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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5(科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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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5 科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2 17:1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 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 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8,462 股—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的股份。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932,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68%,最高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10782893-0961-4ddc-9c4a-c7d2c07bdd14.PDF ─────────┬──────────────────────────────────────────────── 2024-03-01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c37c1f2f-7822-4aa7-b45a-eba306777000.PDF ─────────┬──────────────────────────────────────────────── 2024-02-28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由于相关内容填报有误,部 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现更正如下(更正后的内容以加粗表示): 更正前: 2024 年 2 月 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931,2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最高 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725.2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更正后: 2024 年 2 月 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931,2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最高 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725.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be25815b-c1c7-47b5-bab8-ca95602e58a8.PDF ─────────┬──────────────────────────────────────────────── 2024-02-28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正后)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 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 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8,462 股—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2月 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93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最高成 交价为 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725.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a18b5ef1-c9df-4a6a-8aca-b9046f5f30ee.PDF ─────────┬──────────────────────────────────────────────── 2024-02-27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04f21de4-8190-4cfc-82ce-963b1588dee8.PDF ─────────┬──────────────────────────────────────────────── 2024-02-20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 │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 月 19 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2月 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 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1 姜艳 85,550,854.00 30.08 2 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 14,330,615.00 5.04 (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谈燕 2,216,300.00 0.78 4 黄学良 2,200,000.00 0.77 5 BARCLA YS BANK PLC 2,174,461.00 0.76 6 #陈中立 2,100,505.00 0.74 7 周红芳 1,860,300.00 0.65 8 #周均安 1,854,800.00 0.65 9 张大涌 1,738,800.00 0.61 10 周成方 1,568,000.00 0.55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1 姜艳 21,387,714.00 9.77 2 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 14,330,615.00 6.55 (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谈燕 2,216,300.00 1.01 4 黄学良 2,200,000.00 1.01 5 BARCLA YS BANK PLC 2,174,461.00 0.99 6 #陈中立 2,100,505.00 0.96 7 周红芳 1,860,300.00 0.85 8 #周均安 1,854,800.00 0.85 9 张大涌 1,738,800.00 0.79 10 周成方 1,568,000.00 0.72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baeb090d-21e7-43be-8e22-fd732e91a1eb.PDF ─────────┬──────────────────────────────────────────────── 2024-02-19 00:00│科隆股份(300405):股份回购报告书 ─────────┴──────────────────────────────────────────────── 科隆股份(300405):股份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eb74e853-fddc-4942-a12b-39de32467429.PDF ─────────┬──────────────────────────────────────────────── 2024-02-19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69ecfde6-1c86-4d3b-8a88-c6b5e96ebb4d.PDF ─────────┬──────────────────────────────────────────────── 2024-02-19 00:00│科隆股份(30040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 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根 据相关规则予以全部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8,462 股—3,076,92 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1.0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d7906b64-54a7-4f5e-9014-fa1510f641be.PDF ─────────┬──────────────────────────────────────────────── 2024-02-19 00:00│科隆股份(30040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 2月 8日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年 2月 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会军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回购有利 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详情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762102aa-f921-4d81-be18-a71bc670f910.PDF ─────────┬──────────────────────────────────────────────── 2024-02-08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周全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择机实施增持。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全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9,799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2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个月内,周全凯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周全凯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 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周全凯先生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 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股份。 6、本次拟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周全凯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全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6f5ebd33-b969-4c38-9b18-2f543109663d.PDF ─────────┬──────────────────────────────────────────────── 2024-01-31 00: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股份”或“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9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0)。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科隆股份 2023 年报审计签字合伙人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拟安排李赟莘(项目合伙人)、明瑞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郝学花 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因大信内部工作调整,大信现指派蔡瑜接替李赟莘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洪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蔡瑜 (项目合伙人)和明瑞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李洪。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础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蔡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 、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科隆股份 2023 年报审计签字合伙人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蔡瑜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49608b47-8e37-4d06-a0f9-432d45881a85.PDF ─────────┬──────────────────────────────────────────────── 2024-01-30 00:00│科隆股份(300405):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000万元-11,500万元 亏损:11,875.35 万元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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