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4 天孚通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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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30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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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6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 │限制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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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 │天孚通信(3003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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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 │天孚通信(30039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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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4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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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8 │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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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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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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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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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 │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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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30│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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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全资子公司 TFC TECHNOLOGY (SG) PTE. LTD.(以下简
称“新加坡天孚”)拟与SUPERX AI SOLUTION LIMITED(以下简称“ SuperX”)、APEX VERVELIMITED签署《合资协议》,各方拟共
同出资设立 SuperX Optical CommunicationsPte. 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出资额为 200 万新币,新加坡天孚拟
以自有资金认购 7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 35%持股比例,SuperX认购 9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 45%持股比例,APEX VERVE LIMITED 认
购 40万新币,占合资公司 20%持股比例。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SUPERXAI SOLUTION LIMITED
企业名称 SUPERXAI SOLUTION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本 无限额
主营业务 AI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对外投资及合资公司设立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SuperX AI Technology Limited 100%持股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或其他关系
(二)APEX VERVE LIMITED
企业名称 APEX VERVE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本 50,000美元
主营业务 控股公司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YU, WENDONG 100%持股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或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uperX Optical Communications Pte. Ltd.
2、注册地址: 30 Pasir Panjang Road, #06-31, Mapletree Business City,Singapore 117440
3、拟出资额:200万新币
4、持股比例:新加坡天孚持股 35%,SuperX 持股 45%,APEX VERVELIMITED持股 20%
5、经营范围:光互连产品
以上各项内容以当地政府机关的批准或者登记备案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对
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本结构
合资公司应完成注册并将注册资本按照下列表格尽快登记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在合资公司银行账户准备就绪 15天内,SuperX,
新加坡天孚和 APEX VERVELIMITED应以 1新币/注册资本的价格按照下列表格分别认购公司注册资本,并完成注资。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实缴资本(新币)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SuperX 900,000 900,000.00 45% 普通股
新加坡天孚 700,000 700,000.00 35% 普通股
APEX VERVE 400,000 400,000.00 20% 普通股
LIMITED
合计 2,000,000 2,000,000.00 100% 普通股
(二)股东权利
1、股份转让的限制。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一方(“限制转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任何主体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
任何方式处分(统称“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部分,亦不得在该等注册资本之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2、优先购买权。若所有其他方同意限制转股人(“转让方”)向其他任何主体(“受让方”)转让(“拟议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合资公司股份(“转让股份”),则任一其他方(“优先购买权人”)有权(但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按届时优先购买权
人之间在合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议转让项下的转让股份(“优先购买权”)。如有任何拟议转让,转让方应
向优先购买权人发出书面通知(“转让通知”),详细列明基本信息、受让方、具体受让条件及其他重大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权人
在收到转让通知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行权通知期”)有权(但无义务)书面通知转让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
买权人没有在行权通知期内书面通知转让股东其是否行权,应视为该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限于前述约定,转让方转让其股份时,应以下列各项为先决条件:i)受让人同意受本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约束,并享有本协
议及合资公司章程的利益;ii)合资公司的业务或其各项合同、协议的履行不因该等任何股份转让而中断。
3、共同出售权。若优先购买权人未就转让股份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共售权人”)有权(但无义务)在行权通知期内书面
通知转让股东,要求按照受让方提出的实质相同的价格和条款条件,与转让方一同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份(“共同出售
权”)。如果共售权人没有在行权通知期内书面通知转让股东其是否行权,应视为该方放弃行使共同出售权。
若共售权人按照本第(1)条约定行使共同出售权,转让方有义务促使受让方以相同的价格和条款条件收购共售权人行使共同出
售权所要求出售的全部公司股份。如果受让方以任何方式拒绝从共售权人处购买股份,则转让方不得向受让方出售任何股份,除非转
让方按相同的价格和条款条件收购共售权人所要求出售的全部合资公司股份。
在行权通知期届满后九十(90)个工作日内,如转让方未能和第三方受让方按照不优于转让通知中的条款和条件针对未行使优先
购买权或共同出售权的转让股份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安排并完成该转让安排的相应股东名册变更,则拟议转让将重新受本条约定
的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的限制。
本条不适用于为实现经适当批准的股份激励计划而进行的股份转让。
4、优先认购权。若公司计划新增注册资本或发行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主体发行与公司股份/股份具有类似性质的其他
证券、任何其他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股份或类似权益的证券、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统称为“新增股份”),公司首先应当
提前至少三十(30)个工作日向各方送达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括计划的新增股份的条款与条件(包括新增数量、价格与其他条件)
(“增资通知”),各方均有权(但无义务)(“优先认购权人”)在收到增资通知之日起的三十(30)个工作日(“认购期限”)
内通知(“认购通知”)公司按照其届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增股份(“优先认购权”),如果任一方没有在认购期限内发
出认购通知,应视为该方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若优先认购权人未行使或未完全行使其优先认购权,则完全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
购权人有权(但无义务)认购剩余新增股份。
在发出增资通知后九十(90)个工作日内,如合资公司未能和第三方认购方按照不优于增资通知中的条款和条件针对优先认购权
人未认购的新增股份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安排并完成该转让安排的相应股东名册变更,则合资公司必须再次完成本条规定的程序
方可与第三方签署增资的法律文件。
本条不适用于为实现经适当批准的股份激励计划而进行的股份增发。
(三)合资公司的设立筹备
各方同意由 SuperX负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合资协议约定,具体落实完成合资公司设立的各项申请工作及相关事宜。合资公司
将承担筹备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四)合资公司治理
1、董事会与经营管理。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其中 SuperX 有权委派两(2)名董事,新加坡天孚有权委派一(1)名董
事。所有董事均应由股东大会任命。为免歧义,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及执行权由管理层行使,股东不参与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2、首席执行官。合资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1)名,由 SuperX委派。
3、财务总监。合资公司设财务总监一(1)名,由新加坡天孚委派。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资公司其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由首席执行官决定。
(五)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其在合资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违反合资协议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如适用),该等事项发生时构
成对合资协议的违反(“违约”),违约方应当完全赔偿非违约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但违约方的赔偿总额在任何情况
下不得超过合资协议规定违约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份额。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鉴于全球人工智能及数据中心产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海外市场拓展等形成合作意向。
2、存在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政治环境、法律法规、经营管理、文化融合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
将积极关注境外投资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审慎推进项目实施,保障投资安全与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天孚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天孚通信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天孚通信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ebf8d39-2c02-48fd-9aa3-bb2621690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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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6│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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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85200e0-e7fb-4b0f-a0a0-de1e5f250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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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天孚通信(3003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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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995279d-8c5f-4ce2-8641-d5bc848e2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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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天孚通信(30039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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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c1dcfdf-3e25-41c0-adc3-c1a502682d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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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54│天孚通信(30039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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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
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
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
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2/documents/sehk2604100070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2/documents/sehk26041000707.pdf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
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
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8aa6d13-c628-4db8-8443-fb8a0d429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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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8│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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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30039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31eb935-1b24-451e-9ae4-a58f40087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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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天孚通信(300394):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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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拟于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
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c0e1151-084c-4da9-b454-e17316e67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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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12│天孚通信(3003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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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6 日,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长远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该预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17,266,034.08
元,按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0,249,549.47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72,415,191.39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72,353,651.1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
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 公 司 2025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2,072,353,651.17 元。
3、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25 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与全体
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777,415,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 544,191,123.7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777,415,891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10,966,356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
余额,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88,382,247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
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
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
本总额进行调整。
4、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777,415,89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88,707,94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932,899,069.2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6.2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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