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0 五洋自控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0 00:0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1-26 16:26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4 17:33 │五洋自控(30042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2 17:02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1-17 18:11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
├─────────┼──────────────────────────────────────────────┤
│2025-01-06 17:16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
│2025-01-02 17:01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6 21:3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
│2024-12-26 21:30 │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6 21:3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2025-02-20 00:0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a36a69e5-da0e-4556-ba7f-320b5fa127df.PDF
─────────┬────────────────────────────────────────────────
2025-01-26 16:26│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且
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5元/股调整为 3.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年 5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 月 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78,75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2.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7,327,625.6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adf790d5-f403-4b09-97db-d1332697e643.PDF
─────────┬────────────────────────────────────────────────
2025-01-24 17:33│五洋自控(30042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1,000万元—8,500 万元 盈利:4,100.19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3,000万元—10,500万元 盈利:1,815.27 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由于立体车库业务、两站及机制砂设备业务的客户订单量减少,导致公司收入下滑。
2、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客户信誉情况,公司对部分车库业务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大。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最终商誉减值
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4、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57d2245-ec70-43ff-ba7b-ed6abd14540b.PDF
─────────┬────────────────────────────────────────────────
2025-01-22 17:02│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侯友夫先生的通知,获悉侯友夫
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侯友夫 是 33,000,000 27.32% 2.96% 2023年 3月 14日 2025年 1月 21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友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股 其所持 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股) 份数量 股份比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例 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侯友夫 120,780 10.82% 0 0% 0% 0 0% 0 0%
,892
蔡 敏 99,588, 8.92% 0 0% 0% 0 0% 0 0%
450
合 计 220,369 19.74% 0 0% 0% 0 0% 0 0%
,34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ae9d152-4344-494a-9b68-285c32a3cecb.PDF
─────────┬────────────────────────────────────────────────
2025-01-17 18:11│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友夫先生、蔡敏
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因侯友夫、蔡敏于 2025年 1月 16日收到蔡继东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赫宏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赫宏优”)提出终止交易的《通知函》,且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于 2025年 1月 16日签订了《终止协议》,决定
自 2025年 1月 16日起终止《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4年 12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与蔡继东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赫宏优签署了《关于江苏
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目标股份为蔡敏女士及侯友夫先生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 1
11,638,357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转让给蔡继东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赫宏优,转让价格为每股 3.40元。其中蔡敏女士
转让99,588,45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92%;侯友夫先生转让 12,049,907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蔡继东先生受
让 82,226,592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37%;赫宏优受让 29,411,765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3%。
同日,侯友夫与蔡继东、赫宏优签署了《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性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控制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侯友夫与
蔡继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且《转让协议》项下目标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 24个月。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且《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性协议》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侯友夫与蔡继东为
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共同控制协议暨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5)。
二、本次交易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友夫、蔡敏与蔡继东及赫宏优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25年 1月 16 日
签署了《终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1:蔡敏
甲方 2:侯友夫
(甲方 1和甲方 2合称甲方)
乙方 1:蔡继东
乙方 2:上海赫宏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1和乙方 2合称乙方)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共同控制暨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双方在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承诺和保
证)均终止行使和履行。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则不再继续履行,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另一方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继续履
行相关义务,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另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和任何权利。
3、《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约定的保密条款仍然对双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知信息之日止。
4、双方同意,双方应就《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共同控制暨一致行动协议》的终止事宜尽
最大努力履行一切必要的手续,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承担必要的责任。
5、凡因签署、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均有
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侯友夫、蔡敏,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7ce7566b-33ff-49e7-8880-89151f638c45.PDF
─────────┬────────────────────────────────────────────────
2025-01-06 17:16│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2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且
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5元/股调整为 3.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4年 5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
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 月 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78,75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2.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7,327,625.6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5e2c2f85-0fde-4f51-a03b-3ef986e12fa3.PDF
─────────┬────────────────────────────────────────────────
2025-01-02 17:01│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079054f7-7b94-4552-bbd2-edfa2847ecad.PDF
─────────┬────────────────────────────────────────────────
2024-12-26 21:3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d93048a6-6960-41d4-8d7b-2e5f6e92f4ac.PDF
─────────┬────────────────────────────────────────────────
2024-12-26 21:30│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4年 12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先生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强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990538a7-9555-42dd-9f11-ed2c975aaca2.PDF
─────────┬────────────────────────────────────────────────
2024-12-26 21:3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1701c2e3-d9d0-4df9-b893-6b57950f28b1.PDF
─────────┬────────────────────────────────────────────────
2024-12-26 21:24│五洋自控(300420):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制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江苏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是舆情信息监测、收集的主要部门,需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舆
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
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