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0 五洋自控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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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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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5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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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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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9 │五洋自控(300420):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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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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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6 │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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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7 │五洋自控(300420):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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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7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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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 │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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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 │五洋自控(3004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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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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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3b02d87-90ee-4739-8852-25c8c72eb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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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5│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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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 6亿元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股权的部分交易款项,并购
贷款的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审批及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内全权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确认生效并购贷款相关协 议 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
6 年 6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并购贷款合同。借款用途为支付受让收
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交易价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并购贷款合同》
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借款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额度:人民币 36,000万元
贷款用途:支付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交易对价或置换乙方垫付的超出自有资金比例的部分对价。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120个月,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算,具体以借款借据(或甲方系统)记载的为准。在贷款期
限内,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用款需要分期发放贷款,具体各期贷款的金额和起止日期以借款借据(或甲方系统)记载的为准。
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以定价日前 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
利率减 75个基本点(BPs)。
(二)《并购借款合同》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借款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额度:人民币 23,800万元
贷款用途:支付受让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对价款(若价款已用自有资金支付,贷款可用于置换超出资本金
部分的前期投入)
贷款期限:10年
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利率(LPR)-0.75%。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有利于本次交易的实施。目前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dade8ee-ae59-4178-96b9-6498eeaac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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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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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现金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柯斯宇”)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进展情况
近日,柯斯宇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
更登记后,柯斯宇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4MPDJ9J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培培
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0 日
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昌达路 1号 5号楼 4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
研发;电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柯斯宇 51%的股权,柯斯宇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968f5bd-1ee1-4ac1-be53-bf0a6d724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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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9│五洋自控(300420):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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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8ef33e14-ca4b-4606-98f1-a87f0b567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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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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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
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7月 2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锁
股份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60% ,解锁标的股份数量为 9,899,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2.2025 年 5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2025 年 7月
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6,499,956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7月 2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
4.2025 年 7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授权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考核达成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期解锁 自公司公告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 60%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期解锁 自公司公告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 40%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7月 2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An)
第一期解锁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第二期解锁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00 万
注 1、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他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注 2、上述解锁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
承诺。公司将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A/An)确定解锁比例(X),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 解锁比例(X)
A≥100% X=100%
80%≤A/An<100% X=A/An
A/An<80% X=0%
注 1、 A为 2025—2026 年实际净利润。
解锁期内,若公司当期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解锁要求,则按照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的可解锁比例(X)。若公司当期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全部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以原始出资金
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归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剔除当年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
”的影响后,2025 年净利润为 5,234.28 万元,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 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对应
可解锁股票数量为9,899,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后,已解锁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
授权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
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或划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
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e067d372-b3af-423f-83df-ee3e742dd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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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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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7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8名。董事长钟
志辉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刘源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刘源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
,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预防、发现、查处和惩治舞弊及腐败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月 2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锁股份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60%,解锁
标的股份数量为 9,899,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f97d9ae-0305-48d1-9c6b-5b7824bc0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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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7│五洋自控(300420):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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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b90d812-f35c-4f9b-8552-a6a9e4210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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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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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 5月 28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安排、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163,835.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
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4.41元/份调整为 4.41-0.01=4.40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情况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事由和调整方法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a7904cd-2543-49ba-9822-cae95d22d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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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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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8d0a60d-383c-40a2-957a-25dcb303b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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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五洋自控(3004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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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d39d08f-ec9c-447d-9af7-b040b9ee1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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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五洋自控(300420):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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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5ea3c47-b14d-4018-a885-5d47cf847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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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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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1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
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斯宇”)51%的股权。为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
事会同意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时培培、王伟、刘松及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姚小春关于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之业绩补偿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163,835.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根据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4.41 元/份调整为 4.40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公告情况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2dca878-6b13-4c10-bf29-ee61e1694f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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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5│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事项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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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事项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12f0e87-3da1-4de7-bdf8-0b4d4ddf4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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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7│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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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163,835.6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6,383,5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09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4 深圳市高梧卓越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银山路东、珠江路北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源
