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11 金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6:36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26 16:36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8 00:01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复牌的公告 │
├─────────┼──────────────────────────────────────────────┤
│2026-06-12 18:18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继续停牌公告 │
├─────────┼──────────────────────────────────────────────┤
│2026-06-10 20:41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
├─────────┼──────────────────────────────────────────────┤
│2026-06-10 20:38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5-24 15:32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6-05-07 15:38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4-27 19:46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7 19:46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6-26 16:36│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周五)下午 14: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
26 年 6 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8 人,代表股份 132,196,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3人,代表股份81,78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50,411,5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4,713,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94%。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1,47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4 人,代表股份 13,
242,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7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0,480,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74%;反对 3,95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932%;弃权7,7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
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718%;反对 3,95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29%;弃权 7,7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353%。
此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淼根(持股 50,843,08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76,699,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94%;反对 4,1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126%;弃权4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00%;反对 4,1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685%;弃权 4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5%。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7,543,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05%;反对 4,154,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429%;弃权49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
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81%;反对 4,154,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379%;弃权 49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4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关联股东陈根荣(持股 29,470,66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
同意 98,0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54%;反对 4,15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409%;弃权4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0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07%;反对 4,15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128%;弃权 4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65%。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0,48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93%;反对 3,96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031%;弃权7,7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
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5%;反对 3,96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819%;弃权 7,7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286%。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0,44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95%;反对 4,0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266%;弃权7,7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
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10%;反对 4,0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933%;弃权 7,7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857%。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0,416,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887%;反对 4,03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518%;弃权7,7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
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2,9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48%;反对 4,03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196%;弃权 7,7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456%。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5a402e7-e2c3-4958-a305-f706dd35e8b7.PDF
─────────┬────────────────────────────────────────────────
2026-06-26 16:36│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724aebb-e2cd-43f3-90bb-825efac08132.PDF
─────────┬────────────────────────────────────────────────
2026-06-18 00:01│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盾股份,证券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18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停牌期间,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委托中介机构对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过程中,因收购方对其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
制人的其他重要投资平台存在的诉讼案件无法提供短期内的解决方案,中介机构目前无法判断收购方是否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关于收购人适格性的相关要求。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本着审慎的原则,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决定终止
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一、停牌情况概述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的
通知,获悉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
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月 11 日
(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
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 年 6月 12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的通知,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进一步洽谈中
,各方主体积极推动本次控制权变更事宜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月15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
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2)。
二、进展情况概述
停牌期间,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委托中介机构对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过程中,因收购方对其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
的其他重要投资平台存在的诉讼案件无法提供短期内的解决方案,中介机构目前无法判断收购方是否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收购人适格性的相关要求。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本着审慎的原则,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决定终止筹划
本次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围绕既
定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50537d7-c526-44c9-bc1b-19b7b8ad98f8.PDF
─────────┬────────────────────────────────────────────────
2026-06-12 18:18│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继续停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
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个交易日。
2、本次筹划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的通知,获悉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正在筹
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各方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鉴于上述事项尚处于筹
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的通知,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进一步洽谈中
,各方主体正在积极推动本次控制权变更事宜的各项工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
)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a12e348-b705-4035-833b-989744a16b86.PDF
─────────┬────────────────────────────────────────────────
2026-06-10 20:41│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
(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2、本次筹划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的通知,获悉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各方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鉴于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
