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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0(劲拓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400 劲拓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8 19:00 │劲拓股份(30040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1 17:12 │劲拓股份(3004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5-07-11 17:11 │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2025-07-01 21:37 │劲拓股份(300400):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07-01 21:37 │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b99d01d2-3c73-4e49-9d87-c33b58476baf.PDF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劲拓股份(30040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37a8cbf2-b148-42d0-8264-ba89beba302f.PDF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fb84e44f-0955-4aae-9ccb-610d6b01ba5f.PDF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思远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 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1 人,代表股份 84,978,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4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股份 80,109,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166 人,代表股份 4,86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70人,代表股份 5,249,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38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 166 人,代表股份 4,86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76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7%;反对 20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36%;弃权 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34,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98%;反对 20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40%;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2%。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72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1%;反对 239,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22%;弃权 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93,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83%;反对 239,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88%;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4,749,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2%;反对 20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61%;弃权 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20,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31%;反对 20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40%;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9%。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李飒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ed429793-f778-40d3-8980-ef3bd298f71b.PDF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路敦煌大厦 1栋 11层 电话:0755-82947600 电子邮箱:jd@jdlawyer.pro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拓股份”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贾正新、李飒(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劲拓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 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 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 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本次 股东会。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14 时 50 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 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思远(Wu Siyuan)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 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与前述发布的公告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下同)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80,109,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7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 公司核查确认,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6人,代表股份 4,869,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171 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 84,978,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44%。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5 年 7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的股东。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7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249,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5%。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本次会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6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7%;反对 20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34,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98%;反对 20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40%;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2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1%;反对 239,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2%;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93,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83%;反对 239,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88%;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4,749,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2%;反对 20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20,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31%;反对 20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40%;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9%。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一)、(二)、(三)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26170193-bcaf-42ec-b620-1b7dd67461b0.PDF ─────────┬──────────────────────────────────────────────── 2025-07-18 19:00│劲拓股份(30040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18日下午 16:00以现场表决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 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口头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思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其中吴思远先生、余盛丽女士、 何鹏先生、周路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 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1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56 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委员丁盛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2 名委员对本议案投赞成票并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朱玺先生、丁盛军先生、谢光辉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52462eb-e9fb-41ff-bc06-215c92cdde26.PDF ─────────┬──────────────────────────────────────────────── 2025-07-11 17:12│劲拓股份(300400):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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