咨询电话: 0516-83501768
传真电话: 0516-83501768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a71bd26-c02a-4864-b0a8-9d528a050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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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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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24af6d1-24c5-4f8e-aa97-bc633a6da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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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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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f5e5ea6-f7e3-4b9c-b040-d7508b690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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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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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时培培、王伟及刘松等 3 名股东(合并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斯宇”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结合银
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并购贷款不超过 6亿元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股权的部分交易款项,并购贷款的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
保方式等以银行审批及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确认生效
并购贷款相关协议等。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81fd02c-5d61-426d-9685-72a64ab44b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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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50│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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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1215ad7-ef9b-41c5-9cc7-ab6cbbb23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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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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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 5月 28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安排、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的股票期权,同时有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董事会相应调整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2 人调整为 12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0.00万份调整为 2,760.00 万份;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由 800.00 万份调整为690.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560.00 万份调整为 3,450.00万份。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调整后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钟志辉 中国 董事长 200.00 5.80% 0.18%
2 刘源 中国 董事、副总经 200.00 5.80% 0.18%
理、董事会秘书
3 余爱武 中国 董事 100.00 2.90% 0.09%
4 林伟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90% 0.09%
5 张立永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90% 0.09%
6 王兆勇 中国 财务总监 60.00 1.74% 0.05%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调整后授 占本激励计划
号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4 2,000.00 57.97% 1.79%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120 人) 2,760.00 80.00% 2.47%
预留部分 690.00 20.00% 0.62%
合计 3,450.00 100.00% 3.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
接调减;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原因及具体
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程序并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c868adc-3356-4929-9584-5fbae43e9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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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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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74d19d4-c19c-44cf-85ea-592a1f9dcf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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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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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f3e8c384-7859-400f-bd97-96cf7b758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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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五洋自控(30042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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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相关事项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3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76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1 元/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权益的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
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129e0f4-fcad-4eeb-a105-53184eb0e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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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4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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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的股票期权,同时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
,董事会相应调整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2 人调整
为 12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0.00 万份调整为 2,760.0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00 万份调整为 690.00
万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560.00 万份调整为 3,450.0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6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6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 68,085.0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6亿元用于支付现金收购东莞市柯斯宇液冷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部分交易
款项,并购贷款的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以银行审批及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7137dea-288f-4a25-80a5-4849b30ea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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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18│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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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3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志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3 人,代表股份 253,427,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7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72
人,代表股份 85,970,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0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228,552,3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9 人,代表股份 24,875,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2%。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85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7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2%;弃权 5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
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401,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53%;反对 978,85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6%;弃权 5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85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3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 6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
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4,401,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53%;反对 930,95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9%;弃权 6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8%。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85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7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2%;弃权 5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
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4,401,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53%;反对 978,85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6%;弃权 5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郑超、黄彦宇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305c752-ed5b-4c68-82a9-2bda620f82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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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17│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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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
内(即 2025年 11月 18 日至 2026年 5月 1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817957d-e174-4767-8108-1b53b3aab4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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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15│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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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98 号致: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9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3日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的上午9:
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273人,代表股份253,427,79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0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合计272人,代表股份85,970,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5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7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2%;弃权5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40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53%;反对978,85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6%;弃权5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1%。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形,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5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3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40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53%;反对930,95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8%。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形,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85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0%;反对97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2%;弃权5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401,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53%;反对978,85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6%;弃权5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1%。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形,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00accc2-1281-4e2a-a213-63cf5681fc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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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6│五洋自控(30042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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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
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公司并于 2026年 5月 19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
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173336e-8a32-425b-8689-08dc2d364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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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9│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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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本次股东会的提案1.00、2.00、3.00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
3.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1.00、2.00、3.00回避表决,同时不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
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6月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源、历娜
电话:0516-83501768
传真:0516-83501768
通讯地址:江苏徐州铜山新区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 年 5月 18 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20”,投票简称为“五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d12fc73-3c13-4aff-a3d0-fd4df7e54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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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9│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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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志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7 人,代表股份 228,038,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26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66
