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0401(花园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401 花园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5:52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7-03 15:59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花园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1 15:50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6-07-01 15:50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6-06-18 16:26 │花园生物(300401):花园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5-22 16:46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1 15:42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5:46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 2026-07-21 15:52│花园生物(30040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谢广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法定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仍需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委派马向涛先生接替谢广化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马向涛 先生的简历附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肖舜华女士和马向涛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谢广化先生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780e2f2-5a63-4b53-9d10-301e5008c231.PDF ─────────┬──────────────────────────────────────────────── 2026-07-03 15:59│花园生物(300401):关于花园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13.34元/股的130%(即17.34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7.34 元/股),预计将可能触发“花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00万张可转债已于2023年3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债券代码“123178”。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花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9元/股。 (2)2023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551,007,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551,009,588股减少至541,702,38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05元/股调整为 15.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1元(含税)。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综合公司股价 变动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效。 (6)202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起生效。 (7)2026年5月27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7日起生效。 5、可转债回售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 、“花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花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花园转债”本次共回售100张。 (2)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花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花园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 (3)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花园转债 ”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 ”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相关文件,“花园转债”本次共回售0张。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债: ①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预计触发“花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花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34元/股的130%(即1 7.34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7.34元/股),预计将可能触发“花园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 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投资者如需了解“花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 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7e12c7c-cce4-4736-85f0-81dd139c00ce.PDF ─────────┬──────────────────────────────────────────────── 2026-07-01 15:50│花园生物(30040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78)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34元/股。 2、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150,960张“花园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5,096,000.00元),合计转成1,131,607股“ 花园生物”股票(证券代码:300401)。3、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末,“花园转债”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1,580,000张,剩余票面总额 为人民币1,158,000,000.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 股份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00万张可转债已于2023年3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债券代码“12317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花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9元/股。 2、2023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551,007,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551,009,588股减少至541,702,38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05元/股调整为15 .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1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综合公司股价变 动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效。 6、202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起生效。 7、2026年5月27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7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花园转债”因转股减少150,960张,转股数量为1,131,607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1,58 0,000张,剩余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158,000,000.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转股数量 其他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83,999 1.62 0 2,250 8,786,249 1.61 其中:高管锁定股 8,783,999 1.62 0 2,250 8,786,249 1.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901,012 98.38 1,131,607 -2,250 536,030,369 98.39 三、股份总数 543,685,011 100.00 1,131,607 0 544,816,618 100.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花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 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花园生物”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花园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f2a20fe-13d1-4c4a-9c78-7183221ba5d9.PDF ─────────┬──────────────────────────────────────────────── 2026-07-01 15:50│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4117180-d8cb-4950-b179-eca6b83303c4.PDF ─────────┬──────────────────────────────────────────────── 2026-06-18 16:26│花园生物(300401):花园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花园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52efa59-dc45-4734-b725-dee1fec45191.PDF ─────────┬──────────────────────────────────────────────── 2026-05-22 16:46│花园生物(3004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科 技”)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股东及 股数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万 (%) 比例 押 动人 股) (%) 祥云 是 500 3.46 0.92 否 否 2026.5.20 办理解除 中国光大银 自身 科技 质押手续 行股份有限 生产 止 公司 经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云科技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祥云 14,437.6377 26.56 7,960.00 55.13 14.64 0 0.00% 0 0.00% 科技 三、其他说明 1、祥云科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 筹资金、投资项目分红等方式。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798f611-5ac8-4a5b-9f01-d3f89b337ea9.PDF ─────────┬──────────────────────────────────────────────── 2026-05-21 15:42│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药业”)于近日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通用名称: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 2、剂型:注射剂 3、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4、规格:10ml:10mg 5、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 6、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360 7、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1年05月18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紧急处理和高血压急症。据米内网数据显示,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2025年 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规模约为7.3亿元。