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4 航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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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7:52 │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业绩预亏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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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02 │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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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2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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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5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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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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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40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收到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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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5:56 │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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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34 │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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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26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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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1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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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7:52│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业绩预亏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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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业绩预亏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cf2cf395-c2d1-44db-8cb8-6b9f3e04e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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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02│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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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0 ~ -3,500 -9,53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000 ~ -3,900 -11,730.0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稳定,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有所收窄,公司尚未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计提金额约 10,917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约 7,592万元
,主要是公司特殊机构客户应收款项有所增长,且部分应收款账龄有所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 400.00万元-5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去年同期非经常
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 2,191.7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5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dce03dfc-2434-43ec-a410-6259858c8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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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2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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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1884ea9-0ce9-474f-a7f7-8954075c9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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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5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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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新科技”)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通知,广州恒贸于2026年1月22日将其所持有的航新科技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并就解除质押相关情况向公司做出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股股东或 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质押日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广州恒贸 控股股东 1,500,000 7.84% 0.61% 2025/3/11 2026/1/22 浙江同舟
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恒星 控股股东 0 0.00% 0.00% 未质押
-广州恒贸 控制的其
他账户
合计 1,500,000 4.09% 0.61% -
注:“广州恒贸”指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恒星-广州恒贸”指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广州恒贸开设的证
券产品户全称,该产品户是以广州恒贸为主体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记账。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例 押数量 冻 其 公
结、拍 所持股 司总股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卖 份 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等被标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记 结、标 结数量
数量 记数量
广州恒 19,130,83 7.79% 8,000,00 0 41.82% 3.26% 0 0.00% 0 0.00%
贸 1 0
深圳前 17,575,13 7.16% 0 0 0 0 0 0.00% 0 0.00%
海 3
恒星-
广
州恒贸
合计 36,705,96 14.96% 8,000,00 0 21.79% 3.26% 0 0.00% 0 0.00%
4 0
注:“广州恒贸”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之间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3.除上述情况外,广州恒贸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含轮候冻结) /标记、拍卖(包括司法机关等依法进行的拍卖、变卖、
划转等强制执行措施)、托管、设定信托或限制表决权等情形。
4.广州恒贸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出现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应披露的股份变动等情
形,广州恒贸将及时履行告知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广州恒贸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216c48d4-87a7-4afd-a0d7-c4c49fbce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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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航新科技(30042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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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2025-095),股东柳少娟女士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01,3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本次减持前柳少娟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2,40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98%。
2026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柳少娟女士送达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柳少娟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元/股 (股) (%)
柳少娟 集中竞价 2025年 11月 7日至 17.52 2,401,306 0.9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
交易 2026年 1月 19日 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合计 - - 17.52 2,401,306 0.9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数比例 股数 占总股数比例
(股) (%) (股) (%)
柳少娟 合计持有股份 2,401,306 0.98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1,306 0.98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柳少娟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其个人承诺。
2.柳少娟女士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柳少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757a703b-9029-4515-a126-1acfb5cac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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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40│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收到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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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收到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6ead02c0-34e1-46cf-8577-2e6488d19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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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5:56│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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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航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61)转股期为 2021年 1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1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4.82元/股。
2. 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 581张“航新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58,10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3,916 股“航新科
技”股票(股票代码:300424)。
3.截至 2025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1,674,896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67,489,600.00元人民币。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27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月 22日公开发行了 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 亿元的部
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 721号”文同意,公司 2.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年 8月 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航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7月 28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1日。
二、 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航新转债”因转股减少 58,100.00元人民币(即 581 张),共计转换成“航新科技”股票 3,916 股;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航新转债”余额为 167,489,600.00 元人民币(即1,674,896张)。2025年第四季度航新科技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变动增减(+,-)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转股 (股)
一、有限售 144,882 0.06% - +404 +404 145,286 0.06%
条件股份
高管 144,882 0.06% - +404 +404 145,286 0.06%
锁定股
二、无限售 245,285,250 99.94% +3916 -404 +3512 245,288,762 99.94%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245,430,132 100.00% +3916 - +3916 245,434,048 100.00%
数
三、 咨询方式
电话:020-66350978
传真:020-66354007
电子邮箱:securities@hangxin.com
四、 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航新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航新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dd473e04-f6c8-4ad5-b62e-30399a96b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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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34│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关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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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新世纪评级关于航新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关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030b1cb-a744-4dc1-b7f7-cd973c561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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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26│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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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警示函》的内容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余厚蜀、张文虎:
经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5月末,公司累计新增借款17,617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2%,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达到《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下同)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5年8月13日才在《关于
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中补充披露。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
定。
航新科技董事长王磊、总经理余厚蜀、董事会秘书张文虎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航新科技、王磊、余厚蜀、张文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
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此高度重视,公司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
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1e87bfcb-c958-4375-8d79-1641de470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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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1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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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伯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
理结构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伯韬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职务。
李伯韬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8年1月24日。李伯韬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伯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李伯韬先生仍将继续遵守《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承诺。
二、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李伯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伯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1.《非独立董事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6e02b02-6a29-458d-b602-b4b14feb9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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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2│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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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华贸世家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利嘉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卓弘经贸有限公司、哈尔
滨万粮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鑫诚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州恒贸的份额被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冻
结起止日期为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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