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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0(天华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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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90 天华新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16 │天华新能(3003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10 00:00 │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3 17:44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8:26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 │2026-06-22 18:26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22 18:26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公司董事职务调整暨不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6-22 18:26 │天华新能(300390):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 ├─────────┼──────────────────────────────────────────────┤ │2026-05-13 17:22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3 18:31 │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7-10 18:16│天华新能(3003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华新能,证券代码:300390)于 2026年 7月 8日 、2026年 7月 9日、2026年 7月 10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6年 7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1),截 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18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的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35f36cb-c7fd-42f0-bffa-b48299cc36af.PDF ─────────┬──────────────────────────────────────────────── 2026-07-10 00:00│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 220,000.00 ~ 240,000.00 -9,278.05 -15,568.74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调整后 2,471.19% ~ 2,686.75% 期增长 调整前 1,513.09% ~ 1,641.55% 扣除非经常性损 216,170.00 ~ 236,170.00 -14,019.98 -20,035.6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调整后 1,641.87% ~ 1,784.52% 期增长 调整前 1,178.93% ~ 1,278.75% 二、上年同期调整说明 公司于2025年10月收购同一控制下的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5%股权,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调整上年同期数 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经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由于储能、动力电池下游等领域对锂电资源的旺盛需求 ,公司锂电材料业务量价齐升,销售收入及利润有所增长。 2、公司预计 2026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3,830.00万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经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4605942-0fb3-434f-a249-49c78a9443d8.PDF ─────────┬──────────────────────────────────────────────── 2026-07-03 17:44│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凯迈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凯迈斯”)、奉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在未超过预 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 2026 年 4 月 9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 港凯迈斯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 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凯迈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陆建平 4、注册资本:10,000港币 5、成立日期:2022年 4月 29日 6、住所:UNIT 2223,22/F YAN’S TOWER 25-27 WONG CHUK HANG RDABERDEEN HK 7、经营范围:国际贸易,投资,货运代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凯迈斯 100%的股权 9、与公司存在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凯迈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香港凯迈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561.73 71,060.96 负债总额 17,001.54 17,578.82 净资产 51,560.19 53,482.13 营业收入 44.190.21 205.94 利润总额 -1,735.41 -151.63 净利润 -2,123.89 -151.63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3、债务人:凯迈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4、被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20,0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 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金额(含本次)为 82,000.00万元,公 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2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1.2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亦无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香港凯迈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51cbd91-3ff0-4763-82ca-e583c3f9a748.PDF ─────────┬──────────────────────────────────────────────── 2026-06-22 18:26│天华新能(300390):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f22a8f7-f3cf-4448-8df9-e90ba65afbd6.PDF ─────────┬──────────────────────────────────────────────── 2026-06-22 18:26│天华新能(30039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 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增资暨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选举公司董事王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dea8acb-16c5-43b0-a219-84582d048635.PDF ─────────┬──────────────────────────────────────────────── 2026-06-22 18:26│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公司董事职务调整暨不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珩女士提交的辞去高管职务的书 面报告。因公司战略发展及职务调整需要,王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原定高管任期至 2028 年 12 月 25日暨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珩女士辞去高管职务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副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珩女士在公司任职高管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451,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无间接持股。本次高管辞职后,王 珩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的要求,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选举公司董事王珩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f057cf0-6302-4d3b-8ad1-035cd998120c.PDF ─────────┬──────────────────────────────────────────────── 2026-06-22 18:26│天华新能(300390):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 天华新能(300390):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50a55da-42e1-4332-9c25-b7c08f65ee86.PDF ─────────┬──────────────────────────────────────────────── 2026-05-13 17:22│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9号)同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52,297,2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65,999,436.9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委派汪寅生先生、徐云涛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 024年 12月 31 日。截至目前,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天风证券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风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天风证券保荐代 表人汪寅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相应职责,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 的顺利进行,天风证券现委派易贰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易贰先生的持续督导义务自 202 6年 5月 15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易贰先生、徐云涛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汪寅生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易贰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4fd554-e684-4ec3-a314-df5cca55220d.PDF ─────────┬──────────────────────────────────────────────── 2026-04-23 18:32│天华新能(300390):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6 年 4月 24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74342a-7969-4584-ad25-142d7a50f68c.PDF ─────────┬──────────────────────────────────────────────── 2026-04-23 18:31│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05448cb-9063-418d-b9fd-1d3c61514d81.PDF ─────────┬──────────────────────────────────────────────── 2026-04-23 18:31│天华新能(30039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 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董事廖乃锋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陆建平先生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裴振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48d0237-9bc8-4d24-b298-c1fdb344ffdc.PDF ─────────┬──────────────────────────────────────────────── 2026-04-13 17:44│天华新能(3003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华新能,证券代码:300390)于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13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6年 4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公司 2026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094751d-4da5-4874-8bb6-075703893acf.PDF ─────────┬──────────────────────────────────────────────── 2026-04-09 18:40│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9cb8e1d-72da-414f-b203-06c1520f2320.PDF ─────────┬──────────────────────────────────────────────── 2026-04-09 18:38│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fee1dcb-95c6-4f69-8da1-59c5670ce748.PDF ─────────┬──────────────────────────────────────────────── 2026-04-08 16:52│天华新能(300390):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90,000.00 ~ 105,000.00 325.88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7,517.53% ~ 32,12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 87,800.00 ~ 102,800.00 -2,737.27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307.58% ~ 3,855.5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经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储能与动力电池下游需求增长推动,公司锂电材料 业务利润大幅增长。 