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 相关规定,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本次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推动产品力建设升级,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本品并上市销售。由于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 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af4153a-12a8-42df-843a-3c3cc1af6f2a.PDF ─────────┬──────────────────────────────────────────────── 2026-05-20 00:00│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3.45 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3.34 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7 日 一、关于“花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月 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 亿元人民币。经深交所同 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78”。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股本的情形),则转 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9元/股。 2、2023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551,007,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551,009,588股减少至541,702,38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05元/股调整为15 .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1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综合公司股价变 动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效。 6、202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起生效。 三、本次“花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1、价格调整依据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3元(含税)。公司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6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45-0.113≈13.34 元/股 调整后的“花园转债”转股价格为 13.3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3147ee5-2502-47f3-9ec0-aaffa3e29f6e.PDF ─────────┬──────────────────────────────────────────────── 2026-05-20 00:00│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配采用派息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 2、公司回购账户不存在库存股份; 3、本次权益分派期间,“花园转债”不停止转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公司最终以实 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在权益分派实施日前,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 543,685,085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 78)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01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回购账户不存在库存股份。 3、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 543,685,085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登记 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期间,“花园转债”不停止转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26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的规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8,债券简称: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康平路 2号 咨询联系人:喻铨衡、金晓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2c7292b-eff9-4a92-bb36-a25832bd4dc5.PDF ─────────┬──────────────────────────────────────────────── 2026-05-18 15:46│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cb1cb1f-6885-4c74-8515-b79f32bddf42.PDF ─────────┬──────────────────────────────────────────────── 2026-05-08 18:04│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徐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2 名,代表股份164,204,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8 6 名,代表股份 8,991,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8%。(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 表股份 157,630,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9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5人,代表股份6,57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28,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7%;反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61%;弃权6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5,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81%;反对1,110,1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67%;弃权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1% 。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80,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8%;反对1,260,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677%;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6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66%;反对1,260,6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06%;弃权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9%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27,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3%;反对1,109,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57%;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4,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14%;反对1,109,4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90%;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6% 。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40,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0%;反对1,1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61%;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7,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516%;反对1,110,1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67%;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7% 。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徐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197,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64%;反对1,11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259%;弃权6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4,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14%;反对1,116,4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68%;弃权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8%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99,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3%;反对1,147,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87%;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86,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00%;反对1,147,2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4%;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6%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42,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0%;反对1,12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848%;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8,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705%;反对1,124,4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58%;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7% 。 8、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2,99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8%;反对1,118,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809%;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84,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733%;反对1,118,05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46%;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1%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史炳武、张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2af56df-bf5e-42d9-8034-b2cddde87d7a.PDF ─────────┬──────────────────────────────────────────────── 2026-05-08 18:02│花园生物(300401):花园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12 层12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5 Dongsanhuan Zh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Beijing 100020, China 电话Tel:(86-10)65028888,传真Fax:(86-10)65028866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八)《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十五)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十六)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十七)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十八)本次股东会其他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证券交易场 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邵徐君先生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由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签名。