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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博世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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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22 博世科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3 16:41 │博世科(30042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3 16:41 │博世科(3004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3 16:39 │博世科(3004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 ├─────────┼──────────────────────────────────────────────┤ │2026-01-30 18:32 │博世科(30042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30 18:08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1-30 18:08 │博世科(30042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供货合同的公告 │ ├─────────┼──────────────────────────────────────────────┤ │2026-01-15 19:24 │博世科(300422):关于签订PPP项目补充协议暨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 ├─────────┼──────────────────────────────────────────────┤ │2026-01-14 19:17 │博世科(30042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2026-01-14 19:17 │博世科(300422):关于博世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 ├─────────┼──────────────────────────────────────────────┤ │2026-01-14 19:17 │博世科(30042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世科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 │ │ │市保荐书 │ └─────────┴──────────────────────────────────────────────┘ ─────────┬──────────────────────────────────────────────── 2026-02-13 16:41│博世科(30042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6年 2月 10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1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 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晓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生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对已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予以完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69c60b33-988a-45df-a4f3-8bb102453e32.PDF ─────────┬──────────────────────────────────────────────── 2026-02-13 16:41│博世科(3004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3月 10日(星期二)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10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3月 4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表一)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 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及出席人的《居民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年 3月 9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广西 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收),邮编:5300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年 3月 9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孙国权、朱芷凝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6f9739c1-d157-452a-b79f-6476560e6b5c.PDF ─────────┬──────────────────────────────────────────────── 2026-02-13 16:39│博世科(3004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或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 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本制度项下需止 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八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均适用同一津贴标准,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津贴所涉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 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津补贴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一)基本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经营实际等情况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 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按年核算。 (三)任期激励: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任期激励标准在不超过经理 层任期内绩效年薪总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按照任期激励方案执行。 (四)津补贴:包含岗位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公司规定可发放的项目,按月随工资发放。 (五)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绩效考核情况;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其他影响薪酬的要素。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三条 《公司章程》或者 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四 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 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 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递延支付机制,该机制应当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 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八条 如公司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业绩完成值低于上一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原则上应下降或不增长。公司当 年新增亏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原则上应根据亏损程度相应下降。公司亏损严重或接受公共资金纾困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从严控制。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年薪未相 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对属于行业内“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考 同类可比市场薪酬价位较高水平,采取“一事一议”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 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 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d37c9b2e-782c-413d-a1c3-9f1f137e4302.PDF ─────────┬──────────────────────────────────────────────── 2026-01-30 18:32│博世科(30042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博世科(30042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966e985-617d-47f2-9a48-af52ba6255e9.PDF ─────────┬──────────────────────────────────────────────── 2026-01-30 18:08│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担保进展涉及公司向关联方宁国国控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水务75%的股权而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以及关联方宁阳控 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其提供反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担保已全部解除。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水务”)75%股权,泗洪水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支持泗洪水务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公司为其 前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提供了担保,因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被动形成为泗洪水务提供关联担保余额合计 11,101.3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 m.cn)《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8)。 (二)接受关联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关联方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阳控股”)按照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限,为公司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923.78 万元 ,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其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关于接受关联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关联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担保已全部解除。本次关联担保进展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其他对外关联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e60ee1b-b7d9-4f95-8d37-1f7f77c63eb7.PDF ─────────┬──────────────────────────────────────────────── 2026-01-30 18:08│博世科(30042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供货合同的公告 ─────────┴──────────────────────────────────────────────── 博世科(30042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供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7bcd15d-9b5b-4e4d-ba8a-5bb2450877dd.PDF ─────────┬──────────────────────────────────────────────── 2026-01-15 19:24│博世科(300422):关于签订PPP项目补充协议暨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 博世科(300422):关于签订PPP项目补充协议暨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da791a09-52fb-40ed-a9a5-3124ae9d8f7a.PDF ─────────┬──────────────────────────────────────────────── 2026-01-14 19:17│博世科(30042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博世科(3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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