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7 凯发电气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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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14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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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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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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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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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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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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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 │凯发电气(30040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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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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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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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4 │凯发电气(3004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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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1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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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ee9b9d-3312-4cea-80ab-1b695985d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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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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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e0dc35-900a-4c94-a1cc-1652c29cc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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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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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凯”)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
(一)向北京南凯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共同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向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本次
增资不增加北京南凯注册资本,增资金额 8,000.00万元均计入北京南凯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北京南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 3月 7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号院 8号楼 1-2层
法定代表人 孔祥洲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电设备、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
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远动终端产品;计算机系
统服务;软件服务;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
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远动终端产品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限外阜)铁
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
及远动终端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北京南凯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 科目 2026年 3月 31日/2026 2025年 12月 31日
数据(万元) 年 1-3月 /2025年度
总资产 40,339.65 41,418.93
总负债 17,958.69 18,101.07
净资产 22,380.97 23,317.86
营业收入 2,551.16 23,399.22
净利润 -936.89 2,876.08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与
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南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5d6767-73a9-4a3c-8963-1ca3358c0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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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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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凯发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
一般账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采购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执行上述合同时,采购部提交付款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
财务部按照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及合同约定,开具或者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台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定期按要求审核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
交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
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
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内、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将票据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
,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2665791-ff52-4d98-afb2-2f4c2ef69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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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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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
电气)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发电气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发电气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金山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 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5053a59-49b0-4108-9f1b-7892178cc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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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5│凯发电气(30040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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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发电气”或“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7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46,71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268,15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731,840.8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1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基于全栈自主可控的供电自动化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23,251.60 15,621.04
2 轨道交通供电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839.36 14,378.96
合计 39,090.96 30,0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
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
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中低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
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
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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