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核实,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57,630,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5人,代表 股份6,57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2%。根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情况统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192人,代表股份164,204,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2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6人,代表8,991,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538%。 经查验,上述股东均为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依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计票。 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其中,议案 5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3576db0-e222-44f3-8846-65dcbfb8262b.PDF ─────────┬──────────────────────────────────────────────── 2026-04-30 17:04│花园生物(30040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园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 │总结报告书 ─────────┴──────────────────────────────────────────────── 花园生物(30040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园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287bb67-b87a-42a8-8fa8-a764d800ce64.PDF ─────────┬──────────────────────────────────────────────── 2026-04-27 15:51│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全资子公司胆固醇产线完成停产检修暨复产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全资子公司胆固醇产线完成停产检修暨复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c4317c5-3eb5-47f6-96ab-98617642e464.PDF ─────────┬──────────────────────────────────────────────── 2026-04-17 18:50│花园生物(30040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52)注册同意,公司按面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 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655,312.2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344,687.7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 截至期末募集资 号 (1) 31日累计投入募 金投资进度(3) 集资金(2) =(2)/(1) 1 骨化醇类原料药项目 15,606.34 12,960.77 2,189.40 16.89% 2 骨化醇类制剂项目 32,868.12 17,301.23 2,115.01 12.22% 3 年产6000吨维生素A粉和 19,881.59 3,028.91 3,009.18 99.35% 20000吨维生素E粉项目 4 年产5000吨维生素B6项目 49,362.18 37,025.81 29,999.24 81.02% 5 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 26,469.79 16,047.83 14,103.10 87.88% 6 高端仿制药品研发项目 16,622.80 6,700.00 5,825.92 86.95% 7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 22,000.00 17,035.45 9,749.68 57.23% 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 地项目 8 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 19,110.00 9,900.00 34.70 0.35% 剂及8000万支针剂项目 合计 201,920.82 120,000.00 67,026.23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5000 吨 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年产5000吨维生素B6项目 2026年5月31日 2027年6月30日 2 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 3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 2026年7月31日 2027年9月30日 制造中试基地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5000吨维生素 B6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目前已处于试生产阶段,鉴于项目试生产阶段设备调试状况,综合考量 后续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年产10000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本次延期系在前次优化基础上,进一步对工艺路线、关键技术参 数进行完善,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综合考量调试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 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年产 50 00 吨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ea5e70e-a5fb-4d7b-91d2-65bb49936d69.PDF ─────────┬──────────────────────────────────────────────── 2026-04-17 18:50│花园生物(30040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园生物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园生物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34ff348-6d0e-43f2-9f65-f6c453c07a0e.PDF ─────────┬──────────────────────────────────────────────── 2026-04-17 18:50│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 1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00 万张,期限 6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6日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0,000,000.00 元,已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 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汇入花园生物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花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370182455474)。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3,6 55,312.2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44,687.76 元。 截止 2023 年 3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 000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61,919,385.88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减:保荐承销费用 1,200,000,000.00 10,000,000.00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1,190,0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 3,655,312.24 募集资金净额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本年度金额 1,186,344,687.76 670,262,287.85 423,108,401.72 247,153,886.13 减:未到期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减:未到期对公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0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购买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余 45,836,985.97额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919,385.8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花园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阳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1,938.63 活期方式 东阳花园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6365010400151 --- 8,130,039.45 活期方式公司东阳南马支行 6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33001010098267 有限公司东阳市南马花 --- 867 园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阳 203330783001000 --- 市支行 003730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6601010400352 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 --- 03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6365010400152 --- 公司东阳南马支行 64 1,190,000,0 合 计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阳市南马花 园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阳 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阳南马支行 933001010098267 --- 66,571,944.20 活期方式 867 203330783001000 --- 47,627,584.02 活期方式 00373081 196601010400352 --- 1,413,444.17 活期方式 03 196365010400152 --- 37,884,435.41 活期方式 64 66,571,944.20 活期方式 47,627,584.02 活期方式 1,413,444.17 活期方式 37,884,435.41 活期方式 161,919,385.88 注 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3,655,312.24 元,系尚 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3,655,312.24 元。 注 2: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16,082,399.91 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 161,919,385.88 元存在差额,系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加上尚未到期的对公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0 元,加上支付的手续费 7,437.71 元,扣除专户收到的存储累计利息 36,701,453.19 元,扣除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9,142, 970.49 元,累计形成的金额 354,163,014.03 元。