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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5(科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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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5 科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8:22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3 16:03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7:32 │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7:32 │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6 16:42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5 16:44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5 16:44 │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2026-06-05 16:41 │科隆股份(300405):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6:39 │科隆股份(3004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01 18:30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 ─────────┬──────────────────────────────────────────────── 2026-07-20 18:2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艳女士的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 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手续。本次姜艳女士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东及其一 (%) (%)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型) 姜艳 是 4,500,000 5.26% 1.58% 否 否 2026 年 07 办理解 孙景欢 个人资 月 17 日 除质押 金需求 登记之 日 合计 —— 4,500,000 5.26% 1.58%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质押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况 ) 前质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份限 质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押股 份 押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份数 (% (% 结、标 (%) 量 ) ) 记数量 (股 (股) ) 姜艳 85,550,85 30.08% 0 4,500,00 5.26 1.58 0 0.00% 64,163,140 79.16% 4 0 % % 蒲云 1,112,231 0.39% 0 0 0.00 0.00 0 0.00% 834,173 75.00% 军 % % 郝乐 242,482 0.09%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敏 % % 蒲静 1,358,033 0.48%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依 % % 合计 88,263,60 31.04% 0 4,500,00 5.10 1.58 0 0.00% 64,997,313 77.60% 0 0 % % 注:上表中姜艳女士、蒲云军先生对应的“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艳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姜艳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已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a60f70f-7bf7-4aa0-9dd9-f6f4a319c9df.PDF ─────────┬──────────────────────────────────────────────── 2026-07-03 16:0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收到法院传票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科隆”)为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53,501,291.67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二审裁定撤销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2025)辽 1122 民初 874 号民事裁定,由盘锦市盘山 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目前案件暂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予 以披露。 一、诉讼基本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盘锦科隆与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 同成立辽宁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料公司”),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科隆新材料公司诉盘锦科隆损害 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号为(2025)辽 1122 民初 87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 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 年 8月 11 日,盘锦科隆收到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 1122 民初 874 号},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辽阳安里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上诉,2025 年 10 月 16 日,盘锦科隆收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本案定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开庭。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 2025 年 11 月 11 日,盘锦科隆收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 11 民终 1162 号},终审 裁定如下: 1、撤销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2025)辽 1122 民初 874 号民事裁定; 2、本案指令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盘锦科隆收到盘山县人民法院下达的《传票》,传票内容如下: 1、案号:(2026)辽 1122 民初 707 号 2、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3、被传唤人姓名: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传唤事由:开庭 5、应到时间:2026 年 7月 8日 9:00 6、应到处所:第三审判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指令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盘山县人民法院传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2547325-a2a5-422a-8db6-cea48582dd27.PDF ─────────┬──────────────────────────────────────────────── 2026-06-22 17:32│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972,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287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7,415,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30.739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62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557,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54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3 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1,573,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53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8,249,6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2%;反对 70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5%;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50,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473% ;反对 70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26%;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梦舒律师、李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fa00fdd-1f1d-474c-b0e4-e2034998a8bd.PDF ─────────┬──────────────────────────────────────────────── 2026-06-22 17:32│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隆股份”)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 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6年 6月 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15日发 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本所律师视频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日(星期一) 下午 13:30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87,415,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30.7397%。 上述股份所有人均为截至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62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557 ,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478%。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57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0.5534%。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含视频通讯方式)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 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记名投票及网络 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对《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结合本次会议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8,249,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72%;反对 70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5%;弃权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03%。 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0,5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47 3%;反对 70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26%;弃权 1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715064a-0995-40be-a030-3ad4c4add972.PDF ─────────┬──────────────────────────────────────────────── 2026-06-16 16:4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3: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6 月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 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6 月 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6月 17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7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 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987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 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 0419-5589877;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联系人:何红宇 、喻靖博。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1a9a299-3f5c-415c-af0d-1e907b0d4814.PDF ─────────┬──────────────────────────────────────────────── 2026-06-05 16:44│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 期一)下午 13: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6 月 17 日17:00 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7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 987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 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 0419-5589877;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联系人:何红宇 、喻靖博。