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16 苏试试验 更新日期:2025-07-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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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37 │苏试试验(300416):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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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2 │苏试试验(30041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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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 │苏试试验(30041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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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4 │苏试试验(3004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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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4 │苏试试验(3004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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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1:46 │苏试试验(300416):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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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49 │苏试试验(3004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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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49 │苏试试验(300416):苏试试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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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47 │苏试试验(300416):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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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47 │苏试试验(300416):苏试试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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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37│苏试试验(300416):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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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300416):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10f2de00-13d7-46a3-9ae4-5a7b7a78d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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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22│苏试试验(30041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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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
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08,547,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9 苏州试验仪器总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园街 51 号
咨询联系人:骆星烁、汪雨欣
咨询电话:0512-66658033
传真电话:0512-66658030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6b2449f0-da08-4b86-b875-d9aa688ee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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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6│苏试试验(30041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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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苏试试验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4 年 6 月 2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4,560,393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的 0.90%,最高成交价为 19.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824,152.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3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2,4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的 0.4915%,最高成交价为 13.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83,6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7,059,79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08,547,806 股
的 1.39%,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6,897.417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6,897.4178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 6,897.4178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6,897.4178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拟认购份额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
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
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30 号)。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苏州苏试试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7,059,793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
公司股票余额为 0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 30%,30%、40%,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人员与本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
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
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
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
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 7,059,793
股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成,全部用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16e4d879-1d7a-4285-9dae-953c94dab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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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4│苏试试验(3004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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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公
告形式发布。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两点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钟琼华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93 名 ,代表股份216,010,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39%;其
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91 名,代表股份 51,763,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20%;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91 名,代表股份 51,763,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20%。(截至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508,547,80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 7,059,793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4,375,0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430%;反对 1,618,9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49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128,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409%;反对 1,618,96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3.1276%;弃权 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5%。
2、《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4,375,0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430%;反对 1,618,9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49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128,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409%;反对 1,618,96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3.1276%;弃权 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5%。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4,375,0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430%;反对 1,618,9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749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128,1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409%;反对 1,618,966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3.1276%;弃权 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dfa1eba2-93bb-4a00-ae31-53308e1c3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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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54│苏试试验(30041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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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京(会)字[2025]0085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085号致: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
出席会议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方园街 5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钟琼华先
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2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93人,代表股份216,010,34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39%(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份总数为508,547,80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7,059,793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375,0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2430%;反对1,618,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7495%;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28,1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6.8409%;反对 1,618,966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1276%;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214,375,0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2430%;反对1,618,9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7495%;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28,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8409%;反对1,618,966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276%;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5%。
(三)表决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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