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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9(艾比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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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7 15:42 │艾比森(3003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5-27 18:04 │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7 18:04 │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1 17:56 │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5 19:02 │艾比森(300389):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5 19:02 │艾比森(300389):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07 19:08 │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 │2025-05-07 19:07 │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5-05-07 19:07 │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 │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 2025-06-17 15:42│艾比森(30038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的通知,获悉 丁彦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的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或第一大股东 股份数量(股 及 ) 其一致行动人 丁彦辉 是 4,000,000 3.21% 1.08% 解除质押的 2025.3.25 2025.6.16 国泰海通证 部分为高管 券股份有限 锁定股 公司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后质押 比例 比例 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股) 股 限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份数量 结、标记 (股) (股) 数 量(股) 丁彦辉 124,671,5 33.78% 24,900,00 20,900,00 16.76% 5.66% 10,650,00 50.96% 82,853,66 79.84% 4 0 0 0 2 9 合计 124,671,5 33.78% 24,900,00 20,900,00 16.76% 5.66% 10,650,00 50.96% 82,853,66 79.84% 4 0 0 0 2 9 注:1、丁彦辉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2、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资信状况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a2b45a1-c274-4a26-b34b-d9f82aaaa28c.PDF ─────────┬──────────────────────────────────────────────── 2025-05-27 18:04│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 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法律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信达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 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信达假设:1、贵公司提供给信达文件中的盖章、签字均真实,所有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一致;2 、贵公司所提供给信达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告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无隐瞒、遗漏和误导之处。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5年5月8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等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并于召开(不含会议召开当日)20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 股东。 2025年5月27日下午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 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丁崇彬先生(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排,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由董事丁崇彬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贵公司股份8,820,32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7%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79名,代 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5,524,13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8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 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344,455股, 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885%。(注: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丁彦辉先生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10.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11.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均未获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汇总表》。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604a2200-884f-42b7-b1f2-3bf3c3225392.PDF ─────────┬──────────────────────────────────────────────── 2025-05-27 18:04│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艾比森(3003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d8ad771c-9025-4ce2-9e71-e9fbde8ecb28.PDF ─────────┬──────────────────────────────────────────────── 2025-05-21 17:56│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365,047.5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19 丁彦辉 2 01*****424 邓江波 3 01*****466 任永红 4 01*****356 任永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及计算方式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5元。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0元/股,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6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伟玲 咨询电话:0755-28794126 咨询传真:0755-28792955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5333a5c-ad84-472b-8e91-fc44553c131b.PDF ─────────┬──────────────────────────────────────────────── 2025-05-15 19:02│艾比森(300389):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艾比森(300389):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6dd8e1b-1ef7-436c-8b50-b9f166ee728e.PDF ─────────┬──────────────────────────────────────────────── 2025-05-15 19:02│艾比森(300389):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艾比森(300389):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98d7325-f33c-4e17-90e7-64e483b3b963.PDF ─────────┬──────────────────────────────────────────────── 2025-05-07 19:08│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474901b5-0261-4df6-9197-2ee1d2bf89f2.PDF ─────────┬──────────────────────────────────────────────── 2025-05-07 19:07│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丁彦辉先生发行 41 ,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9,53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9,235,636.58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294,363.42 元。 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4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 资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29.4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 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1860107b-bfef-44ab-a8b8-2cd7b3bf1a0b.PDF ─────────┬──────────────────────────────────────────────── 2025-05-07 19:07│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29e30f75-5825-417c-87e8-666efadc61d4.PDF ─────────┬──────────────────────────────────────────────── 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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