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7 凯发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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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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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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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 │凯发电气(30040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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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凯发电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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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 │凯发电气(30040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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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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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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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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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1 │凯发电气(300407):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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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0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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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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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ac084f9-6c52-49c9-8d6f-6502f3aba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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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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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珠海欧力配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配网”)增资的
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的基本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欧力配网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国网及南网市场,并辐射东南亚等海外市场,需要在我国南方区域建设一个产业基地以承
载相关业务。欧力配网既有生产场所无论是面积体量还是租赁性质均不满足未来欧力配网的战略发展需要。结合上述因素,凯发电气
拟对其进行增资,金额为 4,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北京国枫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年 6月 30日“国枫兴华
评报字[2025]第 010030 号”评估报告中欧力配网的估值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俊等关于珠海欧力配网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对欧力配网的未来增资安排约定,本次增资其中的 2,594.5712万元为增加注册资本,1,405.4288万元进
入资本公积。公司拟以欧力配网为平台主体,在珠海规划建设凯发电气南方区域总部基地产业园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对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欧力配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09529809
成立日期:2005年 1月 11日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1号 8栋 101-1、2-4层
法定代表人:张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161,783.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
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批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气)物理设
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
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专用仪器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欧力配网目前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元) 占比(%)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3,729,426 80.0000
张俊 7,370,940 17.4825
其他投资者 1,061,417 2.5175
合计 42,161,783 100.0000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项目 2025年度
资产总额 7,150.27 营业收入 7,189.79
负债总额 3,456.73 营业利润 -1,100.14
净资产 3,693.54 净利润 -841.49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 2024年度
资产总额 10,057.31 营业收入 6,670.40
负债总额 5,522.28 营业利润 46.62
净资产 4,535.03 净利润 115.88
(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增资前,欧力配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元) 占比(%)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3,729,426 80.0000
张俊 7,370,940 17.4825
其他投资者 1,061,417 2.5175
合计 42,161,783 100.0000
本次增资后,欧力配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元) 占比(%)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9,675,138 87.6190
张俊 7,370,940 10.8225
其他投资者 1,061,417 1.5584
合计 68,107,495 100.0000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欧力配网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有利于满足客户市场需求增长,整合、吸收境外优秀的
人才、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就相关业务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判断,但仍面临由于宏观经济运行、行业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业务发展、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采
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保障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52575d50-a58e-4f43-8533-7df661265a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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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凯发电气(300407):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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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46,7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
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天
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6
号),确认截至 2026年 4月 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57.52万元,本次拟
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57.52万元。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19.78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 23,251.60 15,621.04 496.82 496.82
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 15,839.36 14,378.96 22.96 22.96
建设项目
合计 39,090.96 30,000.00 519.78 519.78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74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
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87 18.87
2 律师费用 18.87 18.87
合计 37.74 37.74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作出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决
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 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本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
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e4f95821-023d-43e4-beb2-df5c4d960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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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凯发电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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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报告 1—3 页
二、专项说明 1—3 页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6 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
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截至2026年4月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
6年4月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992b432d-cc60-4f5c-8693-6c5948621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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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凯发电气(30040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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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0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
至 2026年 4月 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57.5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
为 557.52万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欧力配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配网”)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国网及南网市场,并
辐射东南亚等海外市场,需要在南方区域建设一个产业基地以承载相关业务。公司拟对其进行增资,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8e87dd2-bcbb-4433-8f77-6d2ad843e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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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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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46,7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
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天
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6
号),确认截至 2026 年 4月 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57.52万元,本次
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57.52万元。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519.78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 23,251.60 15,621.04 496.82 496.82
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 15,839.36 14,378.96 22.96 22.96
建设项目
合计 39,090.96 30,000.00 519.78 519.78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74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
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87 18.87
2 律师费用 18.87 18.87
合计 37.74 37.74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作出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6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 4月 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本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
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1573b7d-7552-4d2e-83c3-8a4296e1d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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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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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d5b2816-8f8e-446d-957f-ca840e582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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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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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a3539c3-e5df-44fb-952f-6fbca2c5f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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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1│凯发电气(300407):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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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除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56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股份登记,公司于 2025年 12月办理了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其中董事王勇先生、董事、总经理王传启先生、副
总经理杨翔先生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公司对王勇先生、王传启先生、杨翔先生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暂缓办理。
近日,公司办理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的
登记工作,本批次仅办理 3名激励对象所涉 152,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52,000.00股。上
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03a941c-f64f-4962-90fd-49403c985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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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5:40│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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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或“丙方”)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华凯”或“甲方”)与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或“乙方”)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
,中小担为天津华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融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按持有天
津华凯的股权比例向中小担提供反担保,天津华凯法定代表人孔祥洲先生为天津华凯向中小担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小担、天津华凯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及其附件,公司为天津华凯 1,000万元借款提供其股权比例的反担保
。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5月 14 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华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2,000万元,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 2026年度为天津华凯已提供担保额度为 497.11万,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1,502.89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天津华凯的实际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477.06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 A区 3层法定代表人:孔祥洲
注册资本:6055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 4月 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
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华凯系公司 2022年 4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定位于轨道交通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的应用企业,其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010.00 3,010.00 现金 49.71%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882.00 882.00 无形资产 14.57%
韩英铎 349.86 349.86 无形资产 5.78%
陆超 637.98 637.98 无形资产 10.54%
魏应冬 658.56 658.56 无形资产 10.88%
李笑倩 411.60 411.60 无形资产 6.80%
Tianjun XU(徐田军) 105.00 105.00 现金 1.73%
合计 6,055.00 6,055.00 100.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项目 2025年度
资产总额 13,746.98 营业收入 4,361.24
负债总额 12,252.34 营业利润 -1,578.24
净资产 1,494.64 净利润 -1,549.62
公司持有天津华凯 49.71%股权,公司为天津华凯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将不能提供相应股权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08月 26日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小围堤道 25号增 2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 14号楼 3层301、302
