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8 节能国祯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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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38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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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4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项目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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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6 │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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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3 │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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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3 │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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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 │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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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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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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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 │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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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 │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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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38│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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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项目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近日,公司收到由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与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圣
立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捷产业园区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特许经营项目。现将项目中标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石化园区。
2.项目建设规模:本期实施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规模为1万m3/d;中水回用能力0.5万m3/d。具体建设内容包
括:
①污水处理工程:高盐调节池、高盐事故罐、气浮机、水解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中间水池、Fenton流化床、高密沉淀
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池+排放口、粗格栅井+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低浓调节池、事故池。
②污泥处理工程: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
③中水回用工程:清水池、清水泵、超滤、保安滤器、活性焦、反渗透装置、EDI给水泵、EDI机组、EDI保安过滤器、产品水箱
、除盐水水泵。
④配套管网:普通污水收集管线、高浓污水收集管线、中水输送管线、污水厂浓排水管线。
3.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实施。
4.特许经营期:30年(含前期及建设期)。
5.职责分工:
①牵头人(成员一)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投融资、建设、施工、管理、移交等工作;
②成员二名称: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投资、设备供货、运营工作;
③成员三名称:山东圣立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投资、施工工作。
二、《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中捷产业园区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特许经营项目。
2.特许经营期限:30年。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4.中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圣立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5.中标价格:17.85元/吨(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中标,是公司在工业废水领域的重要布局。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工业废水领域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
的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影响程度尚需视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及实际实施情况而定,
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合体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且在实际履行过
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继续跟踪该项目进展,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d13f562a-d567-4411-81e8-ff0b72767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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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8:1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项目预中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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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发布中捷产业园区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
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麦王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圣立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将本次预中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内容,本次预中标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捷产业园区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期实施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规模为
3 3 3
1 万 m /d,中水回用能力 0.5 万 m /d;一期处理能力不少于 0.5 万 m /d;
(三)中标单价:17.85 元/吨;
(四)总投资估算:26372.82 万元;
(五)招标人名称:中捷石化工业园管理中心;
(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天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石化园区。项目具体位置位于石化工业园东南,沿海高速以东、新南滕线以北
,总占地面积约为 76 亩;
(八)运作模式:本项目的运作方式为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
(九)特许经营期限:30 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 1年,运营期 29 年;
(十)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圣
立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十一)中标候选公示期:2026 年 8月 27 日至 2026 年 8月 31 日。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若后续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履
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顺利履行。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相关各方也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bb4749c-bfde-46b3-b586-887f68bd0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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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6│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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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10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云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
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同意该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彭云清、叶东、罗锦辉、王利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ff90ac7-aa44-4cc0-af7b-88d43c325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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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3│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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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7185afc-0dec-4b19-b586-222b10fef0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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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3│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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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a432b77-3b31-4610-993b-88dc26e78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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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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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5fa7301-ba5e-4a2e-88dd-38fddefe4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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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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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8a04fb7-7465-42fe-8df5-086a30dce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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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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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d45bcc8-5b61-4c99-8c98-ba1609bc5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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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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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288908d-fc2e-4b61-8a17-f6ed0c56c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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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12│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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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121cf66-c60d-427f-b436-6c0cfed55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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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6:58│节能国祯(30038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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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48,883.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0.38%。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
件尚在进行过程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be450c6-ab10-4be4-9674-9869c4c63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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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56│节能国祯(300388):关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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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证书》,现将本
次取得的奖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奖项基本情况
1.奖项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获奖项目:城市污水系统韧性提升与碳污协同治理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
3.颁奖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4.获奖情况:公司为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近日已收到正式获奖证书。
5.项目简介:该项目聚焦城镇水环境治理、污水低碳处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围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双碳”国家重大
战略需求开展攻关,突破了城市排水管网污染物溯源解析、多模式 AAO 工艺低碳智能处理、污水厂蓄网河多目标优化调度、小流域
治理工程分布式空间布局配置等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克城市小流域治理系统性不足、投入产出比偏低、碳排放量大等行业痛点;项目
拥有授权发明专利 16 项、软件著作权 4项,牵头制定省级地方标准 2项、团体标准1项,构建形成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与成熟产业化
技术体系。成果已在巢湖、淮河、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 30 个区域落地应用,能够有效改善城市河流水环境、降低治理成本与碳排
放,具备突出的技术创新性、行业示范性与广阔市场推广价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奖,彰显公司在污水低碳协同治理、流域综合治理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积累、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成效,是
公司长期深耕环保水务技术研发、践行创新驱动发展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水环境治理、低碳环
