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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9(艾比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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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6:10 │艾比森(300389):2025 Environmental,Social,and Governance(ESG)Report │ ├─────────┼──────────────────────────────────────────────┤ │2026-07-21 16:08 │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1 16:08 │艾比森(300389):2025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 ├─────────┼──────────────────────────────────────────────┤ │2026-07-09 18:30 │艾比森(30038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6 19:32 │艾比森(3003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5 19:42 │艾比森(3003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9:42 │艾比森(3003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8:58 │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8:58 │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46 │艾比森(3003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7-21 16:10│艾比森(300389):2025 Environmental,Social,and Governance(ESG)Report ─────────┴──────────────────────────────────────────────── 艾比森(300389):2025 Environmental,Social,and Governance(ESG)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fc36652-655d-4860-a78f-b2d613808c96.PDF ─────────┬──────────────────────────────────────────────── 2026-07-21 16:08│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社会责任实际履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利于 利益相关方深入了解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bed1c71-b98e-45ed-90c1-2b50190b6045.PDF ─────────┬──────────────────────────────────────────────── 2026-07-21 16:08│艾比森(300389):2025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8303a39-9184-4f9e-8c9f-d498426cd567.PDF ─────────┬──────────────────────────────────────────────── 2026-07-09 18:30│艾比森(30038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00 ~ 16,000 11,612.89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11% ~ 3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050 ~ 9,450 10,734.46 比上年同期下降 11.97% ~ 34.32% 基本每股收益 0.3685元/股 ~ 0.4335元/股 0.3146元/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13% ~ 37.79% 注:本公告中“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收、毛利率同比稳步增长,主要依托公司在前沿技术研发、全链条客户服务、全球化渠道布局三大核心领 域的长期战略投入与领先布局,多维优势协同发力,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壁垒。 技术端,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持续重点投入Micro LED、AI画质处理、低碳节能等前沿核心技术的迭代研发。凭借长期战略 布局与规模化落地能力,公司Micro LED业务实现稳健增长,技术成熟度与市场化能力处于行业第一梯队。同时,公司聚焦Micro LED 、低碳户外显示、智慧一体机等高附加值产品,推进大单品规模化运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高端产品营收及销量占比稳步提升,进 一步巩固高端显示领域的技术与产品领先优势。服务端,公司依托全球客户服务需求的数据沉淀、持续的数字化建设、AI技术场景化 应用和布局,搭建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全链条服务体系,涵盖方案设计、项目落地、后期运维等全流程服务。在全球范围内 ,艾比森已建立 40个标准化一、二级服务中心,拥有 1000多家专业服务合作伙伴,累计认证超过 5400名 ACE专业服务工程师,构 筑起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服务护城河。公司深耕头部优质客户与高价值项目,持续开拓增量、挖掘存量客户价值、优化客户与订单 结构、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和价值转化能力,以专业化、全链路的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品牌溢价,引领行业服 务标准,综合服务实力行业领先。 全球化端,公司长期深耕海外市场,持续深化本地化运营,强化品牌影响力,搭建起高效协同、覆盖全球的营销服务体系。公司 已在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等布局 10家海外子公司,累计合作超 6000家全球渠道合作伙伴,产品累计销往 165个国家和地区 ,累计成功落地数万个应用实例,标杆案例遍布多元场景,涵盖 AI算力数据中心、XR虚拟影棚、国家级庆典与重大发布活动,同时 深度服务世界杯、奥运会、NBA等国际顶级体育赛事,以及纽约时代广场等全球核心城市地标项目。公司持续稳固欧美日等核心海外 市场优势,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持续加码全球渠道网络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全球渠道格局。深度的全球化布局与本地化 运营能力,有效增强了公司国际品牌竞争力与海外营收韧性。 2、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全球市场长期竞争格局,持续强化在前沿技术研发、全球化能力打造和本地化运营提升、品牌建设、组 织能力提升、人才激励及渠道体系优化等关键领域的布局投入。叠加本期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汇兑损益压力,销售费用率、研发费用 率及财务费用率同比上升,阶段性影响本期盈利表现。 3、经初步测算,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6,5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f87909d-a06d-4814-9465-365180013687.PDF ─────────┬──────────────────────────────────────────────── 2026-06-26 19:32│艾比森(3003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4,671,1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3.78%)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1 丁彦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4,671,149 33.78% 董事长 注:以上及公告中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偿还个人增持贷款及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的股 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等。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8日至 2026年 10月 17日(根据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丁彦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丁彦辉先生关于股份限售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丁彦辉先生关于持股意向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 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 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丁彦辉先生关于股份限售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 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 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丁彦辉先生关于股份减持承诺:其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发行人股份,并承诺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发行 人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丁彦辉先生此前已披 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b89697a-7cfb-47cd-98ad-aa292c86a0a6.PDF ─────────┬──────────────────────────────────────────────── 2026-05-15 19:42│艾比森(3003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103号 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 如下的法律意见,特别提示,律师不对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2、贵公司所提供给信达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公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23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 议事项等予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并于召开(不含会议召开当日)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 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刘金钵先生(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排,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刘金钵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32,747,46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651%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53名,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4,477,88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4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 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7,225,355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91%。(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评级事项 2.19 担保事项 2.20 募集资金存管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00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ef1b243-849b-4d50-bbe0-68d3fa947934.PDF ─────────┬──────────────────────────────────────────────── 2026-05-15 19:42│艾比森(3003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23722c2-178c-478e-9e81-257bd653764f.PDF ─────────┬──────────────────────────────────────────────── 2026-05-08 18:58│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088号 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 法律意见,特别提示,律师不对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字的真实性或准确性发表意见。信达仅依据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的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2、贵公司所提供给信达的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公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3月31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 事项等予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并于召开(不含会议召开当日)20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 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 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8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33,111,01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36%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32名,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936,42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0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 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0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0,047,441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544%。(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b3ff53c-f004-4dc2-a938-d48780735e24.PDF ─────────┬──────────────────────────────────────────────── 2026-05-08 18:58│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5: 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彦辉 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260,047,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54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133,111,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3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32人,代表股份 126,936,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90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 7股。)