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5 菲利华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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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 │菲利华(300395):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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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 │菲利华(30039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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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 │菲利华(300395):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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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 │菲利华(30039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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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56 │菲利华(300395):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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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01 │菲利华(30039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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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8 │菲利华(300395):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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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8 │菲利华(30039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
│ │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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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8 │菲利华(30039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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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8 │菲利华(300395):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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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菲利华(300395):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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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
华”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菲利华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
(一)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b2260a3-7b2f-4c98-86ff-fbccf8c61c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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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菲利华(30039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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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券商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
(一)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8c821ab-ac16-4de5-b456-c314ccdc7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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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菲利华(300395):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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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湖北长翼共盈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翼共盈”)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湖北聚通石英新材料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建设“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
品,预计产能 70吨/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5,100万元人民币,占比 51.00%;长盈通以
货币形式出资 2,000万元人民币,占比 20.00%;长翼共盈以货币形式出资 2,900万元人民币,占比 29.00%。对于公司出资部分,由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方式解决。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介绍
(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45025
成立日期:2010年 5月 18日
注册资本:12878.08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五路 80号
法定代表人:皮亚斌
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缆、特种光器件、光电产品用新型材料、包装印刷用新型材料、储热节能材料及专用设备的研究、开发
、生产及销售;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及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股权结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 A股上市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皮亚斌持股 18.50%,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皮亚斌控制的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13%。
长盈通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EUQAY212
成立日期:2025年 9月 16日
出资额: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道冶金大道 35号青山科技体育中心 A座 6层 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结构: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0%,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0.00
%;湖北省楚天凤鸣科创天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29.00%;长江鑫时代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29.00%;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1.00%。
长翼共盈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聚通石英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暂定,实际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 5,100 51.00% 货币
公司
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2,000 20.00% 货币
公司
3 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 2,900 29.00%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暂定名)
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资金。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建设周期:建设期约 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光纤配套用高纯精密石英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光纤配套用衬管、套管等产品,预计产能 70吨/年,最终
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长翼共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公告“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中的“股权结构”。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菲利华有权提名 3名董事、长盈通有权提名 1名董事,长翼共盈有权提名 1名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菲利华提名的董事担任。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公司设总经理 1名、财务负责人 1名,总经理由长盈通提名,财务负责人由菲利华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存在不真实之处,则该方即属
违反了本协议。在此情况下,其他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已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对违约作出补救。如果
该违约未在该三十天期限内得到补救,则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光纤需求旺盛、行业技术迭代加速的背景下,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深化产业链布局,公司拟与长盈通、长翼共盈组建合资公
司,充分发挥各方在技术、市场及资金方面的优势,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激发业务增长活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光通讯业务的核心竞
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合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预计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
确定。
(二)存在的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及投建项目尚未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正式批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
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要求变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不可抗
力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限延长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市场前
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该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
预期。
公司将密切跟进合资公司经营进展,多措并举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研判,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进行的对外投资情况(不含本次投资)如下: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 2025年 7月研究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嘉殷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 33,000万元,用于新建嘉殷
新材料基地项目。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 2026年 5月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正烯新材(湖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15,000万元,用于新
建荆州蒙烯玻纤生产基地项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afc8d08-e6ad-452c-8be9-d92a920cb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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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菲利华(30039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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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4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人数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
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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