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3 汉宇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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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 │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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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 │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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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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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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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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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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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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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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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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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7 │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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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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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宇集团”)的委托,指派邓洁律师、周佳律师(下称“本律
师”)出席汉宇集团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汉宇集团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在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
东会由汉宇集团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汉宇集团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0,074,
779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38.155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5 人,均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汉宇集团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4,594,039 股,占
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37.2461%。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2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
,480,740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0.9089%。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27,366,409 股同意、2,680,350 股反对、28,02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28%、1.1650%、0.01
22%。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27,376,029 股同意、2,680,050 股反对、18,7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0%、1.1649%、0.00
81%。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e7a5338-d72a-4b8c-add8-7c4171eb0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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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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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
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人,代表股份 230,07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5人,代表股份224,594,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2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9人,代表股份 5,480,74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08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
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7,366,409 98.8228% 2,680,350 1.1650% 28,020 0.01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772,370 50.5839% 2,680,350 48.9049% 28,020 0.5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7,376,029 98.8270% 2,680,050 1.1649% 18,700 0.00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781,990 50.7594% 2,680,050 48.8994% 18,700 0.34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周佳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b3cf8a9-1531-4152-87d7-46e2f5639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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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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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6月 25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
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0-3839060
电子邮箱:idearhanyu@oceanhanyu.com
邮编:529040
5. 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59cc478-0316-4b9e-8ccc-de2ba1761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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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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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前款所称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指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者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
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
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六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 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内容至少包括个人简历、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聘任书或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董事会秘书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通讯方式。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
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并公告。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秘书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秘书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相关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将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
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者待办理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
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
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
事、中介机构、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
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
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
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
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知悉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等的,应当公司规
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
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当协调相关方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董事会秘书仍然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证
据。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设定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标准,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
勉尽责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31c200e-2ed5-4145-802b-16df1fb52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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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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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制度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关于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a555537-77bb-4a44-9c65-eb83da548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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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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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乐君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
时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乐君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启生先生将在补选的独立董事正式就任之日起,自动终止履行独立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离任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启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启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及对公司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907b2a3-7fb8-452b-bf7c-e91a298d5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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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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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年
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 2025年度业务收入 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亿元。
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7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081.0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4次和纪律处分 3次。无执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
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海燕,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年度审计工作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
入的工作量确定。
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 93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万元(含税),与
