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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五洋停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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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20 五洋自控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7 16:54 │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27 16:54 │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11 16:2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2-11 16:26 │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1 16:25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2-11 16:24 │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1 16:24 │五洋自控(3004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2-03 16:02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2-03 16:02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1-30 00:00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 2026-02-27 16:5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27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2月 27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2月 27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志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2 人,代表股份 255,260,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8649%。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01 人,代表股份 87,802,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4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220,369,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9 人,代表股份 34,890,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5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76,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47%;反对 5,699,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4%;弃权 126,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976,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47%;反对 5,699,59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14%;弃权 126,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关联股东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9,30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58%;反对 5,84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8%;弃权 115,71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84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41%;反对 5,842,49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41%;弃权11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黄彦宇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4495ca52-298d-45ad-82ea-d5aba91f6887.PDF ─────────┬──────────────────────────────────────────────── 2026-02-27 16:54│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司 董 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江苏五 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 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上午 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持股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投票统 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合计302人,代表股份255,260,27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49%。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301人 ,代表股份87,80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49%。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7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647%;反对5,69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4%;弃权 126,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7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47%;反对 5,699,5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14%;弃权 126,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9,302,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58%;反对 5,84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8%;弃权 11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4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41%;反对 5,842,49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41%;弃权 11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8%。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为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9fb167c8-70a2-41f5-93b6-5cf282e98fa3.PDF ─────────┬──────────────────────────────────────────────── 2026-02-11 16:2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249b3aff-bd7c-440b-b33e-c1b45361cab7.PDF ─────────┬──────────────────────────────────────────────── 2026-02-11 16:2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d258bf8-4097-4343-a96e-a5a24ed94f8b.PDF ─────────┬──────────────────────────────────────────────── 2026-02-11 16:25│五洋自控(300420):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自动化”)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关联方安徽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豪斯特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税),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2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志辉、吴伍雄、余爱武、刘源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审议相关议案的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二)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26 年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别 内容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未经审 (未经审计) 计) 向关联人销 安徽豪斯特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40,000 万元 0 0 售商品及提 及提供服 定价 供服务 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MA8N38FP0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申巍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8月 10 日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新阳大道西、长淮路以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4,165.55万元,净资产 35,930.51 万元;营业收入 75 ,519.51 万元,净利润 6,780.53 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姚小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系广东中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工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安徽豪斯特系中泰工业的孙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小春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安徽豪斯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豪斯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在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 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及其子公司拟与安徽豪斯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 销售自动化生产设备等。上述关联交易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过程中的账期和结算 方式亦将参照公司一般交易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伟创自动化及其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具有自动化产线设备采购需求;而上 市公司在自动化产线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研发与生产经验,双方因此达成业务协同合作。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实际控制人将为上 市公司业务发展注入动力,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资源与技术能力上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逐步开拓在汽车 产业链领域的自动化产线市场,推动上市公司向着“智能制造”的战略方向持续迈进。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2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正常的、必要的日常 经营性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e7bd909b-c39d-4fc2-b0cf-6dc4c6e3e9b3.PDF ─────────┬──────────────────────────────────────────────── 2026-02-11 16:2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2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以上议案逐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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