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购买满足 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对公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0 元和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元 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花园生物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花园生物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a660c79-8c76-4582-824f-92ae7b2280f5.PDF ─────────┬──────────────────────────────────────────────── 2026-04-17 18:50│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42644b-4366-4b0f-9cb0-5e472579dd83.PDF ─────────┬──────────────────────────────────────────────── 2026-04-17 18:49│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的议案 8.0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并进行披露。 4、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康平路 2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9-86271622 传 真:0579-86271615 电子邮箱:gkstock@hybiotech.cn 通讯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康平路 2号 5、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ec33344-7082-4cb4-a541-da0bae8e7453.PDF ─────────┬──────────────────────────────────────────────── 2026-04-17 18:49│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建苗) ─────────┴────────────────────────────────────────────────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严建苗: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经济学教授。曾任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国际贸 易系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学系副主任、系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际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世 界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严建苗 7 3 4 0 0 否 2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内容,并审查了表决程序,认为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 法定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开展专门 委员会工作。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1 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上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和考核办法合理 有效。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了 4 次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常态化加强合规及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议 事能力,勤勉审慎履职。对董事会审议议案,认真核查资料、充分沟通问询,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保持履职独立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严格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依规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任职期 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对公司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及网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切实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在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进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关 联交易系公司 2025 年项目建设发展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 司、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 年 8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审议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具体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 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 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严建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5d7addf-8929-4ae2-917b-38013b903249.PDF ─────────┬──────────────────────────────────────────────── 2026-04-17 18:49│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厉国威) ─────────┴────────────────────────────────────────────────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在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厉国威: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 处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兼任中国资产评估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信息化专业教指委委员。兼任杭 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厉国威 7 3 4 0 0 否 2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内容,并审查了表决程序,认为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 法定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 ,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会议,会上认真听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认为公司薪酬方案和考核办法合理有效。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慎研判潜在经营风险。常态化加强合规及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议事能力,勤勉审 慎履职。对董事会审议议案,认真核查资料、充分沟通问询,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保持履职独立性。同时,参加公司组织 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予以回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严格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依规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任职期 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对公司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及网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和指导。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稳健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 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在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进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关 联交易系公司 2025 年项目建设发展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 司、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 年 8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审议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具体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 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 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厉国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5dd6414-8d5e-4edf-8f38-2f50c75aaac2.PDF ─────────┬──────────────────────────────────────────────── 2026-04-17 18:49│花园生物(30040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建立契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得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公司章程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 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六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做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一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领取董 事津贴。薪酬确定标准如下: (一)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 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年薪由基本薪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二)基本薪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三)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 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 方案。 第十三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决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 等,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六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 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及其年度考核结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进行考核;公司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应配合提供考核所需资 料。 第十八条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可以在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适当提前核算预发,年报审计后进行调整,但在公 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 1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二)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 大风险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 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 用)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911416d-d117-4c48-bad9-c8f32ea22f26.PDF ─────────┬──────────────────────────────────────────────── 2026-04-17 18:49│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启炜) ─────────┴──────────────────────────────────────────────── 本人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专业性、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杨启炜: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曾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浙 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化工学会侯德榜化工科技青年奖等荣誉。