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4 天孚通信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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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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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8 │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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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8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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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0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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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0 │天孚通信(3003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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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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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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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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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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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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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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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5 年 5
月,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 1,324,904 股。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11)。
2025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9日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222,118,82
6 股;2025年 6月 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6、2025-021、2025-023)。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
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037、2025-041)。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并取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764477744
名称: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法定代表人:邹支农
注册资本:77741.589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56a16691-bdb6-44fe-8b46-176404568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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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8│天孚通信(300394):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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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22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已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
25年 9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办法、会议审议事项、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7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 410,904,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52%。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49,485,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5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7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1,419,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
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
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10,488,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7%;反对股数 88,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股数 327,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1,165,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241%;反对股数 88,70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股数 327,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5319%。
上述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
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e9bcbcea-2ad1-41bd-8d77-506531740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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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8│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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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2日(
星期一)下午 14:30,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9:25
,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2日 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7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10,9
04,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52%。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49,485,47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9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419,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04%。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下同)1,4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581,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总股份的 0.02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488,34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7%;反对 88,7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327,548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65,66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241%;反对88,700 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 327,548股,
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蒋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1d9aa312-2081-4e13-861e-4a9a60411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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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20│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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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777,415,891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88,707,94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
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自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7,415,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5.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9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c382a2e-5ee6-41e1-ac21-152151993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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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0│天孚通信(3003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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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天孚通信”)股票交易价格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7日、2025年
8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报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鉴于近期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正确认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充分了解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征询函和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102cc0a-88a5-49a1-92b3-4c83665b8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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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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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dff0790-f72b-42be-a59c-2d27892be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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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8│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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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0468802-dab9-4592-a204-4dcef3e87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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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47│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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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9,241,294.92
元,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93,347,947.20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0,757,833.4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810,757,833.
47 元。
3、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
与全体股东分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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