保前沿技术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依托技术创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获奖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8ca8335-1af5-4732-9961-f3d80101b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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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8:36│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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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 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 7月15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云清先生召集,董事会秘书罗锦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终止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终止的公告》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王祥宇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耿峰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b525e10a-6cc7-4237-bf0e-40f38a881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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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8:3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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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泰
州PPP项目”),并要求依规签订项目终止协议,稳妥推进后续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2022 年 7月 21 日,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中铁四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天津市政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泰州 PPP 项目。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及其附属
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配套污泥处置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新建工程以及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
续建工程等存量工程,计划合作期 30 年,总投资 224,179.32 万元。
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本公司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融资、运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
权利,履行应尽义务;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施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设计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总计为 80%(其中公司作为牵头方占比 74.99%,中铁四局占比 5%,天津市政院占比 0
.01%)。政府出资方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20%。
2022 年 9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中节能国
祯环保(泰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
2022 年 10 月,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本公司、中铁四局、天津市政院(乙方)共同签署了《泰州市海陵
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项目合同》。
2022 年 11 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甲方负责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则上 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将本项目
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项目管理库。乙方在未完成上述事宜之前,可以暂缓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进行实际投资。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 2023 年起国家财政部政策调整,全面暂停 PPP 项目入库工作,导致本项目至今未能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项目管理库,且客
观上已无入库可能,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政策原因,PPP 项目相关合同的继续履行已无现实基础。经联合体与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审
慎研究后在依法合规、互助理解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作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及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其他全部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自此进行终止。上述合同及法律文件终止后,对甲乙双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
一方不得依据原合同向其他方主张任何合同权利。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相关合同终止系因国家PPP政策调整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属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
,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乙方承诺,不得就PPP项目相关合
同的终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信访、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向甲方、甲方上级单位及海陵区人民政府等主张任何
违约赔偿、补偿或其他权利。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鉴于本项目尚未实际启动,故双方无需进行项目费用结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在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进行了前期规划设计、项目论证等工作,并未开工建设,项目尚处于筹备阶
段,未投入资金也未产生实际效益。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与海陵区政府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相关合同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94f71f0-91ab-4c77-b141-b006e3089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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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20│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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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1项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
的《发明专利证书》,现将本次取得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专利名称:利用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处理废水的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权人: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专利号:ZL 2023 1 1681543.X
专利申请日:2023年 12月08日
授权公告日:2026年 06月19日
专利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该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巩固公司相关领域技术壁垒;但该专利对应的
技术成果暂未形成大规模商业化落地,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6f42044-3c1f-4e17-a8ef-509e5ca40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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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12│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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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527c102-86e3-4162-9b7f-e64ec9708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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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12│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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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6月 4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云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ce11366-5812-41ba-9c14-c54bc8d4f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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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1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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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
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 年 2月 1日披露的《
关于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018 年 2 月 8 日,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授权,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司(曾用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PPP项目协议”)。公司依据协议约定,于 2018年 3月 12 日设立吴
桥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承继PPP项目协议项下权利与义务。本PPP项目协议总价款为 0.5 亿元,特许
经营期限为 25 年(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43 年 6 月 29 日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 3万吨/日,污
水处理单价为 1.398 元/吨。
2020 年 1 月 15 日,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吴桥县人民政府将PPP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享有和承担。
二、提前终止项目合同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经吴桥县政府研究同意依法依规启动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事宜,拟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协议,回购经营权,实行自营或新模式运营。
2025 年 1月 10 日,吴桥县城管局发函告知: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并委托沧州冀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
开展专项审计。
2025 年 7 月 24 日,为妥善推进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终止相关工作,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鉴于双方尚未就项
目提前终止补偿金额达成一致,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拟通过司法途径主张项目终止补偿、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等全部合法债权。经
综合评估法律意见,在确保上述项目终止补偿等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先行移交项目运营权,以解除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运
营责任及资金占用与投入。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吴桥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项目协议提前终止时间
本项目相关协议于 2026 年 5月 31 日 24 时终止。
2.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签订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4 时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双方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取与支付按照 1.698 元/吨,以
实际处理量为计算单位,相关运营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应债权债务均由丙方享有和承担。过渡期内运营费甲方应于 2026 年 7月 1
5 日前付清。
过渡期内,丙方应尽到审慎运营管理人的一般注意义务,按照原项目协议约定及行业惯例进行运营维护,丙方应确保生产记录完
整,并配合甲方或其指定单位做好移交前的衔接准备工作。
3.污水处理服务费安排
甲方欠付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丙方垫付的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及相关款项支付安排如下: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甲方确认按合同约定计算,欠付丙方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为5,289.87万元;同时确认欠付丙方垫付的
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为26.38万元。上述两笔款项的还款计划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2026 年 5 月 1 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 24 时期
间产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按PPP项目协议约定执行。
4.终止补偿金安排
本项目提前终止补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因双方就终止补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数额未能达成
一致,双方同意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本次项目合同终止后,公司将解除因项目运营责任产生的资金占用。鉴于项目终止补偿及欠费追偿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相关补
偿款项最终金额以生效司法裁判文书核定结果为准,当期损益暂无法精准测算,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数据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受
司法程序审理周期影响,本次追偿的最终结果及款项实际回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同终止所释放的资金将集中用于生态环保主业,择优布局优质新项目。待项目运营移交
完成后,公司将有序推进项目公司资产清算、税务办理及工商注销等后续收尾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提前终止事项的后续进展,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bfb3f68-9e25-4235-acb4-061fe5f15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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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0│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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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15:00;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云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08,076,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90,230,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7,846,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859,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17,846,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04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7%;反对 84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1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29,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25%;反对 84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99%;弃权 1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3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坤、吴越
