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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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52 │宝色股份(3004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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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52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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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16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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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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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9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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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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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6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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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00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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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00 │宝色股份(300402):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宝色股份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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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58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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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52│宝色股份(3004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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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色股份,证券代码:300402)于 2025年 11月 3日、2025年 11月
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近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媒体发布了关于“我国首次实现基于熔盐堆的钍铀核燃料转换、钍基熔盐堆建成、我国核能科技
实现新突破”等消息,消息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牵头建成的 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近日首次实现钍铀核燃料
转换,在国际上首次获取钍入熔盐堆运行后实验数据,成为目前全球唯一运行并实现钍燃料入堆的熔盐堆。
公司关注到雪球、股吧等互联网平台不断有用户发布关于宝色股份与钍基熔盐堆相关项目的文章或言论,同时公司互动易平台、
投资者热线也收到部分投资者对相关事项的咨询。经公司核实,说明如下:
(1)2011年,中国科学院启动了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未来先进核裂变能——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
理研究所承担该项目,先后开展了“钍基熔盐堆综合仿真实验平台项目”—钍基熔盐堆缩比仿真装置(TMSR-SF0)和“2MWt 液态燃
料钍基熔盐实验堆(TMSR-LF1)项目”。其中“钍基熔盐堆综合仿真实验平台项目”—钍基熔盐堆缩比仿真装置(TMSR-SF0)是“2M
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TMSR-LF1)项目”的预研装置。公司于2017年承接了“钍基熔盐堆综合仿真实验平台项目”—钍基熔盐
堆缩比仿真装置(TMSR-SF0)主容器部分相关设备的加工承揽合同,并于 2018年交付,合同总金额为 255.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年 9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合同
,公司未承接上述项目其他设备合同订单。
(2)上述媒体发布的关于“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TMSR-LF1)项目”,公司未涉及该业务。
除上述说明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 2017年承制并于 2018年交付的是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钍基熔盐堆综合仿真实验平台项目”—钍基熔盐
堆缩比仿真装置(TMSR-SF0)的主容器部分相关设备,并未涉及上述媒体报道的“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TMSR-LF1)项目”
业务。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3、根据中证指数统计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截至 2025年 11月 3日,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的近一个月
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1.50,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89.39,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近一个月平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48789fc5-59a1-489d-ae8e-a25221de3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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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52│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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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b9fbc4e7-cb81-42d9-bf9c-a504575e1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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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16│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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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鑫海”)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30日至 2025年 10月 29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67,9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华鑫海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10月 29日,山西华鑫海本次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月 29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山西华鑫海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山西华鑫 合计持有股份 15,780,000 6.39% 15,780,000 6.39%
海贸易有 其中: 15,780,000 6.39% 15,780,000 6.39%
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山西华鑫海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山西华鑫海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山西华鑫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山西华鑫海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0efb057-86ad-4e2a-99aa-5e43bdb00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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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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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2ec5a63-3a79-46a4-bd3b-df59a41ba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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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9│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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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6ffccc2-4470-4569-bb62-d641c30e7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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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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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6e329cd-af38-40e4-ad9c-cd9ce605b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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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6│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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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
25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13f213b-9ae5-405c-add6-201fc87c5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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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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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2025年 4月 10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与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2025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宝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2,951,7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25年 10月 9日,公司收到宝钛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宝钛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宝钛集团自有资金与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宝钛集团转来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交通银行承诺为宝钛集团股票增持项目提供贷
款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0万元,贷款业务期限 3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宝色股份股票,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 2026
年 4月 10日止。
7、增持主体相关承诺:宝钛集团承诺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宝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
,51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2,951,7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前后宝钛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增持数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宝钛集团有 116,200,000 47.08% 3,515,300 119,715,300 48.51%
限公司
注:上述所涉数据小数点后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宝钛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宝钛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宝钛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 2025XA00
049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f44d52a7-7603-4d02-af8d-7b28ae922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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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0:00│宝色股份(300402):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宝色股份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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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宝色股份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f3a92f6-57e7-44ab-99f9-2a3e76632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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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6:58│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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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的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1日、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鸡宁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鸡宁泰”)在关联方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复合材公司”)采购复合材等材料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
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拟新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鸡宁泰与关联方宝钛复合材公司复合材等材料日常关联采购金额共计不
超过 2,000 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鸡宁泰与宝钛复合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不超过 8,000万元。
2025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薛凯先生、刘鸿彦先生、何联国先生、邝栋先生、郑博龙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额度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 关联交易 原预计 本次增加 增加后的 截至 2025 2024年度
易类别 宝钛金属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年 6月 30 2024年度 发生金额
复合材料 向关联人采 市场价格 6,000 2,000 8,000 日已发生 发生金额
有限公司 购复合材等 / 6,000 2,000 8,000 金额
材料 2,262.63 1,736.64
向关联 / 2,262.63 1,736.64
人采购
原材料 合计 1,736.64
注: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杭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霸王河工业园(宝钛眉县产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
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
024年 12月 31日,宝钛复合材公司总资产 16,479.51 万元,净资产 6,819.46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37,232.11万元,净利润
-3,373.5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宝钛复合材公司承接了宝钛集团原二级单位金属复合板公司的复合材业务,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够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货,保障公司的生产需求;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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