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0 劲拓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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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04 │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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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04 │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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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7:58 │劲拓股份(30040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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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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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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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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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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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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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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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劲拓股份(300400):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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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04│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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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日由原定
的 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登
记方式、审议事项等均保持不变。
一、原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
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
二、股东会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有关工作筹备需要、部分董事工作时间安排,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召开。本次延期召开股东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由此
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
三、延期后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
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
四、其他说明
除会议日期延期外,原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内容均不发生变化,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公告编号:2025-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35da2fd8-09bf-4b96-adf9-5c849ae5b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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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04│劲拓股份(3004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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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
司根据有关工作筹备需要、部分董事工作时间安排,将股东会召开日期由原定的 2025 年 6 月 4 日延至 2025 年6 月 5 日。除会
议召开时间延期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列明的股权登记日、会议
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
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根据《公司法》配套规则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9.01 选举吴思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朱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丁盛军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0.01 选举余盛丽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何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周路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提案 1、2、3、8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 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9、10 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其中,提案 9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提案 10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8:3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证券
投资部。
4、注意事项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
传真须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邮件(zqtzb@jt-ele.com)、传真
(0755-89481574)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会务联系
联系人:陈文娟;
联系电话:0755-89481726;
传真:0755-89481574;
邮箱:zqtzb@jt-ele.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证券投资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d0220d70-d559-4ec1-be92-8ba330f15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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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7:58│劲拓股份(30040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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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50,32
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77 吴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6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适时予以调
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陈文娟
咨询电话:0755-89481726
传真电话:0755-89481574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47b24ec-56cf-4030-8799-c3ad7090b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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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劲拓股份(30040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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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会议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
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需做好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提供相关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
资料;
(二)由战略委员会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战略委员会即刻作出决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
通知时限的限制。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形式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战略委员会委员事后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经董事会批准,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
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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