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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3(汉宇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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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3 汉宇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8 15:50 │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5:47 │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5:46 │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4 21:01 │汉宇集团(30040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 │2025-04-21 20:17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15 18:14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15 18:14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3-28 15:47 │汉宇集团(300403):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3-24 21:30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3-24 21:30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5-04-28 15:50│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618427f-9981-4bd7-9ded-8cc1726be449.PDF ─────────┬──────────────────────────────────────────────── 2025-04-28 15:47│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编制公司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31f3aae-67c6-42c5-a82c-608a5dafc554.PDF ─────────┬──────────────────────────────────────────────── 2025-04-28 15:46│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db8271a-e38d-4b9c-8f85-d5e4a76821fe.PDF ─────────┬──────────────────────────────────────────────── 2025-04-24 21:01│汉宇集团(30040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汉宇集团(30040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c536ef42-89b1-4b73-843f-4bcaccd632e8.PDF ─────────┬──────────────────────────────────────────────── 2025-04-21 20:17│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8653b6d4-fc82-4612-a27d-4f6164c69d62.PDF ─────────┬──────────────────────────────────────────────── 2025-04-15 18:14│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4 月 15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吴格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3 人,代表股份 251,943,9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7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248,116,0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14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6 人,代表股份 3,827,9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3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 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251,642,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5%;反对 22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82%;弃权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527,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378%; 反对 22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65%;弃权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557%。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1,583,3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9%;反对 24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86%;弃权 11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67,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10%; 反对 24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57%;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333%。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1,596,4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1%;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59%;弃权 1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80,9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32%; 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50%;弃权 13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217%。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51,591,7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2%;反对 20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17%;弃权 14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76,2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05%; 反对 20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55%;弃权 146,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240%。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51,529,8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6%;反对 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74%;弃权 11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14,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36%; 反对 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38%;弃权 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926%。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51,467,5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反对 30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13%;弃权 17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52,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563% ;反对 305,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23%;弃权 170,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13%。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51,475,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2%;反对 29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76%;弃权 17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360,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57%; 反对 296,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68%;弃权 17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875%。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同意 251,453,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4%;反对 30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16%;弃权 18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338,1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933%; 反对 30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06%;弃权 18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061%。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51,561,5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2%;反对 22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82%;弃权 16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46,0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16%; 反对 22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39%;弃权 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845%。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51,609,0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1%;反对 20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28%;弃权 1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493,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523%; 反对 20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87%;弃权 12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99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张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c93fdcf4-c7a6-4ab2-9823-5cde582544f9.PDF ─────────┬──────────────────────────────────────────────── 2025-04-15 18:14│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宇集团”)的委托,指派张娟律师、邓洁律师(下称“本律 师”)出席汉宇集团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汉宇集团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 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下午在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 号汉宇集团会议室召开。汉 宇集团董事长石华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故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吴格明先生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本次股东 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汉宇集团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5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1,943, 964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41.7818%。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7 人,均为 2025 年 4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汉宇集团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8,116,014 股,占汉 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41.1469%。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5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 ,827,950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0.6348%。 (三)汉宇集团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642,964 股同意、222,300 股反对、78,700 股弃权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5%、0.0882%、0.0312 %。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583,364股同意、248,300股反对、112,3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9%、0.0986%、0.0446% 。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596,464股同意、216,500股反对、131,0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1%、0.0859%、0.0520% 。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591,764股同意、205,800股反对、146,4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2%、0.0817%、0.0581% 。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529,864股同意、295,700股反对、118,4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6%、0.1174%、0.047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467,564股同意、305,600股反对、170,8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0.1213%、0.0678% 。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475,964股同意、296,200股反对、171,8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2%、0.1176%、0.0682%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453,664股同意、306,300股反对、184,0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4%、0.1216%、0.0730% 。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561,564股同意、222,200股反对、160,2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2%、0.0882%、0.0636%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51,609,064股同意、208,600股反对、126,300股弃权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1%、0.0828%、0.0501% 。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8be3f84c-887c-42c7-93f3-5fa4c26b7e5d.PDF ─────────┬──────────────────────────────────────────────── 2025-03-28 15:4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汉宇集团(300403):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d187473-0965-448d-a13f-1a217eaa26a8.PDF ─────────┬──────────────────────────────────────────────── 2025-03-24 21:30│汉宇集团(300403):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 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 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3.6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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