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1 *ST长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7:27 │*ST长药(300391):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 │
├─────────┼──────────────────────────────────────────────┤
│2025-09-10 17:38 │*ST长药(30039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3 17:46 │*ST长药(30039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5 19:40 │*ST长药(30039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08-25 19:38 │*ST长药(30039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5 19:38 │*ST长药(30039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5 19:37 │*ST长药(30039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8-25 19:37 │*ST长药(30039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5 19:37 │*ST长药(30039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5 19:37 │*ST长药(300391):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
2025-09-15 17:27│*ST长药(300391):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
─────────┴────────────────────────────────────────────────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0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十
堰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十堰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的公告》、《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
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法
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202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
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年6
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示性公告》;2025年7
月18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批复的公告》;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
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十堰中院出具的(2025)鄂03破1号《批复》,十堰中院决定同意延长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七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重整期限三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
三、风险提示
1、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进入合并重整程序,但在合并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
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合并重整失败,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存在被法院
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
将持续关注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目前,公司已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新增一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即使
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
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药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32,840,659.21元,未分配利润-1,589,707,417.48元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61,728.50元,公司经营净现金流量连续3年负数,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近
三年营业收入由2022年的16.15亿元,2023年的11.98亿元下降到2024年的1.12亿元,下滑严重;大量债务逾期,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
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
2025年1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长药控股启动预重整。2025年3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子公
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5年3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七家子公司长江星、长江源、长江丰、
新峰制药、长江伟创、舒惠涛、安博制药合并重整。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长江星七家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均存在不确定
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长药控股在不发生重大变革情况下,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涉诉讼、仲裁案件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139起,涉案金额合计187,7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绝对值比例为43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紧张,存在大额逾期债务和逾期担保,债权人的起诉行为使部分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
被冻结或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履行
偿债义务,化解现有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5、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逾期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大额有息负债110,608.03万元,其中逾期有息债务38,970.35万元,且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融资渠
道和能力受到不利影响,偿债能力下降,随着有息负债的逐渐到期,未来可能会发生更多逾期债务。
6、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被冻结账户的账户余额合计653.41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为158个,被冻结
的银行账户数108个,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的比例为68.35%。公司将持续跟进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客观评估其对生产
经营活动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欠税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星存在未按时缴纳的欠税1.2亿元,主要系长药控股与长江星重组过程中,将长江星及其子公司从开始经营
以来所有的未开票收入进行了补充申报。长江星及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因资金周转等导致无法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缴纳
税款。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预重整及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鄂03破1号《批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a18d2d0-a2de-46b6-8f21-206025bf7b07.PDF
─────────┬────────────────────────────────────────────────
2025-09-10 17:38│*ST长药(30039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
决后,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强制执行。本案涉案金额154,890,260.10元,
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等文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执行人(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伟东。
被执行人(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
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原告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
决后,经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强制执行。法院责令公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
日起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履行法院(2024)鄂0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负担本案
执行费222,290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
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执行通知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f1b1a2c-6bf3-43e8-9d54-2536111b22f5.PDF
─────────┬────────────────────────────────────────────────
2025-09-03 17:46│*ST长药(30039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4日判决。本案涉案金额154,890,260.10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
影响。
2、原告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
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日判决。本案涉案金额86,823,643.75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书。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1、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亚杰、
毕辽,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郎惠,湖北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浩,广东盛兆冠獬律师事务所律师。
2、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亚杰、毕辽,
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郎惠、吴聪聪,湖北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浩,广东盛兆冠獬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
。
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一)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4日判决如下:
1、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湖北长江大药 房 连 锁 有 限 公 司对 长 江 医药 控 股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享有 的 到 期债 权154,890,260.10元范围内向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偿(2022)京0108民初
38223号民事判决的义务;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接受履行后,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2、驳回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6,551.3元,由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10,000元,由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负担6,551.3元。
(二)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日判决如下:
1、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湖北长江大药 房 连 锁 有 限 公 司对 长 江 医药 控 股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享有 的 到 期债 权154,890,260.10元范围内,向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清偿(2022)京0108民初3734
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接受履行后,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湖北长江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及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2、驳回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75,918.22元,由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5,618.22元,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负担300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2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申请人唐晏军与被申请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7年8月3
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287,676.78元。该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将于2025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目前未裁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申请人杨占邦与被申请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3年12月1
3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73,051.29元。该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将于2025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目前未裁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
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判决书;
2、仲裁申请书、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45ec60b4-0d94-4c48-9ce6-0c503cb9cecc.PDF
─────────┬────────────────────────────────────────────────
2025-08-25 19:40│*ST长药(30039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拓展销售渠道,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实现较好经济效益,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长江医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及/或其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
公司关联法人湖北凤源春武当道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源春”)及其关联方因销售产品、商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浩
、赵守军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未达
到股东会审批标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原则
向关联 湖北凤源春 销售产 市场定 2000 11.03 0
人销售 武当道茶生 品、商 价
产品、商 物科技有限 品
品 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人 关联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交易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业务比例 差异(%)
(%)
向关 湖北好药师 产品 17.28 50 19.72% -65% 2024 年 4月 30
联人 舒惠涛社区 销售 日,巨潮资讯网,
销售 药房连锁有 《关于 2024 年度
产品、 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
商品 湖北茉莉大 产品 229.56 500 1.48% -54% 计的公告》,公告
药房连锁有 销售 编号 2024-022
限公司
小计 246.84 550.00 32.74% -55%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湖北好药师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茉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司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受市场情况影响经营不佳,关闭部分门店。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经核查,湖北好药师舒惠涛社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茉莉大药房连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锁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有限公司受市场情况影响关闭部分门店,以上情形导致相关日常关联交
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以上差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
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凤源春武当道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荣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茶叶(绿茶)、饮料[瓶(桶)装饮用水]加工;精制茶研发;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食品包装容器PET瓶加工。
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武当路9号
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88.74
净资产 -51.17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凤源春的控股股东为十堰市昊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炜生物”),公司董事翁浩先生为昊炜生物的董事长兼总
经理,公司董事赵守军先生为昊炜生物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认定凤源春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属于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因此,凤源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预计的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不存在无法
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