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2 博世科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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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2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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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2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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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24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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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12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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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博世科(30042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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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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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博世科(300422):关于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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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博世科(300422):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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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博世科(30042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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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1 │博世科(30042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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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2│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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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0a09c3d7-a020-4481-b38b-181706788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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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2│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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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24 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30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
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1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 亿元,实际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丽特环保”)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根
据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的要求,公司需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北部湾银行南宁兴宁支行就上述担
保事项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孙公司科丽特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及事项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点 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 101 号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挺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100.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环卫服务业务
2023 年末/2023 年度(经 2024年9月末/2024年1-9月
项目
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697.07 28,584.57
负债总额 16,667.21 23,366.47
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20.00 3,808.00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4,046.84 22,370.81
净资产 4,029.86 5,218.10
营业收入 18,190.48 14,420.03
利润总额 342.06 1,581.29
净利润 495.42 1,173.2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科丽特环保涉诉金额约为 23.53 万元。
1、因科丽特环保向银行申请借款,根据银行的要求,科丽特需为借款事项提供应收票据质押担保。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2、因科丽特环保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授信,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科丽特需为授信事项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科丽特环保签署的《广西北部湾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保证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47,281.5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13,509.07 万元,担保总余额
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8%。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75%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 6,848.20 万元外(占公司 2
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4%),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93b1f07e-55a0-47c0-9013-1bac46720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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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24│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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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30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
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1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 亿
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
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清环境”)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分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746.9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根据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的要求,科
清环境需以其自有土地、设备、应收账款等部分资产为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需以其持有的科清环境的股权为本次贷款
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科清环境、公司及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最
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REMEDX RENEWABLES SDN.BHD.未使用的
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未使用的 3,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剂给全资子公司科清环境。本次担
保额度调剂后,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科清环境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为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剩余额度为 3,000 万元;公司不再为 REMEDX RENEWABLESSDN.BHD.提供担保。除此调剂外,其余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均无变化。本次子公司间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在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担 被担保方 担保调 股东大会 审议的 目前剩 调剂额 调剂后 调剂
保 剂方向 审议担保 担保额 余可用 度 的担保 后可
方 额度时被 度 担保额 额度 用担
担保方资 度 保额
产负债率 度
博 REMEDX 调出方 - 10,000 10,000 -10,000 0 0
世 RENEWABLES
科 SDN.BHD.
安徽博世科环保 调出方 59.80% 10,000 6,000 -3,000 7,000 3,000
装备有限公司
科清环境 调入方 54.05% 2,000 2,000 13,000 15,000 15,000
本次担保额度及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批范围内,具体担保事项、担保金额以科清环境、公司及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
成立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 注册地点 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 2-1
号
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海师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占比 100%
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保主营业务
工程咨询等业务
2023 年末/2023 年度(经 2024年9月末/2024年1-9月
项目
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62,900.95 58,171.59
负债总额33,686.91 31,252.93
主要财务数据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996.90 12,746.90
(单位: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7,923.07 17,014.92
净资产29,214.05 26,918.65
营业收入3,686.02 2,054.25
利润总额-1,568.53 -2,295.39
净利润-2,734.75 -2,295.3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否
因科清环境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银行的要求,科清环境以其自有土地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等资产为贷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的要求,科清环境需以其自有土地、设备、应收账款等部分资产为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需
以其持有的科清环境的股权为本次贷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
科清环境、公司及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46,281.5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12,859.07 万元,担保总余额
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66%。
截至本公告日,除因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75%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余额 6,848.20 万元外(占公司 2
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4%),公司不存在给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f1b63d64-b134-4ddb-ba2e-d51992c3a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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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12│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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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7807b1aa-e3e7-4c9c-9086-0d0f1c022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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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博世科(30042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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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贵公司(下称“公司”)《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禾”)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天禾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天禾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 2024年 10月 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会议记录;
3、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天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163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4 人,
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6,937,204 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7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
事长张玉家先生主持会议。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 15日前。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5,927,376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318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 8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09,82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94 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6,9
37,204 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71%。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59,449股,占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与会资格
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的
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3、全部投票活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向公司提供了每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人。根据表决结果,程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6,055,15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
数为 2,277,399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22%。
表决结果:通过,程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2f8deea2-ca47-4d75-b001-5b4befdc7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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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博世科(30042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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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 2024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30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
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1 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 亿元,实际担保
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具体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丽特环保”)、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检测”)分别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申请人民币 3
00 万元、95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根据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的要求,公司需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近日,公司与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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