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5 科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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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04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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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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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8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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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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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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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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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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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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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科隆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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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 │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作废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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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04│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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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的议案》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减值损失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关联股东姜艳、蒲云军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 6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股东可以凭上述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
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邮编:111003),传真号码:0419-5589877(传真请标明:证券部收)。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
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联系电话:0419-5589876;传真 0419-5589877;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联系人:何红宇
、喻靖博。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c45be75-64a2-41bb-bee1-639206856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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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科隆股份(300405):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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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
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
过1,93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3月 3日至 202
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 股—
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21 日于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6 年 5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0.35%,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7,109,309.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7.32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03 元/股,成
交均价为7.11 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
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a75013b-c420-43bc-b331-e48733a4c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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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8│科隆股份(300405):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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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
超过1,932,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 年 3月 3日至 2026 年 6月 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
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 股
—3,076,9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 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截至 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 5.2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93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月 21 日于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
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
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1dc77090-44fb-48e1-a261-0d03b81dc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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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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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4日,审计委员会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
况。
(三)2026 年 4月 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a940c0-0b9b-4f7b-9195-15a9845e9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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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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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 年 4 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a0da15-4b63-4ac7-9e8d-04f72a76e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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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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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财务总监王宁女士,独立董事侯巧铭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红宇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1 日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2bb4f6-a859-44d2-ba07-b7d31b4b3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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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3│科隆股份(30040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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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
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4、独立性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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