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247,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3%;反对 75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22%;弃权 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7,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05%;反对 75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0%;弃权 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0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244,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3%;反对 75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22%;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4,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76%;反对 75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5%;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2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 133,10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92%;反对 91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838%;弃权 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04,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25%;反对 91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9%;弃权 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9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33,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5%;反对 896,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447%;弃权 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3,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55%;反对 896,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7%;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7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803,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08%;反对 10,217,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290%;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3,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810%;反对 10,21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875%;弃权 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245,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5%;反对 784,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15%;弃权 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55,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06%;反对 784,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1%;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9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9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73%;反对 10,234,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357%;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4,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59%;反对 10,23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748%;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马冬梅律师、刘之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9609d12-a6d1-4da6-b6ae-460bfbb3ff44.PDF ─────────┬──────────────────────────────────────────────── 2026-04-27 18:46│艾比森(3003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70d0ea-1211-4c9d-8e53-53a80ba5e77a.PDF ─────────┬──────────────────────────────────────────────── 2026-04-27 18:46│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8fa56d-bedd-45b1-bfa5-841b765f37c3.PDF ─────────┬──────────────────────────────────────────────── 2026-04-23 19:16│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a474c3-0623-457a-8a70-eae6940711e4.PDF ─────────┬──────────────────────────────────────────────── 2026-04-23 19:16│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985c42-9eec-42cb-bc44-36689f0a48b5.PDF ─────────┬──────────────────────────────────────────────── 2026-04-22 18:54│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9b6849-2412-4d1a-acdb-60e3f5182c7d.PDF ─────────┬──────────────────────────────────────────────── 2026-04-22 18:54│艾比森(300389):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艾比森(300389):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56177f-bb26-405d-a848-57163d1d97c2.PDF ─────────┬──────────────────────────────────────────────── 2026-04-22 18:52│艾比森(300389):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12871f-6d52-4e71-a6cb-235597c9451b.PDF ─────────┬──────────────────────────────────────────────── 2026-04-22 18:52│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外部融 资环境及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 同股同利的原则,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 6 年—2028 年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如果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 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定,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构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e58430e-0906-43ce-8f1f-8d5ec14c33c7.PDF ─────────┬──────────────────────────────────────────────── 2026-04-22 18:52│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丁彦辉先生发行 41, 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9,5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9,235,636.5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294,363.42元。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 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4月 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22]00024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0月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29.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 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964cf9c-71fa-4dbf-abe8-166296734f70.PDF ─────────┬──────────────────────────────────────────────── 2026-04-22 18:52│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68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518Z0689号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比森公司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 告作为艾比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艾比森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艾比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艾比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 编制,公允反映了艾比森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1300fb-68ad-4a3b-b7e2-9f7241710af0.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艾比森(300389):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7f1d913-2abc-4513-ad55-749df30dce4b.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 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质性 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83005a7-07ed-482e-b5a6-ba9711742b1a.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0e2bd25-0bab-4883-88fb-ead5c059ed93.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8c4751c-9b56-41f5-b4d1-27e0e9f3f7ae.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艾比森(30038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6d6e1ca-4bcb-4070-bd90-e4ec7879ec8b.PDF ─────────┬──────────────────────────────────────────────── 2026-04-22 18:51│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7a99eb0-8f2a-4223-9aeb-66cb9bb65095.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871,977.33元,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 126,287,033.90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628,703.39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 749,321,929.3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0,957,913.12元,股本为 369,100,317股。 3、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 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104.46%,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 4、鉴于公司已进行 2025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及根据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确保股东长远利益,决定公司 2025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3,820,063.40 55,365,047.55 109,156,161.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1,871,977.33 116,893,358.66 315,741,881.60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3,803,344.38 169,546,249.82 166,867,028.94 营业收入(元) 4,158,185,946.10 3,662,616,533.82 4,006,286,121.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749,321,929.3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60,957,913.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8,341,272.25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28,169,072.5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8,341,272.2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20,216,623.14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2025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 369,100,31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3,820,063.4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于 2025年 10月 16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 2025半年度已进行了利润分配,结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 的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持续投入自主研发等核心生产经营活动,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 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 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6ec78b6-aaf4-4c70-95e1-b93a20dc6863.