现任浙江大学长聘教授,兼任中国化工学会分子辨识分离工程 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4 年 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杨启炜 7 3 4 0 0 否 2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所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内容,并审查了表决程序,认为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 法定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组织 召开了 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并就公司 2025 年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了讨论。根据现有的战 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状况,对战略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常态化加强合规及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议 事能力,勤勉审慎履职。对董事会审议议案,认真核查资料、充分沟通问询,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保持履职独立性。同时 ,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予以回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严格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依规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任职期 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对公司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及网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 予以切实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在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 进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关 联交易系公司 2025 年项目建设发展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 司、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 年 8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审议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具体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 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 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杨启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68945e2-3f09-48da-8531-b88a10c3cb7a.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4,864,608.69 元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24,194,314.96 元,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2,496,077,322.3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24,194,314. 9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543,685,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436,406.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1,436,406.2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15%。 2、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436,406.24 61,955,282.18 38,460,880.0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00,004,320.4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4,864,608.69 309,212,798.15 192,348,873.69 研发投入(元) 110,762,348.04 102,976,350.82 101,008,263.18 营业收入(元) 1,237,398,520.91 1,243,283,228.76 1,094,651,559.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96,077,322.3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24,194,314.9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1,852,568.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00,004,320.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8,808,760.17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61,856,888.88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14,746,962.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8.8%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均进行现 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1,852,552.65 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f7c7f83-5af4-48a2-a54c-96abfa4c4758.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花园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花园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1a7845e-1690-4984-a1cf-dd3e95ca1e1b.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严建苗、 厉国威、杨启炜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严建苗、厉国威、杨启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18dbd42-3b46-4d46-8de0-d7f37c62ef72.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公司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 据所确定的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 放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1 邵钦祥 董事 现任 0 2 邵徐君 董事长 现任 110.13 3 马焕政 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101.00 4 魏忠岚 副董事长 现任 105.40 5 方福生 董事 现任 97.01 6 喻铨衡 董事、副总、董秘 现任 60.02 7 严建苗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8 厉国威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9 杨启炜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10 刘建刚 常务副总 现任 76.19 11 钱国平 副总经理 现任 72.52 12 刘小平 副总经理 现任 38.83 13 吴春华 财务总监 现任 61.00 合计 752.1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 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实行 年薪制,不领取董事津贴。 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 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可以在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适当 提前核算预发,年报审计后进行调整,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1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以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为评价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 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9de74cd-30c7-4377-87a8-977eb6571acd.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花园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度履职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对公司20 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制定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审计计划。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全面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69c61dc-1e8e-40ed-b33a-c982a2163611.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58b6a9b-515a-49b2-a075-998890d181ed.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a53699a-8683-419d-884b-b7ee5dd99a51.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65 人。 3、业务规模: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 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 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 、行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毛英莉,199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0 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3家,复核新 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琳华,2016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志平,201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6月开始 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0家, 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行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关于 2026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一致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一致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 工作要求。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463111b-210a-45af-b78d-61198ce382d5.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d58fd05-f4b0-46ed-8ee0-b917e92225c3.