3.结论性意见:康达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1a4f3cd-d0f4-4b45-aaef-42096ad65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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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0│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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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中节能国
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2)本
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
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根据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节
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
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下午 15:00在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 1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
彭云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 6月 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08,07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36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90,230,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
156%。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7,846,8
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5%。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7,859,10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23%。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
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07,046,86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7%;844,7
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2%;185,300 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829,08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325%;844,72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99%;185,300股弃权,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6%。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470e1a0-0f7e-4862-8d06-81e24fcf7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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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39│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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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目前的总股本 681,042,231 股计算,实际将对外分红 21
,112,309.16 元。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1,042,2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1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2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1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029 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423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 08*****280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电话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19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越越、钱博雅
咨询电话:0551-653249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67388be-b7f1-4b83-af74-b3cc30865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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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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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 4月20日召
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 年 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
次变更登记后,公司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511XW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壹佰零肆万贰仟贰佰叁拾壹圆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彭云清
成立日期:1997 年 02 月 25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9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勘察;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房地产
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资
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新型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
收集处理及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3e1d5c7-2eab-4151-b271-53c627692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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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1│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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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24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云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史昊然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7d293da-a7c4-4f2a-ad7b-2c5826acb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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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9│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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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15:0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会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恕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19 室 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传真或电子邮件敬请于 2026 年 6月 2日 16:00 前送达公司或公司邮箱方为有效登记。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越越
联系电话:0551-65324976
邮箱地址:gzhb@gzep.com.cn(标题请标注:股东会)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688 号中新网安大厦 1619 室
邮政编码:230088
7.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57a8ffd-849c-467c-8e48-010a117c2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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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9│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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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完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作为领导班子管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保
持薪酬水平和企业发展相适应。
(三)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相配套,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
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核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待遇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构成,同时将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作为完善高级管理人员
收入分配方式的补充,实现企业长期目标。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支付。
绩效年薪是与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根据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得出。
任期激励是与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三年为一个任期,任期结束后考核发放。
第五条 薪酬发放与管理
(一)高级管理人员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二)未经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奖励、奖金、福利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公司依法为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
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四)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离企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因工作变动离开原岗位的,应及时变更或终止薪酬方案。年
度薪酬按照岗位实际任职工作时段计算。
(五)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个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对其扣
减绩效年薪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经离任或退休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三)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fc5ac8d-070a-495a-b84d-418e51031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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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9│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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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eff7000-b331-4736-9dbb-602654fd7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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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59│节能国祯(300388):节能国祯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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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
高效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公司“三重
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经理层实行总经
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层议事决策
一般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负责研究、拟订和审议、决
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组成。
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发展战略、子企业破
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安全环保稳定的重大决
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大事项,以及其
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年度预算外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内部资金调剂,对
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具体审议事项范围及额度详见附件《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
第三章 会议筹备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议题情况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适时召开。
当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建议召开的;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的。
第六条 按照议案的内容,会议议案分为决策类、审议类、汇报类。
(一)决策类议案:是指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需要总经理决策的议题,应形成可执行的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审议类议案:是指需要总经理为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提出审议意见的议案,应形成可支撑董事会决策的明确结论性
意见。
(三)汇报类议案:是指提交经理层研究讨论、传达知晓的议案,一般不形成结论性意见。
第七条 会议议案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投资委员会(简称投委会)、各职能部室及二级经营单位提出,办公室汇总统筹,经总
经理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题)应在会前报送董事长。
议案由提案部门/提案人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提出,办公室负责对征集的议案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是否属于总经理办公会
的议事范围。
(一)对于总部职能部门、二级经营单位提出的议案,公司分管领导应预先审核,当涉及多个分管领导时,提案部门的分管领导
负责牵头组织研究、论证,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对于需要经投委会论证的议案,应先完成投委会论证。
(三)对于须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的议案,应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上会。
(四)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方案,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后上会。
所有议案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全面、规范。
第八条 会议议案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进行提交和审核。
(一)提案部门/提案人应于每周四前,将提案提交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单位/提案人应进行
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提案部门/提案人应于每周五前完成议题的沟通及上会前的审批程序。
(三)对于未按时提交提案,或未按时提交会议议案上会材料的,不得安排上会。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一般应提前 1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一般应同
时送达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成员。
涉密的会议材料,可在会场进行提供。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以委托经理层副职召集和主持;总经理空缺、不
便或者不能委托时,可以由董事长指定一名经理层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当有不少于半数的经理层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应事先向会
议主持人请假。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具体议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列席会议,为会议提供咨询意见。项目
相关利益方或潜在竞争对手不得列席会议;决策事项与经理层成员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情形时,
