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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0(劲拓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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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0 劲拓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22 00:00│劲拓股份(300400):关于部分投资退出的进展公告 ─────────┴──────────────────────────────────────────────── 一、投资退出事项概述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投资退出暨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彤投资 ”)通过转让标的企业股权、财产份额的方式退出深圳市中经彤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彤智”)、 深圳市中劲伟彤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深圳经天伟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劲伟彤”)、 东阳市中经科睿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经科睿”)。 本次投资退出事项的具体情况,中经彤智《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中劲伟彤、中经科睿《退伙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投资退出暨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5)。 二、投资退出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投资退出事项的相关协议签署,协助完成了标的企业股权、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进展情况 如下: 1、事项内容:劲彤投资向深圳市华育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育时代”)转让所持中经彤智的49%股权,转让价格为12 9,830元,转让价格等于劲彤投资已实缴资金金额。 事项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劲彤投资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经彤智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劲彤投资不再持有中 经彤智股权。 2、事项内容:在上述第1项投资退出实施完成后,公司向中经彤智转让所持中劲伟彤的48.50%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1,285.0152 万元,转让价格等于公司已实缴资金金额。 事项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中劲伟彤《退伙协议》;中劲伟彤完成了财产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持有中 劲伟彤财产份额。 3、事项内容:劲彤投资向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大有”)转让中经科睿的16.67%财产 份额,转让价格为0元,转让价格等于劲彤投资已实缴的资金金额。 事项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劲彤投资已签署中经科睿《退伙协议》。鉴于劲彤投资原拟投资中经科睿事宜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劲彤投资已签署中经科睿《退伙协议》且生效,则已完成中经科睿全部财产份额转让。 公司董事会将关注交易对方在上述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履行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相关信息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经彤智、中劲伟彤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29bff4eb-88f7-40f7-9ba4-0ab2faa8c729.PDF ─────────┬──────────────────────────────────────────────── 2024-02-19 00:00│劲拓股份(30040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6:00 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口头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对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徐德勇先生(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吴思远(Wu Siyuan)先生、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彭俊彪先生和余盛丽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部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推选及表决,公司董 事会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思远(Wu Siyuan)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 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鉴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前述规定,董事会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主任委员 成员 主任委员 成员 审计委员会 余盛丽 彭俊彪、毛一静 余盛丽 彭俊彪、毛一静 战略委员会 徐德勇 陈东 吴思远 陈东、 林挺宇(Lin Tingyu) (Wu Siyuan) 林挺宇(Lin Tingyu) 薪酬与考核 林挺宇 彭俊彪、徐尧 林挺宇 彭俊彪、徐尧 委员会 (Lin Tingyu) (Lin Tingyu) 提名委员会 彭俊彪 余盛丽、毛一静 彭俊彪 余盛丽、毛一静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8079b6c7-a9a3-442a-9e21-1f5ead5688a5.PDF ─────────┬──────────────────────────────────────────────── 2024-02-19 00:00│劲拓股份(3004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思远(Wu Siyuan)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789afa50-13c7-4a27-81ae-a3d6d0fd7cbd.PDF ─────────┬──────────────────────────────────────────────── 2024-02-19 00:00│劲拓股份(30040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行)徐德勇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86,017,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526%。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85,874,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 代表股份14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7人,代表股份4,356,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4,214,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 份14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2,913,753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47,100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67%;弃权42,901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4,7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17%;反对47,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3%;弃权4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1%。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议案关联股东徐德勇先生、毛一静女士、陈东先生、朱玺先生、王爱武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玺先生和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选举朱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94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0%。 表决结果:朱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5,94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8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0%。 表决结果:吴思远(Wu Siyuan)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张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1700504a-0e42-433b-8202-286defb2d788.PDF ─────────┬──────────────────────────────────────────────── 2024-02-19 00:00│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路敦煌大厦 1栋 11层 电话:0755-82947600 电子邮箱:jd@jdlawyer.pro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贾正新、张任(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劲拓股份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 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 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 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 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 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2024年 2月 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 14 时 50 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 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德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 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与前述发布的公告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7 人,代表股份 85,874,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3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 并经公司核查确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42,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12 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 86,017,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5.4526%。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4 年 2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 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356,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7%。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等相关人 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对本次会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913,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6%;反对 4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 4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84,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7.2517%;反对 4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3%;弃权 42,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101%。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议案关联股东徐德勇先生、毛一静女士、陈东先生、朱玺先生、王爱武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朱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5,947,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87,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8.4070%。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吴思远(Wu Siyuan)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5,947,7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87,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8.4070%。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731d1414-2cca-47fd-976a-0d563e586398.PDF ─────────┬──────────────────────────────────────────────── 2024-02-08 00:00│劲拓股份(3004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下午 14 时以远程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对会议的通知 召开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代行)徐德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 1 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投资退出暨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经过业务梳理和战略规划,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现拟以封测专用设备为主。现根据公司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发展规划,同时 考虑公司与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睿斯”)针对相关设备配套的合作具体意向未达成充分一致,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彤投资”)拟退出向科睿斯实施投资的深圳市中经彤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经彤智”)、 深圳市中劲伟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劲伟彤”)、 东阳市中经科睿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经科睿”)。本次投资退出的具体交易内容为: 1、劲彤投资拟向深圳市华育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育时代”)转让所持中经彤智的49%股权,转让价格为129,830元 ,转让价格等于劲彤投资已实缴资金金额。本次投资退出后,劲彤投资不再持有中经彤智股权。 中经彤智其他股东已书面放弃劲彤投资向华育时代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投资退出无需取得债权人同意;中经彤智其他股 东已书面同意劲彤投资本次投资退出事宜,本次投资退出不存在实施障碍或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2、在上述第1项投资退出实施完成后,公司拟向中经彤智转让所持中劲伟彤的48.50%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1,285.0152万元,转 让价格等于公司已实缴资金金额。本次投资退出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劲伟彤财产份额。 公司向中劲伟彤合伙人中经彤智转让财产份额,不涉及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无需取得债权人同意;中劲伟彤其他合伙人已 书面同意公司本次投资退出事宜,本次投资退出不存在实施障碍或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3、劲彤投资拟向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大有”)转让所持中经科睿的16.67%财产份额 ,转让价格为0元,转让价格等于劲彤投资已实缴资金金额。本次投资退出后,劲彤投资不再持有中经科睿财产份额。 公司向中经科睿合伙人中经大有转让财产份额,不涉及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无需取得债权人同意;中经科睿其他合伙人已 书面同意劲彤投资本次投资退出事宜,本次投资退出不存在实施障碍或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本次投资退出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对科睿斯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上述投资退出事宜的交易对方华育时代、中经大有及公司退出后的中经彤智,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退出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投资退出事项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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