2025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致同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议续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1aba748-d944-4af7-bd3a-57405f9d7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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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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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1c4b7aaa-15eb-4ba5-a908-54cf83f9c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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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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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496076b-b0d0-4940-853c-c3736df88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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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7│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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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40,0
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注】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22 石华山
2 03*****047 石磊
3 02*****269 吴格明
4 00*****825 郑立楷
5 01*****546 马春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0-3839060
传真电话:0750-3839366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46c3416-bee8-48e3-a680-9f4eec491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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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31│汉宇集团(30040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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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8日以现场告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石华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石华山、马春寿、张兆林 石华山
审计委员会 陈启生、张兆林、王伟 陈启生
提名委员会 张兆林、赵友永、石华山 张兆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友永、陈启生、马春寿 赵友永
其中陈启生先生系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占比符合法定要求,暂继续履职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待补选的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并就任之日起,陈启生先
生即自动终止履行独立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相应职责由新任独立董事正式承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石华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春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聘任郑扬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聘任丁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8b330e2-d2fe-4477-9e98-c7d3250ea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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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9│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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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
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
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6人,代表股份 241,82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6人,代表股份234,748,5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9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0人,代表股份 7,07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4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
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192,522 98.9101% 2,242,300 0.9272% 393,300 0.16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443,930 62.7715% 2,242,300 31.6730% 393,300 5.5555%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430,522 99.0086% 2,001,300 0.8276% 396,300 0.163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681,930 66.1333% 2,001,300 28.2688% 396,300 5.5978%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974,222 99.2334% 1,780,700 0.7363% 73,200 0.03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5,225,630 73.8132% 1,780,700 25.1528% 73,200 1.0340%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满足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需求的条件下,公司拟采用现金
分红方式进行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5%。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462,022 99.0216% 2,007,300 0.8301% 358,800 0.14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713,430 66.5783% 2,007,300 28.3536% 358,800 5.0681%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410,602 99.0003% 2,301,500 0.9517% 116,020 0.04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662,010 65.8520% 2,301,500 32.5092% 116,020 1.638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380,002 98.9877% 2,332,200 0.9644% 115,920 0.04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631,410 65.4197% 2,332,200 32.9429% 115,920 1.6374%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426,902 99.0071% 1,958,700 0.8100% 442,520 0.18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678,310 66.0822% 1,958,700 27.6671% 442,520 6.2507%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39,395,202 98.993% 2,276,100 0.9412% 156,820 0.064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646,610 65.6344% 2,276,100 32.1504% 156,820 2.2151%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马春寿先生、王伟先生、郭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类别 票数 比例
9.01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总表决情况 236,619,620 97.846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871,028 26.4287%
9.02 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总表决情况 236,610,981 97.84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862,389 26.3067%
9.03 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总表决情况 236,705,999 97.88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957,407 27.6488%
9.04 非独立董事王伟 总表决情况 236,616,626 97.84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868,034 26.3864%
9.05 非独立董事郭光 总表决情况 237,053,049 98.02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304,457 32.5510%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兆林先生、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类别 票数 比例
10.01 独立董事张兆林 总表决情况 236,711,905 97.88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963,313 27.7323%
10.02 独立董事赵友永 总表决情况 236,757,023 97.9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008,431 28.36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f23bcdd-d5d0-437b-aa75-1333522b6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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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9│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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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宇集团”)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邓洁律师(下称“本律
师”)出席汉宇集团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下称“《股东会规则》”)及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汉宇集团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先后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
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
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在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 号汉宇集团会议室召开。本
次股东会由汉宇集团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会已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汉宇集团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2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1,828,
122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40.104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6 人,均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汉宇集团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4,748,592 股,占
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38.9301%。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29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
,079,530 股,占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 1.1741%。
(三)汉宇集团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
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192,522 股同意、2,242,300 股反对、393,3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01%、0.9272%、0.16
26%。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430,522 股同意、2,001,300 股反对、396,3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6%、0.8276%、0.16
39%。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974,222 股同意、1,780,700 股反对、73,2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34%、0.7363%、0.03
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462,022 股同意、2,007,300 股反对、358,80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16%、0.8301%、0.14
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410,602 股同意、2,301,500 股反对、116,02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
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3%、0.9517%、0.048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380,002 股同意、2,332,200 股反对、115,92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77%、0.9644%、0.04
7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426,902 股同意、1,958,700 股反对、442,52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1%、0.8100%、0.18
