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09 道氏技术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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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3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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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42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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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39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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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36 │道氏技术(300409):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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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1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电子科技大学签署《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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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安徽安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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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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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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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07:46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湖南培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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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20:30 │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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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36│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为子公司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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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
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合计不超过800,000万元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
瑞芬”)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 保 额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4月25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根据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芜湖佳纳控股子公司江西佳纳自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本金余额担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芜湖佳纳控股子公司广东佳纳自 2
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本金
余额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及新增,其中 20,000 万元为续期担保,10,000 万元为新增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395,446.99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34,553
.01 万元;公司对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31,284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88,716 万元。公
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5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127,49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22,51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其他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54,220.99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45,779.0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叁亿元整。
2.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的资
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江西佳纳及广东佳纳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
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2.72%。本次
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554,220.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1.94%;子公司之间提
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2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0%。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9f16eb31-38c7-4ee9-83c6-3b4569dd4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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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42│道氏技术(30040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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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30040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5d30dde3-a9da-4083-8ce8-ffb310b1f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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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39│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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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818d930b-c0dc-4256-bb60-d5535f163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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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36│道氏技术(300409):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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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1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董事王海晴先生及独立董事谢志鹏先生、秦伟先生、郜树智先生、彭晓洁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聂祖荣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葛秀丽女士、财务总监胡东杰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吴楠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本期审计费用为 23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
理制度》。
此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1月 6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1 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4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f07f0942-8238-4480-80af-37aaf7aaa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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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16│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电子科技大学签署《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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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或“公司”)本次与电子科技大学签订《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不会
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根据相关法规,本次技术委托开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合同签署概况
固态电池兼具安全性和高能量密度,是未来大容量锂电池的重要发展方向,作为未来核心技术受到持续关注,高端长续航车型、
e-VTOL等方向对固态电池需求明确,固态电池未来需求空间广阔。根据兴业证券研究报告《固态电池蓄势待发》显示,预计到2030年
全球固态电池出货量将增长至614.1GWh,到2030年中国固态电池市场空间将增至200亿元。
固态电池中固态电解质是核心材料,正负极等材料的性能改进同样重要,金属锂是全固态电池最理想的负极材料。然而,金属锂
负极在固态电池领域商业化应用过程中面临诸如活性层厚度小于20μm超薄锂负极难于量产制备、超薄金属锂的制备成本高等难点,
开拓超薄锂负极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锂二次电池,以及在固态锂电池中的商业化应用具有战略意义。
基于上述战略背景,近日,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签署《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委托电子科技大学进行超薄金属锂负极的研发
,包括单面/双面锂覆铜超薄锂负极带材的开发和自支撑超薄锂负极带材的开发,合作期限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7年12月1日。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电子科技大学
2.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3.法定代表人:胡俊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5.开办资金 :45,905万人民币
6.营业执照号:121000004507193117
7.关联关系说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说明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
9.电子科技大学简介: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一所覆盖整个电子类
学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拥有多个国家或地区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
10.实施团队简介:本项目将由电子科技大学李晶泽教授负责实施,其团队由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研究队伍组成。自199
7年开始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与器件方面的研究工作,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是高比能锂电池材料,并关注其充放电反应中的基本物理化
学问题,其中高温熔融法制备新型金属锂负极材料具有鲜明的研究特色;同时着眼于特种固态电池,即全固态薄膜锂电池在高性能有
源微系统中的潜在应用,关注薄膜的快速制备及固固界面结合等问题。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电子科技大学
1.合作内容
1.1本合作将主要研究超薄锂负极。当前,金属锂负极在固态电池领域商业化应用面临诸多困难,活性层厚度小于20μm超薄锂负
极难于量产制备,且超薄金属锂的制备成本高,不利于固态锂电池的商业化推广应用。本项目针对这些问题,开发低成本、卷对卷的
新型量产制备,应用连续化、大面积、超薄化制备工艺,实现超薄锂负极活性层最大厚度不超过20μm,生产成本远低于传统的机械
辊压法。开拓超薄锂负极在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锂二次电池,包括固态锂电池中的应用。
该研究的创新性在于利用高温熔融金属锂与金属集流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仅改善二者之间的浸润性,通过熔融液体流延的方法
实现锂负极的超薄化制备,而且借助金属锂与金属集流体之间的原位合金化反应,将原位生成的合金微纳网络结构作为三维骨架,克
服传统纯金属锂负极体积变化大,且对锂的成核、生成缺乏约束的缺点,有效抑制锂枝晶生长,延长负极的循环寿命,大幅度提高其
电化学性能及安全稳定性,加速包括固态锂电池在内的锂二次电池的商业化进程。
1.2本合作起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7年12月1日。
1.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下主要研究开发工作:
(1)单面锂覆铜超薄锂负极带材的开发;
(2)双面锂覆铜超薄锂负极带材的开发;
(3)自支撑超薄锂负极带材的开发。
2.验收
2.1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前将约定的合同成果交付给甲方,由甲方依照约定的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2.2甲方应将验收是否通过的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验收,或者甲方验收之日起15日内,未将验收结果
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乙方交付的合同成果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同时视为乙方交付的合同成果在交付日即经甲方验收合格。
2.3验收未通过的,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修改合同成果,并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尽快再次交付给甲方,甲方应自收到日
起按照约定的验收时间进行再次验收。验收仍不通过的,乙方应继续修改完善直至验收通过。
3.费用(包括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3.1针对乙方在本合同下履行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报酬、税费)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
元整)。
3.2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分期支付各期费用。
4.知识产权归属
4.1甲方按约履行本合同付款义务后,本合同下涉及的全部合同成果及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
权、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按约履行本合同付款义务前,前述权利属于双方共有。
4.2前款权利约定属于甲方的,乙方有权为了教学和科研目的无偿使用。前款权利约定属于甲方的,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的前提下,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合同成果前,将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或其任何部分披露、许可或转让给
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对合同成果及阶段性合同成果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和二次开发,因此产生的新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但甲方享有权利转让、许可时的优先权。
4.3前款权利约定属于乙方的,乙方就合同成果取得专利权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甲方实施方式。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合同的签署,本着优势互补、平等合作的原则,采取校企联合的机制,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结合公司具备在固态电池需用
的单壁碳纳米管、高镍三元前驱体、硫化物电解质、富锂锰基前驱体和硅基负极等材料上的产品优势,以及在人工智能驱动的研发(
AI4R&D)方面与湖南大学刘杰教授团队的战略合作,在固态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导电剂等先进材料开发与验证及在固态电池应用适
配上与安徽安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公司将形成固态电池的全材料解决方案,推动固态电池行业的发展。
本次研发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及未来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以
及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经济环境、行业政策、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影响可能导致研发进度、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
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加强管理等方式降低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项目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7518fd02-7424-4c0e-94d3-562350364f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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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安徽安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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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300409):关于与安徽安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742a9b0f-6185-4cdc-a59d-b02f26699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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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道氏技术(3004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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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30040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1f191876-d0e7-42af-8471-e0cc60e4e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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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2│道氏技术(300409):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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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24 号)同意,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6,000,00
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9,2
09,811.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164 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年 4 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道氏转 02”,债券代码“123190”。
公司债券持有人赣州发展伍号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发展伍号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大宗交易方式购买 “道氏转 02”共计 5,50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21.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 20%的公告》。
二、 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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