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云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254,382,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7.3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6,016,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1.4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108,365,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2,654,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3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2,625,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8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774,3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9%;反对606,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2
%;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6,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0905%;反对606,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
304%;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叶剑飞、王静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48f5feb-1d6c-4e3a-ba22-5f24da3b0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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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36│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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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中节能国
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
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5:00在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 1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
彭云清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
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6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54,382,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1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016,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
40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8,36
5,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17%。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654,62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8%。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
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53,774,336 股同意,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9%;606,0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2,046,46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7.0905%;606,0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04%;2,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2f35c808-6489-43b9-a94a-705fd3f71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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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1│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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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a0471b81-600f-42d6-bf4e-828d4ee72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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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51│节能国祯(300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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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3e9a338-3b03-474c-9742-9521b439c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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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7:30│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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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e373f14e-989c-4f2c-bd26-7868fc52e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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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00:33│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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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ba63e1f-2649-4e30-892b-c2566136d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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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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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f2b07df-c3e0-4dcb-a2ec-64ac85599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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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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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77bb6ef-b0e2-40a9-bdd9-e2a5c9425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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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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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8月29 日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
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5 年 8月 29日 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长彭云清先生,总经理程群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罗锦辉先生,独立董事黄胜忠先生。
4.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5.接入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15:00 -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UNklA7zmU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征集问题事项
公司现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敬请投资者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5 时前将所关注
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gzhb@gzep.com.cn,公司将于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敬请联系公司,联系电话:0551-6532497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d8a133b-4330-4922-ae23-796dc67d6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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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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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64bdfc9-006d-46be-af7a-d2eee6c25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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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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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
年度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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