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239,395,202 股同意、2,276,100 股反对、156,820 股弃
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39%、0.9412%、0.06
48%。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通过逐项审议,石华山、吴格明、
马春寿、王伟、郭光当选为汉宇集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获得的同意股数均超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通过逐项审议,张兆林、赵友永当
选为汉宇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获得的同意股数均超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汉宇集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19de26b-d318-448b-ba4f-8d59cc1d2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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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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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
议选举郑立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郑立楷先生将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立楷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a4e301c-be1c-4b5f-907c-824e9e6dd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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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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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马春寿先生、王伟先生、郭光先生
独立董事:张兆林先生、赵友永先生、陈启生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石华山、马春寿、张兆林 石华山
审计委员会 陈启生、张兆林、王伟 陈启生
提名委员会 张兆林、赵友永、石华山 张兆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友永、陈启生、马春寿 赵友永
其中陈启生先生系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占比符合法定要求,暂继续履职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待补选的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并就任之日起,陈启生先
生即自动终止履行独立董事及对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相应职责由新任独立董事正式承接。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石华山先生
副总经理: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马春寿先生
财务总监:马春寿先生
董事会秘书:郑扬志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丁静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石华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自2005 年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有丰富的
管理经验,其一直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规范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治理风险,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秘书郑扬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丁静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
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0-3839060
传真号码:0750-3839366
邮箱地址:idearhanyu@oceanhanyu.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四、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考尚民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考尚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考尚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履职及对公司持续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e6fc372-c567-47cb-aefe-8b78dbf86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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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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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e34c94d-317a-4772-b88b-0fa852881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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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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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5cdb7e1-e5c1-42a7-a949-afd6fd84b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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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0│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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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根据相关规则,现补充该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部分内容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同川科技
1. 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3720E
成立日期:2012年 5月 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立新路 4号中晟立新产业园办公楼 1层
法定代表人:沈晓龙
注册资本:8658.70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床数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控制设备、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传动系统、机器人系统、精密减速
器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床数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控制设备、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传动系统、机器人系统、精密减速
器的生产。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川科技总资产 24,250.34万元、净资产 15,752.3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
入 9,722.49万元、净利润 166.58万元(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先生为同川科技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同川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同川科技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同川谐波
1. 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同川谐波传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EKRB9136
成立日期:2025年 5月 22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号 3幢 1-2层
法定代表人:沈晓龙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机制造。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川谐波总资产 13,698.09万元、净资产 1,078.5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
入 2,884.12万元、净利润-121.43万元(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川谐波为公司参股公司同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郑立楷先生为同川科技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同川谐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同川谐波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深圳法拉第
1. 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法拉第电驱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P8Y4W
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红牌工业园华丰智谷福海科技产业园 B栋 B312
法定代表人:石华山
注册资本:385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驱动器、电源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汽车零部件智能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电机、多合一驱动器、
减速机、动力总成系统的销售与技术服务及研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机驱动器、电源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汽车零部件智能控制软
件的制造、电机、多合一驱动器、减速机、动力总成系统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法拉第总资产 7,154.37万元、净资产 3,109.2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7,79
2.65万元、净利润-1,099.09万元(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法拉第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石华山先生担任深圳法拉第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深圳法拉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法拉第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弘宝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弘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084544426U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9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一路 1号 1栋首层(自编 104#)(一址多照)(信息申报制)
法定代表人:石碤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钢材,家用电器及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磁性材料,橡胶制品,陶瓷制品,
机械配件,灯饰及配件,展示架;广告牌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弘宝公司总资产3,559.92万元、净资产223.1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78.29万元
、净利润23.82万元(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弘宝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的妹妹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弘宝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弘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汇宇智造
1. 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市汇宇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D2XULF0U
成立日期:2023年 11月 1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一路 1号 1栋 2层(自编 204#)(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石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制日
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
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
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汇宇智造总资产 98.31万元、净资产 20.6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209.50万
元、净利润 6.54万元(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宇智造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的妹妹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第(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汇宇智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汇宇智造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怡成橡胶
1. 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市怡成橡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4UJWRK80
成立日期:2015年 11月 18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乐路 29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莫其策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不锈钢制品,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怡成橡胶总资产 1,563.25万元、净资产-302.7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956.