人,代表股份 60,58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6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167,457,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6 人,代表股份 60,58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65%。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6%;反对 836,95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5%;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6%;反对 836,9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5%;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56%;反对 836,9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5%;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88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60%;反对 1,1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6%;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43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29%;反对 1,136,9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68%;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06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8%;反对90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60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0%;反对 908,25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92%;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325,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1%;反对 1,6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6%;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868,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33%;反对 1,650,1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9%;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27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7%;反对83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3%;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19,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182%;反对 837,55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14%;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
关联股东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781,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7%;反对 1,24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9%;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32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48%;反对 1,244,8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49%;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327,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97%;反对 1,69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9%;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869,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56%;反对 1,698,7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41%;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15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7%;反对 1,6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4%;弃权 2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694,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61%;反对 1,654,1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5%;弃权 2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孟阳、解冰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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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9│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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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19cb3a3-a033-4474-bd49-b11e9d825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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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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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09b0e86-7c45-4502-8e69-a95feb642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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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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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以最大程
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公
司业绩、个人业绩及贡献的紧密结合,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
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所有激励对象应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及在本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2、公司人力资源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相关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确认。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各激励对象的每年度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各考核年度末,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收集有关考核数据、计算激励对象的考核分数、汇总考
核结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董办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
出决议。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期间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若预留授予权益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
则预留授予权益考核期间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权益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权益考核年度为 2027-
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拟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
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16% 20% 16% 20%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28% 35% 28% 35%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行权比例 X1/X2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Am X1=100%
长率(A) An≤A<Am X1=80%+(A-An)/(Am-An)×20%
A<An X1=0%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 B≥Bm X2=100%
率(B) Bn≤B<Bm X2=80%+(B-Bn)/(Bm-Bn)×20%
B<Bn X2=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并剔除业绩考核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
公司的营业收入,下同;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并剔除业绩考核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纳入合并报表的标的
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剔除公司本次及未来有效期内新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
3、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本激励计划考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并以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若任一指标达到目标值,
则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若两个指标均未达到目标值,但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若两个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0,下同。
若本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7 28% 35% 28% 35%
第二个行权期 2028 40% 50% 40% 50%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行权比例 X1/X2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Am X1=100%
长率(A) An≤A<Am X1=80%+(A-An)/(Am-An)×20%
A<An X1=0%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 B≥Bm X2=100%
率(B) Bn≤B<Bm X2=80%+(B-Bn)/(Bm-Bn)×20%
B<Bn X2=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
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
数量:
考核结果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及格 D-不及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八条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填写《考核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提起申诉。由人力
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整理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该决定即为激励对象的最终
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归档保存绩效考核的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要重新修改或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应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激励计划结束 5年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22f5e13-bb16-410b-b66f-16dbcda9c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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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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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8e57822-d1a1-4b0a-bcba-b061c290c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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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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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7492a8f-7f60-4d59-8f75-b0aa2f96e2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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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五洋自控(30042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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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fac1c68-70b6-41f0-943a-8e690b75e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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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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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
署股权激励协议;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权益继承事宜;(10)授权董事会对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钟志辉先生、刘源先生、余爱武女士、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1136403-ea50-4398-ac77-5b50065d2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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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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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5b35eef-5ffb-4b8d-b96c-97e27d6ba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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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6│五洋自控(3004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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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通讯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志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载资料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郑爱华女士、陈韶君女士、夏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
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基本津贴为每人 8万元/年(含税)。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承担的具体管理职责、工作分工等情况确认并领取薪酬,其薪酬总额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工作岗位、权责相结合、市场薪酬
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伍雄先生、林伟通先生、张立永先生、刘源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
序合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林伟通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泰智能机器人
有限公司、江苏天沃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徐州五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惠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子
公司抚州五洋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960 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
元/年,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审议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
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8a8168-b53e-498b-b7db-253b2e950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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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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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20032 号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自控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五洋自控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要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五洋自控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五洋自控股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洋自控股份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 月 27 日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84,932.03 101,027.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63.64 815.7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78% 0.8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638.59 销售材料、低值 759.21 销售材料、低值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易耗品、废物废 易耗品、废物废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料、租赁收入、 料、租赁收入、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25.05 固态电子盘及 56.49 固态电子盘及
