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4 航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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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0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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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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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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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 │航新科技(300424):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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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 │航新科技(30042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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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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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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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 │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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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 │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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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 │航新科技(30042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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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00│航新科技(300424):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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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公
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华贸世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贸世家”)、黑龙江省利嘉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嘉昇”)、哈尔滨卓弘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弘经贸
”)、哈尔滨万粮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粮米业”)、哈尔滨鑫诚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信”)所持有的
广州恒贸的份额被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冻结起止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9日至 2025年 11月 28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年 3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025年 6月 20日、2025年 7月 15日、2025年 8月 7日公司分别收到前述司法冻结涉及的部分诉讼纠纷的一审判决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23日、2025年 7月 15日、2025年 8月 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3、2025-076)。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广州恒贸关于有限合伙人涉诉事项的说明,前述司法冻结涉及的诉讼纠纷新增一份一审判决书【
编号:(2025)黑 0404民初 37号】,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1.黑龙江联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山信用社返还借款
本金 36,000,000元及利息 4,400,751元(利息暂计至 2025年 8月 4日),本息合计 40,400,751元,自 2025年 8月 4日之后的利息
按照《借款展期协议》约定的年利率 6%及罚息按照《社团借款合同》约定的本合同执行利率×150%计算至本金还清时止;
2.黑龙江联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返还借款本金 35,500
,000元及利息 1,114,549.80 元(利息暂计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本息合计 36,614,549.80元,自 2024年 12月 15日之后的
利息按照《借款延期协议》约定的年利率 6%及罚息按照《社团借款合同》约定的本合同执行利率×150%计算至本金还清时止;
3.黑龙江联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山信用社、鹤岗市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付律师代理费 10,526元;
4.北京华贸工经实业有限公司、王凯鹏、中国华贸工经有限公司、华贸实业(黑龙江省)有限公司、华贸(巴彦县)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华贸(密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华贸(双鸭山)粮食有限公司、利嘉昇、万粮米业、鑫诚信、华贸世家、卓弘经贸、华
贸生物技术(吉林)有限公司对上述第 1项、第 2项、第 3项判项中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5.驳回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山信用社、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26,876.5元,保全费 5,000元,公告费 1,060元,由黑龙江联防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北京华贸工
经实业有限公司、王凯鹏、中国华贸工经有限公司、华贸实业(黑龙江省)有限公司、华贸(巴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华贸(密
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华贸(双鸭山)粮食有限公司、利嘉昇、万粮米业、鑫诚信、华贸世家、卓弘经贸、华贸生物技术(吉林)
有限公司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上述判决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广州恒贸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恒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余厚
蜀先生,广州恒贸实际控制人为余厚蜀先生。
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判决后续执行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与信息
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1.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判决需要履行的担保赔偿责任,主要系自身诉讼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
2.如上述合伙份额最终被法院执行处置,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可能会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广州恒贸的有限合伙人因诉讼纠纷需要履行判决后的连带清偿责任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涉诉事项的说明》;
2.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25)黑 0404民初 3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1c38e798-2f1f-4788-8a68-6bf2810df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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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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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兴
业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申请浦发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
请授信额度,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向需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期限 融资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授信额度不超 一年 综合授信
司广州分行 过10,000万元,各子公司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万元(含部分子公司已授信金额共1,500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3,000万元 一年 综合授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b87ec22f-f5aa-49bc-a5c8-c7dafe6cf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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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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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8b2c7e0a-2e7c-478f-8ed0-ceb16e775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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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航新科技(300424):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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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3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
超过 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 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
超过 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 1年。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b5ca1507-6ca8-4917-bea4-b35791842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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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航新科技(30042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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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
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田慧颖女士与独立董事柴广先生以通讯
形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兴业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授信
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各子公司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含部分子公司已授信金额共 1,500万元),授信期限 1年,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
告》
(2025-08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浦发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 1
年,实际融资金额和期限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全部文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
告》
(2025-08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
超过 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 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2025-08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
超过 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 1年。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2025-08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7cb413c3-d313-41b0-bfb4-69541867a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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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4│航新科技(300424):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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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
7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25,000.00万元,扣除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78万元后,净筹得人民币23,881.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8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
0年7月29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20]G20000700153号”的《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就2020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事宜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
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账户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209113 本次注销
广州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441168515013000592269
中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441899999603000007616 说明 1
中环支行
说明1:该账户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时银行自动生成的账号。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16fe3a10-3d1e-4a1e-9095-b75491b9b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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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航新科技(300424):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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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81502412-cbfe-4d86-8fe4-c0caa37f9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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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27│航新科技(300424):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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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27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25,000.00万元,扣
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78万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23,881.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8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
0年7月29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20]G20000700153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38,812,249.84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12,169,698.5
3元,累计已投入212,169,698.53元,支付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49,528.29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3,155,389.95
元,剩余募集
资金余额29,148,412.97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健康管理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6月3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结余的募集资金28,9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结余募集资
金248,412.9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48,412.97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截 备注
初始金额(元) 止日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209113 160,000,000.00 10,338.98
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1168515013000592269 84,250,000.00 238,073.99
广州中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1899999603000007616 - 0.00 说明 1
广州中环支行
合计 244,250,000.00 248,412.97 说明 2
说明1:该账户为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天通知存款)时银行自动生成的账号。
说明2:募集资金专户到账总金额244,25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8,812,249.84元相差5,437,750.16元,差异为到账后
支付的除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就2020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事宜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内容和原因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2020年 8月 14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资金置换的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20000700185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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