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0日 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 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 公告之日起开放,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与方式一:访问如下网址:https://eseb.cn/1w5odfBTNy8 参与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董事、总经理丁崇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孙伟玲女士,财务总监张玲容女 士,独立董事岑维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b4e910c-90da-47eb-b1e9-cf120dd638b0.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艾比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容诚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位 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合伙人 233人,注册会计师 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56 人。2 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123,764.58万元。2024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8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力芯微、艾比森、泓淋电力、博锐斯、兰亭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艾比森、佰奥智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超,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洋赛车、佰奥智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江河集团、晶合集成、铜陵有色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钟俊、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及李超、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 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 量管理缺陷。 综上,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等。 容诚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沟通合作方案,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类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质。容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 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 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 (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 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综上,公司认为容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 平等均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588e046-0706-49d8-82db-ec4d5561bc20.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49a9a33-a524-452c-a007-542d456f6770.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岑 维先生、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岑维先生、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岑维先生、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b74a20b-3c6a-4171-b54d-1230a7848ff0.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 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2 万元人民币。此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 。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除领取董事津贴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 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 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专项奖金、激励)、岗位津贴和其他等多个部分构成。 (四)发放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被选举/聘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e1b8d9b-e68d-43a6-8cc4-9124f97f5423.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合伙人 233人,注册会计师 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56 人。2 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123,764.58万元。2024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8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 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 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 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 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相关 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 9月 4日,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期间,委员会委员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工作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委员会委员关注 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提醒容诚后续按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2026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b20f71-4db9-42a5-b409-ee8dbf1f629d.PDF ─────────┬──────────────────────────────────────────────── 2026-03-30 19:27│艾比森(30038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艾比森(30038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0cab975-06d9-478e-9e1b-3629598f9135.PDF ─────────┬──────────────────────────────────────────────── 2026-03-30 19:26│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5c979bf-e367-4b0e-9af5-a7f3c62d1c4e.PDF ─────────┬──────────────────────────────────────────────── 2026-03-30 19:25│艾比森(30038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且投资品 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 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4、有效期:投资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 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实施方式:投资产品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7、关联关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一致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理财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 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的及时、足额到账,并及时取得相关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登记入账。同 时关注跟踪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若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 象等),应当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4)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 机构进行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秉承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 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5b51337-5bf3-4d41-8666-efad51735445.PDF ─────────┬──────────────────────────────────────────────── 2026-03-30 19:25│艾比森(30038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种类: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3、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8,000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货币。 4、审批程序:2026年 3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 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上述投资额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 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 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 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 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 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 汇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和使用部分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大幅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2、延期交割风险:公司通常根据订单预算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预算可能出现偏差,导致已操作的 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操作并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 汇衍生品业务丧失交易机会甚至产生损失。 4、法律风险:交易人员如未能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公司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 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控制外汇衍生品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投资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 何风险投机行为。 2、专人负责: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 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 汇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外汇衍生品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 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动态监控: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交易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财经管理部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程序、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成交价格根据金融机构报价厘定,交易货币主要针对美元、欧元等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高 ,公司获取重估价格较便利,可及时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分析。 五、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会计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相关 规定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制定了《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fd670d-e430-49b1-9afe-b68eba399542.PDF ─────────┬──────────────────────────────────────────────── 2026-03-30 19:25│艾比森(300389):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坤元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万元,公司 2025年度与坤元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为 184.47万元。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截至 2026 2025 年度 类别 人 定价原则 预计日常关 年 2 月底 发生金额 联交易金额 本年度已 发生金额 采购商品和 坤元 LED 显示屏的钢架 市场定价 900 114.09 184.47 接受劳务 公司 结构制作、安装、 调试和售后服务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 实际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类别 人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发生 额与预计 及索引 额占 金额差异 同类 业务 比例 采购商品和 坤元 LED 显示屏的钢 184.47 1,000 0.07% -81.55%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 接受劳务 公司 架结构制作、安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装、调试和售后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 服务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公司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 说明 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与关 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均属于正常 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 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 需求。