93万元、净利润-42.46万元(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怡成橡胶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的配偶梁颖光女士的妹妹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怡成橡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怡成橡胶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的其他内
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a2acb41-d3ca-4439-92e0-5d8b902b4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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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9│汉宇集团(30040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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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集团”)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启生先生的《告知函》,因个人原因,经慎重考虑,陈启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主动
放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不再参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取消对陈启生先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案10.00《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0.02 独立董事陈启生”,上述子议案不再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会
部分子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由于上述子议案的取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启生先生
将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9.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9.01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累积投票提案 √
9.03 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累积投票提案 √
9.04 非独立董事王伟 累积投票提案 √
9.05 非独立董事郭光 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01 独立董事张兆林 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独立董事赵友永 累积投票提案 √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议案 9.00、10.00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
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
邮编:529040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8a4d717-20bc-47ee-bfa3-a709403dd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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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12│汉宇集团(30040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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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4月 22 日(星期三)15:00-17:00 在“价值在
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华山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马春寿先生,独立董事陈启生先生,董事会秘书郑扬志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cMyEZj1du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016ac66-7540-4357-b360-61a82a40d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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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9│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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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兆林)担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兆林,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2年 9月起,任翰澜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3 年 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6 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投票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6 6 0 0 同意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 15天,
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会议、务虚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3月 20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 3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 9月 1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 12月 29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方面,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9月 2日召开的 202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3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不断提高个人履职水平,加强与公司、股东的沟通交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兆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00ae32c-0459-4c9a-85f1-2a65fba42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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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9│汉宇集团(3004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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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调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能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同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相匹配。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
(一)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本制度第九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9.60万元/年。
第八条 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前15.00万元/年。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责任大小、工作能力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及贡献程度相匹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
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薪
酬或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根据新岗位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或津贴。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自任职之日起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公司原制定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c497e47-dd6f-4a74-84d7-c1282c3b6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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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9│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考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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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尚民)担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考尚民,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年 7月起,任北京首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5年 3月起,任首佳益能(北京)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 年 3月起,任首佳艺特环球文化发
展(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 年 8月起,任优拓理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1月起,任山东润兴食品有限公司董
事;2018年 1月起,任山东润兴康鸿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月起,任北京商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月起,任北
京义林明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 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6 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投票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情况 会次数
事会次数
6 6 0 0 同意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由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关注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 15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务虚会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本人不断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方面的法律
法规,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3月 20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 3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 9月 18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9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 12月 29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方面,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
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9月 2日召开的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个人履职水平,加强与公司、股东的沟通交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考尚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ec8ffed-1a67-435d-99ee-8c6c1ac69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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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9│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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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9.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9.01 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累积投票提案 √
9.03 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累积投票提案 √
9.04 非独立董事王伟 累积投票提案 √
9.05 非独立董事郭光 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独立董事张兆林 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独立董事陈启生 累积投票提案 √
10.03 独立董事赵友永 累积投票提案 √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议案 9.00、10.00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
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号
邮编:529040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22f6bfb-a776-4793-a572-a7ab9acbe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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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9│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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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启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1485003-2311-4fcd-b190-866a56b93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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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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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5年度
2.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109,846.81 元,母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34,740,233.28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74,023.33后,公司合并
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99,832,604.02元,母公司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84,058,571.66元。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2025年 9月 2日,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50,000 元(含税)。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 48,240,000元(含税),2025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8,39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20%。
5.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8,390,000 108,540,000 229,14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6,109,846.81 234,108,405.18 243,958,635.97
研发投入(元) 38,279,500.36 39,384,557.85 41,605,741.61
营业收入(元) 1,173,632,754.80 1,139,851,270.33 1,091,413,374.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99,832,604.0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84,058,571.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16,07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8,058,962.65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16,07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19,269,799.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5%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416,07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ce1beb3-f02f-4391-a6c9-2be809fbf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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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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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
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工作岗位及责任等级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9.6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3.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15.0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责任大小、工作能力及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贡献