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
00411)自 2026 年 6月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780bb486-1562-4f29-a4cb-e19d0c85b5c3.PDF
─────────┬────────────────────────────────────────────────
2026-06-10 20:38│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年 6月 9日、2026年 6月 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低空涵道推进器业务尚处于产业化早期阶段,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产品竞争力未得到市场验证,未来销售
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三峡水运新通道于近日开工,但该水电工程项目预计工期较长,目前尚未启动招投标流程,公司风机产品能
否中标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有个别媒体将公司与物理 AI不当关联,公司郑重声明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物理 AI业务,不具备
相关技术储备,亦没有相关业务布局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防范炒作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6月 9日、2026 年 6 月 1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近期市场对低空经济概念、水电概念、物理 AI概念关注度较高。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主营高端智能通风系
统装备的研发与智能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核电水电、国防工程、轨道交通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重点领域。低空经济方面,公司
低空涵道推进器业务尚处于产业化早期阶段,市场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产品竞争力未得到市场验证,未来销售情况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水电概念方面,媒体报道三峡水运新通道于近日开工,但该水电工程项目预计工期较长,目前尚未启动招投标流程,
公司风机产品能否中标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有个别媒体将公司与物理AI不当关联,公司
郑重声明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物理 AI业务,不具备相关技术储备,亦没有相关业务布局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二级市场交
易风险,防范炒作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通知,获悉王淼根先生、
陈根荣先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各方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鉴于
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
易日。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王淼根先生、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通知,获悉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正在
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各方正在就具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鉴于上述事项尚处于
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金盾股份,股票代码:300411)自 2026年 6月 1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e2ca102-b0b1-4ae8-93de-32608205638d.PDF
─────────┬────────────────────────────────────────────────
2026-05-24 15:3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4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的特定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28
日至 2026年 8月 27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4,0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方正证券 特定股东 14,448,800 3.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特定股东方正证券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实际资金方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方正证券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95,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上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0
65,2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8,130,400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特定股东方正证券所持的股份属于原股东周建灿。周建灿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被强制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
2021年 5月,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周
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28,800,000股[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第一大股东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
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因此,原股东周建灿对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由股东
方正证券继续遵守。
(一)周建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4)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解决;
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
(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周建灿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做出的承诺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周建灿承诺:
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均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60个月。自本次交易结
束后的 60个月内,本人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定股东方正证券均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后,股东方正证券将根据市场环境等情况确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股东方正证券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股东方正证券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8f35f17-daf0-479e-88df-bd0a3f4faa23.PDF
─────────┬────────────────────────────────────────────────
2026-05-07 15:38│金盾股份(300411):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兰
通先生,财务总监何鹏程先生,独立董事朱建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
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9fdb2bc-15aa-4cea-83ac-7c46c67b3d5d.PDF
─────────┬────────────────────────────────────────────────
2026-04-27 19:46│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ad43e0-87ba-45e7-afa7-7bab93adbbe9.PDF
─────────┬────────────────────────────────────────────────
2026-04-27 19:46│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ee45d6-b8b9-4606-899d-7fdfa862db2c.PDF
─────────┬────────────────────────────────────────────────
2026-04-27 19:46│金盾股份(3004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227422-e8ae-4ad3-92ba-e9f25703a276.PDF
─────────┬────────────────────────────────────────────────
2026-04-27 19:46│金盾股份(300411):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3a8362-f14a-47f4-b4d3-3d18f5c13997.PDF
─────────┬────────────────────────────────────────────────
2026-04-27 19:45│金盾股份(30041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396 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
股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盾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盾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910a48-56eb-4d63-b198-ee3b012cbaa7.PDF
─────────┬────────────────────────────────────────────────
2026-04-27 19:45│金盾股份(300411):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10397 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风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金盾风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金盾风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金盾风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盾风机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盾风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金盾风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金盾风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盾风机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4,456.01 52,222.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8.29 99.1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0.26% 0.19%
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88.29 系出租固定资产收 99.18 系出租固定资产收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入 入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
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
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
、
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易产生的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小 计 88.29 99.1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4,367.72 52,122.8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cc06ba-2502-4bd9-bc69-84087b2c05fc.PDF
─────────┬────────────────────────────────────────────────
2026-04-27 19:45│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1e7a10-7158-40ba-b1b8-ea7423113614.PDF
─────────┬────────────────────────────────────────────────
2026-04-27 19:45│金盾股份(300411):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度,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浙江诺盾消防股份有
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诺盾消防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050 万元。2025 年公
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42.14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的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6 年预 截至披露 2025 年