相关成员应当回避。需要总经理回避的,对于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原则上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对于其他事项,应当指定经理层副
职主持会议进行决策并负责,决策前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第十二条 会议议案汇报应全面准确、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控制时间。议题汇报人为提出部门/单位负责人或议题具办员。
第十三条 会议应对会议议案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参会人员可以针对议案内容提问,
并要求相关人员现场解答,或会后补充回答。
经会议讨论后,参会人员应针对会议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附加条件同意、暂缓决策等。缺席人员可以委托
参会人员代为发表意见,或事先出具书面意见。如既未委托发表意见,也未出具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会议最终意见。
会议记录应如实记载参会人员意见。
第十四条 参会人员对会议议案发表意见后,由会议主持人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做出最终结论,包括:“通过”、“不通过”、
“附加条件通过”、“暂缓决策”等。
第十五条 对于应由公司本部党委研究决定或董事会审批的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
。
第十六条 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公司本部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人员负责抓好落实。总经理对决定落实情况进行督
促检查。办公室负责相关事项督办工作。
第十七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总经理或经授权的有关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可临时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必要时可就相关内容表述向提案部门/提案人进行核实。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布,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办公室按照发送范围进行分发。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尚未公开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对
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和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二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e9dce39-89e9-4eaa-9699-caf48cf0b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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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6│节能国祯(300388):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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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8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云清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安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622229a-40af-4a72-a520-13bfd7fec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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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6│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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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e6757fc-e337-4aa6-b241-63095cf02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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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2│节能国祯(300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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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904fada-5a66-412d-83ff-de0adf21f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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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8│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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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2cd389f-1998-4bcb-be6a-083fb68d4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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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6│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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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7da5d8a-966e-4cc4-b3bf-0f55225a9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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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1│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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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f25a7d0-9271-468e-9a70-2b3226eea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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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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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目前的总股本 681,0
42,231 股计算,实际将对外分红 21,112,309.16元。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95,774,997.33 元。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6,055,855.0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29,577,499.73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26,394,336.5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为 1,259,788,599.10 元。
3.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按照目前的总股本 681,042,231 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1,112,309.16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4.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5,380,054.18 元(含税),不低于公司 2025 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16.7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36%。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5,380,054.18 88,535,490.03 88,535,490.0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50,988,464.8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56,055,855.05 366,667,916.4 392,346,070.1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4,384,910.34 23,397,103.78 33,654,246.11
营业收入(元) 3,672,370,841.27 3,837,344,451.87 4,128,035,352.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00,923,189.7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59,788,599.1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2,451,034.2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988,464.8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71,689,947.20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3,439,499.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436,260.2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7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 利 润 均 为 正 值 。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242,451,034.2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与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b24a89b-6cb2-441a-b831-dd7959ef4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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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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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b8f958f-a133-483d-bbed-52e01804e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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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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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
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末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年度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9,218,522.5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28,173,979.43元,资产减值
损失1,044,543.0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式
(一)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式
本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8,173,979.43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3,055,657.71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
4,771,973.54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部分)坏账准备-109,704.74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
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
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
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
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组合 本组合为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结
合历史经验,按账龄分析法对本组合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 本组合主要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此类应收款项历年没
联方组合 有发生坏账的情形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率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下同) 3.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50.00
4-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项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鉴于在
银行承兑汇票的实际信用风险,即公司承担的信用风险实质上无限接近于零,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多数情况下用于向供应商背
书转让,能够满足终止确认条件,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计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所对应的信用风险实质上等同于应收账款,商业
承兑汇票的期限相对较短(相关法律上规定为6个月),公司对应收票据到期后未收回款项则转为应收账款,按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率
计提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
”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此类应收款项历年没有发生坏账的情形。
其他应收款组合2: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结合历史经验,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本组合的应收款项计
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上述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如下:
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2:以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
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下同) 3.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50.00
4-5 年 50.00
5 年以上 100.00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针对
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按照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的 0.5%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044,543.08 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66,409.91 元,其他资产 778,133.17 元。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
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或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按照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 1%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2.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
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9,218,522.51 元,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129,218,522.51 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64ef5622-e504-4ae5-ae28-e3aa76f3f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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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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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af6b690c-8a8c-47d9-8a8f-ed9c5a89f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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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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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资源循环利用
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
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新型膜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雨水、微咸水
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售饮用水
;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
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内容的文字表述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系统的要求进行调整,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