程度相匹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四、薪酬确定原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薪酬或津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根据新岗位标准执行相应的薪酬或津贴。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自任职之日起按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34d5959-80cf-4289-b6a2-2812bba1a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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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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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2011年12月 2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2号赛特广场 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
截至 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人,其中合伙人 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年 9月 2日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
制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作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经对致同 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议续聘致同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邮件、会议等方式,就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6761c1d-6cb1-4536-8e62-6e9feffb8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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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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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启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8a6414f-2ebb-4282-bc3b-e0c0c72db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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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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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赵友永 作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 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 入、报送给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赵友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0c0cfdc-4763-4221-978d-3eafd3579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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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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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友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33f0abc-bdf1-4844-b895-8bf3e3d8a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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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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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在任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独立董事职务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
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a949e8f-bf9f-4418-bcbf-8ba790769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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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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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或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 2.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3年;
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年;
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金额不超过 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年。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售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在交易日后的未来某个时间,公司与银行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期限进行人民币与外汇资金交割的产品。
外汇期权是指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拥有在期权到期日或以前执行或放弃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购入或售出一定数量的货币的
权利。
外汇掉期是公司与银行约定以货币 A 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 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 B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
币 A。
(2)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符合规定用途的融资资金。
三、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
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公司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按照规定建立《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将按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可能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发
生差异,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公司反向平仓,可能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带来操
作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
业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
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业务风险。
3.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发生重大偏离,公司会择机判断
何时反向平仓。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公司拟开展的上述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开展上述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786bcdc-7b59-4a7b-9779-c091bd62d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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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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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兆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6a7d94a-71dc-4482-a86a-2e26425a6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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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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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将于2026年 5月 1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 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马春寿先生、王伟先生、郭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张兆林先生、陈启生先生、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其中,陈启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
4.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69d3125-a83a-4b57-ac23-a9a685cf9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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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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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0dcd0b4-c3ec-46cc-9a78-ab41f47d7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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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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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尔肠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有
限公司、Hanyu Group(Thailand) Co.,Ltd.、广东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微充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技术
研发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关联交易。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
具体业务和事项评价概述: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明确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
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权责分工与制衡机制。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
行职责,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与监督作用。
2025年9月,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了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高效率的组织架构,便于纵向与横向的双向信息传递。公司设置了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
及多个职能管理部门,保障信息顺畅沟通与运营高效。
3.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会计体系。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公
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公司财务岗位设置清晰,配备专职人员,核算规范,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4.合同管理
公司设立了专门岗位对合同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风控与管理,明确了合同签署权限与审批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合同审批,
并定期检查和优化流程,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5.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统筹研究,公司或成立专项工作组或指定具体部门为投资操作部门;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报告
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
6.技术研发管理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研发项目流程与管理体系,涵盖计划、审批、考核、奖励等环节,确保研发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受控,同时做好
研发项目信息保密工作。
7.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销售政策和管理流程,对合同签订、定价、信用政策及收款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保证销售业务的合规性
与资产安全。
8.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标准
、流程与责任,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9.人力资源
公司实施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通过人才选拔、职称评定、创新激励等机制,建立了与岗位、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并制定了《
招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以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人才。
10.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公允定价要求,确保关
联交易合规、公允。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
a.管理层存在舞弊情形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b.虚假编制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缺乏真实合理依据;c.对财务报告进行重报
,以更正重大差错;d.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e.公司内部审计缺乏有效执行;
②重要缺陷:
a.未建立反舞弊的相关制度;b.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使用政策;c.对定期报告期内报送的财务报告频繁更正;d.其他可能
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错报数据≥利润总额的10%;
②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财务报告错报数据<利润总额的10%;
③一般缺陷:财务报告错报数据<利润总额的5%。
上述定量标准中的利润总额为公司上年经审计的数据。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a.公司的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b.制度不健全,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c.公司各部门及岗位设置缺乏
合理性,职责权限混乱;d.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无法得到执行;e.现有制度无法对生产经营成本进行控制;f.其他对公司
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存在虽不及重大缺陷严重程度及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对达到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阻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缺陷;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
②重要缺陷: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损失金额占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含1%)至5%;
③一般缺陷: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损失金额小于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的1%。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石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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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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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兆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1a85616-08d0-4019-845f-6e29fae72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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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7│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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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启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e153a01-a6d0-4349-944f-1f3e5a140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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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6│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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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6c9a10b-42d6-4a91-9310-245adde58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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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6│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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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c1c8a08-7cc2-46fa-a406-79e96c58c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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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6│汉宇集团(30040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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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