类别 内容 易定价 计金额 日已发生 发生金额
原则 金额
向关联方采 诺盾消防及 消防仪器、设 市场 50 1.59 41.74
购商品 下属子公司 施等 价格
向关联人销 诺盾消防及 风机及配套设 市场 2,000 0.41
售产品 下属子公司 施等 价格
合计 2,050 1.59 42.14
注 1:均采用不含税金额口径,下同。
注 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及索引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诺盾消防 消防仪 41.74 300 0.1432% -86.09% 2025 年 4
方采购 及下属子 器、设施 月 24 日公
商品 公司 等 告编号
其他关 诺盾消防 消防工 0 100 0.0000% -100.00% 2025-015
联交易 及下属子 程
公司
向关联 诺盾消防 风机及 0.41 100 0.0012% -99.59%
人销售 及下属子 配套设
产品 公司 施等
合计 42.14 500 -91.5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
异的说明 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 2025 年度经营计划所作出的预计,
实际发生额会因市场波动需求、客户需求变化、业务发展
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差异。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
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较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
差异的说明 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诺盾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柯
注册资本:7187.5 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三路 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
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
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2,000 万元,净资产 12,000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32,000 万元,净利润-
500 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王淼根、董事陈根荣是浙江诺盾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诺盾消防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介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
浙江诺盾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协
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的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
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
六、备查文件
1、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9b4545-a34a-46cf-9b33-a7817d4de6b1.PDF
─────────┬────────────────────────────────────────────────
2026-04-27 19:44│金盾股份(3004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需逐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项表决) 子议案数(3)
2.01 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其他应说明事项:
1、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 2.01、2.03 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周三)上午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6月 24 日(周三)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575-82952018)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区公司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通
联系电话:0575-82952012;传真:0575-82952018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c2ae7b-e123-46bf-b696-bd33c9c478f0.PDF
─────────┬────────────────────────────────────────────────
2026-04-27 19:44│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宗吾)
─────────┴────────────────────────────────────────────────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宗吾先生,1995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
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我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 任职期间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任职期间应 出席股
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参加股东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数
议
李宗吾 7 1 6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业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否
提名委员会 4 4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否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沟通了
解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需求情况、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1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
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
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个工作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3、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议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提名的董事及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宗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08b9a5-6518-419c-8db0-7256416f0dc4.PDF
─────────┬────────────────────────────────────────────────
2026-04-27 19:44│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
─────────┴────────────────────────────────────────────────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建,1970 年生,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
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我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加股东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数
议
朱建 7 0 7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业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 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否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沟
通了解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
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1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
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
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中,本人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个工作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本人着重提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深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3、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选举或者聘任的候选人均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be2c25-efe6-4aba-9f52-2c0df7f100bf.PDF
─────────┬────────────────────────────────────────────────
2026-04-27 19:44│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伟民)
─────────┴────────────────────────────────────────────────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伟民,1955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秘书
长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我未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加股东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数
议
徐伟民 7 1 6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专业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 4 4 否
战略委员会委员 1 1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否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管理和经营需要,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需求情况、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执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研究,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提
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1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
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中,本人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同时还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对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针
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三季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3、聘请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提名及聘任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伟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27e95c-3f23-4732-9a0f-ff40c9c8a0d1.PDF
─────────┬────────────────────────────────────────────────
2026-04-27 19:44│金盾股份(3004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在对董事个人进行考核、讨论或决定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
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
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或年度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发放。独立董事津
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每年视情况决定具体发放次数。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五章 其他管理
第十九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二十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
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
,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公司依法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
