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15 伊之密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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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5:35 │伊之密(300415):2025-069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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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3 │伊之密(300415):2025-068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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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 │伊之密(300415):2025-06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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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 │伊之密(300415):2025-06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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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伊之密(300415):2025-067 关于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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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 │伊之密(300415):2025-06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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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伊之密(3004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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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伊之密(30041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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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伊之密(300415):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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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9 │伊之密(300415):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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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5:35│伊之密(300415):2025-069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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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2025-069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e82a56a0-2ea7-4fdc-b5ea-8d3f322c2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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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3│伊之密(300415):2025-068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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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 月 7日下午 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昌路 9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上述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需提供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字)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
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时间为准),请发送电子邮
件、传真或信函后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附件三)。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1月 13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采取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5年 11 月 13日(星期四)15: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2 号前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1624a0e-78b6-4c57-b500-d8c14ecb9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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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2│伊之密(300415):2025-06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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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自公司 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
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修订 否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8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2 《衍生产品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修订 否
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制定 否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 制定 是
公司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包含了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调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衍生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名
称调整为《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和制定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 5—12、15—16、28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制度全文,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e183991-6aa2-4b1a-8684-b6997c67a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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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伊之密(300415):2025-06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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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年 10 月 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
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5年第三季
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废止,其主要内容合并修订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
上述制度的修订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调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衍生产品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衍
生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名称调整为《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拟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
心签署《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
相关内容,本次投资总额不低于 37,408 万元,预计投资总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时间为下午 2:30,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昌路 9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
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票,同意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75c0c42-3c19-405b-a5f2-3a417d19a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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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伊之密(300415):2025-067 关于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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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签署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签署
《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投资
总额不低于 37,40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18,704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 16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基本内容
1、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2、乙方: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
3、宗地编号:118133-H001;
4、地块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
5、宗地面积:35,626.12平方米;
6、土地使用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7、土地出让权限:50年;
8、项目投资额要求:宗地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37,408万元,自交地之日起 30个月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 11,2
00万元,至达产年结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少于 18,704万元;
9、土地使用要求:乙方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和“C
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范围内的产业作为宗地项目的主导产业;
10、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需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
字及盖章后生效。
上述内容以最终签署的《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四、本次投资开发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本次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和订单响应速度,从
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未来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根据拟签署《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公司需按照协议相关要
求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相关主管部门可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考核,如果未能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产生违约的,相关主管部门
可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采取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等措施。相关协议中的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
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公司需要自筹资金对地块进行建设并满足《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区顺凯南路以西、顺昌路以东地块之二投资开发建设协
议》的投资额、投资强度的要求,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战略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ad18bc0-a428-4502-964a-280e9d3f7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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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0│伊之密(300415):2025-06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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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年 10月 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
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5年第三季
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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