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8 节能国祯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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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2 │节能国祯(300388):2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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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8 │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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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8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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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32 │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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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 │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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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0 │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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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9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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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7 │节能国祯(3003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真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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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7 │节能国祯(3003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勤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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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7 │节能国祯(3003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真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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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2│节能国祯(300388):28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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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1,042,23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88,535,490.03 元,占 202
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1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1,042,2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029 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423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 08*****280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9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钱博雅
咨询电话:0551-653249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0b3e22bf-d884-4215-b60a-18010c5e1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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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8│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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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b73cb4ad-9e67-46d0-9715-cd068bc8e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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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8│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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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6号)。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2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22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391,256,1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44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63,781,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7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127,474,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1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1,328,7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80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523,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本次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非独立董事:彭云清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2,2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14%,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4,8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0859%。
表决结果:通过。彭云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1,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13%,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4,3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0480%。
表决结果:通过。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非独立董事:叶东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2,6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16%,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3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1232%。
表决结果:通过。叶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非独立董事:罗锦辉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5,7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23%,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3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3508%。
表决结果:通过。罗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利娟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6,7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26%,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4312%。
表决结果:通过。王利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非独立董事:胡雪君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2,7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16%,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4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1301%。
表决结果:通过。胡雪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独立董事:郭勤贵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813,6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69%,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3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6.7026%。
表决结果:通过。郭勤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独立董事:黄胜忠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813,4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69%,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6.6877%。
表决结果:通过。黄胜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独立董事:胡真虎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813,5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69%,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2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6.6956%。
表决结果:通过。胡真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监事:戴斌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6,4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25%,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1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4082%。
表决结果:通过。戴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监事:李霖璘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28%,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0,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4921%。
表决结果:通过。李霖璘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监事:齐连澎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800,1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99.8835%,上述同意股份数已超过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的 65.6832%。
表决结果:通过。齐连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沁颖、吴越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1be5ede3-ea9c-49f6-9dbe-b4089ca1b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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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32│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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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5d66d889-d386-41a1-b4fc-03fc3ae14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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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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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ec9949c-780a-49fb-b39e-ac56243e5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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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0│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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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234898e-fbfa-41de-bb58-aac03b14a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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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9│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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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0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
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一)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以下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6)人
议案》
1.01 选举非独立董事:彭云清 √
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 明 √
1.03 选举非独立董事:叶 东 √
1.04 选举非独立董事:罗锦辉 √
1.05 选举非独立董事:王利娟 √
1.06 选举非独立董事:胡雪君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选举独立董事:郭勤贵 √
2.02 选举独立董事:黄胜忠 √
2.03 选举独立董事:胡真虎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3)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监事:戴 斌 √
3.02 选举监事:李霖璘 √
3.03 选举监事:齐连澎 √
2、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 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举 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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