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2134a5-dea7-4dfe-932a-2eb5e4b0a2d9.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ff9fc2-0f46-44e1-9707-cd192ac52eb3.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026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
资 气、东海 年3月 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事务所需在 5%的范
者 证券、天 6 日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健会计师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连带责任,天健会计
事务所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大为,199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飞燕,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杰,201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经双方协商,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0万元),2025 年度审计
费用较 2024 年度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还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94f487-4591-4f54-9e16-7f5ff6486591.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4、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
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
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专业胜任能力。该事务所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审计流程,按时保质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全流程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数据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
时,精准反映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b4d7ae-949c-4861-a038-6e564b8728ab.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公司实际情
况出发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394 号),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1,649,653.34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427,723,045.5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06,073
,392.18 元;合并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11,384,786.80元。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
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符合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46,421.51 12,531,806.83 10,294,462.16
研发投入(元) 21,392,526.85 20,685,431.04 25,652,798.78
营业收入(元) 344,560,114.80 522,220,688.84 485,704,169.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11,384,786.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06,073,392.1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157,563.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67,730,756.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5.01%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综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保障
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27547a-68a9-4126-9b48-5dd37cf5839f.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4、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
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实时的沟通。预审阶段对2025年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
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三)2026年4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3e8c6d-f903-4787-8e62-bf45a055fa85.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建
、徐伟民、李宗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建、徐伟民、李宗吾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db74f8-e336-4bec-8c37-52e13d3c905b.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ce6208-a1ff-41e7-880a-ed727ccca01e.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
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 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6 年第一季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320,357.01 元,详
情如下表:
项目 金额
一、信用减值准备 -2,630,749.9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992,808.5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62,058.63
二、资产减值准备 -1,689,607.10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7,244.49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622,362.61
项目 金额
合计 -4,320,357.01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4,320,357.01 元,导致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增加 4,320,357.01 元,对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
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合并范围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合 关联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组合 关联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质保金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其他非流动资产——质保金组合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60 60
4 年以上 100 1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
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0b147d-61e8-480a-97c7-f1c2bf21e2ad.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金盾股份(3004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c9bc0a-6dfb-4519-9d96-10b31c0e0e13.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d79791-4ce0-4cdb-82b3-6efe805acccd.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08b836-9020-42ee-814f-8729aaf0dff7.PDF
─────────┬────────────────────────────────────────────────
2026-04-27 19: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71f89c-27b4-4a51-837e-ae26cb4b31de.PDF
─────────┬────────────────────────────────────────────────
2026-04-27 16:5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
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
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
状况变化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
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
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
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投资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fa66fb-d987-4de8-af15-89b72d32fbb6.PDF
─────────┬────────────────────────────────────────────────
2026-03-30 19:44│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1d2c335-8cfe-4ce1-afb2-dbd607cbb46e.PDF
─────────┬────────────────────────────────────────────────
2026-03-09 17:56│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成功中标***氦氧气瓶项目 2409.33 万元,中标 xxx 核电风机项目 1510
万元,中标 xxx 核电过滤装置项目1223.73万元,中标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设备采购项目1075.4万元,预中标江苏徐圩
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项目2287.92 万元。上述中标及预中标项目合计金额为 8506.38 万元。近期中标及预
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及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氦氧气瓶项目
1、招标单位:***公司
2、招标项目:***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 24,093,286.05 元
(二)***核电项目
1、招标单位:***公司
2、招标项目:***风机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15,100,000.00 元
(三)***核电项目
1、招标单位:***公司
2、招标项目:***过滤装置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12,237,340.00 元
(四)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AN12 氦气系统鼓风机、AN13 氦气系统薄膜压缩机设备项目
1、招标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AN12 氦气系统鼓风机、AN13 氦气系统薄膜压缩机设备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7,153,000.00 元
(五)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AN31 非安全风机、AN32 安全级风机,AN51 附属设施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AN31 非安全风机、AN32安全级风机,AN51 附属设施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3、中标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3,601,000.00 元
(六)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采购(二次)项目
1、招标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设备采购(二次)项目
3、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22,879,200.00 元
二、中标及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累计金额为 8,506.3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6.29%。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
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提升公司在军工、核电领域的影响力。
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中,xxx 核电项目已签订合同,合同金额1,223.73万元,上海核工院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AN12
氦气系统鼓风机、AN13氦气系统薄膜压缩机设备项目、AN31 非安全风机、AN32 安全级风机,AN51 附属设施风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签
订合同,合同金额 1,075.4 万元,其他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预中标项目尚未取得最终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项目后
