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7 凯发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3 19:1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
│2025-06-03 19:11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2025-06-03 19:12│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73ce33e-9caa-4c0b-a024-d556d9810316.PDF
─────────┬────────────────────────────────────────────────
2025-06-03 19:11│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王勇、肖勇、张世
虎、徐泓、周水华、方攸同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3 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 25 项规章制
度进行修订,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4、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7、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1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
案通过。
2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3、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c41c5ed-1855-4414-ae9d-a0b253be1190.PDF
─────────┬────────────────────────────────────────────────
2025-06-03 19:09│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6 月 16 日 16:
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2025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
二路 15 号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0039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蒙歌、张磊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电子邮件: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凯发电气证券部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ae43ae27-c729-46d3-9046-90f1a884706c.PDF
─────────┬────────────────────────────────────────────────
2025-06-03 19:09│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凯发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于六十日内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含独立董事情形的,根据规定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未解除的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管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形成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考评
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
员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信息,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随时立即召开,不受会议通知期限和提供材料要求的相关限制。
两名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委员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
委员会应当予以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
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
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
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
履行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在保障全体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包括电话或者视频会议)、会签等方式召开并作出决
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以传真、电子邮件、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的委员应于事后在书面决议上补充签字。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