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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2(宝色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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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2 19:24 │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2 19:24 │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4 18:29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4-24 18:2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4 18:25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14 17:12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5-04-10 18:12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5-04-07 18:18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 └─────────┴──────────────────────────────────────────────┘ ─────────┬──────────────────────────────────────────────── 2025-05-22 19:2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47d9d24-083d-4cba-bcff-20de5bdacbd6.PDF ─────────┬──────────────────────────────────────────────── 2025-05-22 19:2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2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 503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凯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3 人,代表公司股份132,85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3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1,980,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7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4 年年度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反对 3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4%;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416%;反对 30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264%;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9%;反对 3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658%;反对 30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123%;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2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0%;反对 30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772%;反对 30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54%;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8%;反对 3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557%;反对 30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123%;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1%;反对 3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7%;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034%;反对 305,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03%;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4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0%;反对 3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7%;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42%;反对 305,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03%;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5%。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反对 3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1%;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21%;反对 313,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901%;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翠雨律师、杨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 2025XA000175 号)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5205ea86-504b-47db-8506-a8bf137fef3e.PDF ─────────┬──────────────────────────────────────────────── 2025-04-24 18:29│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ad609e6-bcd1-4e8f-a536-2a23734f1531.PDF ─────────┬──────────────────────────────────────────────── 2025-04-24 18:2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d00b6a1-ae2e-46e9-a526-40e37fc5d1e9.PDF ─────────┬──────────────────────────────────────────────── 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ce5fe78-672f-42b1-8692-0a7af940e18b.PDF ─────────┬──────────────────────────────────────────────── 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df0fbd9b-7206-43ad-8f34-b0fc1274c584.PDF ─────────┬──────────────────────────────────────────────── 2025-04-24 18:25│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931e6f91-638b-4ea0-8e4a-a66dbb4f5e02.PDF ─────────┬──────────────────────────────────────────────── 2025-04-14 17: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色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 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 二、获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 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公司于近日收到宝钛集团转来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出具的《 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交通银行承诺为宝钛集团股票增持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0 万元,贷款 业务期限 3 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宝色股份股票,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35355fae-3940-4d87-b6b1-b86509375574.PDF ─────────┬──────────────────────────────────────────────── 2025-04-10 18: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 《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 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宝钛集团自有资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增持主体相关承诺:宝钛集团承诺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b089665c-41c4-4143-8cf8-b284f715266d.PDF ─────────┬──────────────────────────────────────────────── 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宝色股份”、“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宝色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宝色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3 月 24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 了对宝色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3 月 24 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及发送培训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董监高行为规范、并购重组市场情况介绍等内容,并结合相 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宝色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 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阎洪霞(保荐代表人)、劳国豪。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宝色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宝色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cef939de-1040-45a2-b658-fcd015be85e4.PDF ─────────┬──────────────────────────────────────────────── 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524d9733-ca94-4881-98ed-4fdf631c24de.PDF ─────────┬──────────────────────────────────────────────── 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dd2c32d8-043c-499d-ac8a-d95901864586.PDF ─────────┬──────────────────────────────────────────────── 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398,464. 8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391,963.0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 余公积金 6,839,196.31 元后,2024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1,552,766.76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21,654,705.53 元,减去 2023 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 24,361,849.70 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845,622.59 元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919,993.4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845,622. 59 元。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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