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中标候选人公示》
3、《供应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ca43136f-31e2-4f31-b56a-38d413d2f55c.PDF
─────────┬────────────────────────────────────────────────
2026-02-05 19:34│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4)。持有本公司股份 6,01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8%)的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65,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满,期间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
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深圳市前 合计持有股份 6,014,600 1.48% 6,014,600 1.48%
海宏亿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4,600 1.48% 6,014,600 1.48%
产管理有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
诺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9978ae2a-698a-40c8-9695-9b92c0ceb09a.PDF
─────────┬────────────────────────────────────────────────
2026-02-05 16:0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6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和《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吴慧和王飞燕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朱大为接替吴慧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大为和王飞燕。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朱大为 1994 年 10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 10 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朱大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执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36985292-5fa4-4849-8960-e9d598b6721e.PDF
─────────┬────────────────────────────────────────────────
2026-01-19 16:42│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赵信远撤回执行申请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虞法院”)作出的(20
25)浙 0604 执 862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上虞法院准予赵信远撤回执行申请,并终结(2025)浙 0604 执 8621号案件的执行。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本案系因公司印章被伪造用于为周建灿向赵信远的 5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引发。赵信远于 2018 年 2月提起向武汉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申请,并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为 5,000.00 万元。
2022 年 2月 17 日,武汉仲裁委作出(2018)武仲裁字第 000003493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承担主债务人周建灿不能清偿部
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详见公司 2022 年 4月 1日及 2022 年 4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及 2022-01
1]。
武汉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赵信远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申请执行。公司以武汉仲裁委的仲
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超越权限进行仲裁等为由,向绍兴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绍兴中院以(2022)浙 06 执
异 12 号案件立案审理。
绍兴中院在审理公司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过程中,将赵信远申请执行案移交上虞法院办理,上虞法院以(2025)浙 0604 执
8621 号案件受理。
因赵信远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上虞法院认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裁定终结(2025)浙 0604 执 8621 号案件的执
行,并解除了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冻结措施。
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已对该案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4,015.22 万元。本次终结执行案件的裁定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5)浙 0604 执 862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4201efd8-10e8-4e6d-b7fc-33923c9be670.PDF
─────────┬────────────────────────────────────────────────
2025-12-24 19:0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 316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7,2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9%)的特定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
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8,5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5%)的特定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月 3
0日至 2026年 3月 27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9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4,0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高新投、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高新投 特定股东 7,275,700 1.79%
方正证券 特定股东 18,514,000 4.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特定股东高新投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高新投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任意连续 9
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特定股东方正证券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实际资金方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方正证券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95,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上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0
65,2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8,130,400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特定股东高新投及方正证券所持的股份均属于原股东周建灿。周建灿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或强
制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 9月,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 13,500,000股[详见公司于 2020年 9月
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周建灿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2021年 5月,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 3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28,800,000股[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第一
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
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因此,原股东周建灿对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由上述
股东继续遵守。
(一)周建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4)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解决;
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
(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周建灿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做出的承诺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周建灿承诺:
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均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60个月。自本次交易结
束后的 60个月内,本人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定股东高新投及方正证券均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等情况确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上述股东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高新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5180e955-fac5-488e-9214-1802a99b9e07.PDF
─────────┬────────────────────────────────────────────────
2025-12-19 15:4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金盾股份(30041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aaf2a1c8-5311-4eca-81a6-0944af37904d.PDF
─────────┬────────────────────────────────────────────────
2025-12-19 15:40│金盾股份(3004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金盾股份(3004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80d17a0d-b628-43f9-91b2-5aee4855f691.PDF
─────────┬────────────────────────────────────────────────
2025-12-19 15:4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
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此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是阳洪、朱建、徐伟民、李宗吾 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淼根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
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兰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
事长王淼根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兰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9cacea5b-92f8-4327-b8fc-4a3c6a80b1fa.PDF
─────────┬────────────────────────────────────────────────
2025-10-30 20:34│金盾股份(30041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6,01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8%)的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
宏亿”)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6 年 2月 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4,0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前
海宏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前海宏亿 特定股东 6,014,600 1.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特定股东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65,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5日至 2026 年 2月 4日)