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8f796cf-7828-4bd0-89b2-cc42bd277e3f.PDF ─────────┬──────────────────────────────────────────────── 2026-06-05 16:44│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7ab79151-1c29-4fe0-870e-96124b28c178.PDF ─────────┬──────────────────────────────────────────────── 2026-06-05 16:41│科隆股份(300405):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5日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推动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 2)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议案 3)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4dc3b78-e910-473e-abde-dee7ba4bd2aa.PDF ─────────┬──────────────────────────────────────────────── 2026-06-05 16:39│科隆股份(3004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推动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与业绩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政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负责向股东会说明。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结构,制定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监督考核,并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止付追索事项;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为履行上述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常有权索取相关资料、要求管理层配合,并在必要时聘请独立专业机构(如薪酬咨询公司 、法律顾问等)提供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为:(1)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独立董 事。 (一)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董事津贴。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费中支出; (二)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根据公司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等确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 0%。 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年终根据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三) 独立董事由公司聘任后,每年可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 照上述规定计算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一条 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法定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开始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 营业绩等进行考核后发放。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 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3454b11-3565-4226-a903-a087132b0f35.PDF ─────────┬──────────────────────────────────────────────── 2026-06-01 18:3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 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 过1,93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3月 3日至 202 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5月 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 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7,933.2 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1,932,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 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13,410,307.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7.32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67 元/股,成交均价为6.94 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 份出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549,312 23.05% 65,549,312 23.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823,359 76.95% 218,823,359 76.95%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932,800 0.68% 0 0%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1,932,800 0.68% 0 0% 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 总股本 284,372,671 100% 284,372,671 100%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 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敏感期内减持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 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开始实施减持计划之日起,单日最高减持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2026 年 5 月 7日)。公司每日减持数量未超过 减持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2月 31 日至 2026 年 1月 29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2,577,875 股)。 3、公司减持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的委托;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交易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aa1c9162-273c-4779-b862-f3929703f4a2.PDF ─────────┬──────────────────────────────────────────────── 2026-05-19 18:28│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e5fe484-9feb-4991-9de5-8fd48dce4c11.PDF ─────────┬──────────────────────────────────────────────── 2026-05-19 18:28│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3eb1dfb-bb2d-411c-841e-316c58d1e98f.PDF ─────────┬──────────────────────────────────────────────── 2026-05-14 17:04│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的议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减值损失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关联股东姜艳、蒲云军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 6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 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987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 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 0419-5589877;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联系人:何红宇 、喻靖博。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c45be75-64a2-41bb-bee1-639206856601.PDF ─────────┬──────────────────────────────────────────────── 2026-05-08 16:2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 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 过1,93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3月 3日至 202 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 股— 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21 日于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6 年 5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0.35%,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7,109,309.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7.32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03 元/股,成 交均价为7.11 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 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a75013b-c420-43bc-b331-e48733a4c008.PDF ─────────┬──────────────────────────────────────────────── 2026-05-06 17:18│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 超过1,93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 年 3月 3日至 202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 股 —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21 日于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 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 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dc77090-44fb-48e1-a261-0d03b81dc277.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4日,审计委员会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 况。 (三)2026 年 4月 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a940c0-0b9b-4f7b-9195-15a9845e9d6b.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 年 4 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a0da15-4b63-4ac7-9e8d-04f72a76ec23.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财务总监王宁女士,独立董事侯巧铭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红宇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1 日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2bb4f6-a859-44d2-ba07-b7d31b4b34dd.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 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大信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 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丹丹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办过神雾环保、盘江股份 、惠程科技等上市公司。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 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 况。 3、审计收费 大信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约定书中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939577-4965-4beb-bd68-a76d546238a9.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8e663b-99f9-4e81-8e92-7dd48562d515.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科隆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蔡瑜,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 99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贵州盘江精煤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 023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丹丹,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 办过神雾环保、盘江股份、惠程科技等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二、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 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 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 “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 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 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 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 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 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 据。 