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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5(菲利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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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95 菲利华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8:20 │菲利华(3003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8:20 │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8:20 │菲利华(3003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 │2026-05-14 18:20 │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8:52 │菲利华(30039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08 18:06 │菲利华(30039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 │注册批复的公告 │ ├─────────┼──────────────────────────────────────────────┤ │2026-05-08 18:06 │菲利华(300395):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6-05-06 18:12 │菲利华(3003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2026-04-27 17:23 │菲利华(30039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 │上市持续督导... │ ├─────────┼──────────────────────────────────────────────┤ │2026-04-23 18:56 │菲利华(30039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 ─────────┬──────────────────────────────────────────────── 2026-05-14 18:20│菲利华(3003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4日以现场告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商春利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商春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 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商春利先生(主任委员)、吴雪秀女士、周生高先生 审计委员会:唐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彭学龙先生、卢晓辉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学龙先生(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魏学兵先生提名委员会:吴雪秀女士(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 蔡绍学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绍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生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学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耘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20b7c59-d607-476f-93d4-961469514a5b.PDF ─────────┬──────────────────────────────────────────────── 2026-05-14 18:20│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0747b38-f788-491d-b1f1-7a84f2fff0a9.PDF ─────────┬──────────────────────────────────────────────── 2026-05-14 18:20│菲利华(30039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和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商春利先生(董事长)、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卢晓辉女士、魏学兵先生 2、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彭学龙先生、吴雪秀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刘俊龙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唐建新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8月22日止。其他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商春利先生(主任委员)、吴雪秀女士、周生高先生 2、审计委员会:唐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彭学龙先生、卢晓辉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学龙先生(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魏学兵先生 4、提名委员会:吴雪秀女士(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蔡绍学先生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建新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蔡绍学先生 2、副总经理:周生高先生 3、财务总监:魏学兵先生 4、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陈耘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 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40 电子邮箱:zqb@feilihua.com 办公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 68号 四、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董事会秘书郑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郑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4,33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0813%,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持股份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郑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fc43c1c-a65c-468c-8aad-39736a24b88e.PDF ─────────┬──────────────────────────────────────────────── 2026-05-14 18:20│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菲利华(3003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07afece-2443-4761-b35d-3d6193189a11.PDF ─────────┬──────────────────────────────────────────────── 2026-05-13 18:52│菲利华(30039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商春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46,474股(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6411%),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153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比例(%) 商春利 董事长 3,346,474 0.641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22,267,673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6,050股 ,即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521,991,623股,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 本次计划减 不超过(股) 持数量不超 过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 商春利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增持、 800,000 0.15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及相 应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加的股份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或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变 动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七)其他说明: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董事长商春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b5ff18c-4538-464b-bee5-dca960eb9ef9.PDF ─────────┬──────────────────────────────────────────────── 2026-05-08 18:06│菲利华(300395):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批复的公告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6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号)(以下简称“批复”),现 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卫道义、吕婧 2、联系电话:021-6577943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a3c9dc7-2f5d-43b8-8fca-9a173e085bbd.PDF ─────────┬──────────────────────────────────────────────── 2026-05-08 18:06│菲利华(300395):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菲利华(300395):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774c084-53db-4354-b6ee-1b014fd99aa3.PDF ─────────┬──────────────────────────────────────────────── 2026-05-06 18:12│菲利华(3003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菲利华(3003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81cc8d7-5db6-4a13-b071-b1b564f98177.PDF ─────────┬──────────────────────────────────────────────── 2026-04-27 17:23│菲利华(30039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菲利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 华”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年 12月 31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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