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5 菲利华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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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4 │菲利华(3003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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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 │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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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 │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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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 │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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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 │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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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1 │菲利华(30039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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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 │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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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 │菲利华(300395):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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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 │菲利华(300395):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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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 │菲利华(30039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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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4│菲利华(30039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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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2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议案 1.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议案 2.00、议案 3.00、议案 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 2.00
、议案 3.00、议案 4.00 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00-15: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
真请在 2025 年 8 月 11 日 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
邮编:4340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联系传真:0716-8304640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郑巍、彭炜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db19aa34-a156-4324-876d-8e7b60213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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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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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d4379152-8910-4027-834c-3132a2a43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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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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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550f29a-abdb-48f5-8a88-53fd5016c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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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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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de9db414-3f6c-4a0e-9982-95ed4e633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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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2│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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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c2bcaf1-f96c-43da-be72-17f111720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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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1│菲利华(30039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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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 20 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
人数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要求。将为上海石创注入
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公司及关联方荆州市麟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市钊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荆州市丰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邓家贵、吴学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持股比例由 59.0767%降低
至51.1263%,关联方持股比例相应下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放弃子
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关联董事商春利、蔡绍学、郑巍、孙凯、卢晓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了《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
及其他骨干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定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
承事宜,终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
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
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
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cd9e2b34-e34e-4a17-bc12-c595a4542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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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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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8437bcbd-f721-46d4-aca6-53f1c08ea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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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菲利华(300395):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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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77873903-f0e1-4710-a17c-bff0c06eb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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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菲利华(300395):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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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300395):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2f27cfc1-1e5c-4f56-aff6-d8ae94e25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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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30│菲利华(30039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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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与公司形成
利益共同体,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
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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