2、公司预计 2026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20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经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11e6b68-98b1-41ad-881f-a7346b74b1b0.PDF ─────────┬──────────────────────────────────────────────── 2026-04-02 19:48│天华新能(300390):关于2025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2025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8d9fd00a-a63b-4a8a-8d6c-13b77932ee84.PDF ─────────┬──────────────────────────────────────────────── 2026-04-02 19:48│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5d79dd2-3f0d-426f-8896-a6816bbed1f4.PDF ─────────┬──────────────────────────────────────────────── 2026-04-02 19:48│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 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 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91280b43-5745-4e66-b68c-de739f5d9972.PDF ─────────┬──────────────────────────────────────────────── 2026-03-23 18:02│天华新能(30039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财务官罗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聪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其原定高管任期至 2028 年 12月 25日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罗聪女士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罗聪女士将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完成交接,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罗聪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3/9c0296a1-73ba-4d48-8b39-36ac09c82d4a.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4c168d43-1d71-44d0-aaac-58a713c5821f.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行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 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 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 做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及本所律师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保证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 容和重大遗漏。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 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五、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 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 及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和结论的 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正 文 一、本次作废的授权与批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 2月 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年 2月 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2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截至 2022年 2月 2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 年 2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年 3月 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3人调整为 12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630万股调整为 625万股,同时决定了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年 3月 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 (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 3月 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监事会对预留权益授予对象进行了核查。 (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 3月 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 (九)2022 年 3 月 5 日至 2022 年 3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截至 2022年 3月 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2 年 3月 17 日 ,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决定作 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本 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作废的主要内容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2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除前述已离职的 5名激励对象外,首次授 予及预留授予的剩余合计 130 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在第三个归属期内放弃归属,公司将另外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57.712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2.002万股。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华新能本次作废相关事宜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 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4b5d1fc3-8b6a-47b9-81f7-4e8900f253c0.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aa9c5fc-0639-4b66-9968-e797c33d2900.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bd464fd-03ae-4e8e-b1fa-1f990d17efff.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天华新能(30039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db594ae-eaf7-4bb0-a648-d999554026c7.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天风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天华新能(300390):天风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27c7769a-73c6-4e36-a4a7-d0a8651411b1.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在实际信息披露业务中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单一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公司内部 管理规定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申请,并对所提交材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董事会秘书收到申请后,应对有关信息是否符合证券监管规定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并报公司 董事长签字确认。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 室专人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业绩公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九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须及时核实相 关情况并对外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须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 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十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或暂缓、豁免披露的原 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给予处罚,并且有权视情形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d549512-e2bc-4137-a02f-ed37270e78af.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d0be348-aa3f-4cb9-aca0-0fd7f326cb9d.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4e5e840-2dd5-4cc6-b60a-3badd18b2b62.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6ee61bbf-79ac-401d-9a21-dece539cc443.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学贤) ─────────┴──────────────────────────────────────────────── 本人黄学贤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黄学贤 9 8 1 0 0 否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 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 公司内控体系。 1、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 2、本人作为公司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 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 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 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多种途径,与公司 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的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 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15个工作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 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完成独立董事的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资本市场规则及行业 动态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就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 的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 用,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427f5e8-b115-40e7-a77d-b1fb14ab56d7.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龚菊明) ─────────┴──────────────────────────────────────────────── 本人龚菊明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龚菊明 9 9 0 0 0 否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 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8月27日起调整为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5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 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自2025年8月27日起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15个工 作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 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与公司就重要决议事项保持沟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解读、公 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规则解读及监管重点解析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行业知识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 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就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 的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e1973bfb-6bb0-4e01-b246-71f10299301a.