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4 天孚通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5 15:3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
│ │上市的公告 │
├─────────┼──────────────────────────────────────────────┤
│2024-11-27 18:4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2024-11-27 18:41 │天孚通信(3003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27 18:41 │天孚通信(3003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对象...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公告 │
├─────────┼──────────────────────────────────────────────┤
│2024-11-27 18:40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
2024-12-15 15:32│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
─────────┴────────────────────────────────────────────────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b259d2f3-be4c-4040-8f79-57998e7a47d2.PDF
─────────┬────────────────────────────────────────────────
2024-11-27 18:42│天孚通信(300394):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4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 2
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
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审议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
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3,911,6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6,955,84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4.49-0.5=13.99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aaff19c5-622d-4a49-b1de-ee9cf04a196d.PDF
─────────┬────────────────────────────────────────────────
2024-11-27 18:41│天孚通信(3003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天孚通信(3003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25fba18c-b6d0-48b8-bf44-0d2bd53a2295.PDF
─────────┬────────────────────────────────────────────────
2024-11-27 18:41│天孚通信(3003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天孚通信(30039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68b00b3b-15a7-44f5-86f9-3945a9912dc9.PDF
─────────┬────────────────────────────────────────────────
2024-11-27 18:40│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d7582855-6778-4d86-b093-7ea6025cd254.PDF
─────────┬────────────────────────────────────────────────
2024-11-27 18:40│天孚通信(30039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3b656ac6-793e-4ebf-8151-a5739fa08c69.PDF
─────────┬────────────────────────────────────────────────
2024-11-27 18:40│天孚通信(30039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
通信”、“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不同实
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2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
5,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53,230.56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03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相关方已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8,600 78,600
合计 78,600 78,600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 元,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77,046,732.42
合计 777,046,732.4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006.2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30,344.84 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3,920.79 万元、理财收益 2,725.67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两个实施主体的投资
金额进行调整,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实施主体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调整额度
资金 资金
苏州天孚 392,000,000.00 元 432,000,000.00 元 增加 0.4 亿元
江西天孚 385,046,732.42 元 345,046,732.42 元 减少 0.4 亿元
总投资金额 777,046,732.42 元 777,046,732.42 元 不变
(二)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主要考虑在苏州天孚量产的高速光引擎研发,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人员优势和研发技
术优势,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三)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
资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
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
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
资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
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确定,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bb44f84e-722d-49c0-a456-b860989eb4d6.PDF
─────────┬────────────────────────────────────────────────
2024-11-27 18:40│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6f1667de-4190-4e0d-8e5d-2750f0de91bb.PDF
─────────┬────────────────────────────────────────────────
2024-11-27 18:40│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公告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天孚”)2024年 11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拟调整苏州天孚和
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两个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的投资金额,项目的内容和总投资金额不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
,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53,230.56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元。2
021年 1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1]B003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相关方已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8,600 78,600
合计 78,600 78,600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元,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77,046,732.42
合计 777,046,732.4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006.2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30,344.84 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3,920.79 万元、理财收益 2,725.67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两个实施主体的投资
金额进行调整,总投资金额不变。具体如下:
实施主体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调整额度
资金 资金
苏州天孚 392,000,000.00元 432,000,000.00元 增加 0.4 亿元
江西天孚 385,046,732.42元 345,046,732.42元 减少 0.4 亿元
总投资金额 777,046,732.42元 777,046,732.42元 不变
(二)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主要考虑在苏州天孚量产的高速光引擎研发,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人员优势和研发技
术优势,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三)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
资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内容、
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
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
资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同
实施主体投资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确定,该事项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