4.监控与整改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第 5102 号 的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 况并识别的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 改措施。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 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等。分别 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 2025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 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 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富 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担任。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 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提供保 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 密规定。2022 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 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b97630-d7dc-4ac0-b174-3d715e3e6272.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作废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隆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引起的121.75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将其作废。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高倚云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3 年 4月 27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 2023 年 4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8日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5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因 3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存在买卖股票行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取消了此 3名激励对象喻靖博、沈恩尧、李晓东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四)2023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 年 5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六)2024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4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4 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 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九)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5.44 亿元,不满足本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2025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45%”。经核算,不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21.75 万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 121.75 万股,作废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21.75 万股限制性 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d62af2-0bb8-471e-a795-c4e4259db6ea.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科隆股份(30040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166504-2247-4f5a-b1dd-57c53ec1d906.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隆股份”)于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0,196,00 6.44元(损失以“-”号列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项 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922,050.92 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8,764,122.27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4,107,917.63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949,988.98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273,955.5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8,273,955.5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合 计 -20,196,006.44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确定方法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 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 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 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 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 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一般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应收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 至 2 年 10.00 2 至 3 年 20.00 3 至 4 年 40.00 4 至 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 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2.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 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一般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合并范围外其他应收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 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0,196,006.44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失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合理,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0,196,006.44元(损失以“-” 号列报)。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5aa9af-4963-456a-92d5-2762fe117dde.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7bd583-e8ef-4384-88ca-1d206986e2bb.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 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 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fea3f6-64b0-41b5-9885-4722729b1a17.PDF ─────────┬──────────────────────────────────────────────── 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b68b50-f604-4f70-984e-7bcf7b813c38.PDF ─────────┬──────────────────────────────────────────────── 2026-04-28 19:5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11,653.77 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8,103,650.64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23,674,247.88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9,847,665.66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拟定 2025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1,211,653.77 -49,832,853.83 -100,230,449.5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7,715,457.29 21,350,734.89 17,802,391.59 营业收入(元) 543,626,025.34 631,834,145.97 558,195,980.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9,847,665.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3,674,247.8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0,424,985.7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868,583.7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务 发展计划和在上下游产业的布局,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并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市场开拓及投入、技术研发、及相关产业 资源的整合、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77965f-33d1-458b-8dd1-2e75b20db3d2.PDF ─────────┬──────────────────────────────────────────────── 2026-04-28 19:52│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f56644-e9d3-4545-93fc-76ac484a98d7.PDF ─────────┬──────────────────────────────────────────────── 2026-04-28 19:52│科隆股份(300405):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 科隆股份(300405):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1d3e7b-e488-4e06-99bd-0009c14e713f.PDF ─────────┬──────────────────────────────────────────────── 2026-04-28 19:51│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3af195-bb7b-4562-a9cc-c6540baea998.PDF ─────────┬──────────────────────────────────────────────── 2026-04-28 19:51│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7fa279-4a70-457b-a32a-8ef488e85fce.PDF ─────────┬──────────────────────────────────────────────── 2026-04-28 19:51│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d2a07c-fdf9-4ca4-8d25-f9dfdf6908b4.PDF ─────────┬──────────────────────────────────────────────── 2026-04-28 19:51│科隆股份(30040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829e10-2532-4460-89af-9b27704efe55.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420507-aca3-4802-a306-68b72ab1e4e6.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11-0000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1-00003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5c4d3d-03fd-49fb-afdb-49b03e207be1.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1-0000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1-00003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4 月 28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1-00002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辽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904b2b-2768-4312-94f3-729b41eab96e.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审计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1-0000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1-00002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4月 28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1-00002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4d04b9-d2ed-4a43-83aa-7fd131b9b727.