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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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5:39 │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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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50 │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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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50 │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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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54 │艾比森(300389):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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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6:50 │艾比森(30038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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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21 │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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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20 │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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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19 │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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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19 │艾比森(3003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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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17 │艾比森(30038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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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5:39│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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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及 2025 年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股票购买情况
1、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
2、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
,07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成交金额 59,994,5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11.82 元/股。至此,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 2025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涉及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关联人员将回避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持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各
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在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
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因
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人交易相关提案
时无需回避。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13b06995-eed7-4324-9a15-afb924ca8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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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50│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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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
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2.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公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5年1月8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等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并于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
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
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3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77,179,44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3
1%。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09名,
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2,96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2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7,922,407股,
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43%。(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
况汇总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7d2bbc4e-96ac-4526-a82f-1303df81c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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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50│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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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8825dd7f-a63d-4046-86a3-b5e57514d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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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54│艾比森(300389):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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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b0b11023-563d-4f41-a268-f09099545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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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6:50│艾比森(300389):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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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1,600.00 万元–14,600.00 万元 盈利:31,574.19 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3.76%–63.26%
扣除非经常 盈利:6,265.00 万元–9,265.00 万元 盈利:27,607.22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6.44%–77.31%
基本每股收 盈利:0.3167 元/股–0.3987 元/股 盈利:0.8723 元/股
益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36.73 亿元,同比 2023 年下降约 8.33%。其中:公司通过对海外市场持续多年的深耕细作
与合理布局,打造具有差异化的品牌优势,有效增强了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海外市场呈良好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8.83 亿
元,较 2023 年同期增长约 11.93%;中国市场受经济环境和竞争态势的影响,公司从聚焦规模扩张调整到选择价值客户做深耕,实
现营业收入约为 7.90 亿元,较2023 年同期下降约 44.80%。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率约为 28.34%,同比 2023 年下降约 1.23%。面对竞争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持续聚焦于成本控制、
定价策略优化以及产品结构调整等经营策略的高效实施,下半年毛利率较上半年有所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秉持战略前瞻性,坚守长期主义投入策略,紧密围绕市场需求,优化产品战略布局,全力提升产品研发能力,
凭借卓越的产品表现与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荣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殊荣。
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品牌营销、渠道建设与运营能力等关键维度的强化工作,以提升综合竞争力。由于上述战略
举措的推进,费用较 2023 年同期有所增长,对净利润产生影响。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5,335 万元(2023年同期为 3,966.96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
各类补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以及利用闲置资金投资收益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0e690bac-14ea-4781-a267-ea978e623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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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21│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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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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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20│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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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文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
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
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
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dfbf8646-ea50-4cda-847c-4c748be84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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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8:19│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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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月 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议案 2.00 和议案 3.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议案 2.0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5 年 1 月 20 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栋 A 座 20 层;邮编:518129。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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