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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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9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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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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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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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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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5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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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7:12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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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12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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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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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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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 │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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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9│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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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fad609e6-bcd1-4e8f-a536-2a23734f1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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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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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d00b6a1-ae2e-46e9-a526-40e37fc5d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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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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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ce5fe78-672f-42b1-8692-0a7af940e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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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6│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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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df0fbd9b-7206-43ad-8f34-b0fc1274c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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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25│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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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931e6f91-638b-4ea0-8e4a-a66dbb4f5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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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7: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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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色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
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
二、获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
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公司于近日收到宝钛集团转来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出具的《
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交通银行承诺为宝钛集团股票增持项目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0 万元,贷款
业务期限 3 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宝色股份股票,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35355fae-3940-4d87-b6b1-b86509375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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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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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
《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
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宝钛集团自有资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
7、增持主体相关承诺:宝钛集团承诺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b089665c-41c4-4143-8cf8-b284f7152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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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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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宝色股份”、“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宝色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宝色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5 年 3 月 24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
了对宝色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3 月 24 日,培训小组通过现场授课及发送培训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董监高行为规范、并购重组市场情况介绍等内容,并结合相
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宝色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
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为阎洪霞(保荐代表人)、劳国豪。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宝色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宝色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cef939de-1040-45a2-b658-fcd015be8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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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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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524d9733-ca94-4881-98ed-4fdf631c2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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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8│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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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dd2c32d8-043c-499d-ac8a-d959018645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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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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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398,464.
8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391,963.0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
余公积金 6,839,196.31 元后,2024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1,552,766.76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21,654,705.53
元,减去 2023 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 24,361,849.70 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845,622.59 元
。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919,993.4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845,622.
59 元。
以公司总股本246,79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211,
144.7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并对知情人进
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6f0bb31f-917a-4149-82de-7e7cd2065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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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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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
士、何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士、何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acf99f13-0b60-4a91-ae67-6fcd0d70b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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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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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5年 4 月 3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4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薛凯先生、总经理刘鸿彦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刘义忠先生、独立董事章
之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05d712c-3d74-4f51-a0b7-a333579e3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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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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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e00df72f-0af5-4bec-addd-4d9d7d58c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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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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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2678d10f-c200-41c6-af0d-03ae3bfc7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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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1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2025年度申请不超过9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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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
度申请不超过 9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具体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5年度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在
此用信额度内办理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借款及与主业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用信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用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审批具体的融资渠道、用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融资租赁、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分配、融资期限、融资利率及保证方式等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用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综合用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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