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fae186-6e0a-4334-81cd-fc5219fe8893.PDF ─────────┬──────────────────────────────────────────────── 2026-04-28 19:5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 恒泽”)、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科隆”)、辽宁蓝恩氢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恩环保”)以 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或 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的事项,该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期限 不超过 1年(含 1年)。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进行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1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562002315B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巴栋声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蔡 18 路南侧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建筑工程 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被担保人名称: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25613501318 成立日期:2010 年 8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268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氧乙烷衍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4MA0Y8N303B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崔海滨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研发;商品混凝土加工;建筑预制件、路边石、减水剂制造;搅拌设备、建筑设备、机械设备、房屋租赁 ;水性涂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加工、销售;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泵式);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蓝恩氢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43188113130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蒲振峰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阳市宏伟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辽宁蓝恩氢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 年 度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 四川 2025 年度 42,020,622.12 149,016,019.50 189,622,170.45 830,790.31 -40,606,150.95 恒泽 2026 年 8,941,717.50 145,321,514.38 184,871,984.09 1,058,793.49 -39,550,469.71 1-3 月 盘锦 2025 年度 121,324,589.78 229,085,158.48 248,896,465.41 -37,699,151.03 -19,811,306.93 科隆 2026 年 36,385,523.54 227,949,251.45 249,058,913.54 -1,569,603.09 -21,109,662.09 1-3 月 沈阳 2025 年度 13,270,671.33 108,802,298.32 154,023,068.34 -29,788,887.32 -45,220,770.02 华武 2026 年 - 108,985,070.45 155,456,150.34 -1,250,309.87 -46,471,079.89 1-3 月 蓝恩 2025 年度 10,812,432.76 27,679,253.99 39,077,934.57 -2,107,144.25 -11,398,680.58 环保 2026 年 2,965,758.41 27,621,792.21 39,094,130.59 -73,657.80 -11,472,338.38 1-3 月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盘锦科隆、蓝恩环保,以及全资孙公司沈阳华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自 有资产抵质押担保,其中四川恒泽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年),以银行最 终批复为准;盘锦科隆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 9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 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 准;沈阳华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蓝恩环 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担保的期限:不超过 1年(含 1年)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 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 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全资子公司从事行业未来前景良好,提供担保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99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总额为 0元。合计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47%。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 20,000 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99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9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83c72b-04c4-4db6-9efb-1953cde13347.PDF ─────────┬──────────────────────────────────────────────── 2026-04-28 19:49│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 期二)下午 13: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计划的议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减值损失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关联股东姜艳、蒲云军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 6 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17:00 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 987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 0419-5589877;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联系人:何红宇 、喻靖博。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d9a824-ac30-48a4-974d-2fbb7d7a6f38.PDF ─────────┬──────────────────────────────────────────────── 2026-04-28 19:49│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辽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侯巧铭先生、刘冬雪先生、高倚云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侯巧铭先生、刘冬雪先生、高倚云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15fb0b-39d9-49fd-b208-a0c592f231a1.PDF ─────────┬──────────────────────────────────────────────── 2026-04-28 19:49│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冬雪 ─────────┴──────────────────────────────────────────────── 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冬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749b1d-482f-469c-b40f-ef2e598f408d.PDF ─────────┬──────────────────────────────────────────────── 2026-04-28 19:49│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倚云 ─────────┴──────────────────────────────────────────────── 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倚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b0e57b-e584-4560-9276-6c42bd06138c.PDF ─────────┬──────────────────────────────────────────────── 2026-04-28 19:49│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侯巧铭 ─────────┴──────────────────────────────────────────────── 科隆股份(300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侯巧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df0ad9-abd2-4c28-8148-24131ed97b0b.PDF ─────────┬──────────────────────────────────────────────── 2026-03-27 16:00│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换签字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换签字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376a292-54bc-4e9f-9efb-fa19a69eed44.PDF ─────────┬──────────────────────────────────────────────── 2026-01-30 19:4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0282f849-e0b5-42b3-af26-c56709b2988a.PDF ─────────┬──────────────────────────────────────────────── 2026-01-30 19:42│科隆股份(3004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加通讯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名,实 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932,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为满足公司 2026 年经营发展 的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 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6 年3 月 3日至 202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c8e77888-cd63-4131-a48e-ff8592ec5acc.PDF ─────────┬──────────────────────────────────────────────── 2026-01-29 17:04│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78a2fa0-3084-45c8-9dce-422c6f27b6f6.PDF ─────────┬──────────────────────────────────────────────── 2025-12-12 19:14│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39a29e3-e8fd-477e-9d55-2530c9d5e06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科隆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257.PDF ─────────┬──────────────────────────────────────────────── 2026-04-29│科隆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266.PDF ─────────┬──────────────────────────────────────────────── 2025-10-28│科隆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264.PDF ─────────┬──────────────────────────────────────────────── 2025-08-29│科隆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977.PDF ─────────┬──────────────────────────────────────────────── 2025-04-25│科隆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2795.PDF ─────────┬──────────────────────────────────────────────── 2025-04-25│科隆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2618.PDF ─────────┬──────────────────────────────────────────────── 2024-10-24│科隆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126.PDF ─────────┬──────────────────────────────────────────────── 2024-08-30│科隆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795.PDF ─────────┬──────────────────────────────────────────────── 2024-04-25│科隆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222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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