注册资本:136,117.0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为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各类中小企业做贷款担保。
法定代表人:杨东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关联关系:无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历经改制后新成立了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前者为事业单位,后者为国有企
业,均为天津市委市政府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而批准成立的天津市专业化政府性担保机构,信用良好
。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小担、天津华凯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及其附件,公司按持有天津华凯的股权比例为其借款提供反担保,天津华凯
法定代表人孔祥洲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主债务人):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丙方(反担保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务合同
天津华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借款,借款用途为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本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3、保证反担保范围
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乙方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代偿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其他相关费
用和损失;
②依照甲乙双方签订前述《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给付的担保费、代偿额的利息、违约金或赔偿金;
③出借人为实现债权和乙方为追偿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及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4、保证反担保保证方式
丙方在保证反担保范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反担保的期间
保证反担保的期间为三年,乙方一次性代偿的,自乙方代偿之次日起算;单笔代偿的,单笔债权的保证期间自单笔代偿之次日起
算。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4,537.39万元,为天津华凯提供担保3,477.06万元,为北京南凯提供担保2,168.99万元
,为天津优联提供担保500.00万元,共计10,683.44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54%。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
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天津华凯与中小担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及其附件;
4、孔祥洲先生与中小担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
5、天津华凯与中小担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
6、天津华凯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567d2e2-b3ca-4caa-a215-24600b1da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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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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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用途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1280100200068934 募集资金理财
限公司 司天津分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
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审批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7d5089-6703-40af-b808-50cd651c4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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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6│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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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46,7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
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的缴纳均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
户统一划转。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将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内,根据实际需
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
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
有资金支付且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核查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
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
排,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c415365-f4bc-4196-89db-60636dea9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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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4│凯发电气(30040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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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46,7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
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
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得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的缴纳均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
户统一划转。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将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内,根据实际需
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
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
有资金支付且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核查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
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f89249a-4d5d-41cc-b3e4-60ff8a743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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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4│凯发电气(300407):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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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本次
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孔祥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孔祥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伟先生、冯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孔祥洲、王伟、王传启、丁振华、冯波 孔祥洲
提名委员会 杜至刚、徐泓、王伟 杜至刚
审计委员会 徐泓、孔祥洲、丁振华 徐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振华、杜至刚、王传启 丁振华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传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
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坤先生、杨翔先生、赵志锦先生、苏光辉先生、张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
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金川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
历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娟女士为公司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内,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
行垫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通过。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146f14b-4af6-46fb-be9d-d195f659b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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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4│凯发电气(300407):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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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苏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换届聘任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孔祥洲先生(董事长)、王伟先生(副董事长)、冯波先生(副董事长)、王传启先生、刘佳先生、苏光辉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徐泓女士、杜至刚先生、丁振华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年 5月 18日起,任期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孔祥洲、王伟、王传启、丁振华、冯波 孔祥洲
提名委员会 杜至刚、徐泓、王伟 杜至刚
审计委员会 徐泓、孔祥洲、丁振华 徐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振华、杜至刚、王传启 丁振华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的情况总经理:王传启先生。
副总经理:刘坤先生、杨翔先生、赵志锦先生、苏光辉先生、张志刚先生。董事会秘书:苏光辉先生。
财务负责人:赵军先生。
总工程师:宋金川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瑞瑾女士。
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韩娟女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审议通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苏光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瑞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邮箱: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300392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在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董事王勇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7,000,000 股股份,其任职到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前述三位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副总经理张忠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5,715,320 股股份,其任职到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张忠杰先生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王勇先生、张忠杰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
事会对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王勇先生、张忠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f0f8a09-0528-41bd-be4e-72636d330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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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0│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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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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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0│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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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c4dbd34-010a-4ebd-b4ba-021960a61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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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0│凯发电气(300407):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凯发电气股东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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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投资者服务中心”)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征集人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征集人向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全体股东征集2026年5月1
4日召开的凯发电气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相关事宜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就征集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征集人的如下保证:
1.所有提供的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投资者委托材料为投资者按照征集公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其与原件一致,没有遗漏;
2.提供的给本所的征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征集人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
述;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征集表决权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
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相关
主体的说明予以引述;
4.本所及本所律师确认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征集表决权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及披露,并愿意就本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凯发电气在其为实施本次征集表决权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凯发电气作
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现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征集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根据《证券法》《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
等股东权利。
根据凯发电气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表决权公告》”),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投资者服务中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暂行规定》的规定,具备公开征集表决权的主
体资格。
二、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征集表决权公告》已依法披露,《征集表决权公告》及其附件《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内
容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征集人已依法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程序符合《暂行规定》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情况及行权结果
根据本次征集表决权中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书面确认及相关证明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
共收到3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凯发电气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6,820,500股,约占凯发电气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329%。
经核查,征集人亲自出席了凯发电气2025年度股东会,并已按照《征集表决权公告》披露的表决意见和《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中的指示内容代表委托股东对凯发电气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行权结果符合《暂行规定》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的主体资格、征集程序及行权结果符合《证券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3e6b1a1-970d-4c47-b2ff-26d7b59d1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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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7│凯发电气(300407):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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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苏光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苏光辉先
生将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苏光辉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苏光辉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e69fcd9-d5ed-4cae-8e57-56aa4252e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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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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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9a28be0-5ea9-46d4-bd6a-7ec058517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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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0│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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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2709822-a523-4e45-9b1b-ce98f566b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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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0│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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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17b54c7-9cab-4461-9fc0-c638302e52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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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0│凯发电气(30040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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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0
