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9 天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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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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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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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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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8,361,340.01元,其中
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32,514,741.7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66,424,556.16 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271,070,554.13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来确定具体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公司下一步的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回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90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
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
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
展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027556fa-bdf6-4bb6-83c4-4f75c410a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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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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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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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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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
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
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9 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监事薪酬标准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内部监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
绩效奖金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考核结果兑现。
四、其他说明
1、因该议案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董事、监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而产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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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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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赵贺春、柳习科、张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贺春、柳习科、张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ed24dc1e-c97a-409e-be6e-e9fc020c9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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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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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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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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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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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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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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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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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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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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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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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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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年 05 月 10日(星期五)15:00-17:00 在“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5月 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磊先生、独立董事赵贺春先生、独立董事张骏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兰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月 10 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aIi46Lm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月 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兰芳 、杨毓哲
电话:0793-8330339
传真:0793-8171399
邮箱:IRM@ihandy.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a3fe0353-ba26-40f1-a419-b6e1c6aee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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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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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联”)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4、历史沿革:立信中联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12月 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
[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
立信中联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
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5、业务资质:立信中联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 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立信中联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
为 000388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6、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
0 万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2023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
(三)业务信息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6,610.50 万元,其中: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554.4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3 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中联近三年(20
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今)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
处分 0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组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延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对 IPO 项目、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从业经历 19 年,其中证券
从业经历 19 年,现为立信中联上海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合伙人,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对 IPO 项目、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执业经验。从业经历 6 年,其中证券
从业经历 6 年,现为立信中联上海分所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延国和曹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会计师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2024 年审计服务项目包
括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市场水平,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中联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同
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立信中联执业证照等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2788e9de-c594-42e9-a59f-6de5d64d4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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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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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1731c420-8de4-49df-bdd7-5b62cb0d8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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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天利科技(30039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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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路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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