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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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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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 │宝色股份(30040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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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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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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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 │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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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 │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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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9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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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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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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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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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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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94db74d-46eb-4fd7-b369-77e755ff8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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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宝色股份(30040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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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41a5f8b-7fad-40d9-bc0b-f0303a0c8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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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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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暂时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67064a4-bd26-4a5a-9da9-c3c313016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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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0│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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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6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
5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
施,且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日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以前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董事会同意经理层
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63e0091-9c0f-4a2d-b719-5d3b13b3b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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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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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47d9d24-083d-4cba-bcff-20de5bdac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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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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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2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 503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凯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3 人,代表公司股份132,856,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3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1,980,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47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12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4 年年度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反对 3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4%;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416%;反对 303,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264%;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9%;反对 3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658%;反对 30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123%;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2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0%;反对 30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772%;反对 30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54%;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8%;反对 3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557%;反对 302,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123%;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2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1%;反对 3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7%;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034%;反对 305,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03%;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4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0%;反对 3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7%;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42%;反对 305,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03%;弃权 5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5%。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5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反对 3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1%;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21%;反对 313,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901%;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翠雨律师、杨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 2025XA000175 号)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5205ea86-504b-47db-8506-a8bf137fe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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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9│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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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ad609e6-bcd1-4e8f-a536-2a23734f1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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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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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d00b6a1-ae2e-46e9-a526-40e37fc5d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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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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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ce5fe78-672f-42b1-8692-0a7af940e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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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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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df0fbd9b-7206-43ad-8f34-b0fc1274c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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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5│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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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931e6f91-638b-4ea0-8e4a-a66dbb4f5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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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7: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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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色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
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
二、获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
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公司于近日收到宝钛集团转来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出具的《
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交通银行承诺为宝钛集团股票增持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0 万元,贷款
业务期限 3 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宝色股份股票,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35355fae-3940-4d87-b6b1-b86509375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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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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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
《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
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宝钛集团自有资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增持主体相关承诺:宝钛集团承诺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增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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