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8 飞凯材料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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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7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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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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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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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 │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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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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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28 │飞凯材料(30039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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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4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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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50 │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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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50 │飞凯材料(30039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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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50 │飞凯材料(3003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晓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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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7│飞凯材料(30039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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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为 100万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20%。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
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 4月 29日至 2025年 5月 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 5月 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查情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 2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意以 2025 年
6月 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3.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
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授出,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未确定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93bf817-d119-49bd-9fa2-b2dbba63c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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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飞凯材料(3003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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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 5名非独立
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
连贯性,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
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非独立董事:ZHANG JINSHAN 先生(董事长)、孟德庆先生、王志瑾先生、陆春先生、张娟女士
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冯扬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唐仲慧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贺云扬女士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 1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 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中,董事 ZHANGJINSHAN先生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直接负责人曾于2023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50万元
罚款。ZHANG JINSHAN先生为公司创始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
和丰富的履职经验,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且已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积极整改。本次提
名选举系出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的考虑,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除上述情形外,其余董事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如下:
战略委员会:ZHANG JINSHAN 先生(主任委员)、陆春先生、沈晓良先生
审计委员会:冯扬先生(主任委员)、唐仲慧先生、王志瑾先生
提名委员会:沈晓良先生(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冯扬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仲慧先生(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沈晓良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3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专
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冯扬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ZHANG JINSHAN先生
副总经理:陆春先生、王楠女士、伍锦贤女士、李晓晟先生
财务总监:王楠女士
董事会秘书:严帅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沈豪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保花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期 3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ZHANG JINSHAN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划分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制定清晰的授权体系与决策程序,确
保所有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流程。同时 ZHANGJINSHAN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领导公司不
断发展壮大,熟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其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确保公司长期战略顺利实施,避免因职责分离可能带来的方向偏差或执行延迟。公司将持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有效防范治理风险,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严帅先生及刘保花女士均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与工作年限。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1-50322662
传 真:021-50322661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号
邮政编码:20190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屠斌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屠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购增持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宋述国先生及副总经理邱晓生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5,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持有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宋述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购增持承诺事项,其股
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晓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80,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邱晓生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回
购增持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
3、公司对屠斌先生、宋述国先生及邱晓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d9ba840-619d-4441-9bce-b2f122c96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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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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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642dd66-3244-4acc-b1fa-f29fe0e7d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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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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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f241731-f9d4-46c9-b0b2-25f58ac2a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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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0│飞凯材料(30039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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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事项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自身运营资金需求不受影响、保障资金周转安全的前提下,
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兴凯”)提
供总额不超过 3,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
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后期具体借款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昆山兴凯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财务融资事项提供同
比例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4)。
近期,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其一次性提供人民币 3,600万元的借款。本次公司为昆山兴
凯提供借款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提供人民币 3,600 万元的借款,昆山兴凯一次性提款。
2、借款用途:用于昆山兴凯归还借款或生产、经营需要。
3、借款利率:固定利率,按借款年利率 3.00%执行。
4、借款期限:自提款日起一年。
5、付息方式: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 20日。付息日为结息日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
6、还款计划:到期一次性偿还,或依据实际情况办理提前还款。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昆山兴凯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满足昆山兴凯经营资金的需求。昆山兴凯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在业务、资金及风险管控方面均受公司实质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目前,昆山兴凯整体风险可
控,为最大限度降低资助风险,公司将持续监控其经营与财务动态,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同时,昆山兴凯的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公司亦向昆山兴凯收取了合理
的借款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累计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3,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
.73%,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昆山兴凯签订的《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27f40ce-5196-43cb-9446-dca5a23ff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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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28│飞凯材料(30039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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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
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经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 ZHANG JINSHAN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 ZHANG JINSHAN 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届董事会通过了解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委员:陆春先生、沈晓良先生(独立董事);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扬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唐仲慧先生(独立董事),王志瑾先生(非执行董事);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晓良先生(独立董事);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冯扬先生(独立董事);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仲慧先生(独立董事);委员:ZHANG JINSHAN 先生,沈晓良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为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同意聘任 ZHANG JINSHAN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兼总经理 ZHANG JINSHAN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
查,同意聘任陆春先生、王楠女士、伍锦贤女士、李晓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兼总经理 ZHANGJINSHAN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
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兼总经理 ZHANG JINSHAN 先生提名,提名委
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严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各方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沈豪星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
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保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 3年,自本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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