;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特定股东前海宏亿所持的股份均属于原股东周建灿。周建灿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月,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 13,50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周建灿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
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因此,原股东周建灿对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由上述股东继续遵守。
(一)周建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4)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道予以解决;
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
(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周建灿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做出的承诺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周建灿承诺:
本人在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均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60 个月。自本次交易结
束后的 60 个月内,本人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本人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确保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定股东前海宏亿均切实履行了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等情况确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上述股东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前海宏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e751168-b0b7-477c-a23e-f1490819d7f4.PDF
─────────┬────────────────────────────────────────────────
2025-10-24 16:19│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金盾股份(30041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bc93177-aedd-4869-9ea9-93bf86d30bb4.PDF
─────────┬────────────────────────────────────────────────
2025-10-24 16:17│金盾股份(300411):2025-053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
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 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 年前三季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44,824.74 元,详
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信用减值准备 -6,347,227.67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306,329.3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59,101.63
二、资产减值准备 2,502,402.93
项目 金额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12,827.7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739,458.73
商誉减值准备 1,975,771.92
合计 -3,844,824.7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3,844,824.74 元,导致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增加 3,844,824.74 元,并相应
增加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的资产净值,对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内关联方组合 方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围内关联方组合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质保金组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合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合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非流动资产——质
保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合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60 60
4 年以上 100 1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
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00302d65-bce0-495b-8eda-776f862f8518.PDF
─────────┬────────────────────────────────────────────────
2025-09-30 17:1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陈根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持有本公司股份 29,47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5%)的大股东陈根荣先生计划在减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截至本公告日,陈根荣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陈根荣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陈根荣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根荣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陈根荣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陈根荣 合计持有股份 29,470,662 7.25 29,470,662 7.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7,666 1.81 7,367,666 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102,996 5.44 22,102,996 5.4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陈根荣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d17f6fb-7366-43f5-a875-76369f3e96d3.PDF
─────────┬────────────────────────────────────────────────
2025-09-26 18:50│金盾股份(300411):2025-048 关于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22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此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是阳洪、朱建、徐伟民、李宗吾 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淼根先生召集和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审议并选举董事长王淼根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变化,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仍由朱建先生、李宗吾先生和阳洪先生组成,其中朱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根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4edac49-309f-4529-96a7-9179723dfb09.PDF
─────────┬────────────────────────────────────────────────
2025-09-26 18:5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黄岳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岳钬先
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黄岳钬先生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岳钬先生的辞职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岳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黄岳钬先生仍将继续遵守《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
代表表决,选举黄岳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岳钬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f051734a-1e77-495f-a5ca-a038a4965cd4.PDF
─────────┬────────────────────────────────────────────────
2025-09-26 18:50│金盾股份(30041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淼根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更好地履行
董事长职责,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司战略规划、规范治理等方面,王淼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淼根先生仍将继
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淼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
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王淼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带领公司在市场拓展、技术创新
、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司稳健发展及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淼根先生在担任公
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淼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843,0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1%。王淼根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辞职后,王淼根先生仍将继续遵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
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根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根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1e7d88cb-bd9d-4ed3-a706-a4a4f044b23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金盾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157.PDF
─────────┬────────────────────────────────────────────────
2026-04-28│金盾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166.PDF
─────────┬────────────────────────────────────────────────
2025-10-25│金盾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662.PDF
─────────┬────────────────────────────────────────────────
2025-08-29│金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594.PDF
─────────┬────────────────────────────────────────────────
2025-04-24│金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834.PDF
─────────┬────────────────────────────────────────────────
2025-04-24│金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717839.pdf
─────────┬────────────────────────────────────────────────
2025-04-24│金盾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829.PDF
─────────┬────────────────────────────────────────────────
2024-10-30│金盾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386.PDF
─────────┬────────────────────────────────────────────────
2024-08-30│金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347.PDF
─────────┬────────────────────────────────────────────────
2024-04-25│金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09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