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以主管机关核准为准): 围(以主管机关核准为准):
环保、节能设施的研究、开发;环保节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能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生产、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水务
销售;膜材料及膜设备的开发、制造及 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资
基于膜的工程技术咨询和工程服务;环 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和技术
保项目(水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复、 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
生态工程及生态修复)的承建;环保设 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水资源专用机
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 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理、海绵城市、污泥处理、废气处理及 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
人工湿地、土壤修复)的设计、咨询、 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
技术服务、投资、建设、运营; 市政 泥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供、排水管道检测、疏通养护、修复工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
程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项目投资、建 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新型膜材料制造;
设、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污染治理;水环
境内外市政、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 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监理项目以及上 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
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国家 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常规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雨水、微咸水及矿
品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需要许可 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海水淡化处理;
的一律凭许可证经营) 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普通机械设备
公司在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范 安装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
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需要变更经营 售饮用水;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污水处
范围,须依法取得批准并办理登记。 理及其再生利用;节能管理服务;水资
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在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范围
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
围,须依法取得批准并办理登记。
三、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应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将根据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最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4fe41af-caf8-462a-93b9-1d155535bf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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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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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3c18889-943f-4f36-8ad9-2eb68089b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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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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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所”)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7)大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10,734.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12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
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
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
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
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
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
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史禹,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崔明,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
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
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续聘后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鉴证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4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
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后,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
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930ef24-a151-48c2-bfa3-e79b5ddad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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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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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胜忠、郭勤贵、胡真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胜忠、郭勤贵、胡真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1a3013a0-60e8-49c7-99ef-8413c1392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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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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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6月 27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规定了
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和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等
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335443ae-cf26-4aa4-b299-f0b1fd045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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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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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905f995-7db5-4665-b66f-6597c98f1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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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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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0ae5ec4-9c3f-4e3b-8332-013f358fb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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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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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095f927-48d5-405a-b714-8787b0cf4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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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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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94fdd5d4-f84e-4b1f-bebc-220e560ae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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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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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c2992d7-fa9e-4540-a149-31ff77fb2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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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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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0f1864b-3f5d-40f4-b5fb-37f8b953f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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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7│节能国祯(30038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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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9c64060-d922-45d3-aa68-28df2111a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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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16│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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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300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胜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d9697abf-7b36-4d6e-98eb-ee52455dbe4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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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节能国祯: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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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08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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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节能国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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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4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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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节能国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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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6/1225030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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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节能国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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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2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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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节能国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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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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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节能国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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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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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节能国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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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9/1222835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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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节能国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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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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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节能国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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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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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节能国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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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6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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