的收入。 其他存储设备 其他存储设备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63.64 815.7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4,268.39 100,212.17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61a8f9-7dc5-494c-bc2f-cf60775f8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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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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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e987b1-873c-4fd7-af82-bea28a8e6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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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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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020016 号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洋自控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五洋自控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五洋自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五洋自控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a1a9d6-8537-4f39-a0f7-53b4542d9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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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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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自动化”)
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侯友夫先生、林伟通先生发生关联交易(房屋租赁),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
元,主要为办公楼租赁费用。2025 年度,子公司伟创自动化与关联人已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121.68 万元。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按要求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定价原则 2026 年预计 上年实际发生额
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
子公司向关联 侯友夫、林伟通 按市价 150 万元 121.68 万元 100%
人租用办公用
房
3.2026 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伟创自动化与侯友夫先生、林伟通先生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32.85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侯友夫先生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伟通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7.2.6、7.2.5 的规定,侯友夫先生、林伟通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办公经营需要,伟创自动化拟租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产权人为关联方侯友夫先生、林伟通先生的房屋
,租赁用途为办公,房屋面积 667.33 平方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做了审查,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定价原则和依据公
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公司 2026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子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db22bd4-00b7-4636-bb96-74aabb210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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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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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理财
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
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产品,且相关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7.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2.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不断完善和优化投资理财策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时进行投资。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
序。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需与受托方签订协议,明确投资产品名称、金额、期限、投资类型、收益计算方式、双方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5.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
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
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并负责委托理财相关资金的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
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账外投资。
6.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7.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372f7c-671a-4da0-bcd3-ab3e75dd6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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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5│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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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ca09e9-c965-44ea-b985-40d7bdb1f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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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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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五洋自控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bf9476-2903-4d61-ba55-0f4be5d42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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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4│五洋自控(3004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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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夏杰,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
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1996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徐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1988 年 8 月至 2018 年 8月任江苏红杉树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8 年 8月至今任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
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深入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次,临时股东会 1次,董事会会议 5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夏杰 5 5 0 0 0 2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 1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5 年共召集
主持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事项进行审阅,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合理,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已满 15 日。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
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
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因控制权变更,本人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
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履行了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夏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761974-3627-4aff-a3b8-73d43dab8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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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4│五洋自控(3004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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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郑爱华,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 年 9 月至今,一直在中国矿
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担任会计系党支部书记;所获学历均自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
理科学与工程;曾于 2003-2004 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做访问学者;以财务成本管理为主要研究方向;曾指导学生获得江苏
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一等奖、二等奖;主编教材 12 部,参编教材及学术著作 10 部,公开发表论文 40 余篇;曾参与中国工程院重
大咨询项目 2 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式基金(973 项目)2项等项目,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共计 4项;获得校级优秀三八红旗手称号等荣誉。202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
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深入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次,临时股东会 1次,董事会会议 5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郑爱华 5 5 0 0 0 2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共出席了 4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议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对公司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
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合理,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已满 15 日。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因控制权变更,本人已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
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与管理层沟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爱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b92864-f018-4fcf-a6b2-5a68357c9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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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4│五洋自控(3004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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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韶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2f3951-a0ea-4e59-a896-39b2615d4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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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2│五洋自控(3004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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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125,522.33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054,910.1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9,959,165.03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290,367,592.07 元。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目前盈利规模、未来盈利预期,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公司总股本 1,116,383,561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163,835.61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163,835.61 0 16,745,753.4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7,125,522.33 -87,221,448.89 41,001,927.5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6,519,408.99 68,859,478.86 90,175,487.34
营业收入(元) 849,320,308.40 1,010,278,720.33 1,361,892,047.0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9,959,165.0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0,367,592.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909,589.0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2,000.3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909,589.0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5,554,375.1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27,909,589.03 元,已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
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59cae5-b6ea-41ca-a612-5fb9b89d8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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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42│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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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be33fb-9306-4273-96b7-89516dfa934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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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五洋自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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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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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五洋自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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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4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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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五洋自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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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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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五洋自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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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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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五洋自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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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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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五洋自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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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2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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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五洋自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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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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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五洋自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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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0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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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五洋自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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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83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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