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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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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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26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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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9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适时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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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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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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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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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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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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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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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 │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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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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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
机确定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5.0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与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年 9月 24日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南
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1178,信封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传真:025-84950779),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于会前 30分钟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义忠
电话:025-51180028
传真:025-84950779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号
邮编:21117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5877a5ff-b49b-42b8-b71e-e2fc42dbe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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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26│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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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f29ca6fa-4719-4f41-a304-8f643d1ff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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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9│宝色股份(300402):关于适时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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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向股
东发出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
。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3af1f8e-50b9-44d2-8b7a-4fa8e8138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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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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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b87dedc-4c95-4121-8b82-e3be22e2d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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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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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55255d3-596f-4271-890e-aba5329e7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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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宝色股份(30040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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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
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名称修订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是
上述第 3-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制度
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fc8077a-fded-4ff5-b6b9-666e363b56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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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7│宝色股份(30040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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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了2024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在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
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历史沿革和成立日期: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
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37,738.5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
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朝阳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0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20
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冬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0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有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9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202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8年
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和市场行情等,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
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5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
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
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
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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