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日收到股东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直接持有公司 3.79%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向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股东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公司于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 1《关于选举笫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1.1《选举佘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关于选举笫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2.1《选举丁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四)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
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23,35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79%
。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临时提案的提议人,其提议资格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39)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对本次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
案》
4.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 √
议事规则》
9.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差额选举)
1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5人
11.01 选举孔祥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冯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刘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王传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6 选举佘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7 选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人
12.01 选举徐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杜至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丁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4 选举丁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议案 11中子议案 11.06、11.07、议案 12中子议案 12.04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系股东宜昌夷陵润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临时增加议案。除前述议案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23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对于议案 5《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传
真或信函在 2026年 5月 11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瑾、张磊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凯发电气证券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270257d-2d28-4f9a-9afe-2447fe471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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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1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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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ee9b9d-3312-4cea-80ab-1b695985d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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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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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e0dc35-900a-4c94-a1cc-1652c29cc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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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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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凯”)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一)向北京南凯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共同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向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本次
增资不增加北京南凯注册资本,增资金额 8,000.00万元均计入北京南凯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北京南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 3月 7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号院 8号楼 1-2层
法定代表人 孔祥洲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电设备、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
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远动终端产品;计算机系
统服务;软件服务;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
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远动终端产品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限外阜)铁
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
及远动终端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北京南凯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 科目 2026年 3月 31日/2026 2025年 12月 31日
数据(万元) 年 1-3月 /2025年度
总资产 40,339.65 41,418.93
总负债 17,958.69 18,101.07
净资产 22,380.97 23,317.86
营业收入 2,551.16 23,399.22
净利润 -936.89 2,876.08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与
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5d6767-73a9-4a3c-8963-1ca3358c0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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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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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
一般账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执行上述合同时,采购部提交付款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
财务部按照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及合同约定,开具或者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台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定期按要求审核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
交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
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
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内、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将票据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
,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2665791-ff52-4d98-afb2-2f4c2ef69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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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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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
电气)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发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发电气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金山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 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5053a59-49b0-4108-9f1b-7892178cc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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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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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
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
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中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
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da0b4d-0991-4a2a-9167-91bb79629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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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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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988cdc1-dc0f-4a8b-89b8-5ddbf2a22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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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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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
案》
4.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 √
议事规则》
9.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5人
11.01 选举孔祥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冯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刘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王传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人
12.01 选举徐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杜至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丁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对于议案 5《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传
真或信函在 2026年 5月 11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瑾、张磊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凯发电气证券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b5d614-4513-46da-a99c-3d5f08f48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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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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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关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泓女士,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6年
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并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至1990年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
教师;1990年至2015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目前兼任新疆弘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春立医疗(688236)独立董事
、北京万融壹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京乾中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电乾源装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
股东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出席次数 以现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通讯方式 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出席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徐泓 6 6 6 0 0 否 1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
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年度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5次会议,无缺席情况。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
项制度的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
项进行审议。本人参加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均同意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加业绩说明会
等方式到公司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本人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
发展规划,了解公司的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等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
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研讨,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沟通,及时跟进公司审计计划的完成情
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了解并获取
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计划,分析会议上提供的议案资料,严格审议各项决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促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025年度,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与业绩说明会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投资者
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经营绩效、工作
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绩效等相关规定调整、发放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了 1,840,000 股股票。该事项已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5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
2026 年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
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9bbfb01-7e36-496e-8640-8e5140f5f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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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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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发生亏损的,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
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八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其他相关指标确定和支付。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
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适时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适应市场发展和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下降
,应当披露原因。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20a7e34-4bff-4d79-9197-5aa6fc155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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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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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2309b16-f141-4d0c-b50e-683095383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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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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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关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水华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会计,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北京科纳特造型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凯视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
股东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 出席次 以现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数 通讯方 席次数 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式出席 自参加董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周水华 6 6 6 0 0 否 1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5次会议,无缺席情况。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
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本年度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3次会议,无缺席情况。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
