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8 飞凯材料 更新日期:2025-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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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8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飞凯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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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5:4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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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5:4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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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8:24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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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8:24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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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1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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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12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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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6:06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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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6:06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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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45 │飞凯材料(30039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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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5:48│飞凯材料(300398):关于“飞凯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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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飞凯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0ff77ca-980f-4536-96cd-abc0894e2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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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5:4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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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或等值外币)
(含,该额度含 2025 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要求,为相关债务人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对象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与相关金
融机构协商确定。在未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
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公司之间所获得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5000046813001 号),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和成显示”)和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046813 号)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0889257X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 16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ZHANG JINSHAN(张金山)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12月 31日 2024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 148,325.43 198,718.80
负债合计 24,597.92 55,626.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727.51 143,091.82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2,210.73 77,696.47
净利润 23,874.40 19,364.31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和成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046813 号);
5、保证金额: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人民币 5,000 万元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
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2%;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4,4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46813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32f3dd37-8155-4596-a491-71156cec5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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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5:4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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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c165facd-1004-44e6-a49f-dc1c9a512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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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8:2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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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025 年 4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4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23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9,681,70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426%。
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4,742,069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073%;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521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939,63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353%。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22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1,444,2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40%。
4、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11,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4%;反对 2,225,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1%;弃权 144,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073,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619%;反对 2,225,95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91%;弃权 14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方律师、卓海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6959b165-e997-451d-8163-d286a4e7e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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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8:2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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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f61f4f5a-d882-40c1-aa7a-56f2e6560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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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1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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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4 年 9 月 27 日,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相关意向书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现存的国内锡球业务,优化财务
结构和资产结构,巩固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瑞科技”)10
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昇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贸科技”)签署了《股份买卖意向书》,昇贸科技拟通过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瑞科技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出售全
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相关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2,750 万元转让大瑞科技 100%股权,并与昇贸科技签署《大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书》。同时,为确保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登记手续
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及履约安排,公司已收到昇贸科技支付的交割款,并经台湾省高雄市政府机构核准,大瑞科技于近日完成了股
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大瑞科技股权,大瑞科技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大瑞科技股权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表及核准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549dff4a-639c-4cd9-b8f2-179e88ae1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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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7:12│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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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充分拓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
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 2024 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向公司自身以及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且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前述额度
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
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庆飞凯”)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
T25000036000001 号),为公司和民生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036000 号)项下发生的全部/部
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法定代表人:ZHANG JINSHAN
注册资本:51,566.936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26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自研技术的转让;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焊接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光电材料的研发
与中试、加工、销售;电子零件用及各种相关用途的环氧塑封成型材料的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电子元器件的
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危险化学
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12月 31日 2024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 472,512.01 457,649.48
负债合计 248,570.93 249,070.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3,941.08 208,578.97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 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7,940.74 81,734.58
净利润 3,732.71 -9,042.65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036000 号);
5、保证金额: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人民币 15,000 万元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
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5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8%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3,9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安庆飞凯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36000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9e3c6d4a-8eaa-4104-85c0-6cc36a8d1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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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6:06│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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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鉴于本次股东会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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