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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7(凯发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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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07 凯发电气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1 17:22 │凯发电气(300407):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2025-06-23 19:30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3 19:30 │凯发电气(3004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 ├─────────┼──────────────────────────────────────────────┤ │2025-06-22 15:36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 │2025-06-19 19:06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9 19:06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6-03 19:12 │凯发电气(3004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 ├─────────┼──────────────────────────────────────────────┤ │2025-06-03 19:11 │凯发电气(300407):凯发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 │2025-06-03 19:09 │凯发电气(3004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2025-07-01 17:22│凯发电气(300407):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依法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315,349,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153.49144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 金分红金额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股 =31,534,914.40元÷318,200,493股×10股=0.9910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 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元/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103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止2025 年3月末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315,349,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 计分配股利3,153.49144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51,349 股后的 315,349,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分配股利 3,153.49144 万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2,851,349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851,3 4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851,34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 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1,534,914.40元÷318,200,493股×10股=0.9910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 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元/股)=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103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咨询联系人:张磊 咨询电话:022-60128018 传真电话:022-60128001-804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0613989-c697-40ca-8196-bf525a1c4b20.PDF ─────────┬──────────────────────────────────────────────── 2025-06-23 19:30│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 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发电气”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伟先生、股东王勇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于 2024年 12月 27日与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淮安中特”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王勇先生 3 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淮安中特转让其共计持有的凯发电气 1,6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与《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 2025年 6月 19 日。 3、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孔祥洲本次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孔祥洲持股比例为 13.04%,持股比例变化 触及 5%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及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协议转让各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量(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孔祥洲 51,616,220 16.37% -10,500,000 41,116,220 13.04% 注:上述表格计算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剔除后总股本为 315,349,144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孔祥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1,116,220 股,持股比例为 13.04%,持股比例变化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 权益变动后孔祥洲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25 年 6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孔祥洲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4e7ff2c7-dc51-4d95-8870-805d9b5d98c0.PDF ─────────┬──────────────────────────────────────────────── 2025-06-23 19:30│凯发电气(3004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 凯发电气(3004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19b7f652-e489-4d70-8ff5-54af3b8860a0.PDF ─────────┬──────────────────────────────────────────────── 2025-06-22 15:36│凯发电气(30040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孔祥洲、王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孔祥洲、王伟通知,其协议转 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伟先生、股东王勇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与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中特”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王勇先生 3 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淮安中特转让其共计持有的凯发电气 1,6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5.32%)。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2025 年 5 月 9 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标的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受让方承诺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特别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暨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3、2025 年 5 月 19 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标的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补一)》 ,对《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条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内容为:“本协议在签署后即对双方有约束力,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当日生 效: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暨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 户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孔祥洲 51,616,220 16.37% 41,116,220 13.04% 王伟 17,386,960 5.51% 13,086,960 4.15% 王勇 9,000,000 2.85% 7,000,000 2.22% 淮安中特 0 0.00% 16,800,000 5.32% 注:持股比例指占剔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孔祥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1,116,220股,持股比例为 13.0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086,960 股,持股比例为 4.15%,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淮安中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 8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5.3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4、受让方淮安中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96e86369-0ee9-4ae9-a3c3-827b3d573047.PDF ─────────┬──────────────────────────────────────────────── 2025-06-19 19:06│凯发电气(3004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议案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周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19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孔祥洲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77,126,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384%。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 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95 人,代表股份 1,481,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65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6,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0%;反对4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346%;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中 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58%;反对 4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70%;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2%。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6,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0%;反对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08%;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中 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58%;反对 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9%;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6,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0%;反对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08%;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中 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58%;反对 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9%;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53,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9%;反对4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49%;弃权 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中 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243%;反对 4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70%;弃权 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87%。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52,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4%;反对4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943%;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73%;反对 4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95%;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53,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1%;反对4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937%;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中 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10%;反对 4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57%;弃权 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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