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年产5000吨维生素B6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和“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 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52)注册同意,公司按面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 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655,312.2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344,687.7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 号 (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3)= 金(2) (2)/(1) 1 骨化醇类原料药项目 15,606.34 12,960.77 2,189.40 16.89% 2 骨化醇类制剂项目 32,868.12 17,301.23 2,115.01 12.22% 3 年产6000吨维生素A粉和20000 19,881.59 3,028.91 3,009.18 99.35% 吨维生素E粉项目 4 年产5000吨维生素B6项目 49,362.18 37,025.81 29,999.24 81.02% 5 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 26,469.79 16,047.83 14,103.10 87.88% 6 高端仿制药品研发项目 16,622.80 6,700.00 5,825.92 86.95% 7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酵 22,000.00 17,035.45 9,749.68 57.23% 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 8 年产10亿片(粒)固体制剂及 19,110.00 9,900.00 34.70 0.35% 8000万支针剂项目 合计 201,920.82 120,000.00 67,026.2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5000 吨 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态日期 1 年产5000吨维生素B6项目 2026年5月31日 2027年6月30日 2 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2月31日 3 年产10000吨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 2026年7月31日 2027年9月30日 试基地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年产5000吨维生素 B6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项目”目前已处于试生产阶段,鉴于项目试生产阶段设备调试状况,综合考量 后续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年产10000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本次延期系在前次优化基础上,进一步对工艺路线、关键技术参 数进行完善,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综合考量调试整改事宜,项目将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 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年产 50 00 吨维生素 B6 项目”“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7e23a53-2231-499b-a51e-fc1f2d50cf94.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花园生物(3004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490d93f-f58e-48ee-bfc3-10ffeba11b72.PDF ─────────┬──────────────────────────────────────────────── 2026-04-17 18:4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4f531eb-85ab-4bb4-8684-7ec7c9b6be7b.PDF ─────────┬──────────────────────────────────────────────── 2026-04-17 18:46│花园生物(3004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ad15e82-2065-487d-8fac-9e39ed778e0a.PDF ─────────┬──────────────────────────────────────────────── 2026-04-17 18:46│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报告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f2d408d-0651-4f87-bf66-b4392d7c8616.PDF ─────────┬──────────────────────────────────────────────── 2026-04-17 18:46│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花园生物(3004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2c308fe-ce9b-4557-b61b-1e3b1b724e0b.PDF ─────────┬──────────────────────────────────────────────── 2026-04-17 18:46│花园生物(3004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3b9cd17-92af-4147-9226-7d2d455be9dd.PDF ─────────┬──────────────────────────────────────────────── 2026-04-17 18:45│花园生物(300401):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等的土建工程主要由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建设”)提供工程施工建设,2026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2025 年公司与花园建设已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4,104.28 万元。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钦祥、邵 徐君、魏忠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道 3号 法定代表人:金君强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道路、桥梁、园林工程施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花园建设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14,550 万元,净资产 233,865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 3,629 万元,净利润 5,153 万元。 花园建设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 定价依据 花园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 市场价 货币资金 参照非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的土建工程主要由花园建设实施。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规模大、施工周 期长,因此项目工程质量等将对公司的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花园建设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国家壹级资质,能够为募投项目提供优质的工程施工建设服务。其与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能够在募投项目建设沟通、后续运营维护等方面提供更为便利的支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钦祥、邵徐君 、魏忠岚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所需,且项目建设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所需,且项目建设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5835f5b-ff1a-49a4-9e60-425f79603e5e.PDF ─────────┬──────────────────────────────────────────────── 2026-04-17 18:45│花园生物(30040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花园生物(30040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8b3777f-2cba-45ae-8f06-4eea826c2e03.PDF ─────────┬──────────────────────────────────────────────── 2026-04-17 18:45│花园生物(30040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25 号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花园生物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花园生物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毛英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琳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ce83461-b365-4c2c-8772-cf5847a1ce16.PDF ─────────┬──────────────────────────────────────────────── 2026-04-17 18:45│花园生物(30040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营养”)、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药业” )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拟为花园营养、花园药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6%。以上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及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率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司 花园营养 100% 51.07% 0.00 40,000.00 11.46% 否 花园药业 100% 42.52% 9,500.00 30,000.00 8.6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金华健康生物产业园(白汤下线经四路) 法定代表人:邵徐君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再生资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再生资源加工;资源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 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化妆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农药零售;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花园营养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734,227,725.99 3,474,487,030.26 负债总额 1,906,897,901.95 1,782,530,831.1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875,629,581.48 1,757,597,911.35 净资产 1,827,329,824.04 1,691,956,199.08 项 目 2025年1—12月 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 768,114,066.99 522,118,208.12 利润总额 155,155,108.05 102,266,729.67 净利润 135,373,624.96 89,737,630.56 2、被担保人: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魏忠岚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3日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茶剂、原料药(兰索拉唑)、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花园药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24,360,726.71 687,067,017.38 负债总额 350,525,823.59 295,281,126.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4,000,000.00 1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62,479,977.10 292,868,654.30 净资产 473,834,903.12 391,785,890.78 项 目 2025年1—12月 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 356,287,395.94 434,178,297.63 利润总额 96,794,901.89 107,528,663.78 净利润 82,049,012.34 90,816,717.85 上述被担保公司企业信用状况及企业形象良好,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实际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需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审批的为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花园药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20.06%。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0e12577-5f6a-4d16-ad0b-02cc739933e7.PDF ─────────┬──────────────────────────────────────────────── 2026-04-17 18:45│花园生物(300401):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等的土建工程主要由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建设”)提供工程施工建设,2026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 过 20,000 万元。