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2.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
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2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
:202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
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5%。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并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
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7. 审议通过《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关制
度,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因涉及董事个人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上述议案时,委员张兆林先生、陈启生先生回避表决。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3
53万元(含水电费),交易事项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接受租赁服务、提供劳务等。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与经营需要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郑立楷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和外汇掉期业务。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马春寿先生、王伟先生、郭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董事)。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张兆林先生、陈启生先生、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8.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9618fea-a51e-400d-9129-7ca6fbcdd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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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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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5年 3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5.5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授权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
1. 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
类型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内购入 内售出 占公司报告期
损益 值变动 金额 金额 末净资产比例
金融衍生工 0 97.71 0 0 0 97.71 0.04%
具(交易性
金融资产)
金融衍生工 422.79 422.79 0 0 0 0 0.00%
具(交易性
金融负债)
合计 422.79 520.50 0 0 0 97.71 0.04%
报告期实际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汇等
损益情况的 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损失 383.755万元。
说明
套期保值效 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外汇相挂钩,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
果的说明 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2. 证券投资情况
2018年 1月 12 日,公司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 1,040 万元认购了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的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安捷股份的股数为26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6.10%。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风险分析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可能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
发生差异,造成汇兑损失
2.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
3. 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
不准,导致公司反向平仓,可能造成损失。
4. 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的业务。
2. 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业务风险。
3. 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发生重大偏离,公司会择机判
断何时反向平仓。
4.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 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e6eca68-45ab-47a5-ae23-eb945ec06b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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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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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09628号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集团
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汉宇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汉宇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李萍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纪海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23ff02b-ef1f-4835-9a3b-623c8b19b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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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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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cc57c60-8e21-4025-8faf-64e7dc1f5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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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关于汉宇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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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关于汉宇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7a86f9f-6131-40d5-b1e8-b44213fbd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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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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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申请有
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7年 5月 31日,包括截止日前获得银行授信但在此日后使用的授信。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亿元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亿元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亿元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亿元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亿元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亿元
合计 10.00 亿元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同意的授信额度为准,其项下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授信额度限额可多次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华山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65851cb-837e-47d7-bebd-ece107a83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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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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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8.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2. 审议程序:2026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开展上述交易存在汇率波动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公司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或欧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
2. 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 2.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3年;
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年;
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金额不超过 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年。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石华山先生负责上述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 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外汇掉期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在交易日后的未来某个时间,公司与银行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期限进行人民币与外汇资金交割的产品。
外汇期权是指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拥有在期权到期日或以前执行或放弃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购入或售出一定数量的货币的
权利。
外汇掉期是公司与银行约定以货币 A 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 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 B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
币 A。
(2)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符合规定用途的融资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交易风险分析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可能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
发生差异,造成汇兑损失。
2.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反向平仓措施,可能导致损失
。
3. 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
不准,导致公司反向平仓,可能造成损失。
4. 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的业务。
2. 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业务风险。
3. 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锁定汇率或各种条件与交割日(或行权日)银行的汇率或各种条件发生重大偏离,公司会择机判
断何时反向平仓。
4.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 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1522ab0-7c55-4f44-95a2-62e34d4de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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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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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债券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
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3.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自
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f3f81e7-551d-4b90-906e-1efdb3b70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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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45│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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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1635fb0-d477-4d72-a0b1-a9fe4c00d4f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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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汉宇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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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6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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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汉宇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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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4198.PDF
─────────┬────────────────────────────────────────────────
2025-10-28│汉宇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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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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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汉宇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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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9683.PDF
─────────┬────────────────────────────────────────────────
2025-04-29│汉宇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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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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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汉宇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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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5/1222882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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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汉宇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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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汉宇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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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汉宇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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