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0 五洋自控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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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7 │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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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 │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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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 │五洋自控(300420):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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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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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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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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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 │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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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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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 │五洋自控(30042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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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 │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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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7│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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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163,835.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09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4 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银山路东、珠江路北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源
咨询电话: 0516-83501768
传真电话: 0516-83501768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a71bd26-c02a-4864-b0a8-9d528a050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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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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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24af6d1-24c5-4f8e-aa97-bc633a6da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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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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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f5e5ea6-f7e3-4b9c-b040-d7508b690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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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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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时培培、王伟及刘松等 3 名股东(合并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斯宇”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结合银
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并购贷款不超过 6亿元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股权的部分交易款项,并购贷款的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
保方式等以银行审批及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确认生效
并购贷款相关协议等。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81fd02c-5d61-426d-9685-72a64ab44b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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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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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1215ad7-ef9b-41c5-9cc7-ab6cbbb23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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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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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 5月 28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安排、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的股票期权,同时有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董事会相应调整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2 人调整为 12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0.00万份调整为 2,760.00 万份;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由 800.00 万份调整为690.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560.00 万份调整为 3,450.00万份。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调整后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钟志辉 中国 董事长 200.00 5.80% 0.18%
2 刘源 中国 董事、副总经 200.00 5.80% 0.18%
理、董事会秘书
3 余爱武 中国 董事 100.00 2.90% 0.09%
4 林伟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90% 0.09%
5 张立永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90% 0.09%
6 王兆勇 中国 财务总监 60.00 1.74% 0.05%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调整后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4 2,000.00 57.97% 1.79%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120 人) 2,760.00 80.00% 2.47%
预留部分 690.00 20.00% 0.62%
合计 3,450.00 100.00% 3.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
接调减;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原因及具体
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程序并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c868adc-3356-4929-9584-5fbae43e9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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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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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74d19d4-c19c-44cf-85ea-592a1f9dcf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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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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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f3e8c384-7859-400f-bd97-96cf7b758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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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五洋自控(30042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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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相关事项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3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76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1 元/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权益的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
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129e0f4-fcad-4eeb-a105-53184eb0e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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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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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的股票期权,同时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
,董事会相应调整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2 人调整
为 12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0.00 万份调整为 2,760.0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00 万份调整为 690.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560.00 万份调整为 3,450.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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