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23fbf32-cfbd-4beb-b0e7-06e9ab6cd7b8.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21eb169f-6374-4a82-b7e6-9d57cdb83d82.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49eba5e-6a37-4751-8409-b669b4cab4cb.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72b1445-d636-4064-bc6b-bb66f1547055.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规范与关联(连)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46c028e-ec3d-49d1-81f7-2394473714a9.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健全符合现代 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重要 性、工作量、承担责任相符;(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五条 公司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策略;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以及岗位价值变化; (六)其他应调整薪酬水平的情况。 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应当在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若公司较上一会计 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 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由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 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审议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是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具体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依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薪酬方案的决定具体落实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等事宜。 第十一条 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 况确定或调整,由股东会决定。第十三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 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四条 除本制度第十 二条、第十三条所述的相关董事外的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但是相关专项奖励或惩罚的实施不得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相 矛盾,否则实施前应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 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 和制度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以 及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减、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具体包括: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一条 公司聘期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29ce7cb-bec0-4df3-a6df-d568ee9f1a92.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cc512dc-e1a5-4857-857f-3a6f977c00a6.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秀玲) ─────────┴──────────────────────────────────────────────── 本人蔡秀玲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经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举行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举行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会议 。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蔡秀玲 1 1 0 0 0 否 0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决策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会议文件认真阅读、积极探讨,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学习各项知识,掌握相关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77964f2-7082-4f0b-a248-359500eae665.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6b7e018a-0e6c-47cf-94a6-f1f95a532305.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 天华新能(3003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789d477-60be-470b-849b-677132e85612.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及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为本委员会的协助单位,董事会秘书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总协调人,公司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向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召开。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 书面通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代为表 决,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六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续两次不出 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七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报经董事会批准,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两名及以上委员认为会议材料不完 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战略与投资决 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 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79803d2-00fe-4f43-a27b-d913ffb8687d.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ESG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932d099-a694-4643-9021-d818c8349d38.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天华新能(300390):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e8c90f7e-04ec-4287-a7e0-00af4c94a10a.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天华新能(3003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f4143d6-79f5-4860-b2fe-58835fa4086a.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鉴证报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27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274号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新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新能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华新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新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新能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新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b4ada98-2cf4-4b3d-a745-2ed9245f2193.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莹) ─────────┴──────────────────────────────────────────────── 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7ddf5b9-4cdd-4d39-b9eb-e1afe1f8e258.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卜浩) ─────────┴──────────────────────────────────────────────── 天华新能(3003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卜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53bbef9-b41d-4dd9-b99e-e0b7c7754f7a.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27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275号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3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60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天华新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天华新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天华新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天华新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天华新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华新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8bc0c3fa-a293-400e-a3ba-44cd32e2f864.PDF ─────────┬──────────────────────────────────────────────── 2026-03-20 00:00│天华新能(30039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60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606号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华新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华新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华新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d34dc271-0684-45fb-ae36-5fbb311b27f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天华新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904.PDF ─────────┬──────────────────────────────────────────────── 2026-04-02│天华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2/1225077003.PDF ─────────┬──────────────────────────────────────────────── 2026-03-20│天华新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0/1225019002.PDF ─────────┬──────────────────────────────────────────────── 2025-10-25│天华新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847.PDF ─────────┬──────────────────────────────────────────────── 2025-08-28│天华新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8047.PDF ─────────┬──────────────────────────────────────────────── 2025-04-25│天华新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675.PDF ─────────┬──────────────────────────────────────────────── 2025-04-25│天华新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674.PDF ─────────┬──────────────────────────────────────────────── 2024-10-29│天华新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738.PDF ─────────┬──────────────────────────────────────────────── 2024-08-07│天华新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7/1220806788.PDF ─────────┬──────────────────────────────────────────────── 2024-04-24│天华新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017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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