以上和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一定差 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坤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6RL3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万科金色半山花园 4 栋拾云堡901 法定代表人:陈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LED显示屏安装、调试、上门服务;钢结构工程施工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服务进出口 ;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的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研发、销售、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智能设备、环保设备、节能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东情况:陈云、丁继强分别持股 55%、45%。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坤元公司总资产 464.93万元,净资产 221.43 万元。2025 年度,坤元公司营业 收入 343.33 万元,净利润 11.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坤元公司的股东陈云先生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永红先生胞妹之配偶。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坤元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坤元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根据坤元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 坤元公司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坤元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 定的价格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与坤元公司签署交易合同。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 2026年度预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2025 年和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 金额有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同意本次金额不超过 900万元人民币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2d45407-04fa-42c5-a53d-cccb3657ea92.PDF ─────────┬──────────────────────────────────────────────── 2026-03-30 19:25│艾比森(30038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艾比森(30038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2a6d193-26af-4f3d-b1a4-e8dca21159a4.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栋A座 2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产品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2、本次股东会议案 3.00、议案 4.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于 2026年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年 4月 30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0日 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栋 A座 20层;邮编:518129。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天前提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孙伟玲 电话:0755-28794126 传真:0755-28792955 电子邮箱:dm@absen.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0473f5-df94-4dbb-ac3e-04cce583a408.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九利)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九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f703a2-0df2-4a95-a53c-51a2902fa8b8.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强,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 12月至今任深圳市业 绩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认真自查,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要求列席股东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次、实际出席 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并主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及审慎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 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各专门委 员会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 全公司内控治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主持召开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 2025年 11月 28 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财务 日 总监的议案、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四)在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日常工作中,本人除了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之外,还与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 联系,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性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现场办公,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的健全与执 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本人还通过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内外部审计机构等充分交流与沟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本人积极 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规;本人多次来公司进行沟通交流,除了解近期市场环境、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计划外, 还听取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汇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召集组织的相关 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学习最新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高管换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丁彦辉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委员,聘任丁崇彬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赵阳女士、肖道粲先生、邓汉卿先生、徐梦梦 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张玲容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孙伟玲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公司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1、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展望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 健和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张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658fa35-eda5-4e3a-9273-5d8451d40f18.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丹-离任)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丹-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fa0407f-be6b-4110-8a64-2ce2de165889.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74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749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比森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艾比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艾比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7d804a-2d49-4e3c-a50f-7ff8a2cad87d.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春华-离任)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春华-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724e423-c0bf-41c8-8a18-6531229abf46.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306ba61-53af-482f-a30e-1104b335a1e3.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岑维)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岑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79da5d-84ec-4776-9c9b-4ce9a9b08190.PDF ─────────┬──────────────────────────────────────────────── 2026-03-30 19:24│艾比森(300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艾比森(300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8ee45ba-1fd1-4b00-9534-0ae6c3cf0814.PDF ─────────┬──────────────────────────────────────────────── 2026-03-30 19:22│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艾比森(3003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795a81-c27a-4da2-bbd3-f13c2326c449.PDF ─────────┬──────────────────────────────────────────────── 2026-03-30 19:22│艾比森(300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艾比森(30038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19aa746-663d-485d-8881-ff4c8deb3da0.PDF ─────────┬──────────────────────────────────────────────── 2026-03-30 19:21│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b4272e1-3204-401a-9b99-ecfd23ed76e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艾比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291.PDF ─────────┬──────────────────────────────────────────────── 2026-03-31│艾比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6396.PDF ─────────┬──────────────────────────────────────────────── 2025-10-22│艾比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3528.PDF ─────────┬──────────────────────────────────────────────── 2025-08-28│艾比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700.PDF ─────────┬──────────────────────────────────────────────── 2025-04-18│艾比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0471.PDF ─────────┬──────────────────────────────────────────────── 2025-04-01│艾比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1/1222971589.PDF ─────────┬──────────────────────────────────────────────── 2024-10-18│艾比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8259.PDF ─────────┬──────────────────────────────────────────────── 2024-08-06│艾比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6/1220795567.PDF ─────────┬──────────────────────────────────────────────── 2024-05-15│艾比森:2024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5-15/1220061937.PDF ─────────┬──────────────────────────────────────────────── 2024-04-26│艾比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49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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