2025 年公司与花园建设已发生此类关联交易4,104.28 万元。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钦祥、 邵徐君、魏忠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道 3号 法定代表人:金君强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道路、桥梁、园林工程施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花园建设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14,550 万元,净资产233,865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3 ,629 万元,净利润 5,153 万元。 花园建设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 定价依据 花园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 市场价 货币资金 参照非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的土建工程主要由花园建设实施。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规模大、施工周 期长,因此项目工程质量等将对公司的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花园建设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国家壹级资质,能够为募投项目提供优质的工程施工建设服务。其与公司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能够在募投项目建设沟通、后续运营维护等方面提供更为便利的支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所需,且项目建设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所需,且项目建设定价公允,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同意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681fcfc-2670-4ef1-8228-e905d49e8e1d.PDF ─────────┬──────────────────────────────────────────────── 2026-04-17 17:00│花园生物(30040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3,655,312.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44,68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 1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存放募集资金的有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 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1 骨化醇类原料药项目 15,606.34 12,960.77 2 骨化醇类制剂项目 32,868.12 17,301.23 3 年产 6000 吨 VA 粉和 20000 吨 VE 粉项目 19,881.59 3,028.91 4 年产 5000 吨 VB6项目 49,362.18 37,025.81 5 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 26,469.79 16,047.83 6 高端仿制药品研发项目 16,622.80 6,700.00 7 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 22,000.00 17,035.45 目 8 年产 10 亿片(粒)固体制剂及 8000 万支针剂项目 19,110.00 9,900.00 合计 201,920.82 120,000.0 0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花园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46cb29e-8e1b-4f27-a6c5-ca5c4fef695f.PDF ─────────┬──────────────────────────────────────────────── 2026-04-17 16:57│花园生物(3004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3,655,312.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44,68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3月 1 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1 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存放募集资金的有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 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 号 金金额 1 骨化醇类原料药项目 15,606.34 12,960.77 2 骨化醇类制剂项目 32,868.12 17,301.23 3 年产 6000 吨 VA 粉和 20000 吨 VE 粉项目 19,881.59 3,028.91 4 年产 5000 吨 VB6项目 49,362.18 37,025.81 5 年产 200 吨生物素项目 26,469.79 16,047.83 6 高端仿制药品研发项目 16,622.80 6,700.00 7 年产 10000 吨 L-丙氨酸(发酵法)及生物制造中试基地项目 22,000.00 17,035.45 8 年产 10 亿片(粒)固体制剂及 8000 万支针剂项目 19,110.00 9,900.00 合计 201,920.82 120,000.00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花园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ab19c29-877c-4ef0-b0a6-04a6f1a232dd.PDF ─────────┬──────────────────────────────────────────────── 2026-04-01 17:06│花园生物(30040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78)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45元/股。 2、2026年第一季度,共有28,933张“花园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2,893,300.00元),合计转成215,106股“花园 生物”股票(证券代码:300401)。3、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花园转债”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1,730,960张,剩余票面总额为人 民币1,173,096,000.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 股份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00万张可转债已于2023年3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债券代码“12317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花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9元/股。 2、2023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551,007,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551,009,588股减少至541,702,38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5.05元/股调整为15 .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生效。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1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综合公司股价变 动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56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7日起生效。 6、202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6元/股调整为13.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花园转债”因转股减少28,933张,转股数量为215,106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1,730,9 60张,剩余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173,096,000.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转股数量 其他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2,549 1.63 0 -68,550 8,783,999 1.62 其中:高管锁定股 8,852,549 1.63 0 -68,550 8,783,999 1.6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617,356 98.37 215,106 68,550 534,901,012 98.38 三、股份总数 543,469,905 100 215,106 0 543,685,011 100.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花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 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花园生物”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花园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d9665388-bc97-4e99-a0e7-e0133d28c036.PDF ─────────┬──────────────────────────────────────────────── 2026-03-20 16:32│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211d22e-c8f5-495c-8fed-f46e6b478d06.PDF ─────────┬──────────────────────────────────────────────── 2026-03-04 15:42│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全资子公司胆固醇产线停产检修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全资子公司胆固醇产线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82e11a6b-751d-4852-979c-479333afbda3.PDF ─────────┬──────────────────────────────────────────────── 2026-02-27 16:50│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 花园生物(30040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1d41670a-dac3-4752-afb0-55d33d01956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18│花园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6031.PDF ─────────┬──────────────────────────────────────────────── 2026-04-18│花园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6040.PDF ─────────┬──────────────────────────────────────────────── 2025-10-18│花园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8/1224717519.PDF ─────────┬──────────────────────────────────────────────── 2025-08-16│花园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8459.PDF ─────────┬──────────────────────────────────────────────── 2025-04-18│花园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0887.PDF ─────────┬──────────────────────────────────────────────── 2025-03-25│花园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5/1222880975.PDF ─────────┬──────────────────────────────────────────────── 2024-10-18│花园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8046.PDF ─────────┬──────────────────────────────────────────────── 2024-08-24│花园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59444.PDF ─────────┬──────────────────────────────────────────────── 2024-04-16│花园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6/12196188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