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9 道氏技术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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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2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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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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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7 │道氏技术(3004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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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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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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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2 │道氏技术(3004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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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0 │道氏技术(3004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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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2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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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1 │道氏技术(30040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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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1 │道氏技术(3004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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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2│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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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30,000.00万
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
)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提供
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担保续期的确认书
根据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向汇丰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出具了确认书,对公司向汇丰银行出具的《保证书》进行重新确认,向广东佳纳提供最高
担保金额为 24,432.99万元债权本金金额以及基于该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
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较此前未发生变化。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保证书》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贰亿肆仟肆佰叁拾贰万玖仟玖佰壹拾元整。
2.保证范围
(1)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欠
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
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
(2)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3)因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
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
(4)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保证一经要求即向银行支付该等担保债务,无论该等要求在债权确定期间之内或之后作出。就每一保证人而言,本保证书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
(1)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
(2)如果银行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
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性循环
,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
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0.
69%。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579,078.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94%;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71,2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各相关方签署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86175d9-0d7e-48e6-87cf-1dfcca363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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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6│道氏技术(300409):关于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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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股东贾自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贾自强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08,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贾自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结束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
6年 5月 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20,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经综合考虑,贾自强先生决定提前
结束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
贾自强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9日至 26.29 7,220,503 0.92
2026年 5月 27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贾自强 合计持有股份 31,085,220 3.97 23,864,717 3.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85,220 3.97 23,864,717 3.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总股本为 782,248,953 股,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418,368股,贾自强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为 4.0
3%,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 3.1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贾自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贾自强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3、贾自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自强先生严格遵守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前结束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042f3b7-a57d-402e-85de-c8e9be888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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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7│道氏技术(30040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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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418,36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82,248,953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 770,830,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2,707,646.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782,248,953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92,707,646.25/782,248
,953)*10=2.46350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6350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现
有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770,830,585 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192,707,646.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418,368.00 股后的 770,830,585.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
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418,368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 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26 荣继华
2 01*****040 张翼
3 01*****076 王海晴
在权益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192,707,646.25/782,248,953)*10=2.46350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6350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 1号 1座
咨询联系人:潘昀希
咨询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电话:0757-82106833
八、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 2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19baa29-8451-403e-a218-ec6050cb8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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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26│道氏技术(30040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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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翼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张翼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张翼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
张翼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26日 25.00 200,000 0.0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张翼 合计持有股份 2,006,720 0.26 1,806,720 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1,680 0.06 301,680 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5,040 0.19 1,505,040 0.19
(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公司总股本为 782,248,953 股,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418,368股,张翼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为 0.26%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 0.2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翼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张翼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张翼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翼先生严格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f0e2fad-b44c-4e5c-bdc7-246cce833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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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6│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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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30,000.00万
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
)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提供
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广东佳纳自 2026年 3月 1日
至 2028年 8月 1日期间向平安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昊鑫”)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佛山格瑞芬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佛山格瑞芬为江门昊
鑫自 2026年 4月 16日至 2036年 12月 31日期间向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
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三)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道氏”)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黄埔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佛山道氏自 2026年 5月 20
日至 2029年 5月 20日期间向农商银行黄埔支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4,9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较此前未发生变化。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币种人民币,贰亿元整。
2.保证范围
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
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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