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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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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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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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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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
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9 号)同意
,公司本次向 1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618,4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9,99
9,99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494,884.28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505,113.82 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3]000457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19,999,998.10
减:发行费用 14,494,884.2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05,505,113.8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499,600.00
项目 金额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51,002,138.89
减:尚未缴还募集资金户的发行费用进项税 733,584.9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保荐费) 270,715.92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4,230,399.79
减:本年度手续费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1,770,905.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5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宝色(南通)高端
南京宝色 765501808092291
1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特材装备智能制 285,567,757.80
股份公司 19
江宁支行 造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南京宝色 931200788019000 宝色工程技术研
2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144,822,569.23
股份公司 01256 发中心项目
分行城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宝色舰船及海洋
南京宝色 430101552910076
3 有限公司南京江宁 工程装备制造提 86,441,192.89
股份公司 5335
支行 质扩能项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南京宝色 017822000000567 补充流动资金与
4 公司南京分行江宁 34,939,385.82
股份公司 7 偿还债务项目
支行
宝色(南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宝色(南通)高端
765501808050255
5 通)装备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特材装备智能制 -
82
有限公司 江宁支行 造项目
合计 551,770,905.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499,600.00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40,206.12元(不含增值税),置换资金总额8,039,806.12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1,770,905.74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7,540,565.95元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230,399.79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
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378 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在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
06378 号);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bbb3f5db-a089-42e3-b2f7-d53fa4b5c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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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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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色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817bc9de-b0ec-4b3c-93a3-58103688c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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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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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6 人
人的议案
7.01 选举薛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2 选举李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3 选举刘鸿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4 选举何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5 选举王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6 选举郑博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 3人
的议案
8.01 选举章之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2 选举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3 选举何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 3人
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耿爱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9.02 选举李金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9.03 选举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有关议案进
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上述第1-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第7-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累计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
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1178,信封请注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字样;传真:025-84950779),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义忠
电话:025-51180028
传真:025-84950779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
邮编:21117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d7d2b017-d235-4f2f-bf6c-1d605f13d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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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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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本人何瑜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何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d8984b84-38f5-4b24-8c56-0da85c9c2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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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宝色股份(30040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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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名独立董事参加,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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