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8 飞凯材料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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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20:06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
│ │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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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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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 │飞凯材料(3003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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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32 │飞凯材料(300398):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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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3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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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1:0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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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36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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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34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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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20:04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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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20:04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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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20:06│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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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a5b88293-6c7a-445e-be8c-a9783b828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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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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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128c1752-9ca5-48c6-8891-5695a2a6a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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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6│飞凯材料(3003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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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68290e0f-52b3-416f-9a65-6c641bacf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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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32│飞凯材料(300398):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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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4 年 1-12 月) 上年同期(2023 年 1-12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0,634.64 万元- 26,825.03 万元 盈利:11,235.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3.66%-138.7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9,954.39 万元- 26,144.78 万元 盈利:5,002.4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98.89%-422.64%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已就公司业绩预告
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对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于上年同期实现了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受益于全球集成电路半导体和显示市场下游需求强劲复苏,带动国内半导体封装和显示材料需求稳步提升,公司凭借具有
差异化特色优势的电镀液、蚀刻液、锡球、EMC 环氧塑封料、液晶与光刻胶等一系列高品质半导体封装和显示材料,进一步扩大半导
体封装和显示市场业务规模,领先优势持续提升。
第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持续优化研发投向,尤其是在半导体材料和显示材料进口替代领域与重要客户共同开发,
提升定制化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整套解决方案。通过多元化的产品策略,覆盖半导体封装及显示细分应
用领域,为后续业绩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2023 年度,公司因对已终止的 PCBA 业务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公司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14,862.30
万元。报告期内,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同比大幅下降。
第四,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内部挖潜,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在降低成本费用上取得一定成效,2024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支出与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2、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680.25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
的政府补助、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2、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2024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04ce0667-02b0-4ef8-9cd5-76358ea14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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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3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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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1fdf2e20-d4ab-4582-bc49-916a2d245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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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1:0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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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d8ca5ae7-1402-4c10-9541-c4feb464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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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36│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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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b827312e-4c98-43c8-ac04-9fe9b0351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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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3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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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郑江文律
师、郑旭超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24SH7200123/EZXC/cj/cm/D42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公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
会议通知”), 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 1 月 6 日, 公司公告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与原会议通知合称“会议通
知”), 将本次股东会延期至 2025 年 1 月 16日召开。同日,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海飞凯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
审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1%以上的股份, 其于股东会召
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其
他股东, 并将该等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时, 出现股东会延期情形后, 公司董事会在原定召
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并说明了原因。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30在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号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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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9:25,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290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8,504,75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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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8,270,60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523%; 反对
224,34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1415%; 弃权 9,800 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62%。
2.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6,226,51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8.5627%; 反对
2,249,0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1.4189%; 弃权 29,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0184%。
3.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6,222,71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8.5603%; 反对
2,249,0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1.4189%; 弃权 33,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8%。
4.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6,232,71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8.5666%; 反对
2,240,0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1.4132%; 弃权 3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2%。
5.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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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6,231,11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8.5656%; 反对
2,241,6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1.4142%; 弃权 3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2%。
6.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6,232,81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8.5666%; 反对
2,239,93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1.4132%; 弃权 32,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2%。
7.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8,264,00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81%; 反对
208,74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1317%; 弃权 32,000 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2%。
8.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8,255,30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26%; 反对
211,44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1334%; 弃权 38,000 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40%。
9.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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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 同意 158,264,00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81%; 反对
208,74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1317%; 弃权 32,000 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02%。
10. 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58,253,30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14%; 反对
208,646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 0.1316%; 弃权 42,800 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股份总数的 0.0270%。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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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
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郑江文 律师
郑旭超 律师
二○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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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76460c2d-9abb-423a-bafb-ba8f64bdc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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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20:0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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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87cff8eb-dc6a-4a29-b919-4bac2a148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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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20:0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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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日、2025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
告》,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鉴于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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