项进行审议。本人参加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均同意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等方式到公司现场
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本人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了解公
司的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等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
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
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研讨,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沟通,及时跟进公司审计计划的完成情
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了解并获取
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计划,分析会议上提供的议案资料,严格审议各项决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促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025年度,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
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经营绩效、工作
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绩效等相关规定调整、发放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了 1,840,000 股股票。该事项已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5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
2026 年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
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水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f800523-5b07-4faa-b589-156ca1d09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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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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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关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方攸同先生,1963 年 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 7月至 1997年 3月历任河
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 9月至 2001年 3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 4月至 2003年 4月于
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年 5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授、求是
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中小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001255)独立董事,苏州鑫丰恒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
股东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出席次数 以现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通讯方式 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出席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方攸同 6 6 6 0 0 否 1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
考核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提名
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战略
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
项进行审议。本人参加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均同意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加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到公司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本人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
、发展规划,了解公司的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等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
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研讨,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沟通,及时跟进公司审计计划的完成情
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作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了解并获取
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计划,分析会议上提供的议案资料,严格审议各项决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促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025年度,本人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以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与业绩说明会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投资者
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馈建议,提升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真实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经营绩效、工作
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按照公司薪酬绩效等相关规定调整、发放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实施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了 1,840,000 股股票。该事项已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 2025年度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
2026 年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
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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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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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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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凯发电气(300407):1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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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1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a3e3b6-a653-4488-a7d2-9fcec21d7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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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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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cdc6c2-251f-4e31-9928-af5e3b206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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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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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403a2bf-9b53-4c22-8ead-9d29965a1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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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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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振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8bff2b5-c6bd-4ddc-85f6-74dbc3c233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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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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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年度业
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孔祥洲先生,副董事长王伟先生,总经理王传启先生、董事会秘书苏光辉先生,财务负责
人赵军先生,独立董事徐泓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6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
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f8557a0-1660-4959-9093-db9687ff2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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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2026-036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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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4f5d676-7094-48cd-a5eb-7a7f466b9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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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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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至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cb4d0f-4bcd-4d45-adc6-c1cea7101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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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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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经验。在过去一年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及子公
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兴华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兴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1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91,385.92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5,436.32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690.63 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68.66万元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72.8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我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3家。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
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兴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查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2026年 4月 22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
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5c0e588-c0b3-4dc9-a9b2-e506f4370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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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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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
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cee7b22-2c13-4cd3-8233-a5aa5285d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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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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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
司董事会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一般账户。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46,7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4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
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一般账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
体操作流程为:
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执行上述合同时,采购部提交付款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
财务部按照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及合同约定,开具或者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台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定期按要求审核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
交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
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
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内、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将票据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
,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54c5b82-5827-45d3-8138-527709dad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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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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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7c3599-77d8-4391-bdaa-98e8b39d46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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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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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
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
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
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
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
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 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ffd638-3113-47f1-abbb-0422b4159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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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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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现就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于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月 2
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兴华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兴华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与兴华进行了沟通,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兴华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其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 12月 1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5年度审计的初步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1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的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领域、重大会计
审计问题等进行了沟通。
4、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兴华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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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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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凯发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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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凯发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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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凯发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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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凯发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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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凯发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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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凯发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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